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南明區民政局

貴陽市南明區民政局

貴陽市南明區民政局,為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區民政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貴陽市南明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貴陽市南明區興隆北巷2號
  • 所屬部門: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胡宇柱(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各鄉、社區服務中心做好相關工作。
(二)依法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和基金會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城鄉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和城鄉社會救助管理對象的認定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行政區劃與地名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區、鄉、村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命名、更名、隸屬關係變更、政府駐地遷移和行政區域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行政區域界限的勘定管理以及邊界爭議調處工作,並提出仲裁建議。
(五)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
(六)健全社會福利服務體系建設;擬訂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以及社會福利企業的指導、協調、審核、培訓、服務管理等工作;推動社會福利事業社會化,發展老年人福利事業,負責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開展社會捐助工作;協助省、市福利彩票的發行、管理工作。
(七)負責辦理全區婚姻登記和兒童收養登記管理工作。
(八)負責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區級民政事業經費管理工作。
(十)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負責社會工作職業資格人才的註冊登記,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二)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職責調整。將退役軍人優撫安置等職責劃入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將救災職責劃入區應急管理局;將醫療救助職責劃入區醫療保障局。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區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民政局會同區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行政區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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