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一般指本詞條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簡稱“高考”,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教育部要求各省(區、市)考試科目名稱與全國統考科目名稱相同的必須與全國統考時間安排一致。參加考試的對象一般是全日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招生分理工農醫(含體育)、文史(含外語和藝術)兩大類。普通高等學校根據考生成績,按照招生章程計畫和擴招,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015年,高考逐步取消體育特長生奧林匹克競賽等6項加分項目。2016年,教育部嚴禁宣傳“高考狀元”、“高考升學率”,加強對中學高考標語的管理,堅決杜絕任何關於高考的炒作。2017年4月7日,教育部、中國殘聯關於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

2024年高考全國統考於2024年6月7日開始舉行,部分省份考試時間為2天,實行新高考的省份為3-4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 外文名: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 定義:是合格的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參加的選拔性考試
  • 別名:普通高考 
  • 通行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綜合(部分地區無)
  • 主要科目語文數學外語
  • 文科綜合政治歷史地理
  • 理科綜合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僅浙江)
  • 外語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 
  • 考試時間:6月7日-10日
  • 命題機構:教育部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 起始時間:1952年
  • 廢除時期:1966年-1977年
  • 恢復時間:1977年10月21日
高考方案,“3+1+2”方案(新高考),“3+3”方案(新高考),“3+X”方案,高考試卷,高考數據,歷史沿革,考試改革,改革背景,改革過程,曾用高考方案,取消加分,取消分科,體育類取消專項考試,改革試點,高考新規,異地高考,大陸地區,港澳台地區,報名條件,考場規則,考試指南,高考時間,高考閱卷,錄取方式,高考保送,高考加分,作弊處罰,海外國家,法國,英國,愛爾蘭,國外承認,

高考方案

“3+1+2”方案(新高考)

“3+1+2”方案詳情
套用地區
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
套用時間
2018年高一入學,2021年高考
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
2021年高一入學,2024年高考
黑龍江、甘肅、吉林、安徽、江西、貴州、廣西
2022年高一入學,2025年高考
河南、山西、內蒙古、四川、雲南、陝西、青海、寧夏
“3”
必考科目,每科150分,以原始分成績計入總分
語文、數學、外語
“1”
選考科目,每科100分,從中選擇1門參加考試,以原始分成績計入總分,同時作為高考分數線的劃分類別
物理、歷史
“2”
選考科目,每科100分,從中選擇2門參加考試,以等級換算分計入總分
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
備註

“3+3”方案(新高考)

“3+3”方案詳情
套用地區
上海、浙江、北京、山東、天津、海南
套用時間
2014年高一入學,2017年高考
上海、浙江
2017年高一入學,2020年高考
北京、天津、山東、海南
第一個“3”
必考科目,每科150分,以原始分成績計入總分
語文、數學、外語
第二個“3”
選考科目,每科100分,從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以等級換算分計入總分
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備註
1.上海、浙江外語一年兩考,取最高分計入總分
2.浙江選考科目有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共七門,從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

“3+X”方案

套用地區:黑龍江、吉林、安徽、江西、貴州、廣西、河南、陝西、內蒙古、山西、青海、寧夏、四川、雲南、西藏、新疆等17省區。除新疆、西藏外,第四批新高考改革7省區(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廣西、貴州、甘肅)的新高考將於2024年落地,第五批新高考改革8省區(山西、內蒙古、河南、四川、雲南、陝西、青海、寧夏)的新高考將於2025年落地。
“3”指“語文、數學、外語”,“X”指由學生根據自己的意願,自主從文科綜合(簡稱文綜,分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和理科綜合(簡稱理綜,分為物理、化學、生物)2個綜合科目中選擇一個作為考試科目。該方案是到2019年全國套用最廣,最成熟的高考方案。總分750分(語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00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高考考場

高考試卷

2023年高考使用試卷
使用試卷
使用省份
備註
新課標Ⅰ卷(語文、數學、英語)
江蘇、河北、福建、湖北、湖南、廣東
“3+1+2”模式。
物理、歷史、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由所在省自主命題。
山東、浙江
“3+3”模式。
物理、歷史、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技術(僅浙江開設)由所在省自主命題。
新課標Ⅱ卷(語文、數學、英語)
海南
遼寧、重慶
“3+1+2”模式。
物理、歷史、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由所在省(市)自主命題。
新課標Ⅱ卷(語文、數學、英語)
+
新課標綜合卷(綜合)
山西、安徽、雲南、吉林、黑龍江
仍然使用3+X(文理綜合)模式。
無自主命題科目。
新課標Ⅱ卷(語文)
+
全國甲卷(數學、英語、理綜、文綜的地理部分)
+
新課標綜合卷(文綜的政治、歷史部分)
西藏
仍然使用3+X(文理綜合)模式。
無自主命題科目。
文綜需要將兩套文綜試卷的部分題目重新整合為一套。
全國甲卷
貴州、四川、廣西
仍然使用3+X(文理綜合)模式。
無自主命題科目。
全國乙卷
內蒙古、江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
北京卷
北京
“3+3”模式。
全部科目自主命題。
上海卷
上海
天津卷
天津
參考資料
註:
  1. 除新疆、西藏外,內地29個省級行政區均已啟動新高考改革。第四批新高考改革的7省區(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廣西、貴州、甘肅)的新高考將於2024年落地,第五批8省區(山西、內蒙古、河南、四川、雲南、陝西、青海、寧夏)的新高考將於2025年落地。。
  2. 浙江英語、物理、歷史、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技術均有2次考試機會,選取其中較高分數作為高考成績。

