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聚焦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等,擬新制定《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
- 制定時間:2022年
2022年,上海聚焦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等,擬新制定《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
2022年,上海聚焦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等,擬新制定《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1內容介紹人工智慧被列入上海“十四五”重點發力的三大先導產業,也是上海發展新經濟、培育新動能的關鍵所在。及時制定條例,有助於貫徹...
上海市促進人工智慧產業發展條例 (2022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促進人工智慧產業高質量發展,強化新一代人工智慧科技創新策源功能,推動人工智慧與經濟、生活、城市治理等領域深度融合,打造人工智慧世界級產業集群,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
《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慧產業促進條例》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於2022年8月30日通過,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促進深圳經濟特區人工智慧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人工智慧在經濟社會領域深度融合套用,規範人工智慧產業有序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
《汕頭經濟特區數字經濟促進條例》,是2023年8月14日汕頭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條例。全文 修訂信息 2023年8月14日汕頭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內容解讀 為了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推動數位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培育經濟成長新動能,打造數字經濟特區,根據有關...
第十九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促進數字產品製造業、數字產品服務業、數位技術套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等數字經濟核心產業發展,培育壯大大數據、人工智慧、雲計算、物聯網、工業網際網路、區塊鏈、元宇宙、量子信息、網路安全等新興數字產業。第二十條 市和區、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推動軟體開發...
(二)製造、交通、能源、市政等傳統基礎設施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升級形成的融合基礎設施;(三)支撐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產品研製等具有公益屬性的創新基礎設施。第十條 市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科技創新、通信管理等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針對本市重大產業發展需求和套用場景,遵循綠色發展原則,編制本市數字基礎...
支持數據支撐的研發和知識生產產業發展,積極探索基於大數據和人工智慧套用的跨學科知識創新和知識生產新模式,以數據驅動產、學、研、用融合。第二十八條 支持建設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和創新基地,推動重點領域數字產業發展,推動數字產業向園區聚集,培育數字產業集群。第二十九條 商務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推動數字貿易高質量...
山西省大數據發展套用促進條例 2020年5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條例全文 第一條 為了發揮數據生產要素的作用,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經濟社會各領域的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發展,促進高質量轉型發展,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
第九條 省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圍繞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人工智慧、區塊鏈等領域,推動建設國家和省級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台。第十條 省人民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數字經濟產業鏈整體發展,推進產業鏈核心企業帶動上下游企業協同創新,提升產業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實際,規劃本行政區域的數字產業化發展,做強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重點培育新型顯示和智慧型終端、物聯網、軟體、網路安全、先進計算、網路通信、積體電路、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數字產業集群。第二十八條 省人民政府及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應當...
第十一條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統籌規劃全省數字產業化發展,促進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等行業發展,深化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研發套用,重點培育半導體與積體電路、北斗及衛星網際網路、新一代自主安全計算系統、智慧型機器人、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
推動半導體照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向高端發展,形成從晶片設計、製造、封裝到產品套用的全產業鏈。第十七條 市、縣 (市、區)人民政府科學技術、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應當推動人工智慧產業創新發展,推進計算機視聽覺、生物特徵識別、自然語言理解、機器翻譯等人工智慧關鍵技術在相關領域的套用。市人民政府科學技術、...
結合本地區實際,通過規劃引導、政策支持、市場主體培育等方式,重點推動積體電路、高端軟體、數字安防、網路通信、智慧型計算、新型顯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網路安全等產業發展,促進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技術與各產業深度融合,培育區塊鏈、量子信息、柔性電子、虛擬現實等產業發展。
其中,數字產業化主要促進數字產品製造業、數字產品服務業、數位技術套用業、數字要素驅動業等的發展;產業數位化主要促進工業數位化、建築業數位化、服務業數位化、農業數位化等的發展。為啟動數字經濟新引擎,《條例》強調總體產業布局,要求推動廣州人工智慧與數字經濟試驗區建設,最佳化各片區的功能布局,支持數字經濟相關...
第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促進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電信廣播電視和衛星傳輸服務、網際網路和相關服務、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等發展,培育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雲計算、網路安全等新興數字產業,謀劃布局未來產業。第十條 省人民政府及發展改革、科技、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應當統籌規劃積體電路產業發...
同時,打造數位技術創新平台,推動建設人工智慧與數字經濟領域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工程研究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科技創新平台。推動數位技術與產業、消費融合發展 為推動數位技術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構建數產融合的數字經濟,《條例》提出工業數位化、建築業數位化、服務業數位化和農業數位化,並分四章...
第三章 數字產業化 第九條 省科技、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及有關部門應當推動技術創新中心、中試研究基地等數位技術創新基地及平台建設,支持企業、高等院校、院士工作站等整合創新要素資源,圍繞數字經濟重點領域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培育發展人工智慧、元宇宙、腦機接口、低空經濟等未來產業。省科技及有關部門...
加快軟體和積體電路、人工智慧、大數據技術攻關,提升數字產業能級,加速產業數位化轉型進程。四是打造更加領先的區域示範標桿。充分體現上海的地方特色,推動上海地方立法與國家賦予的重大改革發展任務有機結合。支持浦東新區先行先試,加快落實經濟數位化轉型三年行動計畫,推動浦東數據產業發展;率先在智慧型網聯汽車、金融科技...
第五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通過政策支持、市場主體培育等方式,促進網際網路平台經濟發展,推動建設產業網際網路平台,完善工業、農業、服務業等網際網路平台經濟支撐體系,促進產業最佳化升級。鼓勵平台企業針對不同的產業特徵,深入挖掘需求場景,充分利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數位化工具,將數位化技術嵌入...
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結合實際,通過規劃引領、政策支持、市場主體培育等方式,推動新一代移動通信、系統集成、智慧型終端、軟體服務業、數字貿易、信息安全等基礎產業,雲計算、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數字創意、電子競技、虛擬現實技術等新興產業,以及區塊鏈、高精地圖、北斗衛星服務等前沿產業的發展。第...
《深圳經濟特區智慧型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已經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條例共九章節六十四條。該條例是深圳市在新興產業領域的重要立法,也是中國首部規範智慧型網聯汽車管理的法規,對智慧型網聯汽車的道路測試和示範套用、準入和登記、使用管理等作了全面規定,推動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
中國智慧型產業高峰論壇 中國智慧型產業高峰論壇創辦於2011年,先後來到北京、杭州、深圳、南昌、上海、合肥、佛山、成都、嘉興、廈門等不同城市舉辦,在推動人工智慧引領科技發展、加速行業變革,促進社會與經濟進步的同時,為地方智慧型產業發展帶來豐富的創新成果和實踐經驗。2023年9月17至18日,由中國人工智慧學會、江西省...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圍繞大數據產業鏈關鍵環節,培育引進大數據骨幹企業,最佳化大數據產業布局,推動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形成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的大數據產業體系。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大數據與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人工智慧、區塊鏈、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融合,促進數字經濟發展...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扶持和培育先進計算、新型智慧型終端、高端軟體等特色產業,布局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興產業,發展積體電路、基礎電子元器件等基礎產業,推動數字產業發展。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利用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等技術對農業、工業、服務業進行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