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63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19〕3號),建立嚴格規範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0月16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0月16日
  • 發布單位: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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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新思路和市委、市政府各項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按照全行業、全要素、全過程、全方位監管的要求,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轉變監管理念、體制和方式,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從單項監管轉向綜合協同監管,從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轉向統籌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信息等多種手段,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大力推進健康貴陽建設、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撐。
到2020年,建立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科學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形成專業高效、統一規範、文明公正的衛生健康執法監督隊伍,實現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法治化、規範化、常態化。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綜合協調。加強黨對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領導,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明確部門職責,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相互銜接、協同配合的監管協調機制。
(二)堅持依法監管,屬地化全行業管理。推進依法行政、規範執法。合理界定並落實政府辦醫職責和醫療衛生機構自主運營管理許可權,明確醫療衛生監管責任。積極探索公立醫院管辦分開的有效實現形式,明確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管理權力和職責,構建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全市所有醫療衛生機構不論所有制、投資主體、隸屬關係和經營性質,均由所在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下同)實行統一監管。
(三)堅持社會共治,公開公正。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充分發揮信用體系的約束作用、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以及專業化組織、社會輿論和公眾的監督作用。
(四)堅持改革創新,提升效能。構建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綜合監管機制,結合大數據套用,運用“數據鐵籠”、線上監測等信息化手段創新監管方式,加強全要素、全流程監管,提升執法效能。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
1.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不斷完善醫療衛生全行業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機制。推進醫療衛生機構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基層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切實抓好公立醫院思想政治建設、幹部教育培訓、支部規範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醫德醫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加強社會辦醫黨組織建設,成立貴陽市非公立醫療機構協會,建立健全社會辦醫院黨建工作管理體制,規範社會辦醫院黨組織隸屬關係。督促監管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完善公立醫院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監督約束機制,加強對履行政治責任、行使職責權力、加強作風建設等方面的監督。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將行風建設納入醫院評審評價、重點專科評審和幹部任用、職稱晉升、評優評先工作中,實行行風一票否決制。加大醫療衛生行業反腐敗力度,築牢監管底線。構建以黨建文化,廉政文化為保障,本土文化為特色的文化體系,進一步展示貴陽醫療衛生行業新形象。(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2.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在“放”的同時,強化相關部門在法治建設、行業規劃、標準制定、行業準入、行政執法、規範管理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強化便民服務“馬上就辦”,大力推進“一網通辦”,簡化審批程式和環節,加強對取消下放審批事項落實情況的專項檢查和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取消的審批事項加強後續監管,下放的審批事項接得住、管得好。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整合集中醫療衛生行業監管職能和責任。2019年,依託現有資源,建立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的綜合監管協調機制,統籌貴陽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督促、指導、協調和醫療衛生服務重大案件查處等工作;制定完善各部門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依法承擔醫療衛生行業執法監督職責的機構開展相關執法監督工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3.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醫療衛生機構對本機構依法執業、規範服務、服務質量和安全、行風建設等承擔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公立醫院要依規行使人事管理、機構和崗位設定、中層幹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經營管理自主權。全市各級各類公立醫院要按照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要求完成醫院章程制定,進一步明確醫院性質、辦醫宗旨、功能定位、辦醫方向、經費來源、組織結構、決策機制、管理制度、監督機制、文化建設、黨的建設、群團建設,以及舉辦主體、醫院、職工的權利義務等內容,並逐步在社會力量舉辦的民營醫院開展制定章程的試點工作。醫院要以章程為統領,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構、管理制度、議事規則、辦事程式等,規範內部治理結構和權力運行規則,提高醫院運行效率。
