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

喇嘛

喇嘛(音譯自藏文:བླ་མ,藏語拼音:lama,威利bla-ma),藏傳佛教術語,意為上師上人,為對藏傳佛教僧侶之尊稱,長老、上座、高僧之稱號。“嘛”是對待一切眾生猶如母親呵護自己的孩子一般慈悲,是慈悲至高無上的意思,有這樣至高無上慈愛的人,叫做“喇嘛”。

喇嘛也是“上師”與“和尚”的意思。喇嘛有兩個含義:一個是“姓氏的喇嘛”,一個是“恩德的喇嘛”。姓氏的喇嘛就是氏族的喇嘛,比如父親是喇嘛,他的兒子也是喇嘛。恩德的喇嘛就是“恩師”與“上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喇嘛
  • 外文名:lamaism
  • 別名:仁波切,活佛,上師
  • 起源:藏傳佛教
  • 含義:至高無上的“輪迴與涅槃"的怙主
形成經過,發展歷史,四大派別,寧瑪派,薩迦派,噶舉派,格魯派,活佛轉世,前弘期,僧職稱謂,大寶法王,大慈法王,大乘法王,大智法王,闡化王,學位性稱謂,戒律性稱謂,寺院中的稱謂,等級一覽,活佛稱謂,

形成經過

孜珠寺丁真俄色喇嘛同僧眾繞山孜珠寺丁真俄色喇嘛同僧眾繞山
藏傳佛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象雄王朝,古象雄的王子幸饒彌沃如來佛祖(釋迦牟尼佛前世“白幢天子”的師父),為了救度眾生而慈悲傳教了“古象雄佛法”,也就是"雍仲本波佛法”(簡稱"本教"),“雍仲本教”是幸饒彌沃如來佛祖所傳的如來正法。雍仲本教的《甘珠爾》其實就是藏族一切歷史、宗教和文化的濫觴與源頭,是研究藏族古代文明的極其珍貴的資料,這也是任何藏文化研究者都無法繞過的一塊重要領域。2013年7月,“古象雄佛法”大藏經漢譯工程已經被列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的重點科研課題。
從公元七世紀印度佛教傳入吐蕃以後,印度佛教與本波佛教之間各自互相吸收了許多對方的內容而各自得到了發展,因為印度佛教與本波佛教在信仰的本源上是完全一致的。印度佛教大量吸收了本波佛教的內容,使其能夠更深入地根植於當時的社會並逐漸發展成為了現代的“藏傳佛教”。
在藏傳佛教的教派中,不單單是寧瑪派,連噶舉派、薩迦派、格魯派也都在運用著 “本教” 中的世間本教儀軌,包括、醫學、天文、歷算、招財、招壽、替身儀軌、煙供等等,“本教”僅僅在煙供、薈供、火供等方面的各種儀軌就超過了五百多涵,其內容也非常廣泛豐富。
西藏佛教史籍對佛教如何傳到西藏有一個神話記載。傳說大約在公元5世紀,一天吐蕃王室的祖先拉托多聶贊在屋頂上休息,忽然天上掉下來幾件佛教寶物,國王不懂它們的用途,只聽見空中有聲音說,在你五代以後將有一個懂得這些東西的贊普(吐蕃王朝的國王)出現。
松贊乾布。先後與尼泊爾赤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聯姻。赤尊公主和文成公主各自帶了一尊佛像到西藏,修建起拉薩著名的大、小昭寺,隨公主前來的工匠也陸續修建寺廟,隨同前來的佛教僧人開始翻譯佛經,佛教開始從尼泊爾和漢地傳入西藏。
松贊乾布去世後,西藏曆經半個多世紀的權力之爭,到其曾孫赤德祖贊時,才又大力發展佛教。公元710年,赤德祖贊向唐朝請婚,求得金城公主。金城公主到吐蕃後,把文成公主帶去的佛像遷到大昭寺供奉,安排隨行僧人管理寺廟,主持宗教活動。金城公主還成功地勸說王室接納從西域逃出的僧人,為他們修建了7座寺廟。這些措施促進了佛教在西藏的發展。直到赤德祖贊的兒子赤松德贊掌權後,佛教發展趨勢才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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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鞏固王權,赤松德贊以佛教為號召,他請來印度著名僧人寂護和蓮花生,於公元799年修建起西藏第一座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一一桑耶寺,剃度7名貴族子弟出家,開創了西藏佛教史上自行剃度僧人的先河。
在邀請印度高僧的同時,赤松德贊還派近臣前往內地請僧人到西藏講經。根據其要求,公元781年唐朝開始輪流派僧人去西藏。受人尊敬的大乘和尚摩訶衍,就是漢族僧人在西藏的代表,他在西藏傳教l1年,著述9部經論,講經說法,使漢地佛教在西藏興盛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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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歷任贊普都不遺餘力地提倡佛教,興寺建廟,翻譯佛經,以王室收入供養僧人,以僧人參政削弱大臣權勢。王室利用佛教鞏固王權,於公元842年,他們趁國王赤祖德贊酒醉時將其謀害,擁戴其兄朗達瑪為贊普,掀起一場大規模的滅佛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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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達瑪滅佛不久後,遭佛教徒暗殺。吐蕃權臣,挾王子自重,互相征戰。隨後一場奴隸平民大起義又席捲吐蕃,西藏陷入各個勢力割據一方的分裂狀態,藏傳佛教“前弘期”至此結束。
公元10世紀初,藏區步入封建社會,原割據一方的吐蕃權臣,成了各地的封建勢力,他們積極開展興佛活動,佛教得以在西藏復興。不過這時興起的佛教無論在形式或內容上,與吐蕃佛教都有很大不同,在於西藏本土古象雄佛教的互相吸收、互相接近、互相融合的過程中,隨著封建因素的增長,完成其西藏化過程,形成既有深奧佛教哲學思想,又有獨特西藏地方色彩的地方性佛教。至此,藏傳佛教終於形成,步入其“後弘期”。

