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

《新五代史》是宋歐陽修紀傳體史書,屬“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記》,後世為區別於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稱為新五代史。全書共七十四卷,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三卷。記載了自後梁開平元年(907年)至後周顯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歷史。《新五代史》撰寫時,增加了《舊五代史》所未能見到的史料,如《五代會要》《五代史補》等,因此內容更加詳實。但《新五代史》對舊“志”部分大加繁削,則不足為訓,故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要略遜一籌。

《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後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歐陽修文采引人入勝,在中國史學史尤其是唐宋以後史學史上雖有著重要的地位,可由於提倡“春秋筆法”,近人褒貶不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創作背景,作品目錄,本紀,列傳,考,世家,附錄,作品鑑賞,作品評價,後世影響,

內容簡介

五代是一個封建分裂割據的時代,中原有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五個小王朝的相繼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區分裂為楊吳南唐前蜀後蜀吳越南楚閩國南漢南平北漢等十國。各個王朝統治的時間都比較短促,用歐陽修的話來說,“於此之時,天下大亂,中國之禍,篡弒相尋”(《新五代史卷六十一吳世家》),五代“五十三年之間,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國被弒者八,長者不過十餘嵗,甚者三、四嵗而亡”(《歐陽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論》),出現“置君猶易吏,變國若傳舍”(《新五代史·序》)。這種局面之所以出現,是由於唐“安史之亂”以後中央集權制度被破壞,地方藩鎮在大地主勢力支持下,擁兵割據,獨霸一方。唐末黃巢農民大起義的革命威力摧毀了唐王朝,沉重打擊了舊的藩鎮割據勢力。但是,黃巢起義最後遭到了失敗。一批在鎮壓起義中形成的軍閥成了新的割據勢力。唐朝滅亡後,他們繼續霸占一方,互相篡奪攻擊,造成了中國歷史上五代十國的短暫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對於這種分裂割據現象採取了否定的態度。但是,他把分裂割據的根本原因,歸結為封建道德的敗壞。
在歐陽修看來,五代是一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廟朝廷人鬼皆失其序”的“亂世”(《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傳論》)。真是“禮樂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掃地而盡於是矣。”(《新五代史卷一七晉家人傳論》)因此,他採取了和編寫新唐書不同的做法。在新唐書中,他重視典章制度,不厭其詳地加以記載,而在新五代史中,由於他認為五代時期“天理幾乎其滅”,是一個“亂極矣”的時代,根本沒有什麼禮樂制度可談,因而他說:“五代禮樂文章,吾無取焉,其後世有必欲知之者,不可以遺也。”因此,他除寫了司天考、職方考以外,其他的典章制度一概沒有寫。
在編撰體例方面,新五代史改變了舊五代史的編排方法。舊五代史分梁書唐書等書,一朝一史,各成體系;新五代史則打破了朝代的界限,把五朝的本紀、列傳綜合在一起,依時間的先後進行編排。舊五代史不分類編排列傳;新五代史則把列傳分為各朝家人傳、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雜臣傳,等等。
北宋亡後,北方的金政權在章宗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明令“新定學令內,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歐陽修所撰”(《金史卷一二章宗紀》)。至於南方的南宋,由於理學盛行,更是獨尊新五代史。
由於歐陽修編寫新五代史後於舊五代史,看到了舊五代史編撰者所沒有看到的一些資料,他往往採用小說、筆記之類的記載,補充了舊五代史中所沒有的一些史實。如王景仁郭崇韜安重誨李茂貞孔謙王彥章段凝趙在禮范延光盧文紀馬胤孫姚顗、崔稅、呂琦楊渥等傳都或多或少地補充了若干事實,有些則插入比較生動的情節,以小見大,使讀者加深對五代時期的人物和事件的了解。就歷史資料方面而言,新五代史和舊五代史是可以互為補充的。
《新五代史》是宋歐陽修編撰紀傳體史書,屬“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記》,後世為區別於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稱為新五代史。全書共七十四卷,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三卷。記載了自後梁開平元年(907年)至後周顯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歷史。《新五代史》撰寫時,增加了《舊五代史》所未能見到的史料,如《五代會要》《五代史補》等,因此內容更加詳實。但《新五代史》對舊“志”部分大加繁削,則不足為訓,故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要略遜一籌。
《新五代史》是唐宋以後唯一的一部私修正史,歐陽修文采引人入勝,在中國史學史尤其是唐宋以後史學史上雖有著重要的地位,可由於提倡“春秋筆法”,近人褒貶不一。

