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關於嚴格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土地巨觀調控,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用地,推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保障人民民眾合法權益,保證區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就嚴格土地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當前我區土地管理與利用總體形勢
近年來,各鎮鄉、各有關部門較為嚴格地執行了國家土地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嚴格土地利用的規劃和審批,適時查處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積極穩妥地推動本區經濟社會戰略大發展,土地的管理和利用正穩步推進。但從實現“文化新都、宜居名城、和諧懷柔”的長遠戰略目標看,近幾年我區在土地利用方面還存在諸多不和諧現象,形勢比較嚴峻,個別問題甚至比較突出,存在嚴重隱患。部分鎮村非法出租土地招商引資,或者採取出租合作、以租代征等形式變相進行房地產開發和其他建設;部分村以新農村建設為名,違反規劃新占土地甚至耕地、基本農田進行非農建設;部分村民在規劃建設區內非法搶建搶種,惡意索取拆遷補償費。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擾亂了我區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影響到了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因此,必須正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局部與全局、當前與長遠的關係,認真貫徹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堅持規劃先行,堅持集約節約用地。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文化新都、宜居名城、和諧懷柔”為目標,深入貫徹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嚴格土地管理、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用地等相關政策檔案精神,強化守土有責、屬地管理意識,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國土資源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為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服務。
(二)工作目標。
通過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強化監督,加大對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查處,使全區幹部民眾對全面、科學推進新農村建設的認識進一步提高,遵守國土資源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檔案的自覺性進一步增強;堅決控制住新增違法建設,使全區土地管理秩序進一步好轉,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可靠的用地保障。
三、對策措施
(一)成立組織,加強領導。
成立區長池維生任組長,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王貴平和副區長祝自河任副組長的懷柔區加強土地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國土分局、監察局、發展改革委、建委、農委、市政管委、區政府法制辦、林業局、審計局、環保局、水務局、公安分局、規劃分局、工商分局、城管大隊、廣電中心、各鎮鄉政府、懷柔自來水公司、懷柔供電公司等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分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國土分局局長周相民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區監察局和國土分局抽調。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號)要求,進一步完善我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嚴把建設用地審批(核)關,收緊土地利用“閘門”;領導和協調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對成員單位具體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根據查處土地違法案件工作實際需要,抽調成員單位工作人員成立聯合調查組或特偵組,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查處;組織召開例會,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匯報,總結經驗,分析問題,根據需要適時調整工作部署。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對區內單位、組織和個人遵守土地法律法規及土地利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清理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專項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土地違法行為進行聯合查處;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抓好土地管理責任制的落實,督促各鎮鄉、村主要領導切實加強屬地管理;提出土地管理考核獎懲意見;定期向領導小組匯報土地管理工作相關情況,向各有關單位通報土地違法違規情況。
(二)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各部門主要職責分工如下:
各鎮鄉政府:增強守土有責意識,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協調相關執法部門對轄區違法建設、違法違規用地情況進行查處;積極落實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責任,及時將發現問題和查處情況書面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積極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重大違法違規用地問題的查處及善後工作。
區農委:在推進新農村建設中,嚴格界定新農村建設試點村,嚴格落實國務院關於新農村建設的政策規定,嚴禁使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進行新農村建設;對各級新農村建設試點村重點進行監督、檢查,督促試點村依法履行用地報批手續;對進行違法建設的試點村,取消其新農村建設試點資格,並停止資金支持。
區建委:按照法規要求,加大對建築施工企業和建築市場的監管力度,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和經濟手段對相關責任人特別是開發企業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對未取得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對擅自施工的,責令停工並依法予以處罰。接到國土分局、規劃分局、城管大隊等執法部門對新建違法建設的通報後,對參與違法建設的施工單位依法進行處罰,並將相關情況納入“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和“北京市建設行業信用系統”予以警示,同時自違法行為被查處之日起6個月至2年內禁止其在本區承攬業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無證施工企業進行查處,並對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理;負責違法建設拆除的安全監管工作。國土分局:負責編制、修訂本區及鎮鄉(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基本農田保護、土地開發等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護工作,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負責基本農田保護、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的監督管理;對非法占用耕地和超宅基地進行違法建設的行為進行查處;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做好土地規劃用途及地類的認定工作。
區城管大隊: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且違法建設發生在直屬分隊管轄區域和楊宋鎮、北房鎮、廟城鎮、橋梓鎮、雁棲鎮、懷北鎮、湯河口鎮、雁棲經濟開發區等已設立城管分隊地區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對城管旅遊景區分隊管轄景區範圍內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規劃分局:對未設城管分隊地區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對己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違反許可證內容進行建設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對違法建設負有責任的工程設計單位依法進行處罰,並將相關情況納入“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和“北京市建設行業信用系統”予以警示,同時自違法行為被查處之日起6個月至2年內禁止其在本區承攬業務。