發展歷史

松贊乾布積極發展與鄰近地區的友好關係,先後與尼泊爾尺尊公佛教在西藏發展的歷史分兩個歷史階段,藏文史籍一般稱“前弘期”和“後弘期”。7世紀中葉到9世紀中葉約2百年為前弘期。這一時期,佛教在吐蕃還是一種外來宗教,它在與當地原有的苯教不斷鬥爭中發展起來,其間曾一度占優勢。赤松德贊(755年一797年在位)時從印度迎來寂護和蓮花生兩大師,建立桑耶寺和僧團組織。期間,在印傳佛教和漢傳佛教之間曾引發一場爭論(792年—794年),最終印傳佛教在贊普的支持下得以取勝。赤祖德贊(815年一838年在位)時,又委僧人為大相,並規定七戶養僧一人之制等,佛教得到進一步發展。他的繼任者贊普達瑪期間,佛教遭受嚴重打擊,但其後約百年,衛藏地區的佛教仍不絕如縷。
夏匝巴的僧眾迎接聯合會的大德們夏匝巴的僧眾迎接聯合會的大德們
聯合會聯合會
10世紀,佛教逐漸由西康、青海、阿里等地將戒律傳回衛藏地區。同時有一些人去印度求法,其中最有成績的是仁欽桑波(rin-chen-bzang-bo,958年—1055年),譯出以密宗為主的不少顯密經典。又從印度迎請阿底峽進藏,主要傳授顯宗教理,兼及密宗。這樣,佛教逐漸在吐蕃復興,並發展成獨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傳佛教,而且從11世紀開始陸續形成各種支派,到15世紀初格魯派的形成,藏傳佛教的派別分支才最終定型。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後期的格魯派等。格魯派興起後,噶當派則併入格魯派而不單獨存在。藏傳佛教的派別差異既不像印度的小乘十八派是由於其遵行的戒律不同而分派,也有異於印度的大乘因其主張的教義不同而分派。其派別差異是因不同師承、不同修持教授、所據不同經典和對經典的不同理解等佛教內部因素和不同地域、不同施主等教外因素而形成眾多派別。這是藏傳佛教的又一特點。主和唐朝文成公主聯姻。尺尊公主和文藏傳佛教教義特徵為:大小乘兼學,顯密雙修,見行並重,並吸收了苯教的某些特點。傳承各異、儀軌複雜、像設繁多,是藏傳佛教有別於漢地佛教的一個顯著特點。顯宗說一切有部、經部、唯識、中觀四宗中以中觀為最發達。龍樹一系的論典以“正理聚六論”為中心,經過宗喀巴的倡導,中觀應成派月稱所著的《入中論》最受推崇,成為中觀論著的代表作。《現觀莊嚴論》與《入中論》兩書漢文未譯,而龍樹的《大智度論》藏文未譯,因而成為藏傳與漢傳佛學之一重要區別。藏傳顯宗教理的傳授與探討特別注重口頭的立宗辯論,辯論時嚴格按照因明學的“應成論式”的規矩進行,辨析精細入微,為其他各系佛學少有。藏傳密宗一般分為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等四部,而各宗派多以無上瑜伽部的各種教授為主要修行法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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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的傳承方式既有師徒傳承方式,如寧瑪派、噶舉派、噶當派;也有家族傳承方式,如薩迦派,基本上採用以昆氏家族為基礎的家族傳承方式。但最具特色的還是活佛轉世制度。“政教合一”是藏傳佛教的另一大特點。歷史上,藏傳佛教的多數派別都和一定的政治勢力(包括地方實力集團或家族勢力)結合在一起,形成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這一制度在吐蕃赤祖德贊贊普時初見雛形,至薩迦派時正式確立,其後不斷完善,待格魯派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權後而達鼎盛。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時廢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重要的寺院依其重要的程度分別規定為國家級、省級、縣級的文物重點保護單位。文革期間許多寺院受到嚴重的破壞, 1979年以後由政府資助和信徒民眾自願集資逐漸恢復。藏傳佛教的文獻極為豐富。藏文《大藏經》分《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分,其中《甘珠爾》包括顯密經律,主要為佛教的原始經典,《丹珠爾》為論藏,系釋迦牟尼弟子對佛語的闡釋和論述的譯文集成。藏傳佛教於後弘期時傳入青海、四川、甘肅、內蒙、雲南及今蒙古人民共和國,13世紀後開始傳入元、明、清宮廷,對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和宗教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還先後傳入尼泊爾、不丹、錫金、拉達克等周邊鄰國及鄰境。本世紀初,開始傳入歐美,分別建有傳教中心或藏傳佛教研究機構,並得到迅速發展,現已成為西方國家的不可忽視的宗教信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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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派別