作者簡介

歐陽修(公元1007年-1072年),北宋文學家、史學家。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吉州永豐(今屬江西吉安)人。天聖進士。官館閣校勘,因直言論事貶知夷陵。慶曆中任諫官,支持范仲淹,要求在政治上有所改良,被誣貶知滁州。官至翰林學士樞密副使、參知政事。王安石推行新法時,對青苗法有所批評。謚文忠。主張文章應明道、致用,對宋初以來靡麗、險怪的文風表示不滿,並積極培養後進,是北宋古文運動的領袖。散文說理暢達,抒情委婉,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風與其散文近似,語言流暢自然。其詞婉麗,承襲南唐餘風。曾與宋祁合修《新唐書》,並獨撰《新五代史》。又喜收集金石文字,編為《集古錄》,對宋代金石學頗有影響。有《歐陽文忠集》。

創作背景

《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記》,是北宋設館修史以後唯一的私修正史,撰者歐陽修(公元1007—1072年)。
新五代史
中華書局2015年修訂版陳尚君主持點校
在已有了薛居正等主編的《五代史》以後,歐陽修為什麼獨出心裁,重又編出一部體例和寫法不一樣的新的五代史呢?《宋史·歐陽修傳》中對此作了簡約的說明:“自撰《五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所謂“自撰”,是說這部史書不是奉朝廷之意,而是私家所撰。而“《春秋》遺旨”即《春秋》筆法。歐陽修自己說:“嗚呼,五代之亂極矣!”“當此之時,臣弒其君,子弒其父,而縉紳之士安其祿而立其朝,充然無復廉恥之色者皆是也。”他作史的目的,正是為了抨擊這些他認為沒有“廉恥”的現象,達到孔子所說的“《春秋》作而亂臣賊子懼”的目的,是私修史書。
從歐陽修給尹洙梅堯臣等人的信件看,在景祐三年(1036年)之前,已著手編寫,到皇祐五年(1053年)基本完成,這是史學界公認的說法。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年)八月,在歐陽修去世一個月後,下詔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後藏進國家圖書館。到金章宗時候,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漸代替了《舊五代史》。
舊五代史》成書於宋建國後不久,所依據的史料多為五代實錄。《新五代史》修撰時,距宋建國已有八九十年,距舊史的成書也已經60多年,這個時期又新出現了許多新的資料,這樣就使得《新五代史》可以在《舊五代史》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新的史料。《新五代史》全書七十四卷,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三卷、世家及世家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三卷。其中的列傳,最有特色。它採用類傳的形式,設立《家人傳》《臣傳》《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唐六臣傳》《義兒傳》《伶官傳》《宦者傳》《雜傳》等名目。每類傳目,內寓特定涵義,用以貫徹作者的“褒貶”義例。臂如將相大臣,凡專事一朝的在《臣傳》,歷事幾朝的則列《雜傳》。又如根據死者忠的不同程度,分為兩等,頭等的進《死節傳》,次等的入《死事傳》。
一般史書的“志”,《新五代史》稱作“考”,僅有《司天考》《職方考》,分別相當於《舊五代史》的《天文志》《郡縣誌》。作者認為五代是個名分綱常顛倒的亂世,其典章制度一無可取,所以將《舊五代史》的“志”刪除。這也是為了體現以“禮”修史的原則。