高考數據

普通、職業本專科包括普通本科職業本科高職(專科)。2021年高職(專科)招生人數統計口徑發生變化,包含五年制高職轉入專科招生人數。
(參考資料:)
1977年以來全國高考報名人數和實際錄取率數據統計
年份
高考報名人數(單位:人)
錄取人數(全國普通本專科招生人數)
錄取率
1977
570萬
27萬
5%
1978
610萬
40.2萬
7%
1979
468萬
28萬
6%
1980
333萬
28萬
8%
1981
259萬
28萬
11%
1982
187萬
32萬
17%
1983
167萬
39萬
23%
1984
164萬
48萬
29%
1985
176萬
62萬
35%
1986
191萬
57萬
30%
1987
228萬
62萬
27%
1988
272萬
67萬
25%
1989
266萬
60萬
23%
1990
283萬
61萬
22%
1991
296萬
62萬
21%
1992
303萬
75萬
25%
1993
286萬
98萬
34%
1994
251萬
90萬
36%
1995
253萬
93萬
37%
1996
241萬
97萬
40%
1997
278萬
100萬
36%
1998
320萬
108萬
34%
1999
288萬
160萬
56%
2000
375萬
221萬
59%
2001
454萬
268萬
59%
2002
510萬
320萬
63%
2003
613萬
382萬
62%
2004
729萬
447萬
61%
2005
877萬
504萬
57%
2006
950萬
546萬
57%
2007
1010萬
566萬
56%
2008
1050萬
599萬
57%
2009
1020萬
629萬
62%
2010
946萬
657萬
69%
2011
933萬
675萬
72%
2012
915萬
685萬
75%
2013
912萬
694萬
76%
2014
939萬
698萬
74.30%
2015
942萬
700萬
74.30%
2016
940萬
705萬
75%
2017
940萬
700萬
74.46%
2018
975萬
790.99萬
81.13%
2019
1031萬
914.90萬
88.74%
2020
1071萬
967.5萬
90.34%
2021
1078萬
1001.3萬
92.88%
2022
1193萬
1014.54萬
85.04%
2023
1291萬
/
/
2024
1342萬
/
/

歷史沿革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是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設定的全國性統一考試,每年6月7日-10日實施。參加考試的對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畢業生和具有同等學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招生分理工農醫(含體育)、文史(含外語和藝術)兩大類。
1901年,袁世凱起草了《山東省城試辦大學堂暫行章程》,清政府要求各省參照山東章程設立學堂,此後,浙江江蘇山西四川河南江西福建廣西等省紛紛上奏仿山東章程創辦學堂事宜。
中國有1300多年科舉考試的歷史,這一制度曾顯示出選拔人才的優越性,深深地影響了東亞各國。
1905年,清廷出於發展新教育、培養實用人才的需要,廢除了科舉制度,轉而引進西方的學校考試制度。中國現代高考制度的建立,就有這樣兩個重要來源:一是科舉制度所形成的傳統考試思維和價值,二是西方現代考試制度的模式和手段。
1904年,清政府張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頒行了《奏定學堂章程》。
1905年,科舉考試制度壽終正寢,從此中國現代高考制度登上了歷史舞台。
1936年,全國已經有100多所大學,當時的高考制度是各所高等學校自主組織命題,學生可以選擇報考多所大學,也可能同時被多所大學錄取。
1952年,中國建立起來全國統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制度。統一高考招生能更好的顯示出公平,也適應了當時國家快速選拔人才的需要。
1966年4月6日~14日,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座談會召開,座談會明確提出:要採用新的辦法,高等學校取消考試,採取推薦與選拔相結合的辦法。
1966年7月24日,《關於改革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發出。從此,“自願報名,民眾推薦,領導批准,學校複審”的十六字方針就成了中國大學錄取方法。
1970年,為落實毛澤東“大學還是要辦的”及“要從有實踐經驗的工人農民中間選拔學生,到學校學幾年以後,又回到生產實踐中去”的指示,部分高校開始招收工農兵學員。
1977年,鄧小平出任國務院副總理,分管文教,主持恢復高考。恢復高考改變了千百萬人的命運,挽救了中國教育,也挽救了整箇中國。
1977年10月21日,人民日報頭版頭條《高等學校招生進行重大改革》,宣布中斷了十餘年的高考將恢復考試,這一訊息迅速傳遍了全國各地。
1977年冬天,舉行了恢復高考後的第一次考試,考試分為文史理工兩科,文史類科目是思想政治語文數學、史地(歷史和地理),理工類科目是政治、語文、數學、理化(物理和化學),報考外語專業的要加試外語。
1981年,英語列入考試科目,以30%成績計入總分或者參考,另外在理科中增加了生物學科文6理7模式形成,直到1994年。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規定在中央部門或國防科工委系統所屬的某些普通高等院校,要按一定比例面向農村或農場、牧場、礦區、油田等艱苦行業的定向招生
1983年,外語(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高考報名時可以自由選擇,一般選擇為英語)正式列入高考科目,以原始分計入總分。
1985年,教育部規定:可以從參加統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數國家計畫外的自費生。一向由國家“統包”的招生制度,變成了不收費的國家計畫招生和收費的國家調節招生同時並存的“雙軌制”。同年,從美國引進標準化考試,並於當年首先在廣東省進行了英語、數學兩科的試點。
1985年,上海在全國最先獲得自主命題權。同年,國家教委決定在北京大學等43所普通高等學校進行招收保送生的試點。
1989年8月,國家教委決定將標準化考試逐步在全國推行。
1994年,普通高考進行制度改革,推出“3+2”考試制度,生物和地理科目被取消,除語數外,文科加考思想政治和歷史,理科加考物理和化學,理科考試中不再考思想政治。初衷是為學生減負,但導致學生地理和生物知識的貧乏。
1996年,中國高等教育試行並軌招生,高校學費開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並軌改革。
1999年,教育部出台了《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檔案提出,跨世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宏偉目標與任務,對落實科教興國戰略做出了全面部署同年廣東率先試行“3+X”改革方案,生物、地理又重新開始成為高考科目。從這年起,高校大規模擴招開始。
2000年,一直由國家“全包”的師範專業也實行收費,招生並軌改革完成。
2000年之前中國高考一直使用統一命題的全國統考卷,從2000年到2004年,全國開始實施“統一高考,分省命題”的組織方式,越來越多的省份加入自主命題的行列。
2001年,教育部對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條件進一步放寬。取消了普通高考報名年齡不超過25周歲、未婚的限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也不再限報高等職業院校,也可報考普通高校。報名並參加普通高考將不受年齡及婚否的限制與影響,是終身教育體系的重要舉措,至此全國各地每年都有25周歲以上的大齡考生步入高考考場。
2003年,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決定從2003年起將高考時間提前一個月,高考時間固定安排在每年6月7、8、9日。
2003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開展自主招生試點。作為一種新的選才方式,具備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已有90所;類型逐漸增多,有“自主組織測試”、“校長實名推薦制”、“自主招生聯考”等形式。
2008年,中國開始啟動《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入學率將達到適齡青年的15%。在短短的五六年中,大學招生擴大了將近3倍,“大眾化教育”逐漸取代“精英教育”。但同時高校畢業生缺乏職業技能、就業困難等問題,引起了人們對擴招的反思。
2010年2月,教育部公布公開徵求意見稿,7月發布經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的全文。檔案明確提出要逐步形成分類考試、多元錄取、綜合評價的考試招生制度,為高考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2014年9月,頒布的《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指出,要“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
2014年12月16、17日,教育部陸續出台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等四大高考改革配套方案。
2014年全國有16省市實行分省命題,統一命題的有15個;2015年,又新增江西遼寧山東3省實行高考統一命題,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的省份及直轄市增至18個。
2016年全國有26個省份選擇統一命題,也就是採用“普通高考全國卷試題”,北京上海天津江蘇浙江5省份或直轄市仍為分省命題。
2017年10月19日,十九大代表、教育部部長陳寶生表示,到2020年,中國將全面建立起新的高考制度。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對2018年的高校招生做出部署。《通知》指出,要進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及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2019年5月6日,2019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在會上透露,2019年高考報名者達到上千萬。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於2019年6月7日—9日舉行。
2020年3月31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延期一個月舉行,考試時間為7月7日至8日。
2020年7月25日,從2021年起,北京高考英語增加口語考試,口語加聽力考試總計50分,總成績分值不變。
2021年2月19日,教育部發出《教育部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2021年全國統考於6月7日舉行。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至11:30語文;15:00至17:00數學。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2022年1月,教育部發布《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明確2022高考全國統考時間,科目考試時間安排為:6月7日9:00至11:30語文;15:00至17:00數學。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綜合/理科綜合;15:00至17:00外語,有外語聽力測試內容的應安排在外語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2022年5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下發《關於做好廣東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2022年高考將在6月7日至9日舉行,為期3天,各地各校要嚴格落實防疫措施,每個考點配備防疫副主考,設定必要的隔離考場、隔離設施。
2022年5月7日,上海市召開第176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經慎重研究並報教育部同意,上海決定作如下調整。上海市秋季高考統考延期至7月7日至9日舉行。
2023年,浙江省高考語文、數學和外語科目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選用全國新高考I卷
2024年,河南高考不再統一配備考試文具,河南考生攜帶規定文具參加高考。