寧瑪派

寧瑪派(rnying-ma-ba)是藏傳佛教最古老的一個派別。 “寧瑪”(rnying-ma)藏語意為“古”、“舊’,該派以傳承弘揚吐蕃時期譯傳的舊密咒為主,故稱為“舊”;其法統與吐蕃時期的佛教有直接傳承關係,歷史淵源早於後弘期出現的其他教派,故稱為“古”。通稱“舊譯密咒派”。
喇嘛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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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瑪派僧徒可以分兩大類:第一類稱阿巴,專靠念經念咒在社會上活動,不注重學習佛經,也無佛教理論。第二類有經典,也有師徒或父子間傳授。我們主要介紹是第二類。 嚴格意義上的寧瑪派是11世紀時“大素爾”索爾波且?釋迦迥乃(1002--1O62)、“小素爾”索爾窮喜饒扎巴(1014-1074)、卓浦巴(本名釋迦僧格,1074一1134)三素爾建立寺廟並有較大規模的活動時才形成的。到16、17世紀才有較具規模的寺院,後來在第五世達賴喇嘛支持下得到較大發展。著名的寺廟有西藏的多吉扎寺、敏珠林寺,四川的噶托、竹慶等寺。寧瑪派14世紀就已傳播到不丹、尼泊爾;近代來,印度、比利時、希臘、法國、美國等都建有寧瑪派寺廟,並不斷出版有關教義著作。寧瑪派的傳承主要分經典傳承和伏藏傳承兩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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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世紀後,經典傳承即不見史載,由伏藏傳承取而代之。伏藏為前弘期時蓮花生等密教高僧埋藏的密教經典法門,後弘期時發掘出來弘傳於世。藏傳佛教各宗派都有伏藏,但以寧瑪派最為重視,有南藏、北藏之分,《大圓滿法》即為該派獨有的特殊伏藏法。寧瑪派的教法主要為九乘三部。九乘即聲聞、獨覺、菩薩等顯教三乘,事續、行續、瑜伽續等外密三乘,摩訶瑜伽(大瑜伽)、阿魯瑜伽(隨類瑜伽)、阿底瑜伽(最極瑜伽)等內無上三乘。其中的阿底瑜伽即“大圓滿法”。寧瑪派最為注重修習心部的大圓滿法,主張人心本自清淨,三身圓滿,不假造作,本自現成,修習的關鍵僅是消業淨習,即可契證本性,圓滿佛事。

