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南明區衛生健康局

貴陽市南明區衛生健康局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及所轄縣(市、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9〕2號)、《中共南明區委、南明區人民政府關於南明區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黨發〔2019〕1號),制定本規定。

貴陽市南明區衛生健康局是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南明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貴陽市南明區興隆西巷152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部門: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貴陽市南明區
  • 現任領導:張健希(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規。擬訂區衛生健康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承擔區愛滋病防治工作。負責落實有關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等工作。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貫徹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宣傳食品安全地方性標準、國民營養計畫等工作。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給予指導、解答。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職業病防治監督執法。
(七)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落實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措施。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承擔政府辦醫職能,行使公立醫院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產收益權等,審議公立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實施、收支預算等。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落實計畫生育政策。落實計畫生育家庭扶助機制。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加強衛生健康人才培養和人才引進力度,促進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區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二)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與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提出加強全區醫院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醫院黨建工作質量進行評價。
(十四)負責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指導區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責調整。
1.將原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原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原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除“三創”綜合考核職責外的其他職責,以及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等劃入區衛生健康局。
2.將原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劃入區醫保局。
(十七)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南明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人口影響評估,完善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根據許可權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管局會同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建立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督辦督查和調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建議提案辦理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和軍民融合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隊伍建設;承擔機關和所屬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及納入機關統一財務管理單位的預決算、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與綜合監督科。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行政賠償等工作;指導衛生健康系統落實執法責任制;牽頭處理醫患糾紛、信訪維穩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法治建設和法治宣傳教育;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計生服務監督檢查;牽頭衛生健康行政許可和資質認可等工作;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宣傳食品安全標準、國民營養計畫等工作;對食品安全標準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給予指導、解答;貫徹執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地方性法規、標準和規章;開展職業病危害普查、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擔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指導職業病防治監督執法;貫徹落實生育政策和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愛國衛生運動宣傳發動、組織協調工作。
(三)規劃信息科。承擔健康南明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統計工作;牽頭做好衛生健康項目建設規劃及項目建設的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承擔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健康醫療大數據套用發展、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等工作;牽頭目標管理工作;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四)疾病防控與衛生應急科。擬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負責落實有關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工作;擬訂全區愛滋病防治的規劃和措施,承擔愛滋病防治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擬定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協調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制定應急措施,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的防控;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配合相關部門發布或報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承擔重要會議和大型重要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五)醫政醫管科。執行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擬訂並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承擔社會辦醫療機構規劃和監督管理等相關工作;指導醫療機構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和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制度,監督指導全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負責執業醫師定期考核及醫師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藥物政策;負責精麻藥品的管理;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工作;指導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藥品(疫苗)電子監管建設工作;擬訂衛生健康科技及教育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牽頭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相關科研項目、新技術評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設;負責重點學科建設;承擔中醫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中醫醫療機構、人員、中醫技術準入制度;組織協調中醫藥和民族醫藥基礎研究及臨床運用研究,指導中醫藥和民族醫藥技術開發及科技成果推廣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交流合作、招商引資工作。
(六)基層衛生健康科。貫徹落實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組織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目錄;提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並執行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執行婦幼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管理等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執行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的規章;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執行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牽頭健康扶貧工作。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區衛生健康局行政編制1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6名(含衛生健康監察專員2名)。

其他事項

將原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局所屬事業單位調整由區衛生健康局管理。將區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歸機關,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區委編辦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編制辦按規定程式辦理。

現任領導

局長:張健希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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