考試改革

改革背景

從分科到招生變革
從1977年到2014年,國家高考歷經多次改革。
1972年到1976年,大學採取“自願報名,民眾推薦,領導批准,學校複審”的辦法招收工農兵學員。
1977年:9月,教育部決定恢復已經停止了10年的高考,以統考、擇優錄取的方式選拔人才上大學,決定學生畢業後由國家統一分配。1977年冬和1978年夏的中國,迎來了世界歷史上規模最大的考試,報考總人數達到1160萬人。來自河南延津縣劉震雲,就是在1978年以河南高考狀元的身份進入了北京大學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方法。規定中央部門或國防科工委系統所屬的某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實行面向農村或農場、牧場、油田、礦區等艱苦行業的定向招生。1983年,英語被正式列入高考科目,後來理科又增加了生物科。
1994年:高考實行了“3+2”的方案,考生必須考語文、數學、英語,理科加考物理、化學;文科加考思想政治、歷史。同時在招生方面實行了國家計畫招生、用人單位委託招生、招少數自費生三種招生辦法。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高考改革
自主招生浮現
1989年:8月,國家教委決定將標準化考試逐步在全國推行。
1994年:高考中生物和地理被取消,出發點是為學生減負,結果非但減不了負,還導致學生地理和生物知識的貧乏。
1996年:中國高等教育試行並軌招生,高校學費開始增加。
1997年:普通高校招生並軌改革。
1999年:高校開始了擴招,在1998年全國招收160萬學生的基礎上,激增52萬人。同年2月教育部頒發《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這一輪的高考改革從廣東開始。1977年高考的錄取率僅為4.6%左右,而此時錄取率達到了40%,比1998年高10個百分點。
2000年:一直由國家“全包”的師範專業也實行收費,招生並軌改革完成。
2001年:國家允許25周歲以上公民參加考試,放開了對高考報名的年齡限制和婚否限制。這一年,江蘇的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率先實行了“自主招生”。
2003年:教育部批准首批22所高校開展自主招生試點,清華、北大等22所高校被賦予5%的自主招生權。自主招生的試點範圍不斷擴大,具備自主招生資格的高校已有90所;類型也逐漸增多,有校長實名推薦制”、“自主組織測試”、““自主招生聯考”等形式。
2004年:教育部允許香港高校在內地自主招生。
“素質教育”比重愈增
2005年:部分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實行了師範生免費教育。
2006年:開始實行了平行志願錄取。
2010年2月公布公開徵求意見稿,7月發布經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這一檔案明確提出要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為高考改革指明了新的方向。
2010年:高校錄取人數達到657萬人,比1999年多了252萬人,錄取率更是達到了68%。上大學從千軍萬馬過獨木橋,變得容易多了。同時,國家更加重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011年及以後,河南省也將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錄取時的重要參考。
2014年:正式執行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方案,奧林匹克競賽獲獎學生不再有保送資格,奧賽、體育加分將不超過20分。河南省在國家政策的基礎上,將國家級奧賽獎及體育特長生的加分都下調到不超過10分,並不再有保送資格。
2014年,擬出台2017年高考改革方案。發布:英語退出高考統考系誤讀。英語實行社會化考試、一年多次考試是改革方向,但這並不等於英語退出高考。其中浙江、上海已經出台政策均採用3+3,成為第一批試點。