薩迦派

薩迦派中的“薩迦” (sa-skya)藏語意為灰白色的土地。因北宋熙寧六年(1073)昆?袞卻傑波(1034一1102年)在後藏薩迦縣薩迦寺弘法,故名。薩迦派有血統、法統兩支傳承。元代以後,薩迦派內又出現俄爾、貢噶、察爾3個支派。此外,薩迦派的重要寺院還有四川德格的貢欽寺,青海玉樹的結古寺、稱多縣的示藏寺,西藏林周的那爛陀寺,今錫金境內的結蔡寺等。薩迦派採用款氏家族世代相傳的傳承方法。代表人物有薩迦五祖。初祖貢噶寧波(1102?一1158)、二祖索南孜摩(1142一1182)、三祖扎巴堅贊(1147一1216)、四祖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1182一1251)、五祖八思巴?洛追堅贊(1235一1280,薩迦班智達侄子)。1244年,薩迦班智達應蒙古皇子闊端邀請赴涼州會談,為元朝統一西藏作出了重要貢獻。後來,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為國師、帝師、大寶法王,同時又授予八思巴統領西藏十三萬戶之職權,領總制院事,管理西藏地方政教事務。1267年西藏建立薩迦派政教合一地方政權,在元中央王朝的支持下,薩迦派勢力大增,其寺院及勢力波及到康區和安多各地,對元朝皇室亦有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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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薩迦派內部的矛盾亦逐漸發展,1324薩迦寺分成細脫、仁欽崗、拉康、都卻4個拉章,各領屬民、土地。1351年,薩迦派在西藏的掌權地位被帕竹噶舉派的大司徒絳曲堅贊取代,薩迦勢力日漸衰落。明成祖時,封薩迦首領為大乘法王,薩迦派僅保有薩迦附近一小片領地,其首領稱薩迦法王。明朝中期,其他3個拉章傳承斷絕,都卻拉章則再分為彭措頗章和卓瑪頗章兩房,延續至今,薩迦法王由兩房的長子輪流擔任。現今的薩迦法王在美國居住。薩迦派在顯教方面注重經論的翻譯及辯經。顯宗方面有兩個傳承,一個倡導唯識見,傳授法相學;一個主張諸法性空,傳教中觀應成學說。密教方面有薩迦十三金法(《十三種不越外圍之金法》), “道果法”是最獨特的教法。 “道果”法認為,修習佛法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捨去“非福”(“惡業”、做壞事)。專心於行善,來生即可投生三善趣之中。第二層次是斷滅“我執”(“我執”指執於一切有形或無形的事物)。“我執”一斷滅,煩惱苦痛便無從生起,人也可從流轉輪迴的痛苦中得以解脫。第三層次便是除去“一切見”。一切見指“斷見” (指片面解釋“宇宙萬物皆非實有” )和“常見”(指一般人的見解)。薩迦派認為,要防止“斷見”、“常見”,走中道,這樣才能達到智者的境界。薩迦派對藏族文化的發展有重要貢獻,元代帝師達瑪巴拉在北京召集藏、漢、印度、北庭名僧用梵文原本對勘藏漢文佛教大藏經典,歷時3年撰成《至元法寶勘同總錄》。這為《藏文大藏經》的編定和刻印打下了基礎。

噶舉派

薩迦寺至今仍是藏傳佛教中藏書最為豐富的一座寺院。噶舉派是藏傳佛教支派最多的教派。“噶舉”(bkav-rgyud),藏語意為“口授傳承”,謂其傳承金剛持佛親口所授密咒教義。創立者先後有兩人。一是瓊布朗覺巴(khyung-po-rnal-vbyong-pa,990—1140),一是瑪爾巴譯師。這一派支系眾多,有達波噶舉和香巴噶舉兩大傳承。達波噶舉系統的創始人是達波拉結,但淵源卻可以追溯到瑪爾巴、米拉日巴師徒。達波拉結是米拉日巴的上首弟子之一,1121年在達布建岡布寺,收徒傳法。他融匯噶當派的《道次第》和米拉的《大手印》教授,寫成《道次第解脫莊嚴論》,逐漸形成獨特的風規,而成“達布噶舉派”。後來,達波拉結的眾多門徒發展出更多的支系,通常有“四系八支”之稱,遍布於藏區等地,至今未衰。達波噶舉中的帕竹噶舉、噶瑪噶舉的上層曾受元、明兩朝冊封,相繼執掌西藏地方政權。格魯派興起後,噶舉派中僅有止貢、噶瑪、達隆、主巴四支系保有一定勢力。香巴噶舉系統的創始人是瓊波南交巴,故也稱瓊布噶舉。因瓊波南交巴在後藏的香地區(shangs)廣建寺廟,傳法講道,故稱 “香巴噶舉派”。噶舉派主要寺院有西藏墨竹工卡的止貢寺、四川德格的八邦寺等。 噶舉派主要學說是月稱派中觀見,重密宗,採取口耳相傳的傳授方法,曾融合噶當派教義。修習上,噶舉派注重修身,主修大手印法。大手印有顯密之分。顯教大手印為修心法門,修的是空性大手印,它要求修行者心住一境,不分別善惡美醜,以得禪定。密教大手印為修身法門,密宗大手印則以空樂雙運為道,分實住太平印、空樂大平印和光明大手印等。大平印修身的方法有四種,最主要的目的是通過對人體呼吸、脈、明點(心)的修煉,而達到一種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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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魯派

