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一般指本詞條

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世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是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中國高等教育領域繼“211工程”“985工程”之後的又一國家戰略,有利於提升中國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柱。

2017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9月21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正式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總計137所,其中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42所(A類36所,B類6所),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95所;雙一流建設學科總計465個(其中自定學科44個)。

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若干所大學和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到2030年,更多的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學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前列,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高等教育整體實力顯著提升;到21世紀中葉,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數量和實力進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強國。

基本介紹

建設歷史,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建設目標,總體目標,具體任務,遴選認定,遴選要求,遴選步驟,機制創新,建設名單,“雙一流”建設高校,“雙一流”建設學科,支持措施,組織實施,組織管理,推進實施,管理舉措,社會評價,

建設歷史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10月24日,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對新時期高等教育重點建設做出新部署,將“211工程”“985工程”及“優勢學科創新平台”等重點建設項目,統一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同年11月,由國務院印發,決定統籌推進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
2017年1月24日,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實施辦法(暫行)》;9月21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於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正式確認公布;10月18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要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12月底,各高校“雙一流”方案陸續公布,方案是各高校圍繞“雙一流”建設總體目標。
2018年9月28日至29日,中國教育部在上海召開“雙一流”建設現場推進會。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寶生出席會議並講話。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雲南大學蘭州大學、上海市、陝西省作了交流發言。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同志重點對中央兩部委加快“雙一流”建設的工作考慮做了說明。
2019年,教育部官網發布聲明:已將“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統籌為“雙一流”建設。

指導思想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教育是國之大計、黨之大計,提出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明確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開發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為工作目標,提出扭轉教育評價導向、深化教育改革等重要舉措,特別是將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理論體系概括為“九個堅持”,標誌著對我國教育事業的規律性認識達到一個新的高度。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雙一流”建設,強調要加快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鼓勵高校辦出特色,在不同學科不同方面爭創一流,為加快“雙一流”建設指明了方向。
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為核心,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支撐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為導向,加快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提升我國高等教育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支撐。
要堅持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就是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加強黨對高校的領導,紮根中國大地,遵循教育規律,創造性地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積極探索中國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之路,努力成為世界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參與者和推動者,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更好地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

基本原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2017年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要求,結合“雙一流”建設實際,經廣泛徵求意見,確定總的工作原則是穩中求進、繼承創新、改革發展。
穩中求進,即從建設基礎出發,平穩開局,平穩過渡,平穩推進,不搞全體發動、推倒重來;繼承創新,即充分考慮高等教育重點建設基礎,繼承好已有建設成效,同時創新建設管理模式,充分調動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促進高等教育區域協調發展;改革發展,即以改革為動力,既要堅持競爭開放、動態調整,打破身份固化,強化績效激勵,又要強調改革引領、深化綜合改革,切實推動高校內涵式發展、提高質量。

建設目標

總體目標

推動一批高水平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加快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水平,使之成為知識發現和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先進思想和優秀文化的重要源泉、培養各類高素質優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在支撐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高等教育內涵發展等方面發揮重大作用。
到2020年,若干所大學和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
到2030年,更多的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所大學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前列,一批學科進入世界一流學科前列,高等教育整體實力顯著提升。
到21世紀中葉,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的數量和實力進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強國。