改革過程

從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對於高考所做的改革一直從未停止。從全國統一試卷到全國多份試卷,從單一選拔到多元錄取,回溯37年間高考制度演變,一直在爭議中變革和前行。2014年,隨著《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正式發布,新世紀高考改革的各項思路已逐漸清晰,一項更為全方位、系統的高考改革正在漸次展開。
70年代重新恢復高考眾人爭過獨木橋
1952年,高考制度創立,“文革”期間曾一度中斷。
1977年,在鄧小平的直接主持下得到恢復。全國570萬考生一起,走進了闊別11年之久的高考考場。當年共錄取了27.297萬人,高考錄取率僅有4.8%。恢復高考伊始,基本沿用“文革”前的考試辦法,文理分科。在恢復高考的最初幾年,外語在很多省市並未列入總分,而是作為錄取重要參考。高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文理兩類都只考政治、語文、數學,文科加考史地,理科加考理化。
1978年,又有610萬人參加高考,錄取率僅為7%。兩次總計1180餘萬人的招考創下了中國乃至世界考試史上的紀錄。
1979、1980兩年,高考錄取率依然低於10%。直到1981年,高考錄取率才達到11%。
1984年,開始保送生的試點,即由中學推薦,高等學校考核同意,免予參加高考,直接進入高校學習。
1984年9月,英語正式被列入高考主考科目。此後的幾十年里,英語成為了必不可少的考試科目。
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高考基本上是沿用傳統的考試方法。針對高考傳統的命題方法和考試方式的缺陷,從美國引進標準化考試。
1985年首先在廣東省進行了英語、數學兩科的試點。
1988年,這項改革試驗擴大到語文、數學、英語等5個學科,英語科則擴大到全國17個省(市、區),涉及100萬考生,經過由點到面的改革實踐,上海、浙江先行試點普通高中畢業會考。
1989年7月,原國家教委決定在全國試行高中會考制度,並在會考的基礎上改革高考招生制度。當時,教育部門已經注意到,片面追求升學率現象突出,一些學生偏科嚴重,高考客觀上承擔了對高中教育教學有偏頗導向的責任。
1989年原國家教委決定將標準化考試在全國推行。
90年代保送計畫實施考試科目多元化
20世紀90年代初,保送生計畫人數曾一度擴大。但保送過程中出現了中學為了提高名牌大學的升學率,“推良不推優”的傾向,出現了申報作假、幹部和教師子女保送比例過高等現象。
1991年,湖南、雲南、海南三省於1991年進行了在高中會考基礎上減少高考科目的改革。
1995年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實行了會考後的高考“3+2”科目組設定方案,即語、數、英三科為必考科目,文史類加考政、史;理工類加考理、化,每科滿分原始分150分。
1999年教育部規定,全國所有保送生都必須參加綜合能力測試
1999年在“3+2”高考科目改革8年後,廣東省率先探索“3+X”高考科目改革方案。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為必考科目,“X”是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選擇1-2科。此後,各省陸續實施的“3+X”科目方案是“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少部分省市實施的是“3+大綜合(或)+1”方案。
“3+X”科目改革的實施,在客觀上改變了以往全國一張試卷、一種高考模式的狀態,多樣化的高考模式初露端倪。這一改革對考試內容改革起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動作用。
21世紀各地自主命題自主招生開始推廣
2000年,教育部決定實施分省命題,上海、北京率先單獨組織高考命題工作。同年,北京、安徽等省區市試行春季高考改革,一年舉行兩次高考,試圖改變“一考定終身”的格局。但改革帶來的新問題也接踵而至。實行春季高考後,由於參與招生的學校和專業都不理想,以致考生積極性不高。
2003年教育部在北大、清華等22所著名高校擴大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在自主考試與面試的基礎上進行初選,入選考生參加全國統考,成績達到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可以由學校決定錄取,招生比例為學校年度本科招生計畫的5%。
2004年內蒙古率先取消春季高考後,安徽、北京也相繼選擇退出。與此同時,參與自主命題的省份也在逐年擴大,已有16個省市區全部或部分實現了自主命題。統一考試的格局被打破,統一招生方式也在試圖破冰。在連續兩年多所學校試點的基礎上。
2005年夏天,在中央領導的親自批示下,由教育部、中宣部等多個部委牽頭組織啟動了素質教育大調研。其中,由時任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談松華牽頭的“高校招生考試制度研究”是一個重要的調研內容,最終完成了《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研究報告》。
這份報告提出:高考改革“應建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分離高考承擔的高中畢業水平考試功能;將社會化的水平考試納入高考體系;建立中學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社會服務記錄,逐步實行以高考成績為主的多元錄取制度。”並將這一目標最終實現的時間定位在2020年。
2006年,全國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高校擴大到53所大學。這項改革使高校有了更多的招生自主權,擴大了不拘一格選拔人才的操作空間,同時對於中學實施素質教育有著積極的導向作用。至此,“統一考試、分省命題,多元錄取”的高考招生考試格局已初步形成。
2010年方案擱置
2010年,教育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正式發布,“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成為高考改革的三大關鍵點,高考改革正式進入“視窗期”。
從2010年底開始,考試招生改革組的專家團隊,先後到上海、浙江、福建等16個省市進行調研,召開了近百場座談會,內容涵蓋16個議題,包括考試科目、備考選考、異地高考、分省還是統一命題等,並形成了16個專題、總計80萬字的專題報告。專家組在此基礎上又起草了一個高考改革方案,但由於種種原因,方案在教育部黨組會議討論後被擱置,原因在於“分歧太大”。
2013年箭在弦上
2013年,在教育部的牽頭下,新一輪高考改革方案制訂工作再次開展,在“文理分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高考成績”等重大改革措施上,各方爭論很多,遲遲難以通過。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出台,高考改革被納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等多項具體化的高考改革措施明確被提出。
2014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4份重要檔案。這次會議也將高考改革方案的出台提升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由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提交中央政治局審議,這在中國當代高考史上都是一個非常重大的事件。而在過去,考試改革方案基本由教育部牽頭出台,採取單項推進,這次改革注定是一個全方位、系統的改革。
2014年9月3日,《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正式發布。
2015年5月,教育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暫行)》,包括:提供現行盲文試卷;提供大字號試卷;優先進入考點、考場等。
忘帶證件可“刷臉”入場
2015年5月21日,北京教育考試院召開高考考務工作會。2015年高考,考生依然必須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入場,如果考生忘記或者遺失了身份證(或准考證),監考員可以先驗證考生相貌,如果與准考證存根上照片相符,可以先安排考生進場考試,要求考生下一科考試時帶來。
2020年強基計畫
2020年1月13日,《教育部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印發,決定自2020年起,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
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強基計畫,是教育部開展的招生改革工作,主要是為了選拔培養有志於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
據2021年4月18日央視網訊息:36所高校陸續發布了“強基計畫”招生簡章。
首批試點高校名單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四川大學
重慶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蘭州大學
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技大學