作品目錄

本紀

卷次
目次
題目
卷中人物(括弧人物為附傳)
卷1~2
梁本紀第一二
太祖上下
卷3
梁本紀第三
末帝
卷4~5
唐本紀第四五
莊宗上下
卷6
唐本紀第六
明宗
卷7
唐本紀第七
閔帝、廢帝
卷8
晉本紀第八
高祖
卷9
晉本紀第九
出帝
卷10
漢本紀第十
高祖、隱帝
卷11
周本紀第十一
太祖
卷12
周本紀第十二
世宗、恭帝

列傳

卷次
目次
卷中人物(括弧人物為附傳)
卷13
梁家人傳第一
卷14
唐太祖家人傳第二
卷15
唐明宗家人傳第三
曹皇后、魏皇后、李從璟李從榮李從璨李從璋李從溫李從敏
卷16
唐廢帝家人傳第四
劉皇后、李重吉李重美
卷17
晉家人傳第五
卷18
漢家人傳第六
卷19
周太祖家人傳第七
卷20
周世宗家人傳第八
柴守禮、劉皇后、符皇后、柴誼、柴誠、柴熙讓柴熙謹柴熙誨
卷21
梁臣傳第九
卷22
梁臣傳第十
卷23
梁臣傳第十一
卷24
唐臣傳第十二
卷25
唐臣傳第十三
卷26
唐臣傳第十四
卷27
唐臣傳第十五
卷28
唐臣傳第十六
卷29
晉臣傳第十七
卷30
漢臣傳第十八
卷31
周臣傳第十九
卷32
死節傳第二十
卷33
死事傳第二十一
卷34
一行傳第二十二
卷35
唐六臣傳第二十三
卷36
義兒傳第二十四
卷37
伶官傳第二十五
卷38
宦者傳第二十六
卷39
雜傳第二十七
卷40
雜傳第二十八
卷41
雜傳第二十九
卷42
雜傳第三十
卷43
雜傳第三十一
卷44
雜傳第三十二
卷45
雜傳第三十三
卷46
雜傳第三十四
卷47
雜傳第三十五
卷48
雜傳第三十六
卷49
雜傳第三十七
卷50
雜傳第三十八
卷51
雜傳第三十九
卷52
雜傳第四十
卷53
雜傳第四十一
卷54
雜傳第四十二
卷55
雜傳第四十三
卷56
雜傳第四十四
卷57
雜傳第四十五

司天考第一
司天考第二
職方考第三

世家

卷次
目次
卷中人物(括弧人物為附傳)
卷61
吳世家第一
卷62
南唐世家第二
南唐-李昪李璟李煜
卷63
前蜀世家第三
前蜀-王建王衍
卷64
後蜀世家第四
後蜀-孟知祥孟昶
卷65
南漢世家第五
卷66
楚世家第六
卷67
吳越世家考第七
吳越-錢鏐錢佐錢俶
卷68
閩世家第八
閩-王審知王延翰、王鏻(王延鈞)、王延義
卷69
南平世家第九
卷70
東漢世家第十
卷71
十國世家年譜第十一
-

附錄

卷次
目次
卷中人物(括弧人物為附傳)
卷72
四夷附錄第一
卷73
四夷附錄第二
契丹
卷74
四夷附錄第三
奚、吐谷渾、達靼、党項、突厥、吐蕃、回鶻、于闐、高麗、渤海、新羅、黑水靺鞨、南詔蠻、牂牁蠻、昆明、占城
序記
五代史記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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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鑑賞