具體任務

  • 建設一流師資團隊
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強化高層次人才的支撐引領作用,加快培養和引進一批活躍在國際學術前沿、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一流科學家、學科領軍人物和創新團隊,聚集世界優秀人才。遵循教師成長發展規律,以中青年教師和創新團隊為重點,最佳化中青年教師成長發展、脫穎而出的制度環境,培育跨學科、跨領域的創新團隊,增強人才隊伍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培養和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紮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優秀教師隊伍。
  • 培養拔尖創新人才
堅持立德樹人,突出人才培養的核心地位,著力培養具有歷史使命感和社會責任心,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各類創新型、套用型、複合型優秀人才。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大力推進個性化培養,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國際視野、科學精神和創業意識、創造能力。合理提高高校畢業生創業比例,引導高校畢業生積極投身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完善質量保障體系,將學生成長成才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導向正確、科學有效、簡明清晰的評價體系,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健康成長。
  • 提升科學研究水平
以國家重大需求為導向,提升高水平科學研究能力,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戰略實施作出重要貢獻。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加強學科布局的頂層設計和戰略規劃,重點建設一批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優勢學科和領域。提高基礎研究水平,爭做國際學術前沿並行者乃至領跑者。推動加強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問題研究,著力提升解決重大問題能力和原始創新能力。大力推進科研組織模式創新,依託重點研究基地,圍繞重大科研項目,健全科研機制,開展協同創新,最佳化資源配置,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打造一批具有中國特色和世界影響的新型高校智庫,提高服務國家決策的能力。建立健全具有中國特色、中國風格、中國氣派的哲學社會科學學術評價和學術標準體系。營造濃厚的學術氛圍和寬鬆的創新環境,保護創新、寬容失敗,大力激發創新活力。
  • 傳承創新優秀文化
加強大學文化建設,增強文化自覺和制度自信,形成推動社會進步、引領文明進程、各具特色的一流大學精神和大學文化。堅持用價值觀引領知識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引導教師潛心教書育人、靜心治學,引導廣大青年學生勤學、修德、明辨、篤實,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成為基本遵循,形成優良的校風、教風、學風。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研究、宣傳,認真汲取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做到揚棄繼承、轉化創新,並充分發揮其教化育人作用,推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建設。
  • 著力推進成果轉化
深化產教融合,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與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著力提高高校對產業轉型升級的貢獻率,努力成為催化產業技術變革、加速創新驅動的策源地。促進高校學科、人才、科研與產業互動,打通基礎研究、套用開發、成果轉移與產業化鏈條,推動健全市場導向、社會資本參與、多要素深度融合的成果套用轉化機制。強化科技與經濟、創新項目與現實生產力、創新成果與產業對接,推動重大科學創新、關鍵技術突破轉變為先進生產力,增強高校創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驅動力。

遴選認定

遴選要求

遴選認定“雙一流”建設高校,既要破除封閉固化的做法,打破終身制,又要考慮高等教育戰略布局,考慮國家急需、特色鮮明、無可替代的學科。注意突出四個重點:
一是堅持中國特色、世界一流。落實“四個服務”要求,加強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內涵發展,紮根中國大地辦大學,積極探索世界一流大學建設的中國道路中國模式。
二是鼓勵和支持高水平建設。“雙一流”建設的目標是進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前列或行列,是突破性工程,重在扶優扶強、引領示範,必須堅持高水平、鼓勵高水平、支持高水平。
三是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布局。把國家重大戰略布局作為遴選“雙一流”建設高校的重要因素,把“211工程”“985工程”等作為重要基礎,發揮“雙一流”建設對區域、行業發展的支撐帶動作用。
雙一流雙一流
四是扶持特殊需求。對於經過長期建設、具備鮮明特色且無可替代的學科或領域,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求,但在第三方評價中難以體現的高校予以扶持。
在這裡要特別說明,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遴選,既要體現衝擊一流的水平,也要與中國國情國力相適應;既要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布局,也要與以往重點建設項目平穩銜接。專家委員會討論確定:以學科為基礎,一流大學擬建設高校從一流學科擬建設高校中遴選產生,主要根據客觀數據和綜合評價。
有兩個主要考慮:一是落實穩中求進、繼承創新的原則,既要繼承原“985工程”建設基礎,又要以改革促進發展,以改革增加建設動力,特別是加大對那些需要加強建設的高校的壓力,實行存量改革、激發活力。二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重點圍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並有利於加快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同時,考慮到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整體建設任務更重,示範效應更加明顯,更需要提升主動性和積極性,為打破身份固化、激發建設活力,將一流大學區分為A、B兩類。這樣做主要是希望督促所有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加快改革、加快發展,並推動歸入B類的高校正視差距、奮起直追。
在具體工作中,將做到三個同等,即同等重視、同等建設、同等評價。同等重視,就是一視同仁,都是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都是衝擊世界一流的重點建設對象;同等建設,就是建設方案同等要求,政策經費等都同等覆蓋;同等考核,都按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標準評估考核,一個尺子一個標準。