曾用高考方案

通用方案(1978年~1993年)
套用地區:全國(1987年後除上海市)
全體考生必考政治,語文,數學,外語(1983年起外語成績按照得分的100%計入總分)四門科目,文史類考生加考歷史,地理,理工醫農類考生加考物理,化學,生物。
通用方案“3+2”(1994年~1999年)
套用地區:全國(不含上海市
“3”指語文,數學,外語,“2”指文科生加考政治、歷史,理科生加考物理、化學。各科滿分150分,總分750分。
上海市“3+1”(1987年~2016年)
套用地區:上海市
“3”即語文,數學,外語,“1”即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語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150分,總分600分(期間增加過綜合能力測試科目,30分,後又取消)。
考試時間:
6月7日 (上午) 09:00-11:30 語文 (下午)15:00-17:00 數學
6月8日 (上午) 09:00-11:00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下午)15:00-17:00 外語
江蘇省“3+1+1”(2003年—2007年)
套用地區:江蘇省
“3”即語文,數學,外語,“1+1”即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任選兩科組成“1+1”,其中1門需選擇高校專業指定科目,各科滿分150分,總分750分。
江蘇省“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2008年—2020年)
套用地區:江蘇省
經過教育部批准,從2008年起,江蘇省實行“3+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高考方案。
“3”指語文、數學、外語,語文160分(文科加考40分加試題)、數學160分(理科加考40分加試題)、外語120分,滿分480分。
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考試為: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7門科目,各科原始滿分為100分,考生需參加未選為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的5門必修科目,其中信息技術只作為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按原始得分實行等級評價,2018年前,分為ABCD四個等級,獲得一個A等級,高考成績加1分,2019年為降低學生備考壓力,改為合格與不合格評價,60分及以上為合格,其餘為不合格。普通類考生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須全部達到C等級或者“合格”,方可參加高考和選修科目測試。
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考試為: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6門科目,各科原始滿分120分。文科考生必考歷史,理科考生必考物理,再從化學,生物,思想政治,地理中任選一門,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按原始得分排名實行等級計分,分為6個:A+、A、B+ 、B、C 、D。
由於該方案總分偏低,造成分數段扁平密集,且操作複雜,另外物理、化學等科目不計入總分,造成理科人才選拔困難,所以該方案爭議較大。2018年江蘇省正式確定修改高考方案,此方案從當年新入學高一學生不再使用。
考試時間:
6月7日 (上午) 09:00-11:30 語文(文科加30分鐘)(下午)15:00-17:00 數學(理科加30分鐘)
6月8日 (下午) 15:00-17:00 外語
6月9日 (上午) 09:00-10:40 物理/歷史 (下午)15:00-16:40 化學/思想政治/生物/地理
海南省“3+3”(2007年—2019年)
套用地區:海南省
海南省高考考試共6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為公共科目,文科生單獨考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理科生單獨考物理、化學、生物。
考試時間:
6月7日 (上午) 09:00-11:30 語文 (下午)15:00-17:00 數學
6月8日 (上午) 09:00-10:30思想政治/物理 (下午)15:00-17:00 外語(含聽力)
6月9日 (上午) 09:00-10:30 歷史/化學 (下午)15:00-16:30 地理/生物

取消加分

2015年1月1日年起,高考逐步取消體育特長生奧賽等6項加分項目。
2018年3月21日,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截至2022年9月,已取消5類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逐步取消95類地方性加分項目。教育部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少數民族加分更加精準。通過清理規範高考加分,實現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的目標。
2024年河南省少數民族加分項目取消。

取消分科

2018年3月27日,山東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山東夏季高考將自2020年起取消文理分科,高中生可自主選擇3門等級考試科目。

體育類取消專項考試

從2021年高考開始,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術科考試取消專項考試,恢復身體素質的800米跑。調整後的考試內容為4項,即100米跑、二級蛙跳、原地推鉛球和800米跑,計分規則為4項考試每項25分,滿分100分。

改革試點

2014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除語數外3個主要科目外,其他3門選考科目,上海採用“6選3”模式,即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作為考試科目。浙江則採取“7選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還多了“技術(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這項科目。浙滬兩地外語考試均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兩地高中生可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2014年,在上海、浙江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2017年,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第二批改革試點順利啟動。
2019年4月,中國第三批啟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8個省市——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正式發布實施方案,明確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2020年高考,北京、天津、山東、海南四省市的新高考將落地。對於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要紮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科學指導學生選課選考。自2020年起,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試題實施外語“一年兩考”的,第一次考試時間為1月8日,第二次考試時間為6月8日。自命題省份可自行安排除6月8日考試之外的另一次考試時間。
《關於深化河北省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提出新高考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只允許考一次。
2021年,黑龍江、甘肅、吉林、安徽、江西、貴州、廣西7個省份公布了“新高考”改革方案,成為第四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2022年,河南、山西、內蒙古、四川、雲南、陝西、青海、寧夏8個省份公布高考改革方案,成為第五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

