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
- 印發時間:2017年6月20日
- 檔案編號:國辦發〔2017〕55號
- 印發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是2017年6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醫療保險支付方式的指導意見。檔案全文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55號各省...
為進一步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保障民眾獲得優質醫藥服務,提高醫療服務透明度,提升醫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55號)、甘肅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甘肅省DRG/DIP支付...
《濟南市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是濟南市發布的實施方案。檔案發布 為進一步深化我市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55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
遼源市基本醫療保險按病種分值付費(DIP)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保障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醫療保險基金安全,促進社會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
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 2017 〕 55 號),醫保支付是基本醫保管理和深化醫改的重要環節,是調節醫療服務行為、引導醫療資源配置的重要槓桿 。新一輪醫改以來,各地積極探索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在保障參保人員權益、控制醫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
為進一步發揮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醫保)在醫改中的基礎性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5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7〕65號)等檔案精...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充分發揮醫保基金使用效應,積極引導定點醫療機構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參保人員個人負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55號)《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第一條 為持續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促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緩解定點醫療機構墊支醫療費用壓力,激勵定點醫療機構更好地服務參保患者,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
《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是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全面建立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的決策部署,著力解決醫療保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就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提出的意見。由中共中央、國務院於2020年2月25日印發實施。意見全文 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 (2020年2月25日)醫療保障是...
健全完善醫保支付政策,支持傣醫藥發展,將傣醫新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持續最佳化生物醫藥和大健康產業營商環境,落實醫藥機構定點結果互認,對涉及生物醫藥、健康產業、醫養結合的醫療機構及時納入醫保定點,為生物醫藥產業和中(傣)醫藥事業發展營造良好氛圍。(七)提升醫療保障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 聚焦...
二、進一步深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 4.抓緊落實我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總體規劃》,今年底,基本實現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任務。當前的主要任務和工作是,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總體規劃的通知》(甘政發〔199...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精神,為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政策,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增強醫療保險基金應對人口老齡化、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以及自然災害衝擊的能力,省勞動和社會...
醫保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保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對醫保經辦機構、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支出的,以及騙取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的,進行行政處罰。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加強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行業監管,...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是為實施“十三五”醫改規劃確定的各項改革任務布好局、起好步,確保取得更大成效,促進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切實推進健康中國建設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4月21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經國務...
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兩病”門診用藥得到保障,統一全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病慢性病病種管理服務和規範用藥範圍,深入推進醫保領域“放管服”改革,醫保服務網上辦、掌上辦、指尖辦水平不斷提高,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不斷最佳化,實現省內與跨省異地就醫全覆蓋。當前,城鎮化、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加快發展,疾病影響...
“十三五”時期,我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決策部署,出台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推動全省醫療保障事業改革發展取得突破性進展,為緩解民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制度體系更加完善。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制度(以下簡稱居民大病保險)。以基本醫療...
當前,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初見雛形,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健康平穩。——制度體系更加健全。省委、省政府出台《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形成省域醫保制度體系頂層設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層次穩步提升,11個設區市...
嚴格執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對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依法依規懲處。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嚴格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協定管理。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大病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等制度銜接。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建立...
(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三)《浙江省醫療保障條例》(浙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46號)三、主要內容 (一)統一實施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政策...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的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簡介 人社部發〔2009〕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最佳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崗位結構,崗位設定重點向全科醫生傾斜。開展縣鄉村衛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畫。指導地方做好鄉村醫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農村部、國家中醫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醫改工作,切實...
自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協定期內國家談判藥品及其同通用名藥品、已納入《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22版)》、原國家談判藥品等297個藥品,均列入我市“雙通道”管理藥品範圍,限定支付範圍與現行醫保目錄保持一致。印發了《雲浮市醫療保障局關於國家新增的67個談判藥品實行單獨支付有關問題的...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提高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普通門診統籌待遇水平,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和《國家醫保...
《規劃》積極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和《省委 省政府關於全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依據《“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結合我市醫療保障實際情況,確定到2022年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應繳盡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制度全面實施,跨省異地就醫門診實現直接結算,...
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眾醫療服務需求的變化,個人賬戶基金使用效率低、互助共濟功能不足的問題日趨凸顯。2021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出台了《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4號),2021年12月,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辦法》(甘政辦發〔...
———完善基本藥物與非基本藥物採購使用銜接機制。優先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含省增補品種),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比例要達到50%以上,並建立有效激勵獎懲機制,穩步提高使用率,不斷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四)完善醫保支付制度 ———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基本醫療保險住院...
中國的醫療保險實施四十多年來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這種制度已難以解決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問題。1988年,中國政府開始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國有企業的勞保醫療制度進行改革。1998年,中國政府頒布...
這一制度的出現在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歷程中具有重大意義,指明了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方向。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2016年1月12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
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強化定點醫療機構協定管理,深化基本醫保支付改革,促進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診療。全面推開醫療保險智慧型監控,積極探索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嚴厲打擊欺詐欺保行為,對騙取、套取醫保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