遴選步驟

根據《總體方案》《實施辦法》,“雙一流”建設高校通過競爭優選、專家評選、政府比選、動態篩選產生。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以增量方式統籌推動建設,以存量改革激發建設活力。“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的認定遴選程式主要分為四個步驟:
第一步,根據《總體方案》《實施辦法》,組建“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充分發揮高層次戰略專家作用,具體承擔遴選認定和審核建設方案的有關工作。
第二步,依託專家委員會,以學科為基礎,確定遴選認定標準,產生擬建設高校名單及擬建設學科。具體分為三個環節:首先,綜合考慮有關第三方評價的權威性、影響力及高校認可度,論證確定採用的第三方評價結果;然後,以中國特色學科評價為主,特別是反映人才培養和學科水平的評價,酌情參考國際評價,統籌考慮國家戰略、行業區域急需、不可替代性等因素,論證形成一流學科建設高校認定標準;最後,根據認定標準,遴選產生137所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議名單,隨之對應產生了擬建設學科。
在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建議名單基礎上,綜合評價論證提出42所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建議。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重在一流學科基礎上的學校整體建設、重點建設,全面提升人才培養水平和創新能力;一流學科建設高校重在優勢學科建設,促進特色發展。此後,根據專家委員會的建議,三部委審議確定“雙一流”擬建設高校及擬建設學科名單。
第三步,確定擬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擬建設高校編制論證建設方案,經所屬省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三部委。專家委員會對擬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進行審議諮詢,首先把牢政治關,其次堅持綜合評價和內涵發展導向,逐校對建設方案提出具體諮詢意見。三部委研究後,根據諮詢意見通知有關高校修改完善建設方案,並對修改完善情況進行核對把關。
第四步,三部委根據專家委員會意見,研究確定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報國務院批准。其中,專家委員會根據國家需求、布局、區域發展以及政策連續性等因素,建議部分高校自主確定了一批建設學科,考慮到這批學科的特殊性,在名單中特予註明。

機制創新

三部委在總結以往重點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充分借鑑教育體制改革、科技體制改革、高等院校設定、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等工作的推進機制,積極推進“雙一流”建設高校認定遴選機制的改革創新,主要有:
一是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成立專家委員會、建立戰略專家諮詢組織,是“雙一流”建設的重要創新,也是實施推進的重要保證。專家委員會由來自有關部委、高校、科研機構、學會協會和諮詢機構的代表組成,特別兼顧了馬克思主義理論、中國傳統文化、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代表,具有很高的代表性、權威性,不僅在認定遴選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在建設方案諮詢、跟蹤指導、建設中期和周期評價等方面也發揮重要作用。
二是改革認定工作流程。採用認定方式遴選,不組織高校申報,不需主管部門推薦,在確定一流學科建設範圍時,專家委員會不對具體高校或學科進行評審,而是根據國家戰略、水平標準、特殊需求等原則,論證確定認定標準,再根據認定標準遴選產生擬建設高校。專家不直接對某一高校是否納入“雙一流”建設範圍做出評判。認定標準對所有高校一視同仁,不區分中央高校、地方高校,最大程度保證遴選的公平公正、開放競爭。
三是依託第三方評價。認定遴選標準的依據、數據,充分依託第三方評價,根據已公開發布、可公開獲取、高校普遍認可的國內、國外第三方權威評價結果確定,以中國特色學科評價為主要依據,體現內涵發展要求,注重既有成效的客觀評價、整體評價、質量評價,不與各類頭銜的人才數量、各類基地平台條件等掛鈎,堅決糾正高校數人頭、拼硬體、鋪攤子等惡性競爭、短期行為。
需要特彆強調的是,遴選認定不是一勞永逸。“雙一流”建設以學科為基礎,對建設過程實施動態監測,實行動態管理。建設過程中,將根據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和自評報告,參考有影響力的第三方評價,對建設成效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等情況,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提出警示並減小支持力度。對於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不再具備建設條件且經警示整改仍無改善的高校及學科,及時調整出建設範圍。建設期末,將根據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及整體自評報告,參考有影響力的第三方評價,對建設成效進行期末評價。根據期末評價結果等情況,重新確定下一輪建設範圍,有進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終身制。