高考新規

報考:已考不讓考,不可兩地考,殘疾公平考
  1. 教育部規定“有大學學歷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不可報考高考”,詳見“報名條件”。
  2. 隨遷考生在當地參加高考,“流入”“流出”任選其一,不得在兩地同時高考。具體按當地省市高考辦法執行
  3. 明文規定,全國各省市高考點都要為殘疾考生提供平等,公平的考試環境和合理的便利措施。
二、命題:全國卷統一成大趨勢
除北京、天津、上海等3個省份單獨命題外,全國28個省份均採用全國卷。全國考試一張卷教育公平日趨完善。
三、監考:作弊入刑法,科技防替考
  1. 2015年11月起。正式實施刑法明確規定: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含高考)組織作弊的,將按照刑法定罪,最高可處有期徒刑7年。在這裡小編要提醒廣大考生,切莫投機取巧,耍小聰明,以免招惹牢獄之災。
  2. 2016年教育部發布《做好2016高考招生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市結合實際,要求必須採用二代身份證做好現場報名,現場採集考生照片與指紋或指靜脈等生物特徵,嚴格防守考試作弊替考等行為。
四、錄取:取消加分為公平,合併錄取為便利
1. 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只留5項:
2. 2016年,包括河北、江西、遼寧等在內的多個省份明確,本科第二批與第三批合併為本科第二批。上海則將合併錄取本科第一、第二批。據悉,2017—2018年多省也陸續採取類似的錄取批次合併規則。
3. 填報志願結束前招辦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績
教育部明文規定,2016年考生填報志願結束前各級招辦不得將考生高考成績提供給高校。
2017年3月24日,《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實施意見》(下稱《意見》)出台,2017年山東省合併本科批次錄取。本科合併批次後,對2017年的錄取批次作了安排,2017年高考將不再有二本線,本科錄取將僅設最低控制線。同時,進一步明確了加分項目,2017年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2017年高考語文、數學自行命題,外語、文綜、理綜由教育部命題。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於6月25日前公布。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於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考試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申請覆核,逾期不再受理。根據《意見》,符合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可以享受增加分數或降低分數投檔照顧。如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20分以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高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績總分低於高校調檔分數線10分之內的,可以向高校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合併本科錄取批次後,錄取分5批進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高校專項)、本科普通批、專科(高職)提前批、專科(高職)普通批。與2016年相比,2017年本科錄取批次合併為一批,而專科(高職)分為提前批和普通批兩個批次。

異地高考

大陸地區

項目名單列表
省/市/自治區
異地高考
北京
北京"異地高考"需要五證,2014年起,有居住證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滿3年,子女有學籍且已連讀國中3年,可參加中職考試錄取;2016起,有居住證明及穩定住所,穩定職業及社保滿6年,子女有學籍且連讀高中3年,可參加高職考試錄取,畢業後可參加升本考試錄取。
上海
2014年起,來滬人員持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且滿足其他相關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招生考試方面,享受與本市戶籍居民同等的公共教育服務。
廣東
2014年起,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具有廣東中職學校3年完整學籍的,可報名參加高等職業學院招收招生考試,可與廣東省戶籍考生同等錄取。2016年起,經縣(市、區)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在廣東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連續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證、按國家規定在廣東省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人員,其隨遷子女在廣東省參加中考並在父母就業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可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高考,並可與廣東戶籍考生同等錄取。
重慶
具備在重慶高中階段三年連續完整的學籍並就讀;普通高中學生家長(父親或母親)還應在重慶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中職學生家長不作條件限制;符合重慶市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
河北
要求考生在流入地具有兩年高中學籍,家長也不需要提供社保證明。按河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等部門制定的方案,隨遷子女在河北省參加中考,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
黑龍江
滿足本省學籍、高中連讀三年、有穩定住所三個條件的考生可就近報考。
湖南
外省籍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國中畢業證書通過註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並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在湖南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
安徽
要求"高中階段完整學籍"。
山東
凡在山東省高中段有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均可在山東就地(所就學的高中段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高考,並與山東省考生享受同等的錄取政策。
吉林
有合法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並參加社會保險3年以上,隨遷子女在吉林高中階段有完整學習經歷。
浙江
外省籍學生只要有浙江學籍,並在浙江連續讀完三年高中,就可在浙高考。
江西
在江西高中階段具有一年以上學習經歷並取得學籍,系已知條件門檻最低方案。
遼寧
隨遷子女在當地擁有三年完整高中學籍外,要求家庭在當地有合法穩定工作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福建
2014年將率先放開"異地高考",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的非戶籍考生,可在福建就地參加普通高考
江蘇
在江蘇省取得普通高中學籍並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學習經歷,其監護人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隨遷子女,均可在江蘇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和本科、專科層次錄取。
廣西
在廣西國中學校就讀三年,取得廣西國中畢業證書,具有廣西高中階段完整的學籍,在廣西高中學校實際就讀,參加廣西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截止年度高考報名前開考的全部科目考試,其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廣西流入地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3年以上,可不受戶籍限制。
河南
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省就業的非就業地戶籍人員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並符合以下條件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並與當地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須具有當地學校正式學籍。
雲南
考生及父(母)戶籍在雲南,考生高中連續就學滿3年,具3年學籍;或考生戶籍在雲南,具初高中6年學籍,父(母)親戶籍不在雲南,但在雲南具有六年的合法穩定職業或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社保繳費記錄。符合以上條件考生可無障礙參加正常高考和錄取。
陝西
隨遷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持陝西省居住證1年以上,按照國家規定在陝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含1年),隨遷子女本人持有陝西省國中學校頒發的畢業證書,可在符合陝西省國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其他條件的情況下,在其畢業國中所在縣(區)報名參 加國中畢業學業考試。
湖北
在省內擁有三年完整高中學習經歷並取得完整學籍,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並符合相應條件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並與當地戶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甘肅
自2013年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具有我省連續兩年國中學籍的,可在學籍所在地報名參加國中畢業學業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考試;2013年,進城務工人員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我省戶籍,且子女具有我省連續高中三年學籍的,可在我省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貴州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取得貴州省國中畢業證書,高中階段在貴州省連續就讀三年,有貴州省高中階段三年完整學籍,考生高考報名前,其父親(或母親)在貴州省居住,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穩定職業,持有貴州省居住證(或暫住證)和在貴州省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含三年),可在貴州省參加高考。
四川
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學生,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新疆
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三年級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際就讀四年並有四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國中畢業證書和中考成績,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四年居住證明,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專業)。
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國中二、三年級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際就讀五年並有五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國中畢業證書和中考成績,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五年居住證明,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本科院校(專業)和區內外高職(專科)院校(專業)。
來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國中及普通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實際就讀六年並有六年完整學籍,有連續三年我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有新疆國中畢業證書和中考成績,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疆有合法職業及六年居住證明,有在疆社保繳費記錄或納稅證明。允許其報考區內外本專科院校(專業)。
山西
從2013年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山西省內就讀地參加中考;2014年起,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山西省內就讀地參加高考。
青海
考生及家長在高考報名前已在青落戶且學籍在高考報名前已轉入青海,並且其原籍省(區、市)高考科目與青海高考科目一致(不一致則由省招辦按照青海省 高考分值進行折算),就可以在青海參加高考。
內蒙古
截止2014年4月1日,區外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同時符合以下2個條件,可在流入地參加2014年高考,僅限報考高職高專院校(專業):本人具有內蒙古高中階段學校(含中等職業學校)學籍且連續就讀滿2年;家長在內蒙古擁有合法穩定住所、合法職業且納稅(或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均滿2年。
寧夏
考生本人須在寧夏國中和高中學校連續就讀滿6年(截止日期按考生參加普通高考當年8月31日前推計算),具有寧夏高中階段學籍和寧夏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寧夏具有連續6年以上(含6年)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並在寧夏累計繳納3年以上社會保險參保費。
海南
考生本人國小一年級到高三年級在海南省學校有學籍並連續在海南省就讀滿12年,同時在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校畢業,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含租賃)且就讀期間連續居住滿12年,其法定監護人在海南省有合法穩定的職業,可以在海南省報名參加高考,且不受報考批次的限制。

