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規定

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規定

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規定》在2007.04.27由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規定
  • 頒布時間:2007年04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7年07月01日
  • 頒布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
規定全文,修改決定,

規定全文

安徽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實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規定
(2007年4月27日安徽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7年7月28日安徽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21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訂)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備 案
第三章 審查要求、建議的提出
第四章 審 查
第五章 處 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人大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規範和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對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規範性檔案,是指在本行政區域內由有關國家機關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制定並公開發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覆適用的檔案。
第三條 各級人大常委會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開展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保證黨中央令行禁止,保障憲法法律法規實施,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促進制定機關提高規範性檔案制定水平。
第四條 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建立備案審查工作統籌協調機制,促進備案審查工作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信息化。
第五條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以下簡稱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
各級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機構或者承擔備案審查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備案審查工作機構),負責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接收、登記、分送、存檔和審查等具體工作。
第六條 備案審查工作機構應當加強與同級黨委、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有關備案審查工作部門、機構的聯繫,落實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加強工作協作和信息交流。
第七條 上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機構應當加強與下級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工作機構的聯繫,提供業務指導。
第八條 省人大常委會應當加強備案審查信息化建設,建立全省統一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信息平台;設區的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和制定機關應當按照省人大常委會有關規定使用備案審查信息平台,提高備案審查工作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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