建設名單

據教育部介紹,考慮到一流大學建設高校的整體建設任務更重,示範效應更加明顯,更需要提升主動性和積極性,為打破身份固化、激發建設活力,將一流大學區分為A、B兩類。這樣做主要是希望督促所有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加快改革、加快發展,並推動歸入B類的高校正視差距、奮起直追。
需要特彆強調的是,遴選認定不是一勞永逸。“雙一流”建設以學科為基礎,對建設過程實施動態監測,實行動態管理。建設過程中,將根據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和自評報告,參考有影響力的第三方評價,對建設成效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等情況,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提出警示並減小支持力度。對於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不再具備建設條件且經警示整改仍無改善的高校及學科,及時調整出建設範圍。建設期末,將根據建設高校的建設方案及整體自評報告,參考有影響力的第三方評價,對建設成效進行期末評價。根據期末評價結果等情況,重新確定下一輪建設範圍,有進有出,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終身制。

“雙一流”建設高校

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36所
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B類)6所
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 95所
註:名單排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檔案為準。
“雙一流”建設高校地區分布名單
省份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數量
北京
34
江蘇
15
上海
14
四川
8
陝西
8
湖北
7
天津
5
廣東
5
遼寧
4
黑龍江
4
湖南
4
山東
3
吉林
3
安徽
3
浙江
3
重慶
2
福建
2
河南
2
新疆
2
雲南
1
甘肅
1
河北
1
山西
1
江西
1
海南
1
貴州
1
青海
1
寧夏
1
內蒙古
1
廣西
1
西藏
1
註:名單排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檔案為準。