1、尊王觀念和正統“三續三絕”
與《春秋》義例有關。與《新五代史》相關的,是如何看待唐宋之間的歷史,五代史如何定位的問題,歐陽修提出“不偽梁”的史法對統一行動,他也給予肯定,如對宋滅南唐的史論有表現。
2、書法謹嚴,傳信守實
四庫全書總目》和錢大昕都說歐陽修重褒貶,輕事實,並不符合實際。當然有時為褒貶對事實有一定的處理,有時處理也未必都恰當。
3、“書人不書天”
《新五代史》卷59《司天考第二》他明確提出:“書人不書天”的主張,並對天人感應說進行了批駁,在《吳越世家》有評論,認為用天人感應說解釋歷史很難行的通。
4、“四夷”附錄
《新五代史》有兩卷記載契丹興起的,反映了他重視民族史
一、塑造了一些生動的人物形象
《新五代史》塑造的生動人物形象,如唐莊宗、劉皇后、周德威王彥章馮道等,都寫得極其動人,流傳廣遠。如在《新五代史》中的《伶官傳序》中對唐莊宗的一段描寫。其文曰:世言晉王之將終也,以三矢賜莊宗而告之曰:“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契丹與吾約為兄弟,而皆背晉以歸梁。此三者,吾遺恨也。與爾三矢,爾其無忘乃父之志!”莊宗受而藏之於廟。其後用兵,則譴從事以一少牢告廟,請其矢,盛以錦囊,負而前驅,及凱旋而納之。方其系燕父子以組,函梁君臣之首,入於太廟,還矢先王而告以成功,其意氣之盛,可謂壯哉!及仇讎已滅,天下已定,一夫夜呼,亂者四應,倉皇東出,未及見賊而士卒離散,君臣相顧,不知所措,至於誓天斷髮,泣下沾襟,何其衰也!這裡,序文前半部分描述了莊宗在晉王死後繼承遺志發奮圖強的精神與行動,後半部分寫了莊宗的衰敗,雖然不是正面描寫,而是以一種議論嘆唱的口氣,但由於它語言形象、感情飽滿,因而一下子就取得了以議代敘和弔古抒懷兩種作用,於是唐莊宗這個楚霸王式的悲劇英雄突然就出現在我們面前了。又如在第三十二卷《死節傳》中所刻畫的“王鐵槍”即王彥章的形象。他從小當兵,靠自己的勇猛過人而得到步步提升。作者開頭寫到:“彥章為人驍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鐵槍,騎而馳突,奮疾如飛,而他人莫能舉也,軍中號王鐵槍”。這簡潔的兩筆就勾畫出了這個猛將的形象。然後著重寫晉軍進逼、形勢危急之時,彥章被薦,擔任招討使,受命出兵破敵的經過:“(梁)末帝問破敵之期,彥章對曰:‘三日’。左右皆失笑。彥章受命而出,馳兩日至滑州,置酒大會,陰譴人具舟於楊村,命甲士六百人皆持巨斧,載冶者,具鞴炭,乘流而下。彥章會飲,酒半,佯起更衣,引精兵數千,沿河以趨德勝,舟兵舉鎖燒斷之,因以巨斧斬浮橋,而彥章引兵急擊南城,浮橋斷,南城遂破,蓋三日矣。”這段“不動聲色,三日破敵”的描寫,將“王鐵槍”的驍勇善謀,沉著果斷的個性、氣質、才能都活畫出來,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二、筆調輕靈,詼諧幽默
