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

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

《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DB4404/T 6-2021)是2021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珠海市地方標準,歸口於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DB4404/T 6-2021)規定了珠海市公共汽車客運服務的總體要求、場站設施、運營車輛、運營服務人員、運營調度、行車服務、車廂服務、信息服務、運營安全、監督檢查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珠海市公共汽車客運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
  • 外文名:Public bus passenger service specification
  • 標準號:DB4404/T 6-2021
  • 發布日期:2021-01-12
  • 實施日期:2021-03-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R11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20.20
  • 技術歸口:珠海市交通運輸局
  • 批准發布部門: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DB4404/T 6-2021)是根據《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19年市級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制定的,由珠海市交通運輸局提出並歸口。
  • 第一階段
2020年1月~3月,完成項目啟動,研究成立起草組。2020年1月10日,珠海市交通運輸局召開了標準化工作啟動會議,對標準起草工作組、工作計畫分工、工作推進情況等進行了布置和安排。3月24日,珠海市交通運輸局再次召開標準化工作會議,傳達2020年標準化工作要點。3月31日下發了《珠海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印發〈珠海市交通運輸標準化202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明確了標準制定的領導小組、起草小組。
  • 第二階段
2020年2月~3月,調研,確立標準框架。2020年2月17日,珠海公交集團標準制定工作組召開第一次會議,根據當前公交運營服務管理現狀和實際需求,結合粵港澳大灣區交通一體化建設發展要求,深入調研,進一步確立標準框架,明確標準定位和適用範圍。並於同日印發《公交集團關於“珠海市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地方標準制定項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所有人員的編寫任務、職責分工和具體要求。
  • 第三階段
2020年3月~5月,形成標準草案。各人對應分配任務分頭起草,3月底前收集匯總各部分內容,形成標準討論稿第1稿。
2020年3月17日,召開標準制定工作第二次會議,召集運營、車輛、信息、安全等部門、專家進行標準研討,對標準討論稿第1稿內容進行逐條討論,收集反饋意見,會後由標準起草組針對修改意見逐條修訂完善,形成標準討論稿第2稿。
2020年4月20日,將討論稿第2稿發至各相關單位徵求意見,召開座談會和有關專家進一步深入研討,吸收借鑑各方意見建議,經過認真分析和研討,形成了標準討論稿第3稿。
2020年5月15日,起草組再次對標準內容繼續進行逐條討論,對標準進行修改完善,並再次徵求專家意見,另對場站設施,特別是結合企業實際對首末站、樞紐站、綜合車場的建設要求提出針對性意見,形成了標準討論稿第4稿。
  • 第四階段
2020年6月,形成內部徵求意見稿。起草組在完成標準工作組討論稿4稿的基礎上,於2020年6月17日,與珠海市標準所等領域專家對標準進行了逐條研讀、修改,集中討論有關運營調度、行車調度、車廂服務等有關內容,並提出修改意見,形成了標準內部徵求意見稿。
  • 第五階段
2020年7月~10月,根據公司內部多方意見,再次與珠海市標準所有關專家進行細化討論與修改,形成了本標準公開徵求意見稿。2020年9月8日~10月7日,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將該規範通過官方入口網站向社會公眾廣泛徵求意見。10月12日,形成標準送審稿上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第六階段
2020年11月27日,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市工商大廈1020會議室組織來自珠海市交通運輸局、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珠海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暨南大學、珠海市港口協會、珠海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珠海信息協會的專家對標準送審稿進行審查。我公司根據專家組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形成標準報批稿上報市市場監管管理局。
  • 發布實施
2021年1月12日,地方標準《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DB4404/T 6-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3月1日,地方標準《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DB4404/T 6-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DB4404/T 6-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珠海市交通運輸局、珠海公共運輸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珠海鼎基標準技術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余英姿、陳勝、蔣模平、向朝暉、余榮軍、鐘霆、侯茂順、謝素芬、陳小茸、喬寶良。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總體要求
3
5 場站設施
5
6 運營車輛
7
7 運營服務人員
9
8 運營調度
9
9 行車服務
10
10 車廂服務
10
11 信息服務
11
12 運營安全
11
13 監督檢查
13
附錄A(資料性)線路及站牌命名方法
14
附錄B(規範性)車輛例行檢査項目
16
附錄C(資料性)車廂服務用語
18
附錄D(規範性)服務設施檢査及報修項目
19
附錄E(規範性)“5321”文明禮讓操作規程
20
附錄F(規範性)“530″路口安全行車操作規程
21
附錄G(規範性)“520進站安全操作規程
22
附錄H(資料性)乘客乘車安全要求
23
附錄I(規範性)營運服務檢查記錄
24
參考文獻
2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DB4404/T 6-2021)規定了珠海市公共汽車客運服務的總體要求、場站設施、運營車輛、運營服務人員、運營調度、行車服務、車廂服務、信息服務、運營安全、監督檢查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珠海市公共汽車客運服務。

引用檔案

GB/T 5845.1 城市公共運輸標誌—第1部分:總標誌和分類標誌
GB/T 5845.2 城市公共運輸標誌—第2部分:一般圖形符號和安全標誌
GB/T 5845.3 城市公共運輸標誌—第3部分:公共汽電車站牌和路牌
GB 7258 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T 18344 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
GB/T 22484-2016 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服務規範
GB/T 32852.1-2016 城市客運術語—第1部分 通用術語
GB/T 32852.2-2018 城市客運術語—第2部分:公共汽電車
GB 38032-2020 電動客車安全要求
GB/T 51328-2018 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標準
CJJ/T 15 城市道路公共運輸站、場、廠工程設計規範
JT/T 888 公共汽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
JT/T 999 城市公共汽電車應急處置基本操作規程
JT/T 1240 城市公共汽電車車輛專用安全設施技術要求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發布後,計畫召開珠海市範圍內的公交管理服務主體及相關管理部門、司乘人員,對標準內容進行宣貫培訓,鼓勵公交運營企業管理服務主體積極實施該標準。同時,建議每年度可組織相關機構或委託第三方對標準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促進標準的實施,並為將來標準的修訂積累相關信息。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公共汽車客運服務規範》(DB4404/T 6-2021)的制定,有利於進一步提高公交服務質量,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公交客運服務。該標準的實施可以進一步結合珠海實際和公共運輸未來發展需要,不僅填補了部分標準的空白,更是因地施策,直接指導和保障我市公共汽車的運營服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直接的行業文明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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