“雙一流”建設學科

華北、東北、華東、華中地區
41個
哲學、理論經濟學、套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考古學、中國史、世界史、數學、物理學、化學、地理學、地球物理學、地質學、生物學、生態學、統計學、力學、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軟體工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護理學、藝術學理論、現代語言學、語言學、機械及航空航天和製造工程、商業與管理、社會政策與管理
14個
哲學、理論經濟學、套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新聞傳播學、中國史、統計學、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34個
法學、政治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力學、機械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核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軟體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設計學、會計與金融、經濟學和計量經濟學、統計學與運籌學、現代語言學
1個
系統科學
1個
土木工程(自定)
7個
力學、儀器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
3個
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兵器科學與技術
4個
科學技術史、材料科學與工程、冶金工程、礦業工程
1個
化學工程與技術(自定)
2個
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9個
生物學、農業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作物學、農業資源與環境、植物保護、畜牧學、獸醫學、草學
2個
風景園林學、林學
4個
生物學、生物醫學工程、臨床醫學、藥學
3個
中醫學、中西醫結合、中藥學
11個
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中國史、數學、地理學、系統科學、生態學、環境科學與工程、戲劇與影視學、語言學
1個
數學
1個
外國語言文學
2個
新聞傳播學、戲劇與影視學
1個
套用經濟學
1個
套用經濟學(自定)
1個
政治學(自定)
1個
公安學(自定)
1個
體育學
1個
音樂與舞蹈學
1個
音樂與舞蹈學(自定)
2個
美術學、設計學
1個
戲劇與影視學
1個
民族學
1個
法學
5個
世界史、數學、化學、統計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4個
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
1個
紡織科學與工程
1個
臨床醫學(自定)
1個
中藥學
1個
電氣工程(自定)
1個
電氣工程(自定)
1個
化學工程與技術(自定)
1個
生物學(自定)
1個
套用經濟學(自定)
2個
化學、工程
1個
控制科學與工程
1個
交通運輸工程(自定)
5個
考古學、數學、物理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1個
外國語言文學(自定)
6個
馬克思主義理論、世界史、數學、化學、統計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7個
力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
1個
船舶與海洋工程
1個
畜牧學(自定)
2個
林業工程、林學
17個
哲學、政治學、中國語言文學、中國史、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學、生態學、材料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中西醫結合、藥學、機械及航空航天和製造工程、現代語言學
7個
建築學、土木工程、測繪科學與技術、環境科學與工程、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藝術與設計
17個
數學、化學、生物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土木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船舶與海洋工程、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藥學、電子電氣工程、商業與管理
3個
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
1個
紡織科學與工程
1個
水產
2個
中醫學、中藥學
3個
教育學、生態學、統計學
1個
外國語言文學
1個
統計學
1個
體育學
1個
音樂與舞蹈學
1個
機械工程(自定)
15個
哲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大氣科學、地質學、生物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技術、礦業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1個
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定)
11個
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工程、生物醫學工程、風景園林學、藝術學理論
1個
力學
1個
兵器科學與技術
2個
安全科學與工程、礦業工程
1個
電子科學與技術
2個
水利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
2個
輕工技術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
1個
林業工程
1個
大氣科學
2個
作物學、農業資源與環境
1個
中藥學
1個
中藥學
1個
地理學
18個
化學、生物學、生態學、機械工程、光學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農業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軟體工程、園藝學、植物保護、基礎醫學、藥學、管理科學與工程、農林經濟管理
1個
美術學
1個
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定)
11個
數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地球物理學、生物學、科學技術史、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核科學與技術、安全科學與工程
1個
管理科學與工程(自定)
5個
化學、海洋科學、生物學、生態學、統計學
1個
化學(自定)
1個
材料科學與工程
2個
數學、化學
2個
海洋科學、水產
2個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3個
臨床醫學(自定)、材料科學與工程(自定)、化學(自定)
1個
生物學
10個
理論經濟學、法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化學、地球物理學、生物學、測繪科學與技術、礦業工程、口腔醫學、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8個
機械工程、光學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
2個
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1個
材料科學與工程
5個
生物學、園藝學、畜牧學、獸醫學、農林經濟管理
2個
政治學、中國語言文學
1個
法學(自定)
2個
化學、機械工程
4個
數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冶金工程、礦業工程
1個
外國語言文學(自定)
2個
安全科學與工程、礦業工程
2個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2個
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1個
力學
2個
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
5個
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
1個
基礎醫學
空軍軍醫大學(第四軍醫大學)
1個
臨床醫學(自定)
華南、西南、西北地區
11個
哲學、數學、化學、生物學、生態學、材料科學與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基礎醫學、臨床醫學、藥學、工商管理
1個
藥學(自定)
4個
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輕工技術與工程、農學
1個
中醫學
1個
物理學
1個
作物學(自定)
1個
土木工程(自定)
6個
數學、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基礎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學
3個
機械工程(自定)、電氣工程(自定)、土木工程(自定)
1個
交通運輸工程
2個
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與通信工程
1個
石油與天然氣工程
1個
地質學
1個
作物學(自定)
1個
中藥學
1個
生物學
1個
套用經濟學(自定)
1個
植物保護(自定)
2個
民族學、生態學
1個
生態學(自定)
1個
地質學
8個
力學、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信息與通信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
2個
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
2個
信息與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1個
交通運輸工程(自定)
1個
農學
1個
中國語言文學(自定)
4個
化學、大氣科學、生態學、草學
1個
生態學(自定)
1個
化學工程與技術(自定)
3個
馬克思主義理論(自定)、化學(自定)、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自定)
1個
化學工程與技術(自定)
註:1、不加(自定)標示的學科,是根據“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確定的標準而認定的學科;2、加(自定)標示的學科,是根據“雙一流”建設專家委員會建議由高校自主確定的學科;3、高校建設方案中的自主建設學科按照專家委員會的諮詢建議修改後由高校自行公布;4、名單排序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檔案為準。

