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規定》的決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規定》的決定在2003.07.29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規定》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3年07月29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7月29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北京市收容遣送管理規定》(1999年8月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2號令發布)。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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