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高層樓房住宅建設的規定》的決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高層樓房住宅建設的規定》的決定在2003.01.22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高層樓房住宅建設的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3年01月22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1月22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現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嚴格控制高層樓房住宅建設的規定》(1989年12月2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2號令發布,根據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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