支持措施

總體規劃,分級支持
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立足高等教育發展現狀,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加強總體規劃,鼓勵和支持不同類型的高水平大學和學科差別化發展,加快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每五年一個周期,2016年開始新一輪建設。
高校要根據自身實際,合理選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路徑,科學規劃、積極推進。擁有多個國內領先、國際前沿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在多領域建設一流學科,形成一批相互支撐、協同發展的一流學科,全面提升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進入世界一流大學行列或前列。擁有若干處於國內前列、在國際同類院校中居於優勢地位的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圍繞主幹學科,強化辦學特色,建設若干一流學科,擴大國際影響力,帶動學校進入世界同類高校前列。擁有某一高水平學科的大學,要突出學科優勢,提升學科水平,進入該學科領域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中央財政將中央高校開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納入中央高校預算撥款制度中統籌考慮,並通過相關專項資金給予引導支持;鼓勵相關地方政府通過多種方式,對中央高校給予資金、政策、資源支持。地方高校開展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由各地結合實際推進,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統籌安排,中央財政通過支持地方高校發展的相關資金給予引導支持。中央基本建設投資對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相關基礎設施給予支持。
強化績效,動態支持
創新財政支持方式,更加突出績效導向,形成激勵約束機制。資金分配更多考慮辦學質量特別是學科水平、辦學特色等因素,重點向辦學水平高、特色鮮明的學校傾斜,在公平競爭中體現扶優扶強扶特。完善管理方式,進一步增強高校財務自主權和統籌安排經費的能力,充分激發高校爭創一流、辦出特色的動力和活力。
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積極採用第三方評價,提高科學性和公信度。在相對穩定支持的基礎上,根據相關評估評價結果、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動態調整支持力度,增強建設的有效性。對實施有力、進展良好、成效明顯的,適當加大支持力度;對實施不力、進展緩慢、缺乏實效的,適當減少支持力度。
多元投入,合力支持
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是一項長期任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完善政府、社會、學校相結合的共建機制,形成多元化投入、合力支持的格局。
鼓勵有關部門和行業企業積極參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圍繞培養所需人才、解決重大瓶頸等問題,加強與有關高校合作,通過共建、聯合培養、科技合作攻關等方式支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
按照平穩有序、逐步推進原則,合理調整高校學費標準,進一步健全成本分擔機制。高校要不斷拓寬籌資渠道,積極吸引社會捐贈,擴大社會合作,健全社會支持長效機制,多渠道匯聚資源,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組織實施

組織管理

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頂層設計、巨觀布局、統籌協調、經費投入等重要事項決策,重大問題及時報告國務院。教育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負責規劃部署、推進實施、監督管理等工作,日常工作由教育部承擔。

推進實施

要完善配套政策,根據本方案組織制定績效評價和資金管理等具體辦法。
要編制建設方案,深入研究學校的建設基礎、優勢特色、發展潛力等,科學編制發展規劃和建設方案,提出具體的建設目標、任務和周期,明確改革舉措、資源配置和資金籌集等安排。
要開展諮詢論證,組織相關專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國家戰略需要,對學校建設方案的科學性、可行性進行諮詢論證,提出意見建議。
要強化跟蹤指導,對建設過程實施動態監測,及時發現建設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建立信息公開公示網路平台,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管理舉措