格魯派(dge-lugs-pa)中的“格魯”一詞漢語意譯為善規,指該派倡導僧人應嚴守戒律。又因該派認為其教理源於噶當派,故稱新噶當派。格魯派既具有鮮明的特點,又有嚴密的管理制度,因而很快後來居上,成為藏傳佛教的重要派別之一。該派奉宗喀巴大師(1357一1419)為祖師。宗喀巴於1402年和1406分別年寫成《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為創立格魯派奠定了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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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年正月,宗喀巴在拉薩大昭寺首次舉行祈願大法會,同年又在拉薩東北興建甘丹寺,並自任住持,這是格魯派正式形成的標誌。後來,該派勢力逐步擴大,修建了以哲蚌寺、色拉寺、扎什倫布寺等為代表的寺院。活佛轉世制度的採用是格魯派走向興盛的轉折點。清代格魯派形成達賴、班禪、章嘉活佛(內蒙古)、哲布尊丹巴(外蒙古)四大活佛轉世系統。清代以來,格魯派寺院有了很大發展,除拉薩三大寺外,扎什倫布寺、昌都強巴林寺,青海塔爾寺、隆務寺、佑寧寺,甘肅拉卜楞寺、卓尼寺,四川格爾底寺、甘孜寺,雲南中甸的格丹松贊林寺,北京雍和宮等也都是格魯派的著名大寺院。格魯派的佛教理論繼承阿底夏所傳的龍樹的中觀應成派思想,主張緣起性空。所謂緣起,即待緣而起,也就是說一切法的產生均有原因;性空則是自性空的略寫,一切法均無自性,從緣而起,這便是緣起性空。修行上採取“止觀雙運”的修行方法,止觀兼重,即主張止往修、觀察修兩種輪次修習。格魯派認為,修止就是把心安住於一境,如果得到輕安之感,即是止的本體;修觀就是通過思維而得到輕安之感,此為觀的本體。修習應止觀相互配合,由止到觀,由觀到止,而達涅。格魯派認為戒律為佛教之本,因此重視一切微細教法,要僧人以身作則,依律而行。在顯密兩宗的關係上,格魯派則強調先顯後密的修習次第和顯密兼修的方法。格魯派寺院組織嚴密。較大的寺院一般分寺院、札倉康村三級,而且各有管理組織,執事人員實行任期制,各司其責,重要事務則會商決定。學經制度健全。有系統的佛教教育體系和學位制度,規定顯密並重,先顯後密,注重戒、定、慧三學並習的學經程式。同時格魯派寺院還重視文法、修辭、工巧、醫藥、歷算等學科,對藏族思想文化的發展起過重要的作用。

