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為了加強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平頂山市實際,制定的守則。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為了加強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平頂山市實際,制定的守則。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為了加強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開展工作,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平頂山市實際,制定的守則。發展歷程2...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常務委員會對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從平頂山市人民...
第一章會議的舉行 第二條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舉行的時間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的代表提議,可以臨時舉行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第三條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
平頂山市石龍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合影 時任平頂山市石龍區委書記盛國民(右一),區第一屆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杭長海(前排中)、副主任趙國政等領導同志在石龍區第一屆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台上 時任平頂山市石龍區...
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及其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工作實際,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
2023年7月26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 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便於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提高議事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平頂山市衛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平頂山市衛東區人大常委會)是平頂山市衛東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平頂山市衛東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彩霞 現任領導 主任:李彩霞 副主任:胡萬濤、孫麗君、林潔、周根生 ...
第十三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第十四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應在常務委員會會議舉行一星期前將會議日期、議程通知常務委員會委員。第十五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第一條 為了健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議事程式,保障和規範其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總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實踐經驗,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主任主持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副主任、秘書長協助主任工作。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常務委員會會議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
(2016年10月20日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次主任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市人大代表履職檔案管理工作遵循真實、全面、及時、規範的原則,全面收集歸檔市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職責、執行代表職務活動等方面的材料...
(四)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五)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的遵守和執行情況;(六)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所提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情況;(七)人民民眾...
常務委員會聽取、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可以委託下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同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組織評議。受委託機關應當將評議情況向委託機關報告。第六條 主任會議可以根據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專門委員...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8年9月25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
如果主任會議認為地方性法規案有重大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可以建議提案人修改完善後再向常務委員會提出。第十一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五人以上聯名,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地方性法規案,由主任會議決定是否列入常務...
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8月3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 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組織制度建設...
1993年7月29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通過 1993年7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98年6月1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的決定修正。根據2018年3月...
經主任會議決定下列人員可列席會議:(一)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副主任,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和顧問,地區人大工作聯絡組組長或副組長;(二)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三)山西日報、省廣播...
《天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嚴肅認真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市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守則。規則序言 為了加強市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
1984年9月28日河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9年11月8日河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辦法〉的決定》修正。
第一條 為規範師宗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為了加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依法履行職責,依據憲法、法律和《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參照《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結合我市...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是2001年4月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守則。守則全文 (2001年4月5日周口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1年8月23日周口市第二屆人民...
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積極維護國家和全省人民的根本利益,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致力於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第三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
第二條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省人大常委會行使任免權,實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辦事。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符合任職責條件。
第七條 常務委員會根據本省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批准太原市、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地方性法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第八...
為加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的組織制度建設,保證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法律有關規定,結合常委會工作實際,制定本守則。守則全文 2008年10月28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2012年3月20日市十六屆...
第一條 為了加強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自身建設,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根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委會組成人員應當努力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熟悉和遵守憲法、...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保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依法行使各項職權,規範常委會組成人員的議事行為,提高議事水平和效率,根據憲法、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常委會...
第二十三條 省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案、其他議案和任免案,由省人大常委會以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第二十四條 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地方性法規,應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第四章 主任會議 第二十五條 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