2019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健全服務質量和安全、人力資源、財務資產、績效考核等內部管理機制,嚴格內部監督,落實法律法規及各項質量安全制度,確保醫療衛生服務安全。2020年,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相互促進的治理機制,實現管理規範化、精細化、專業化、科學化,自覺接受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按照分級診療工作要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傳統的對單一醫療機構的監管轉變為對醫聯體的監管,醫聯體牽頭醫院要承擔醫療集團或醫共體內部管理責任。全面推行醫療衛生機構依法執業承諾書和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行醫管理員制度。積極引導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各環節自律,提高誠信經營水平。(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4.推進建立自律的行業組織。積極培育醫療衛生行業組織,開展專業培訓,引導和支持行業組織提升專業化水平和公信力,積極發揮其規範執業行為、經營管理、維護行業信譽、調解處理服務糾紛等方面的作用。2019年,全面取消行政機關(包括下屬單位)與醫療衛生行業協會的主辦、主管、聯繫和掛靠關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向符合條件的行業協會購買服務。探索通過法規授權等方式,利用行業組織的專業力量,不斷完善行業準入和退出管理機制,健全醫療衛生質量、技術、安全、服務評估機制和專家支持體系。(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5.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普法宣傳活動,推進普法教育,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和從業人員依法執業意識,增強公眾健康權益意識。醫療衛生機構自覺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衛生行政部門主動徵集轄區社情民意,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和信息化手段推動信息公開、拓寬監督渠道,支持社會各界和公眾參與醫療衛生行業社會監督。加強輿情監測和處置,充分發揮媒體監督作用。發揮專業機構和中介組織的技術支撐和社會監督作用。暢通醫療衛生服務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完善舉報違法行為的獎勵制度,確保有投訴舉報必核實查處、有結果必溝通反饋,提高回復效率和民眾滿意度。(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二)完善綜合監管措施,加強全過程監管。
6.最佳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部門按職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並向社會公示。進一步最佳化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以及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準入和行政許可流程,推進一窗受理、集成服務、並聯審批。2019年,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電子化註冊率達到100%,定期監測電子化註冊完成情況,最佳化醫療機構診療科目登記,規範營利性醫療機構命名,全面實現醫療機構醫師和護士的執業行為動態監管。2020年,衛生健康、市場監管、民政、生態環境、應急等行政部門要加強跨部門工作銜接,提供一站式審批、辦事、政策諮詢等服務,提高審批效率。通過貴州省衛生技術評估專家庫平台資源,制定衛生技術評估工作流程,充分發揮衛生技術評估在醫療技術、藥品、醫療器械等臨床準入、規範套用、停用、淘汰等方面的決策支持作用。(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局;配合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
7.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市級各醫療質控中心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專業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和考核方案,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質量安全為重點,加強能力建設指導力度,促進全市醫療衛生服務質量持續提升。通過規範程式,委託符合條件的行業組織、醫療衛生機構、第三方專業機構等開展醫療服務質量評價。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質量考核督導辦法。2019年,全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委員會,建立單位內部質量和安全管理辦法,每季度開展一次以上督導考核。以醫療機構自我質量管理為基礎,健全內部質量和安全管理體系和機制,實行醫療質量管理院科兩級責任制,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通過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專業、重要崗位、關鍵環節、高風險人員的日常信息化監測和現場檢查,持續改進醫療質量。進一步健全醫療機構評審評價體系,對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實行同等標準進行評審評價。(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國資委)
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採購和使用藥品、耗材、醫療器械等醫療相關產品的監管。2020年,全市85%以上二級醫院制定完善臨床路徑管理、臨床藥師制度,發揮藥師在處方審核、藥學監護等合理用藥管理方面的作用。落實處方點評制度,對處方實施動態監測。對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行為進行監督管理。強化藥品質量監管,健全藥品遴選、採購、處方審核、處方調劑、臨床套用和評價等標準規範,強化藥事管理和服務。2020年,建立完善臨床用藥超常預警制度和對輔助用藥、高值醫用耗材等的跟蹤監控制度。每年定期開展大型醫用設備使用監督和評估,依法糾正和處理違法違規使用行為。(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國資委、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
8.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進一步修訂完善市級醫院綜合績效考核辦法和細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各區(市、縣)要制定醫院綜合績效考核工作方案,並從2019年起,每年開展一次績效考核工作,對社會效益、服務提供、綜合管理、成本控制、資產管理、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進行有效監管,促進內部管理精細化、標準化。控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破除以藥補醫機制,落實藥品、耗材採購制度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薪酬分配機制等情況。加強“三醫聯動”,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繫的科學分配與激勵機制,醫務人員收入不得與藥品耗材收入掛鈎,不得與檢查化驗收入直接掛鈎,切實保障和改善醫務人員待遇。(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
建立健全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預算管理、成本管理、財務報告、信息公開以及內部和第三方審計機制,加大對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支出、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支出、負債、對外投資、資金結餘使用等的監管力度。監管結果與醫療衛生機構的評定,以及主要負責人、相關責任人晉升、獎懲直接掛鈎。全市各級公立醫院嚴格按規定全面落實總會計師制度,審計機關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審計監督。嚴格執行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資金結餘使用等方面監督管理,其所得收入除符合規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於醫療機構的繼續發展,不得違反經營目的,不得將收支結餘用於分紅或變相分紅。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應定期將資金結餘使用等方面的情況上報主管部門。營利性醫療機構應嚴格將盈利率控制在合理範圍。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要依法公開服務價格等信息。對醫療機構損害患者權益、謀取不當利益的,全市衛生監督機構要依法依規懲處,通過建立“不良行為黑榜”,對違規單位、違規行為進行充分曝光。(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
