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2006年01月14日
- 實施時間:2006年01月14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1996年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的決定》修正。
1996年1月27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月14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的決定》修正。
關於修改〈安徽省辦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7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定的許可權和程式,集體行使職權。常務委員會審議議案、報告,決定事項,應當充分發揚民主,實行民主集中制。公告全文 (第八號)《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已經2008年12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
(1988年6月27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8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
1992年10月24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1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
(1997年7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4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三件法規的決定》修正) [1] ...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7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決定》修正2013年8月2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修訂2013年8月6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號公布自2013年...
1989年12月23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11月10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第一次修改 根據1997年7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 (2005年4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對《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1993年11月10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訂〈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02年5月24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1996年12月31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4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
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關於修訂《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
第四次會議主席團 2006年2月28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1990年4月25日安徽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9年2月10日安徽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2006年...
經2007年4月27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7年4月27日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規範規範性...
第八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司法機關的工作報告時,對其中不符合憲法、法律、法規的事項,責成司法機關予以糾正;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對工作報告有重要意見的,由主任會議決定,責成司法機關重作報告或作相應修改。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地方性法規,是指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報經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施行的規範性檔案。第三條制定地方性法規不得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安徽省地方性法規相牴觸。第四...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及滿意度測評辦法》於2013年11月22日由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13年11月25日由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9號公布, 自2014年1月1日起...
1995年4月24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6月22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第十條的決定》修正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1980年10月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同省人民代表的聯繫制度(試行)》即停止執行。地方性法規(類別)V百科往期回顧 詞條統計 瀏覽次數:次 編輯次數:2次歷史版本 最近更新: yangyang776699 ...
1984年4月12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7年3月2日安徽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
修改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經2018年3月30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4月2日 為了...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已經2012年2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
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2015年12月18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訂)...
修改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經2018年3月30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4月2日 為了...
修改情況說明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5月18日,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對《安徽省專利保護和促進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會後,法制工作委員會將修訂草案及其說明在安徽人大網全文公布,徵求社會公眾意見;...
修改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經2018年3月30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4月2日 為了...
(2014年5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任前審查和任後監督的規定》已經2014年5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
《安徽省信息化促進條例》已經2016年9月30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10月8日 安徽省信息化促進條例 (2016年9月30日安徽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