  • 分類建設引導特色發展
充分考慮不同類型高校和學科的特點及建設條件,按“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兩類遴選確定建設高校。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重在一流學科基礎上的學校整體建設、重點建設,全面提升人才培養水平和創新能力;一流學科建設高校重在優勢學科建設,促進特色發展。
  • 開放競爭激發建設活力
根據高校承擔的主要職能確定遴選條件。面向所有高校,根據遴選條件遴選確定建設高校。不論是中央高校還是地方高校,同樣標準、同等對待,開放競爭,鼓勵競爭。在充分利用國內外第三方評價結果基礎上,形成對高校的多元客觀評價,不再單獨組織申報,避免突擊整合、互相挖角等無序競爭、惡性競爭。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強化精準支持,突出績效導向,專項資金在相對穩定支持的基礎上,實行動態調整,對成效明顯的建設高校加大支持力度,對缺乏實效的建設高校減小支持力度。推動高校聚焦任務、內涵發展、爭創一流。
  • 打通動態管理打破身份固化
建立建設高校有進有出動態調整機制,對於建設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不再具備建設條件且經警示整改仍無改善的高校,及時調整出建設範圍。建設期末,根據期末評價結果等情況,重新確定下一輪建設範圍,打破身份固化,不搞終身制。
  • 全盤統籌建設深化綜合改革
要求建設高校結合綜合改革方案,加強和改進中國共產黨對高校的領導,統籌學校整體建設和學科建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實現關鍵環節突破,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以“雙一流”建設深化高校綜合改革,以綜合改革推進“雙一流”建設。加快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學校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

社會評價

建設“雙一流”,重在質量和特色。高校要堅持學科有選擇性的發展,關鍵要建設好與本校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相匹配的學科專業群,壓縮“平原”,多建“高峰”。學校要支持傳統優勢學科做大做強,也要大力促進學科的交叉融合,特別是建設好一批能夠支撐國家急需、產業轉型和區域發展的新興學科和交叉學科。杜玉波,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會長,教育部原副部長)
“雙一流”建設高校名單和建設方案的正式公布,標誌著中國“雙一流”建設進入正式施工階段,也標誌著加快高等教育現代化、建設高等教育強國進入了新階段。“雙一流”建設體現了國家意志和國家責任,承擔“雙一流”建設任務的高校,使命光榮、責任重大。瞿振元,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
“雙一流”建設在遴選程式上繼續採用無須高校事先申報、不折騰高校的做法。同時,從“雙一流”建設高校的遴選結果來看,原“211”工程和原“985”工程的高校,都進入了“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名單,這一結果肯定了以往高等教育重點建設已取得的成效,也是開展“雙一流”建設的重要基礎。黃達人,第二屆國家教育諮詢委員會委員)
國家放下實施了很久的“211”工程和“985”工程,另起爐灶搭建“雙一流”建設平台,是為了吸取前兩項工程的經驗教訓,滿足國家發展需要。在以前,一旦入選前兩項工程,就是終身的,不論建設效果優劣,在連續多期的建設中都能分到一大筆專項建設資金。這就造成了入選的學校缺乏真正的建設動力,未能入選的又因為“終身制”而喪失了競爭的機會。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沒有競爭就沒有活力。“雙一流”建設實施動態監測,實行動態管理是一個很好的創新機制。別敦榮,廈門大學高等教育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取消“211”“985”工程後,在“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雙一流)建設時,高等教育財政撥款制度將以更加具有開放性和競爭活力的績效評價體系為槓桿,建立激勵約束機制,鼓勵公平競爭,強化目標管理,突出建設實效,有利於創新型高校群的建設。張繪,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教科文研究中心研究員)
“雙一流”建設吹響了中國高校衝刺國際前列、打造世界頂尖學府的“衝鋒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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