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法

史法,史書的編纂方法。包括對史料的蒐集、整理,以及對材料加以剪裁、組織的方法和形式,主要表現為史書的體裁和體例。清代史家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提出了“史法”和“史意”這一對史學範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史法
  • 類別:史書的編纂方法
解釋
中國古代史學重視講求“史法”的應淵源於《春秋》的“書法”、“義例”,所謂“《春秋》書法”指的是《春秋》在對史事的陳述中,通過“屬辭”遣詞造句,表述同一性質的史事情勢和效果的不同,來表達對此事的褒貶態度,其中包含以文辭表達史事的規範和按時間、空間關係編排史事的秩序。自魏晉至唐,史學批評之風漸盛,形成了對“史法”較系統的認識,如劉勰《文心雕龍》中的《史傳》篇和劉知幾的《史通》對“史法”作出全面、系統的總結。
宋以後,對史料的蒐集、考辨漸成專門學問,至清達到極盛。史家對史書編纂體裁、體例的認識,也往往深入於其在表現不同思想旨趣上的不同特點,要求史書的外在形式能充分表達史家的歷史見識,故許多新的史體創製出來,如杜佑的典制體、袁樞的紀事本末體、朱熹的綱目體,等等。
章學誠在《文史通義》中論述了歷史撰述活動中內在的歷史認識與外在的表現形式,即“史意”與“史法”之間的辯證關係,並推原歷史編纂體裁的源流發展,闡發了關於創新“史法”的主張。“史法”這一範疇涵蓋了中國古代史學關於史學方法的複雜、豐富的認識。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