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上海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重要舉措,是上海市政府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2004年1月20日《規定》發布後,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建立組織推進機制
設立了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下稱“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政府辦公廳、市發展改革委、市監察委、市財政局、市信息委、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新聞辦、市國家保密局、市檔案局和市行政學院組成,負責研究、協調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的重要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信息委。市信息委負責組織、指導、推動《規定》的實施。
各區(縣)政府相應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制度,指導所屬委、辦、局、街道、鄉鎮開展工作。
各政府機關明確了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專門機構,確立了由主要領導負責的組織推進機制。
(二)制定相關制度和規範
為規範各政府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規定》的實施,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信息委、市政府法制辦《關於〈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04]20號)和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滬府辦發[2004]37號);為規範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收費行為,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印發了《關於本市政府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費問題的通知》(滬財預[2004]44號;滬價費[2004]23號);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檢查工作,市監察委、市政府法制辦印發了《關於對本市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開展檢查的通知》(滬監[2004]26號);為充分發揮市、區縣檔案館作為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視窗的服務功能,市檔案局、市信息委和市政府法制辦印發了《關於加強政府公開信息送交工作的意見》(滬檔[2004]22號);為加強統計分析,市信息委印發了《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制度》(滬信息委政[2004]345號);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工作,市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了《關於開展2004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工作的通知》(滬信息委社[2004]365號)。
同時,規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目錄的編制要求,提供了指南、目錄的樣本;規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流程,提供了申請受理文書格式樣本。
(三)重點推進“關注度高、公益性強、公權力大”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重點推動了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局、市勞動保障局、市建委、市外經貿委、市衛生局、市水務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規劃局、市房地資源局、市市政局等15個政府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15個政府機關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進行分類、梳理、編目,在2004年5月1日前完成了政府信息目錄的編制工作。截至12月底,15個政府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累計達11717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內容主要涉及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城市規劃、扶貧、優撫、教育收費、政府採購、公務員招考等方面。同期,15個政府機關接受諮詢的數量為151萬人次,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的頁面訪問量為7773萬人次。
(四)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從方便公眾出發,採用各種形式公開政府信息。進一步發揮了政府公報、政府新聞發布會的信息公開功能;開闢了市和區(縣)檔案館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點;改版了“
中國上海”入口網站和各政府機關網站,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通過“市民信箱”、社區信息苑、農村信息服務站等多種形式將政府信息公開延伸到街道、鄉鎮;並通過建立或完善政府信息諮詢服務熱線、公共查閱室、電子公告牌、便民小冊子等形式,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
(五)開展監督檢查和評議工作
為督促各政府機關按《規定》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按照準備、自查整改和重點檢查三個階段,在各政府機關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自查報,並組織政府信息公開重點檢查工作小組,對重點推進的15個政府機關進行了重點檢查,通過查漏補缺,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另外,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開展政府信息公開網上評議,逐步形成公眾評議的工作機制。
(六)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
為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使社會公眾積極關注和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4年4月下旬,免費向公眾發放《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引手冊》2萬冊,宣傳普及《規定》知識;4月29日,韓正市長在上海人民廣播電台“市長熱線”節目中就《規定》實施的有關問題與市民進行了直播交流;在1月20日和4月7日的市政府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市政府發言人兩次就《規定》的內容和實施準備情況進行了發布;5月上中旬,本市各新聞媒體就《規定》實施情況作了廣泛的報導;10月,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等中央八大媒體對本市貫徹實施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情況以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了報導,並給予充分肯定。12月,上海各大新聞媒體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採訪報導。