《新五代史》作者筆調輕靈,於幹練渾茫中時而露出一種詼諧幽默,使讀者樂而忘疲。如在《伶官傳》中對敬新磨寫得有情有致,滑稽幽默,讓人讀後回味無窮。請看其中兩個小故事:
莊宗好畋獵,獵於中牟,踐民田。中牟當馬切諫,為民請,莊宗怒,叱縣令去,將殺之。伶人敬新磨知其不可,乃率諸伶走追縣令,擒至馬前責之曰:“汝為縣令,獨不知吾天子好獵耶?奈何縱民稼穡以供租賦,何不飢汝縣民而空此地以備吾天子之馳騁?汝罪當死!”因前請亟行刑,諸伶共唱和之,莊宗大笑,縣令乃得免去。
新磨嘗奏事殿中,殿中多惡犬,新磨去,一犬起逐之,新磨依柱而呼曰:“陛下勿縱兒女齧人!”莊宗家世夷狄,夷狄之人諱狗,故新磨以此譏之。莊宗大怒,彎弓注矢將射之,新磨急呼曰:“陛下無殺臣!臣與陛下為一體,殺之不祥!”莊宗大驚,問其故,對曰:“陛下開國,改元同光,天下皆謂陛下‘同光帝’。且‘同’,銅也,若殺敬新磨,則‘同’無光矣。”莊宗大笑,乃釋之。
通過上面兩個故事,我們可以看出歐陽修在《新五代史》中不時露出一些幽默和滑稽的情調,使人讀後總有餘意未盡之感。
三、具有濃厚的悲劇氣氛和強烈的抒情性
《新五代史》整個作品中充盈著一種濃厚的悲劇氣氛和一種強烈的抒情性。《新五代史》中標明立傳的人物有256個,其中故事比較生動、性格比較鮮明、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大約有50多人。而這裡面絕大多數都是悲劇性的。作為帝王的有朱溫李存勖;作為宰輔的有敬翔郭崇韜安重誨桑維翰蘇逢吉史弘肇;作為大將的有王彥章周德威李存孝等。其中有些人物的功業深為作者所欽佩,而其遭遇又極其不幸,深為惋惜,如李存勖郭崇韜等;有些人品行惡劣,多行不義,死有應得,但這些人的興衰生死多與歷史教訓聯繫了起來,同樣能引起人們的感慨深思。《新五代史》中到處都充溢著歐陽修對於整個五代時期的絕望與悲哀,這種強烈的悲劇意識,使《新五代史》充滿著濃厚的悲劇氣氛是理所當然的。一提《新五代史》的抒情性,我們首先想到的是歐陽修的好發議論,而且每發議論總是以“嗚呼”二字開頭。當然文章是否具有抒情性,並不在乎是否用“嗚呼”二字開頭,而在於作者敘事時是否真飽含熱情,是否具有強烈的愛憎。清代章學誠曾譏《新五代史》是一部“弔祭哀輓文集”,這不但不降低《新五代史》身價,反而正說明了歐陽修對於歷史人物、歷史事件的憤激感慨和充篇盈紙的弔古傷今之情。