港澳台地區

台灣省
台灣省承擔大學招生選拔功能的考試有:“學測”(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指考”(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與已經廢除的“聯考”(大學聯合招生考試)
國文,英文,數學三科目必考,再根據選科傾向,指定各組采記科目,類組只是根據原聯考分科參考,考生不限定於選擇一組科目,可選擇多組科目擴大專業選擇範圍。
類組介紹
分類
組名
主學院
詳細
第一類組-文科
社會組
文學院為主
國文、英文、數學乙、歷史、地理
第一類組-法科
社會組
法律學院為主
國文、英文、數學乙、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第一類組-商科
社會組
商學院為主
國文、英文、數學乙、歷史、地理
第二類組-理科
自然組
理工學院為主
國文、英文、數學甲、物理、化學
第三類組-醫科
自然組
醫學院為主
國文、英文、數學甲、物理、化學、生物
第四類組-農科
自然組
農學院為主
國文、英文、數學甲、化學、生物
香港特別行政區
一般指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澳門特別行政區
澳門高校實行的是綜合選拔的自主招生考試制度,沒有統一考試。

報名條件

1.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2.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考場規則

一、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考務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場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違反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接受身體健康監測、入場安檢、進行指紋比對或人臉識別身份。禁止攜帶各類電子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傳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電子存儲記錄設備以及手錶、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或飾品進入考場。按照規定和考點具體要求存放手機等禁帶物品。
三、考生自備考試文具可用透明塑膠盒或塑膠袋裝。基本配備為:2B塗卡鉛筆,繪圖鉛筆(HB),0.5mm中性黑色水筆(可配替換芯),考試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圓規,橡皮擦,透明無字墊板。超出上述品種的文具禁止帶入考場,經監考員檢查允許後可帶透明塑膠瓶裝的飲用水(考生由此弄濕答題卡等意外而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足)和透明(玻璃或塑膠)小瓶裝的風油精或小濕巾。
四、考場時鐘的時間指示不作為考試時間信號,僅供考生掌握時間作參考,考試時間一律以考點統一發出的鈴聲信號為準。
五、每科考前4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在考場前門入口處排隊等候,並依次進入考場在視頻監控下自覺接受監考員的安全檢查、人臉或指紋驗證後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二代身份證放在課桌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驗。
六、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晰地填涂姓名、准考證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後提出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外語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並保持安靜。
七、開考15分鐘後(有聽力考試的外語科目14∶45開始禁止考生進入考場)禁止考生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原則上不得早於本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八、必須在開考信號發出後才能開始答題。
九、在答題卡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試卷、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十、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菸,不得喧譁,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員。
——以上內容出自《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場規則》

考試指南

高考時間

1979年—2002年時間固定在每年7月7、8、9日。
2003年起,高考時間改為每年6月7、8、9日。
2020年起,部分新高考省份為6月7日-10日。
2020年,高考時間因疫情推遲至7月7日-10日。
2024年,高考全國統考將於6月7日、8日舉行。