為指導、推動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4年4月和10月在市行政學院組織開展了兩輪近300人次的政府信息公開培訓,內容包括《規定》釋義、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制度、年度報告編制規範、網上政府信息公開規範、政府信息目錄編制規範和信息送交制度等。各區(縣)政府和市級機關也開展了相應的培訓,共培訓3000餘人次。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各政府機關按照《規定》,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的主要內容
各政府機關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06730條,全文電子化率為95.7%。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15218條,占14.3%;規劃計畫類信息3235條,占3.0%;業務類信息61143條,占57.3%;機構設定類及其它類信息27134條,占25.4%。
市級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5687條,全文電子化率為99.8%。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6284條,占9.6%;規劃計畫類信息450條,占0.7%;業務類信息45186條,占68.8%;機構設定類及其它類信息13767條,占21.0%。平均每個市級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68條。
區(縣)政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1043條,全文電子化率為91.3%,其中,政策法規類信息8934條,占21.8%;規劃計畫類信息2785條,占6.8%;業務類信息15957條,占38.9%;機構設定類和其它類信息13367條,占32.6%。平均每個區(縣)政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160條。
1.管理規範和發展計畫
按照《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上海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和《規定》,公開了市政府規章和各政府機關產生的規範性檔案,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
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計畫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方面,公開了《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畫綱要》、《上海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五計畫與到2015年規劃綱要(摘要)》、《上海市房地產業“十五”計畫》、《上海市“十五”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重點專項規劃》、《上海建設系統信息化工作規劃綱要(2003~2010)》、《關於上海市200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2004年上海工業發展報告》、《2004年上海商業發展報告》、《2004年上半年上海經濟發展情況》、《上海六大產業基地建設年度報告》等。
城市總體規劃、其他各類城市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面,公開了《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1999年―2020年)中、近期建設行動計畫》、《上海市土地資源"十五"計畫和2015年長遠規劃》、《上海市“十五”生態環境建設重點專項規劃(摘要)》、《上海市城市近期建設規劃》、《上海高速公路網規劃》、《上海市城鎮雨水排水系統專業規劃》、《上海市寶山區區域總體規劃綱要》、《黃浦江沿岸W7、E10單元詳細規劃》、《奉賢區奉城中心鎮鎮區詳細規劃》等。
2.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
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疫情、災情或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其處理情況方面,公開了《上海市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應急預案實施辦法》、疫情報告、防範措施、“封鎖疫區”、“解除疫區”以及國內外應對禽流感的相關政策、現狀等;公開了每旬本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總體情況,社會治安形勢新動向,治安防範警示信息以及有效的預防性措施等。
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方面,公開了社會救助標準、福利事業發展情況、養老福利服務機構收費標準、各類優撫對象撫恤標準、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等;公開了普通中國小建設標準、學生入學條件、教學技術裝備標準、中國小課程標準、教育收費標準、招生考試改革工作情況等;公開了本市實施城保、鎮保、個保的基本辦法、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認定標準、職業培訓(教育)機構資質認定標準、基本養老金申領標準和條件、一次性補充養老金申領條件、工傷認定方法、專業人員招聘崗位、開業指導、青年見習信息以及1000餘個全日制職位的工資指導價位、88個非全日制職位就業人員工資指導價位和247個針對賓館的全日制職位的工資指導價位等。
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情況方面,公開了《本市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土地使用權基價標準》、《本市城市房屋拆遷最低補償單價標準》、《公有住房租金標準》、《公有住房租金減免情況》以及住宅建設、重大工程配套住宅、房產交易登記、物業管理、應急維修、“平改坡”等信息。
其它與社會公眾密切相關的信息方面,公開了企業基本信息、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和組織機構代碼信息。
3.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
重大城市基礎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情況及工程進度情況方面,公開了水務、公共運輸、重大工程的配套住宅等項目的招標信息、招投標流程、中標結果;公開了建築材料的市場指導價格和2004年重大工程項目列表、工程建設管理、建築建材業管理等信息。
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方面,公開了《上海市2005年政府採購集中採購目錄和採購限額標準》以及2001、2002、2003年度政府採購項目批次、採購金額和增幅、市級和區級採購金額比例和增幅、平均節約率、資金構成情況(含預算內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比例)、採購項目分類、採購品目、採購的形式和方式等信息;公開了政府採購網上競價、預算單位、新供應商註冊、中介機構、諮詢專家等信息。