區林業局:對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侵占林地實施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區水務局:對在河道、湖泊管理範圍及堤防和護堤上實施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工商分局:對利用違法建設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個人,不予辦理相關行政許可;已經許可的,在接到有關執法部門送達的函件後,依法予以糾正;配合有關執法部門對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公安分局: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進行處罰;對利用違法建設從事經營活動且未通過消防部門檢查驗收和開業前檢查的,依法進行處罰;配合有關部門對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區環保局:監督對生活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對違法違規建設進行環境評估,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建設項目依法進行處罰。
懷柔自來水公司、懷柔供電公司等部門要按照《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有關規定,對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施工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一律不予提供服務;己提供服務的,在接到國土分局、規劃分局、城管大隊等執法部門的強制拆除通知後,在強制拆除實施前停止相關服務;如涉及國家或市、區級重點工程的,由區政府召開協調會議予以解決。
區監察局:加強對各鎮鄉及相關部門土地管理職責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配合相關職能部門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對在嚴格土地管理、查處違法建設工作中思想不重視、措施不落實,推諉扯皮、玩忽職守,謊報、瞞報、拒報違法建設情況,放任、縱容、庇護違法建設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其他部門職責按照《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加大違法建設查處力度的通知》(懷政發〔2005〕11號)和《中共北京市懷柔區委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關於查處違法建設工作的意見》(京懷發〔2006〕17號)要求執行。
(三)把握政策,依法管理。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號)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7〕1號)就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戰略部署。各鎮鄉、各有關部門要深入學習,深刻理解新農村建設的內涵,把握新農村建設的規律,結合實際紮實穩步地推進新農村建設。同時要認真學習國家、北京市關於嚴格土地管理相關檔案,掌握政策要求,依法加強土地管理工作。
(四)嚴肅法紀,嚴格執法。
有關執法部門要在摸清全區土地違法行為底數的基礎上,對已發生的違法用地行為,在做好宣傳教育工作、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確保社會穩定的基礎上,分門別類、區分輕重緩急逐步消化解決。對新增違法建設用地設定“高壓線”,堅決依法查處,絕不姑息。對違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占多、非法占地等違法行為要進行公開調查、公開處理、公開追究、公開曝光,做到處罰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在依法徵用土地進行建設的工程實施拆遷過程中,對違法建設不予補償。
(五)多措並舉,確保實效。
一是開展動態巡查工作。相關執法部門和各鎮鄉政府要建立日常檢查、重點檢查、集中檢查“三位一體”的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制度,對國土資源實行動態監察,對新增違法用地做到及早發現、及早制止、及早查處。建立違法用地信息庫,定期發布違法用地查處情況。
二是加大聯合查處的工作力度。由成員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集中力量對2006年12月31日前發生的違法違規用地情況進行徹底清查。2007年4月25日前各鎮鄉要完成自查,並按統一下發的表格如實填寫,由鎮鄉主管領導審核把關後報主要領導簽字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凡隱瞞不報或者漏報的,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4月26日開始,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聯合檢查組對各鎮鄉自查情況進行核實,並由檢查組組長在表格上籤字上報領導小組備案,5月20日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完畢。在此基礎上,集中梳理一批重大違法用地案件進行公開處理並通報全區,其它問題也要妥善加以解決,不留後患。
三是嚴格考核制度。將國土資源管理納入機關效能考核和鎮鄉經濟發展考核。各鎮鄉政府也要制定對村一級的管理與考核辦法,將新農村建設和集體土地的管理與利用納入對村級主要領導的年度責任制考核。
四、相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近日,市委書記劉淇、市長王岐山就加強土地管理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全區幹部民眾要認真學習領會市領導指示精神,嚴格落實北京市“十一五”發展規劃及未來十五年城市發展總體戰略部署對懷柔區功能定位的要求,深刻認識違法占地、違法建設的危害性,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維護經濟平穩運行和社會穩定、保障農民根本利益和國家利益的高度出發,依法規範新農村建設。各成員單位要切實樹立全區“一盤棋”思想,站在構建“文化新都、宜居名城、和諧懷柔”的高度來思考問題,切實加強對土地資源的管理和保護;要服從領導小組安排,認真履行職責,形成合力,確保新農村建設的健康發展。
(二)各司其職,齊抓共管。
各有關部門和各鎮鄉政府要依法履行職責,積極協調配合,及時嚴厲查處各類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對重大違法案件要及時上報領導小組。區“2008”環境建設分指揮部辦公室要繼續發揮優勢作用,依據市委、市政府檔案精神及相關規定,按照快速拆除程式,加大拆除違章建築力度。各相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設實施者提供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及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明知是違法項目仍提供各項服務的,依法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責任。
(三)落實責任,強化管理。
各鎮鄉政府要增強守土有責意識,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一是各鎮鄉政府對耕地的保有量負總責,黨委、政府主要領導人作為屬地土地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貫徹中央檔案精神,積極組織力量查處違法用地行為。同時,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行為實施全程管理,嚴把協定、契約關,加強土地使用權流轉後的用途管制。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外承包、出租土地應先報告並徵得鎮鄉政府同意後再依法履行民主程式,並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三是各鎮鄉、村及各有關部門招商引資發展工業、旅遊業等項目,用地選址必須符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和《懷柔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
(四)採取措施,嚴查在建。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鎮鄉政府要立即行動,對在建的、特別是以新農村建設為名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違法建設,要立即責令其停止建設,拆除所有廣告宣傳標識等設施,停止一切宣傳和銷售行為,等候處理。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配合鎮鄉政府嚴查違法在建項目、嚴懲相關責任人員。對發現在建違法建設不予制止、壓案不查或消極怠慢、制止不力的,依法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