高考閱卷

普通高考的閱卷是實施網上閱卷的方法,當考試結束的時候,省教育考試院將試卷答題卡全部收集起來,先召開閱卷大會,然後將在指定的一所普通高校內的計算機辦公大樓組織人員展開閱卷。
答題卡是先拆封后進行掃描錄入計算機系統,這一部分將由公安機關單位負責(確保答題卡內容能順利掃描進計算機系統不被泄露出去),試卷進行切割,選擇題部分由工作人員將標準答案錄進系統,由計算機自動判別,解答題和作文部分實行的是人工評分的方式只要是考生回答有理都能獲分。閱卷結束的時候,省教育考試院將試卷答題卡重新裝訂密封進行保管,任何人不得查看,3年後進行銷毀處理。
高考試卷的所有客觀題批改都是由電腦完成,所有的主觀題都實行雙評制度,如果兩位老師給出的分數差距超出了閾值,那就會自動啟動三評程式,如果三評老師給出的分值也超出了閾值,則將啟動仲裁程式。

錄取方式

高考的錄取方式採用網上錄取,志願填報方式,將全國的大學分為2個批次,此外,還有許多高校進行自主招生,但入選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考,成績應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與試點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截至2015年,絕大部分省份取消三本批次,將三本與專科進行合併。
2014年11月29日,北京教育學會第27次學術年會在京開幕。
為了實現“教育均衡”的目標,教育部研究建立現任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制度,計畫2014年開始用3至5年時間,實現縣(區)範圍內校長教師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優質學校每年需有不低於10%的教師交流輪崗,校長、副校長連續任滿兩屆後原則上也要交流輪崗。各省市都在制定相應的輪崗規定。
2019年起,北京市將實施本科普通批次合併改革,本科一批與本科二批將合併為本科普通批,設定16所平行志願高校,每個志願高校設定6個志願專業,考生填報志願時須註明是否服從院校內專業調劑。
從2019年起,寧夏調整高考錄取批次,將第二批本科錄取與第三批本科錄取合併,普通文理科第二批本科院校志願數由原來4個調整為8個。

高考保送

  1. 教育部批准的16所外國語中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2016年起逐步減少外國語中學保送生名額);
  2. 獲奧賽一等獎、並被選為奧賽國家隊集訓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3. 省級優秀學生(2017年秋季及以後進入高一,獲得“省級優秀學生”的,不再具有保送資格條件);
  4. 符合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
  5. 公安英烈子女。

高考加分

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項目,此後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
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留“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各省(區、市)要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政策,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範圍。
大幅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相關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定執行。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
規範和完善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
根據國發〔2014〕35號檔案要求,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應合理設定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有關地方要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

作弊處罰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如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行為的,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確定的程式和規定嚴肅處理,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考試作弊將導致高考所有科目的成績無效,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涉嫌犯罪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在高考中組織作弊,屬於《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的犯罪。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如攜帶手機等具有傳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進入考場,無論使用與否,均將認定為考試作弊。考試過程中使用手機等設備拍攝試題、答題卡等,通過QQ、微信及其他網路平台發布信息、傳播試題及答案,均涉嫌犯罪,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高考是廣大學子人生中的一次大考,關係考生切身利益,備受社會關注。2024年高考臨近,廣大考生正在積極調整狀態、從容有序備考,而一些不法分子卻受經濟利益驅使散布涉考虛假信息、販賣製造焦慮,甚至實施詐欺、誘導考生考試作弊,嚴重擾亂考試招生秩序。為此,教育部聯合有關部門,整理了近年來出現的一些典型案例,並鄭重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做到誠信考試。

海外國家

事實上,全球都有“高考”。比如,美國有SAT(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美國高中生進入美國大學需要參加的考試)或者ACT考試,英國有A-Levels(中學高級水平考試),這些都是學生進入高等教育的必需,是選拔人才的手段。不同的是,社會教育資源的豐富,職業教育的發達和成熟,人們對成才道路的寬泛認知等,從某種意義上沖淡了人們對能不能進入高等學府這個問題近乎“刻薄”的強烈情緒;東西方父母與孩子之間關係疏密的不同,也從某種程度上影響到了兩者對於孩子“成才”和“成人”的不同期許。澳大利亞則為ATAR(高等教育排名,平時成績+周州會考,但部分州無需會考,參照平時成績計算ATAR)。

法國

法國高等教育結構較為複雜,學位種類獨特,高考制度也有別於中國等許多國家。 法國高中生進入大學深造的必要條件是首先得到由學校統一頒發的高中畢業證書,然後再參加高中會考(BAC)。原則上說,所有通過高中會考的高中生,即獲得BAC的人,均可申請進入大學接受高等教育,但是醫學系、牙醫系、藥學系及技術學院等除外。由於名額有限,這些院校和專業一般採取淘汰制招收大學新生。

英國

英國中學生國中畢業後,就要參加一個重要的GCSE考試(類似於中國的會考),即普通中學教育證書考試,通常要考8至10門課程,在規定的時間全國統考。希望繼續進大學深造的學生,則還要繼續在高中學習兩年,專門為進入大學的高考做準備。這種教育在英國也叫做延續教育。

愛爾蘭

2022年4月11日訊息,據《愛爾蘭時報》報導,為了擴大學生外語學習範圍,時任教育部長理察·布魯頓2017年發布了未來10年外語教學戰略。根據該戰略,愛爾蘭從2020年起將中文納入高中外語選修科目,並從2022年起舉辦中文考試。根據愛爾蘭國家考試委員會公布的高考日程安排,2022年的中文考試分為口語、聽力和筆試3個部分。
2022年4月9日,中文口語測試在愛爾蘭開考,首次將中文納入高考外語選考科目。

國外承認

2015年7月,美國有3所著名公立大學承認中國的高考成績,考生可憑高考成績直接申請。2019年3月,據英國劍橋大學官網信息,劍橋大學在“入學要求”里明確指出,中國高考是劍橋大學認可的考試。劍橋大學接受中國高考成績,但要求考生成績達到所在省名次排名前0.1%,同時要達到申請專業的語言要求,通常情況下雅思是要求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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