政府財政預算、決算和實際支出以及審計情況方面,公開了上海市2004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摘要),2003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摘要)和1990-2002年的預、決算情況報告(摘要),公開了2001至2003年上海市審計工作成果。
4.政府機構和人事
政府機關的管理職能及其調整、變動情況方面,公開了政府機關管理職能、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主要領導人簡歷、人事任免等信息。
公務員招考、錄用以及公開選任幹部的條件、程式、結果等情況方面,公開了上海市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實施意見、實施方案、招錄簡章,歷年上海市國家公務員考試錄用人數,2003年上海市國家公務員任職和公務迴避情況,2003年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情況,2003年上海市國家公務員職務晉升資格條件和基本程式,2004年上海市招錄的國家公務員名單等信息;公布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條件、提拔任用資格和選拔程式。
5.重大決策草案
公開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決策、規定、規劃、計畫、方案等草案,充分聽取公眾意見,包括《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上海市企業信用徵信管理辦法(草案)》、《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草案)》、《上海市人事爭議處理辦法(草案)》、《上海市社會福利彩票發行銷售若干規定(草案)》等。
(二)公開形式
1.網際網路
“中國上海”入口網站自《規定》實施之日起全新改版,增設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將原先分散的5000餘條政府信息、近600項網上辦事功能整合在一起,方便市民使用。專欄下設市政府信息目錄、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市政府機關與區(縣)信息公開、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引、政府公報、政府規章、政府會議、機構職責、實事項目、政府檔案、人事任免、辦事規程、上海統計、市政府新聞發布等14個子欄目。在公開市政府的信息之外,“中國上海”入口網站與市級機關、區(縣)政府建立了連結,方便市民查閱各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各政府機關在各自網站上設立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發布各類政府信息。部分政府機關開設了網上辦事欄目和其他適合政府與公眾交流的特色欄目,方便公眾申請辦理各類事務和獲取諮詢意見。2004年通過各政府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查閱政府信息的有1.46億人次。
2004年8月開通了作為市政府實事項目之一的實名制“市民信箱”,為市民免費傳送政府公報、政策法規、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和個人社會保險信息以及公用事業帳單等便民信息。
2.公共查閱點
指定市檔案館外灘新館為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中心。目前該中心已匯集了44個市級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文、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為公眾查閱政府信息提供幫助。區(縣)檔案館也設立了政府公開信息集中查閱點,為公眾提供區(縣)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市政府機關設定公共查閱點總計287個,其中,市級機關130個,區(縣)政府157個,2004年接待公眾查閱23814人次。
社區信息苑作為2004年市政府實事項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的配套項目,是各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指定查詢終端,已建成100個。在市郊各區(縣)設立了50個農村基層信息服務站,方便郊區民眾獲取所需政府信息。
3.政府公報
通過市人民政府公報公開市政府規章、政府機關的主要規範性檔案、人事任免、機構設定、表彰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其他檔案等。市人民政府公報每月5日和20日出版,通過檔案館、圖書館、部分企事業單位、郵局、東方書報亭、新華書店、居委會、村委會等免費向公眾發放,每期發放量達20萬份。區(縣)政府也陸續出版政府公報,公布轄區內的重要政府信息。
4.新聞發布會
市政府通過每兩周舉行一次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重大政府信息。全年共舉行25場市政府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重要信息62項,回答記者提問500多個,主要圍繞經濟建設、社會事業、城市建設和管理、政府自身建設等受社會公眾關心和政府關注的問題。市級機關也陸續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發布重要政府信息。
此外,為了進一步提高政府機關新聞發布會的水平,對市級機關新聞發言人進行了上崗培訓。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各政府機關按照《規定》開展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全市政府機關共設定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519個,其中,市級機關設定受理點99個,區(縣)政府設定受理點420個。
(一)申請情況
各政府機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8799件,其中市級機關收到4507件,區(縣)政府收到4292件;當面申請4968件,占56.5%,以網上提交表單形式申請2230件,占25.3%,以電子郵件申請1033件,占11.7%,以傳真形式申請290件,占3.3%,以信函形式申請243件,占2.8%,以其它方式申請35件,占0.4%。
在市級機關中,申請量列前五位的是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勞動保障局、市文廣影視局,申請內容主要涉及人才引進、事業單位改革、工資福利、公務員管理、軍轉、職業能力資格考試、治安和戶政管理、交通管理、工商年檢、社會保障、文化市場管理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在區(縣)政府機關中,申請量列前五位的是普陀區、浦東新區、嘉定區、閘北區、寶山區,申請的內容主要涉及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土地徵用、房屋拆遷與補償標準、城市規劃和發展計畫以及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如小城鎮養老保險和低保政策、醫療補助、宅基地置換、廉租房政策、教育收費、國中升高中錄取分數線、學校區域劃分、幹部公開招聘選拔、先進評選等。
(二)申請處理情況
8799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8722件,按照《規定》將於下年度答覆的77件。
在答覆中,“同意公開”的6913件,占79.3%;“同意部分公開”的479件,占5.5%;未能提供相關信息的1330件,占15.2%。