積極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的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加強對醫療費用的調控。強化定點醫療機構協定管理,深化基本醫保支付改革,促進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診療。全面推開醫療保險智慧型監控,積極探索將醫保監管延伸到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有效方式。嚴厲打擊欺詐欺保行為,對騙取、套取醫保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加大懲處力度,保障醫保基金安全。(責任單位:市醫療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
9.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依法加強對環境保護、食品安全、職業衛生、精神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實驗室生物安全、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等公共衛生服務的監管。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完善職業病防治服務體系,努力滿足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及職業病診斷鑑定需求。加強醫療機構放射診療、醫療廢物處置執法監督力度,推廣實施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防治分類監督綜合評價。健全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做好學校衛生綜合監督評價。完善精神衛生預防、治療、康復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公共衛生服務監管技術支撐體系,加強日常監督,加大執法力度。探索建立公共衛生服務第三方檢測結果通報機制,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責任主體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確保信息暢通,為後續處置提供有力支撐。加強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控制措施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情況的績效考核和監管,重點監管資金管理使用的規範性、服務便利可及性和滿足民眾健康需求情況。各級財政部門按照部門預算安排及時撥付公共衛生服務監管項目補助資金,資金使用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力度,明確項目補助資金使用範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2019年,配合省衛生健康委梳理、修訂、完善公共衛生標準規範,提出促進標準落地實施的保障措施,進一步規範服務行為。2020年,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相關規劃和標準為基礎,強化政策銜接,擬定本地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具體實施標準,進一步提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標準化。不斷加強對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完成公共衛生服務、突發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緊急醫學救援等任務的督促指導和考核。充分發揮醫療衛生機構對健康危害因素的監測、評估、預警作用,為綜合監管提供依據。(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10.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按照國家醫學考試中心要求,認真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工作。強化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嚴格執行醫師資格證、醫師執業證註冊、校驗、變更、註銷等監管制度。以建立行風督醫制度為重點,加大醫療衛生行風建設力度,完善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制度,將行風作為幹部任用、職稱晉升、評先評優的必備條件,塑造行業清風正氣和良好社會形象。2020年,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新入職職工行風教育培訓率達100%。嚴格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加大查處違法違規執業和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行為,將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納入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1.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完善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聯防聯控機制,建立衛健、公安、市場監管、商務、綜合行政執法、醫療保障等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對涉醫違法犯罪行為開展聯合懲戒。加強醫療衛生機構資質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行醫。加強對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療廣告宣傳的管理,嚴肅查處假冒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宣講醫療和健康養生知識、推銷藥品、推薦醫療機構等非法行為。嚴厲打擊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以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損害民眾利益的案件。嚴厲打擊騙取、套取公共衛生資金行為。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醫療機構無資質護工、違法違規救護車綜合整治。定期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衛生監督機構協調公安機關幫助固化違法人員身份信息,處罰後在市級“數據鐵籠”進行備案,避免流竄違法;聯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醫托”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部門之間信息共享,聯合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和懲戒部分民營醫療機構虛假宣傳、誘導消費、違規收費、術中加價等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進一步健全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加強平安醫院建設,構建和諧醫患關係。(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衛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法院、市檢察院)
12.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健康產業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制,明確監管責任,提高監測能力。制定完善新型健康服務監管政策,加強對醫療衛生與養老、旅遊、網際網路、健身休閒、食品等領域融合產生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完善對相關新技術的審慎監管機制。完善監管部門、行業協會、企業溝通機制,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開展產業運行監測分析、產業發展戰略研究和行業信息發布。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監管網路,努力構建一體化、廣覆蓋、專業化、高效率、全社會共同監督治理的大健康產業監管體系。健全大健康產業誠信管理機制,最佳化市場誠信環境。通過規範試點、開展評估、公開信息、完善投訴和維權機制等多種方式,加強行業指導,營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康復輔助器具等相關產業的監管,提升相關支撐產業研發製造水平。(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遊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體育局、市醫療保障局)
