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8年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修正)
- 頒布時間:1998年02月27日
- 實施時間:1998年02月27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1993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8年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正。
1993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8年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正。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以下簡稱常委會組成人員)肩負著市人大代表...
第一條 為了加強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自身建設,使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結合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實踐經驗,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應當遵守本守則。常務...
77、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1993年9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8年2月27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訂 78、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 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79、北京市計畫生育條例 1991年1月15...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98年6月1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8年9月25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
一、修訂《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必要性 現行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以下簡稱《守則》),是市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於1993年10月22日審議通過的。《守則》作為本市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組成人員的行為準則,對規範和引導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職,全心全意為人民...
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8年7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
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對《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條修改為:“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
守則全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組織制度建設,保證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務委員會工作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本守則所稱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是指常務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和委員。第三條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必須...
第九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帶頭髮揚優良作風,堅持求真務實,講真話乾實事求實效;密切與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聯繫,自覺接受市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監督;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努力維護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良好形象。第十條 常委會主任會議負責解釋並監督本守則的執行。第十一條 本守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嚴肅認真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市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守則。規則序言 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嚴肅認真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市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制定...
省人大常委會: 我受主任會議的委託,現就《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草案)》作如下說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及過程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以下簡稱《守則》)於1993年11月27日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施行,1999年進行了修正。《守則》施行20年...
守則全文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2018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3年3月31日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了...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2001年4月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守則。守則全文 (2001年4月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1年8月23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第一條為加強市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更好地...
2000年9月22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2008年3月28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08年3月28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雲南省人民代表...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制度建設,規範常委會組成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保證其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修正案是1999-01-07發表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201 【發布文號】【生效日期】1999-01-07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修正案 (1999年1月7日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1、第三條中“常委會組成人員...
2014年7月17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7年11月17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2023年5月26日,安徽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合肥閉幕,會議修訂通過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內容全文 安徽...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制度建設,規範常委會組成人員行使職權的行為,保證其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
2024年3月26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守則全文 (1998年10月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2003年4月1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改 2013年12月27日寧夏回族...
1993年9月14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引言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已經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現將修訂後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
(1993年11月27日上城區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2006年9月27日上城區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修訂)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區人大常委會的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照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必須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銀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2013年1月18日銀川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修訂的檔案。第一條 為加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自身建設,使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更好地行使職權,履行義務,發揮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為了加強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平頂山市實際,制定的守則。發展歷程 2023年8月25日,《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經平頂山市第十二屆人民...
第十一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違反本守則的,應當根據主任會議的要求,向主任會議或者常委會會議作出說明。第十二條 本守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規(類別)守則(草案)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我受主任會議委託,現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草案)》(以下簡稱《守則(草案)》...
(2018年6月29日廈門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制度建設,保障和規範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行職責,遵循有關法律的基本原則,結合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應當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
第十六條 本守則自通過之日起施行。地方性法規(類別)修訂的守則 (1993年9月6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修正 2008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 2013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
第十六條 本守則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修訂的守則 (2003年5月30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3月26日青海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一部政府檔案,於1995年10月30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守則正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完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的工作實踐,制定...
第十四條 本守則自通過之日起施行。修訂的守則 (1998年7月24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8月3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
第二十一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違反本守則的,應向常委會作出檢查,並認真改正。情節嚴重的,由主任會議提出處理意見或者提請常委會作出決定。第二十二條 本守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2月29日葫蘆島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葫蘆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