1330件未能提供相關政府信息的答覆中,“信息不存在”的380件,占28.6%;“非本部門掌握”的471件,占35.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119件,占9.0%;《規定》第十條免予公開範圍的87件,占6.5%;因其它原因未提供信息的273件,占20.5%。
四、諮詢情況
全市共有176萬人次通過各種方式諮詢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事務,其中現場諮詢9.7萬人次,占5.5%;電話諮詢153.1萬人次,占87.1%;網上諮詢13.2萬人次,占7.5%;另外還有少量電子郵件諮詢。
在市級機關中,接受諮詢量列前五位的是:市公安局、市房地資源局、市人事局、市工商局和市文廣影視局,諮詢的內容主要涉及政府信息公開業務流程、網上政府公開信息查詢方式、公安行政許可事項及其相關依據、物業管理、公有住房租金標準、房屋拆遷、房地產交易登記、土地使用權出讓、居住證申請、留學生回國創業基金申請方式、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福利制度、工商審批、文廣影視方面的規劃計畫等。
在區(縣)政府中,接受諮詢量列前五位的是:長寧區、閔行區、黃浦區、徐匯區和盧灣區,諮詢的內容主要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經濟政策、招商引資政策、房地產開發政策、土地徵用和動拆遷政策、建築項目用地規劃、城區建設規劃、市政道路建設、物業管理、勞動保護、個人社會保險金、幫困扶貧、政府採購、財政資金使用、食品藥品監管等。
五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各政府機關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申請38件,其中市政府收到24件,區(縣)政府收到14件,爭議主要集中在房屋拆遷、社會保障、戶籍政策、房屋資料、建設項目等信息的公開問題。其中,市政府收到的24件,受理21件,審結13件,受理率和審結率分別為87.5%和54.2%。在審結的13件複議案件中,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6件,申請人主動撤回申請的1件,確認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3件,責令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1件,政府機關自行糾正具體行政行為、申請人撤回申請而終止審理的2件,糾錯率為46.2%。
全市發生針對各政府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案件6件,其中因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的5件;對政府機關的答覆不服而提起行政訴訟的1件。
全市發生針對各政府機關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申訴10件,申訴主要集中在“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服務不滿”。所有申訴已處理完畢,申訴人對處理結果的滿意率達90%。
六、工作人員和收支情況
(一)工作人員情況
全市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227人,兼職人員1804人。平均每個市級機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2人,兼職人員5.2人;平均每個區(縣)政府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全職人員6.8人,兼職人員81.8人。
(二)政府信息公開事務支出情況
2004年是《規定》實施的第一年,用於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室、網站改版和更新等費用2578萬元。其中,市級機關支出1523萬元,平均每個市級機關支出31.7萬元;區(縣)政府支出1055萬元,平均每個區(縣)支出55.5萬元。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各政府機關按照市財政局、市物價局《關於本市政府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費問題的通知》,對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複印、遞送等成本費用總計4306元。
七、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主要問題
1.公開內容需要進一步深化。政府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有關決策、規定、規劃、計畫、方案的草案公開、聽取公眾意見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
2.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各政府機關較重視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適合社區、農村等民眾查閱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同時,各政府機關向各級檔案館送交政府公開信息的工作也需要進一步加強。
3.宣傳和引導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由於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是一項全新的制度,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和社會公眾對其尚不熟悉,因此在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對有關概念理解不一致,處理程式不夠規範。
4.長效工作機制建設需要完善。個別單位尚未制訂《規定》實施細則,在更新維護、監督約束等方面的工作機制尚不健全。
(二)改進措施
1.充實公開內容。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做好公開和免予公開兩類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逐步編制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目錄。加強對公眾關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決定草案公開制度,充分徵求公眾意見,推動科學、民主決策。
2.規範、最佳化申請處理流程,增加受理點。規範信息公開流程,提高申請處理效率,方便公眾獲取政府信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服務工作,建設常用問題問答庫。
3.拓展公開形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公報、政府新聞發布會的作用。完善市、區(縣)檔案館的政府信息公開匯聚和集中查詢功能,增加適合社區和農村民眾的政府信息公開查詢點,形成市、區(縣)、街道、鄉鎮的政府信息公開網路;加強網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完善“中國上海”入口網站的政策法規庫,集中發布本市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4.建設長效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
八、附表
(一)主動公開情況統計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統計
*免予公開範圍指《規定》第十條所列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
(三)諮詢情況統計
(四)申訴情況統計表
(五)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