(三)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水平和效能。
13.建立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機制。通過開展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試點工作,落實醫療機構依法執業主體責任,建立依法承諾責任制度,強化依法執業自查自糾。重點推進醫療美容行業自律作用,發揮行業協會示範效應。建立完善協同監管機制,推進“數據鐵籠”衛生監督套用,實現信息關聯,加強監督數據研判運用。增強公眾健康權益意識,建立輿情處置快速反應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力爭到2020年,形成可操作、可複製、可推廣的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模式。(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
14.建立督醫工作機制。在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衛生相關職能部門、醫療衛生機構、離退休幹部、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當地各界知名人士、專家學者、社區代表等人員中聘任督醫人員,對縣、鄉二級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部署的醫療衛生政策落實情況、醫療衛生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職情況、所有醫療衛生機構及人員依法執業、依法行醫、就醫環境、行業作風建設等進行監督,並收集民眾反饋的醫療衛生熱點、難點等問題及時向所在轄區縣級督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2019年出台貴陽市行風督醫制度實施方案,納入衛生監督多元化試點工作,自2019年起在全市範圍實施。2020年,每萬名常住人口配備不低於1名督醫。(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15.完善規範化行政執法機制。進一步規範衛生健康監督行政執法操作流程,嚴格按照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三項制度”工作要求,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落實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探索行政執法容錯糾錯和免責機制。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平台建設,完善衛生健康綜合監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明確案件移送、協查的程式,做好部門間的案件移送和協查工作,杜絕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現象,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有效對接。(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司法局;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
16.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完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梳理監督檢查職責,確保法律法規規定的檢查事項全覆蓋,並向社會公布。通過“數據鐵籠”平台將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人員名錄庫進行關聯,及時梳理更新,確保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信息全面準確、規範完整。嘗試在部分地方診所開展通過掃描二維碼,識別診所許可範圍和相關醫療人員情況信息,便於民眾知悉在診療服務中應享受的合法權益。以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和民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為重點,制定重點領域年度隨機監督抽查計畫。(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
17.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將醫療衛生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業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歸集於企業名下並依法公示。2019年,按照貴州省醫療衛生行業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建立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制度和黑名單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執業準入註冊、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為基礎的醫療衛生行業信用記錄資料庫,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公示和預警。逐步建立健全依法聯合懲戒體系,實現行業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對投訴舉報多、安全隱患大、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檢查對象,增加隨機抽查頻次,逐步提高抽檢比例,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向社會公開監管結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
18.健全信息公開機制。通過市衛生健康局網站等載體,每年定期公開全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執業資質、人員信息、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以及相關許可、檢查、考核評估和行政處罰等信息。對擬公開信息的內容、來源、標準等進行統一規範,以確保數據採集的準確性和公開信息的可比性。各級衛生健康和醫保部門要建立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公開事項,並在規定時限據實公開。不斷拓展醫療衛生機構院務公開範圍,細化院務公開內容和方式,持續推進院務公開工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
19.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依託省醫藥綜合監管平台,按照全省統一的醫療衛生服務質量、安全和費用風險監測評估網路建設要求,2020年,建立醫療衛生風險分級管控機制。充分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整合抽查抽檢、定點監測、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加強風險評估和分析,提高發現問題和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能力。加強對藥品和醫療器械臨床套用的監管,強化對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監測,及時做好不良事件的報告和處置工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大數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
20.建立健全格線化管理機制。2019年起在部分區(市、縣)試點衛生監督格線化管理機制,充分考慮人口數量、區域面積大小或人口密集單位(高校、社區)等因素,因地制宜劃分格線,實施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並與城鄉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有機結合,合理配置監管協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員、定責”,逐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各方聯動、協調處理、考核評估等醫療衛生行業格線化管理制度。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巡查、專項督查、專項整治、處罰後複查等,建立健全線上監督監測與現場監督檢查一體化的監管方式。(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
