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監督管理和嚴格執法工作的意見

2022年1月,青海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監督管理和嚴格執法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實施最嚴格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制度,壓實主體責任,強化共同責任機制,實行全鏈條用地監管,建立健全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土地行政執法監督體系,堅決防範和遏制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監督管理和嚴格執法工作的意見
  • 發布單位:青海省政府辦公廳
意見正文,

意見正文

《意見》圍繞實行“全鏈條”監督管理、落實“嚴起來”的工作要求、構建“大督察、大執法”工作格局3個方面提出14項具體措施。
在實行“全鏈條”監督管理方面,青海省明確堅持規劃引領、強化集約節約用地、提高審批效率、最佳化用地服務、加強批後監管、改進執法手段6條措施。要求各類開發建設活動必須按照國土空間規劃實施。項目設計、選址要強化集約節約用地,儘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限制開發(園)區盲目發展。要嚴格執行項目審批核准程式,依法依規推進項目進程,嚴禁違反法定程式違規辦理行政許可。要協同推進項目要素保障,提高用地審批效率,優先保障各類重點項目、農村宅基地用地需求。要加強土地開發利用情況動態巡查和閒置土地處置。要切實改進執法手段,依託技術力量和監管信息系統,對重點區域實行重點監管。要提高衛片圖斑審核比例。要對重大典型案件嚴肅查處,提高警示震懾力度。
在落實“嚴起來”的工作要求方面,青海省提出了從嚴查辦案件、從嚴規範執法、從嚴問責懲戒3條要求。嚴格落實各項處罰措施,規範行政執法程式,提高追責問責力度。該拆除的拆除,該沒收的沒收,該追責的追責,改變處罰偏輕偏軟,以罰款、補辦手續取代處罰的現象,以“零容忍”的態度遏制新增違法。
在構建“大督察、大執法”工作格局方面,青海省明確壓實耕地保護屬地責任、釐清土地行政執法邊界、建立督察執法協作機制、構建自然資源執法聯動體系、加強宣傳引導5項措施。從制度層面保障執法力度和效率,壓實屬地政府主體責任,推進“田長制”。推動執法隊伍建設,釐清行政執法邊界,明確職能部門職責分工,構建省級督察執法協作機制,加大對市州政府土地督察力度,推動行政執法與法務部門、紀檢監察部門銜接,積極營造依法依規用地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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