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9月14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修訂)
- 頒布時間:2009年06月20日
- 實施時間:2009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1993年9月14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
1993年9月14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引言《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已經2009年6月20日安徽...
安徽省人民政府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 第一條 為了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務委員...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11年8月19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修訂...
一、審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修訂草案)》;二、審議《安徽省長江船舶污染防治條例(草案)》;三、審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的決定(草案)》;四、審議《安徽省農村能源...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是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安徽省實際,制定的。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是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檔案。為了規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議事程式,提高議事效率,保證常務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
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決定,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一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對擬任命人員進行法律知識考試。考試成...
一、將原《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辦法》改為《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 二、第二條修改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省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省長的個別任免;在省長...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是安徽省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
1984年4月12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3月2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辦法〉的決定》修正 根據1999年10月15...
1988年6月27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和建設,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第八條 常務委員會委員在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提出的臨時動議、議案,由主任會議決定是否提請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或者交有關委員會研究。第九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按照《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是安徽省的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現任安徽省委書記,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經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發布公告 (第五十四號)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4月21日 安徽省人民...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省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的實際,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若干規定(試行)》作如下修改:...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是2009年6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由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簡介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合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5月23日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對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一府兩院”)工作人員的任前審查和任後監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以下簡稱常委會)的議事程式,提高議事效率,保證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等...
中文名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試行辦法 頒布單位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1.05.09 實施時間 1981.05.09 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大常委會的人事任免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第一條 為了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執行,保證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
1984年4月13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做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
(1998年10月12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執行地方組織法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修正)...
2022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分配方案》。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了《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安徽省第...
第三十八條 常委會報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批准通過的地方性法規、決議、決定和任免名單,依照有關法規的規定在新聞媒體上公布,並在《淮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上刊登。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法規的決定 (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決定:二、對《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
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修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1993年7月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23年4月26日,第十四...
第十六條 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可以依法提出質詢;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屬於常務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重大問題,常務委員會可以依照監督法和《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條例》的有關規定,組成特定問題的調查...
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經2007年8月2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修訂,現將修訂後的《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的若干規定》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6年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的決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