作品評價

就整體而論,《新五代史》的史料價值比《舊五代史》要略遜一籌,這是歐陽修在刪繁就簡時,將不少具體資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於他對舊“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為訓。但《新五代史》後出,採用了實錄以外的筆記、小說等多種材料,在刪削的同時也新增了一些史料。
《新五代史》新增史料最多的是《十國世家》。列傳人物部分也有補充,歐陽修採用了新的材料以及筆記、小說中的材料,補充了事實,使人物事跡更為生動、豐富。對於少數民族的記述,也有新的增加,如根據胡嶠《陷虜記》,記述了在契丹的親身見聞。在《于闐錄》中記述了高如晦出使于闐時所見到的沿途各國的山川、風土情況。在《司天考》中,歐陽修將後周天文學家王朴的《欽天曆經》4篇的主要內容記錄下來,因為《舊五代史》這部分內容已經不全,所以歐陽修的記錄在中國天文學史上是有重要貢獻的。此外,歐陽修對所採用的史料進行了細緻的考辨,訂正了《舊五代史》和其他史籍的不少錯誤。由於《舊五代史》已非原帙,殘缺不全,《新五代史》特有的價值就更不應低估。再從其它角度來著眼,歐陽修撰史,渾然一體,結構嚴謹,選材講究,文字凝鍊;思想上不像舊史那樣大肆渲染“天命”而注重人事;創《職方考》用表的形式,將290餘州郡的廢置更易情況明白地顯示出來。獨樹一幟,提綱挈領,眉清目秀,頗受稱道,都是它的長處。
總得來看,兩部五代史互有短長,現存《舊五代史》全書是《新五代史》的兩倍多,舊史列傳人物460餘人,新史只有256人;舊史有志10篇,新史只有2篇。新史的世家10卷,對十國歷史的記述更為完備。在個別人物傳的字數上也多於舊史。這兩部史著都是研究五代十國歷史的重要材料。
《新五代史》仿《春秋》筆法,用不同的字句表現微言大義,個人好惡往往影響了史實的記述,終於招致了後人的批評。但是,歐陽修是宋代著名的文學大家,古文運動的領導人和集大成者,所以《新五代史》文筆簡潔,敘事生動,當時人就認為它的筆力與《史記》不相上下。《新五代史》的文筆之出色,的確在二十四史中是罕見的。
《新五代史》問世後,即有徐無黨注。但徐注旨在解釋《春秋》筆法、闡述微言大意,對讀者並無多少裨益。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明令立該書於學官,從此大行於世。
對《新五代史》進行考訂的著作主要有:宋吳縝撰《五代史纂誤》3卷,專取五代史本文,摘其舛誤,輯為一書;清吳蘭庭撰《五代史記纂誤補》6卷,主要是補吳縝《纂誤》之作,共載309事;清人對“歐史”考補之作還有楊陸榮撰《五代史志疑》4卷,杜貴墀撰《五代史記注削繁》以及牛坤撰《五代史續補》2卷(補義兒傳93人)等。
另外,兩部《五代史》缺門也有不少,清人補作計有四種:周嘉猷《五代史紀年表》,陳恕的《五代地理考》1卷,顧懷三與宋祖駿各作的《補五代史藝文志》1卷。
顧炎武錢大昕等學者對《新五代史》都有批評,認為歐陽脩迂腐,既著史書,卻不重視史實的探討,好發議論,愛說空話,讀來令人生厭。章學誠譏稱:“只是一部弔祭哀輓之集,如何可稱史才?
宋人亦對歐陽脩的史學有所批評。《宋稗類鈔》中引劉敞“好個歐九,極有文章,可惜不甚讀書”之語,《苕溪漁隱叢話》亦引王安石的“歐九不學”的話。一日,劉攽問歐的弟子焦千之說《新五代史》有為韓通立傳嗎?焦說沒有,劉攽大笑說:“如此,亦是第二等文字耳。”但王鳴盛高度評價《新五代史·職方考》:“五代土地,梁為最小,晉、漢差大,周又大,而唐為最大……觀歐《職方考》自明,此考雖簡略,然提綱挈領,洗眉刷目,此則歐公筆力非薛《史》所能及。”。趙翼亦稱“卷跌雖不及薛史之半,而訂正之功倍之”。
章太炎評《新五代史》:“歐陽脩作《五代史記》,自負上法《春秋》,於唐本紀大書契丹立晉,為通人所笑。此學《春秋》而誤也。《春秋》書法,本不可學,‘衛人立晉’雲者,晉為衛宣之名,今契丹所立之晉,國名而非人名。東家之顰,不亦醜乎?”是故《新五代史》以文學價值見長,並不能取代以史學價值為主的《舊五代史》。
當時學者吳縝撰《五代史纂誤》三卷,是糾舉《新五代史》謬誤的專著。清代吳蘭庭撰《五代史記纂誤補》六卷,乃吳縝《纂誤》之續作。彭元瑞劉鳳誥有《五代史記注》。

後世影響

歐陽修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古文運動的領袖,其文學成就為世所公認。歐陽修傑出的文學才能在《新五代史》中有很好的體現。《新五代史》在二十四史中文筆可謂出類拔萃,全書顯出平易通暢、簡潔有力的風格和筆削潤飾功力的深厚,可與《史記》相媲美,其中的《伶官傳序》《宦者傳論》亦為後代所傳誦,做到了文史的有機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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