21.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將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督醫監督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作為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的重要依據,與醫療衛生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定管理、重點專科設定、財政投入、評先評優等掛鈎,以及從業人員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結果與職稱聘任、職務晉升、評先評優、績效分配等掛鈎,推進綜合監管結果統籌運用。(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
(四)加強綜合監管保障,確保監管有力長效
22.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不斷充實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力量,推進綜合監管隊伍專業化、規範化、職業化,按照轄區每萬名常住人口配備不低於1名衛生健康執法人員的工作要求,2020年,全市各級逐步配備落實到位。加強衛生健康執法人員培訓,依託省衛生健康執法實訓基地和省內外院校,對重點行業、關鍵專業等進行實訓,並建立培訓質量考核機制。建立完善職責明確、行為規範、執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市、區(市、縣)、鄉鎮(社區)三級衛生健康執法體系。加快衛生健康執法機構的資源配置及規範化建設,完善依法履職所需業務用房、設備購置以及執法經費等保障政策,每年重點推進1-2個區(市、縣)衛生計生執法機構完成規範化建設。在市、縣級全面推行首席衛生健康執法人員制度,逐步實行衛生健康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制度。持續加強醫療衛生行業執法隊伍作風建設,嚴懲在資質審查、監督執法中利益輸送、通風報信、充當機構和個人違法行為“保護傘”的衛生監督人員,打造公正廉潔、執法為民、敢於擔當的衛生健康執法隊伍。(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
23.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基於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併健全完善省醫藥綜合監管平台功能,推動監管平台的統一套用。加快實現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相關部門的信息系統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省醫藥綜合監管平台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2019年,基本實現對醫療衛生服務行為和執法監督的動態監管。擴大線上監測等套用範圍,2020年,全市全面實現手持移動執法終端和執法視頻記錄儀的套用。強化醫療衛生機構和監管部門網路安全責任,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安全制度,推動開展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和安全測評,加強安全監測和預警,保障信息安全。(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大數據局、市財政局)
四、實施步驟
(一)制度建設階段(2019年9月底前)。
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牽頭,構建市、縣兩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體系,各區(市、縣)和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落實綜合監管各項措施,建立健全綜合監管協調、督查、信用等機制。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
各區(市、縣)和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加強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積極開展聯合檢查、聯合執法、聯合懲戒、聯合督查,大力推進綜合監管隊伍、能力、信息化等建設。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0年7月至2020年底)。
各區(市、縣)和有關職能部門針對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結合新形勢、新情況、新要求,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健全監管機制,提升全市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方案,完善相關措施機制,統一部署、協調推進,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市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二)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建立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水務、商務、審計、國資、稅務、市場監管、醫療保障、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等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各級各部門落實監管職責,釐清責任鏈條,細化責任分工,確保工作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出現重大責任事故,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同承擔主要責任的職能部門依法依規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水務局、市商務局、市審計局、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三)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肅查處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在監管工作中的責任落實不力、監管責任缺失、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對國家公職人員、黨員領導幹部依照規定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各級監委調查處置。對發現問題多、社會反映強烈、監管效果不明顯的地方、部門和人員嚴肅追責問責。加大對典型案例的通報力度,形成震懾。(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檢察院)
(四)建立督查機制。2019年底由市衛生健康局牽頭,相關各部門參與,對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工作實施情況組織檢查指導。主要針對各區(市、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上級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相關政策情況、突出問題及處理情況、綜合監管責任落實情況、政府分管領導的領導責任落實情況等開展督查,實地走訪基層了解情況解決問題。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區(市、縣)、開發區管委會和未履行好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進行通報,重大問題報市政府,涉及違紀違法案件的線索及時移交相關部門按規定處理。(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
(五)完善配套制度。適時修改我市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訂完善醫療衛生、醫療保障、醫療救助、醫療糾紛調處、中醫藥事業發展、特殊群體醫療管理服務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切實做好醫療技術操作、衛生健康信息化等重點領域衛生標準和食品安全標準制訂、實施工作,大力提升衛生標準化工作水平。制定和完善健康醫療數據的採集、共享開放、分級分類、套用推廣及安全管理等標準,制定健康醫療新設備、新技術等數據交換、接口規範,強化標準符合性測試,完善“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等標準體系。(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醫療保障局)
(六)加強宣傳引導。市、區兩級宣傳、衛生健康部門要充分運用多種宣傳方式,大力宣傳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重要作用。加強政策解讀,動員社會各方共同推進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及時總結經驗,展示工作成效,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發揮示範作用,為落實各項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衛生健康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七)加強督查考核。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的綜合監管工作履職情況要與其綜合目標管理考核情況相掛鈎,納入重大事項督查範圍,切實提高監管效能。把綜合監管制度建設實施情況納入醫改考核,加大督導考核力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有序推進。(責任單位:市有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

印發的通知

築府辦函〔2019〕107號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高新開發區、貴陽經濟技術開發區、貴陽綜合保稅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貴陽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19年10月16日

解讀

近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 63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19]3號),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貴陽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築府辦函[2019]107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制定《實施方案》的意義
隨著深化醫改向縱深推進,醫療衛生行業監管體系不斷健全,監管能力不斷提升,為安全、高效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發揮了重要保障作用。醫療衛生資源和服務量迅速增長,醫療衛生服務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醫療衛生領域“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化,技術手段不斷進步,醫療衛生行業監管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亟須通過完善相關制度,推動轉變監管理念、增強監管合力、創新監管手段、提升監管效能,進一步規範和最佳化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健康權益。
建立嚴格規範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是全面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推進醫療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二、《實施方案》特點
逐條細化了黔府辦法[2019]3號檔案的各項任務,確保全面貫徹落實省檔案要求。建立了綜合監管協調機制、督查機制,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責,著力加快健全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明確了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時限,以及時間表、路線圖,務求落地見效。
三、《實施方案》著力解決的問題
誰來監管、監管誰、用什麼方式監管、監管結果怎么有效利用、監管的對象如何聯合懲治五個問題。
四、《實施方案》的變化
進一步強調了醫療衛生行業全行業、全要素、全過程、全方位監管,突出深化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提高效率效能,轉變監管理念、體制和方式。從重點監管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轉向全行業監管。從注重事前審批轉向注重事中事後全流程監管。從單項監管轉向綜合協同監管。從主要運用行政手段轉向統籌運用行政、法律、經濟和信息等多種手段,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
五、實施意見的內容框架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明確了我市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指導思想、主要目標。
第二部分:基本原則。即堅持政府主導,綜合協調;堅持依法監管,屬地化全行業管理;堅持社會共治,公開公正;堅持改革創新,提升效能。
第三部分:重點任務。
一是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提出通過加強黨的領導,強化政府主導責任,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自我管理主體責任、推進建立自律的行業組織、發揮社會監作用,推動形成機構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相結合的多元治理格局。
二是完善綜合監管措施,加強全過程監管。提出“一最佳化、六加強”,“一最佳化”即最佳化醫療衛生服務要素準入,加快推進醫療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六加強”即加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監管,嚴格落實醫療質量和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嚴格執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要求;加強公共衛生服務監管,推動提升服務水平;加強醫療衛生從業人員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違反醫德醫風的執業行為;加強醫療衛生服務行業秩序監管,加大聯合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健康產業監管,建立健全覆蓋健康產業全鏈條、全流程的包容、審慎、有效監管機制。
三是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水平和效能。提出9個監管機制,即建立醫療服務多元化監管機制;建立督醫工作機制;完善規範化行政執法機制;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機制;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建立風險預警和評估機制;建立健全格線化管理機制;建立綜合監管結果協同運用機制。
從實踐來看,監管力量分散、監管職能難以有效銜接等問題嚴重製約了綜合監管制度的建立和監管成效的提升,也難以適應“放管服”改革所提出的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要求。通過建立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協調機制,有利於形成監管的密切協作聯動機制和常態化的綜合監管模式,補齊監管短板、加大監管力度,綜合治理醫療衛生行業存在的問題。通過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明確和落實政府及相關部門對醫療衛生行業的監管責任,加大追責問責力度,保障綜合監管的有效實施。
四是加強綜合監管保障,確保監管有力長效。提出加強隊伍和能力建設、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
第四部分實施步驟:制度建設階段:2019年9月底前完成制度建設;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全面實施;鞏固提升階段:2020年7月至2020年底。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溝通協調機構,落實部門責任。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建立有效的督查機制。加強相關配套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加強宣傳引導和開展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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