活佛轉世

活佛轉世制度是藏傳佛教區別於其它佛教流派最明顯的特徵。它是如何出現的呢?
活佛一詞最早出現於元代。元朝皇帝忽必烈封薩迦教主八思巴為“西天佛子,化身佛陀”,此後,元代人就開始稱西藏高僧為“活佛”,這時它指宗教修行中取得一定成就的僧人。到活佛轉世制度創立後,它才成為寺廟領袖繼承人的特稱。1252年,忽必烈召見八思巴時,也邀請噶瑪噶舉高僧噶瑪拔希。但噶瑪拔希投向了當時的蒙古大汗蒙哥,被蒙哥封為國師,並賜給一頂金邊黑帽及一顆金印。1283年,噶瑪拔希圓寂。為將本教派既得利益保持下來,他便以佛教意識不滅、生死輪迴、“化身再現,乘願而來”為依據,臨終前要求弟子尋找一小孩繼承黑帽。弟子秉承師命,找來一小孩為噶瑪拔希的轉世靈童,黑帽系活佛轉世制度就這樣建立起來了。明朝,黑帽系活佛噶瑪巴被明永樂皇帝封為明三大法王之首的“大寶法王”。今天,這一活佛轉世系統仍在傳承。1992年9月27日,拉薩堆隆德慶縣楚布寺舉行盛大的十六世噶瑪巴活佛轉世靈童坐床典禮,揭開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轉世的又一頁。
轉世活佛轉世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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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佛轉世制度創立後,藏傳佛教各教派為了自己的利益,紛起仿效,相繼建立起大大小小數以千計的活佛轉世系統。據統計,清朝乾隆年間在理藩院正式註冊的大活佛就有148名,到清末增至160名。其中,隨著本教派利益的膨脹而建立的兩個最大的活佛轉世系統是達賴轉世系統和班禪轉世系統。
達賴活佛轉世系統創建於16世紀。清初,五世達賴喇嘛不遠千里到北京朝見順治皇帝,被封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咖恆喇達賴喇嘛”,達賴喇嘛的稱呼從此正式確定下來,並傳承至今。現世達賴喇嘛是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命“免予掣籤,特準繼任為第十四輩達賴喇嘛”後,於1940年2月22日由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吳忠信主持,在布達拉宮正式坐床的。
班禪活佛轉世系統出現於1713年,清朝中央政府正式冊封班禪為“班禪額爾德尼”(“額爾德尼”,滿語,為梵語ratna之變音,舊譯“寶師”或“大寶”)。民國時期,九世班禪與十三世達賴失和,班禪出走內地,圓寂於青海,宮保慈丹經扎什倫布寺班禪行轅尋訪到後,國民政府代總統李宗仁特令“免予掣籤,特準繼任為第十世班禪額爾德尼”。1949年8月10日在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關吉玉主持下,十世班禪坐床大典在塔爾寺舉行。
17世紀格魯派掌權後,這種活佛轉世的辦法成為西藏特權階層爭奪利益的手段。為杜絕大活佛轉世中的族屬傳襲之流弊,1793年清朝頒布“欽定藏內善後章程二十九條”時,創建金瓶掣籤制度,將其列入“善後章程”第一條;大皇帝為求黃教興隆,特賜一金瓶,規定今後遇到尋找活佛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將靈童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於牙籤牌上,放進瓶內,選派有學問的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眾呼圖克圖會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佛像前正式認定。金瓶掣籤制度,完善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制度。金瓶掣籤後,駐藏大臣、尋訪靈童負責人要將掣籤所得靈童的情況報告中央政府,經中央政府批准後,才能舉行坐床典禮。為此,清朝特製兩個掣籤金瓶,一個用於達賴、班禪轉世靈童的認定,現存放於拉薩布達拉宮;另一個用於確認蒙藏大活佛、呼圖克圖的轉世靈童,現存放於北京雍和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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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弘期

拉薩大昭寺主殿內供奉著一尊享有世界上最為罕見之尊榮的釋迦牟尼12歲等身像。近600年來,眾多的佛教徒跋涉千里,一步一個長頭地磕到這尊佛像的腳下,以表達他們對佛的極度虔誠。
時至今日,每天仍有數以千計的信徒在這尊像前頂禮膜拜,像前的石板被信徒的身軀磨擦得像鏡子一樣光滑。釋迦牟尼在世時,弟子們為使他的真容傳之後世,特請工匠替他造了4尊8歲等身像和4尊12歲等身像。因有釋迦牟尼的奶母等人從旁指導,故造像與其本人酷肖。據藏文古籍《松贊乾布遺教》記載,印度國王達爾瑪巴拉為感謝中國國王資助他擊潰入侵者,使佛法重放光明,特並將其中一尊釋迦牟尼12歲等身像奉送給中國國王。
松贊乾布迎娶文成公文時,唐太宗將這尊像作為嫁妝,由都城長安送抵拉薩,此後,這尊佛像便與藏傳佛教共榮辱。在迎娶文成公主前,松贊乾布已娶鄰國尼泊爾的尺尊公主為妃。尺尊公主帶來一尊釋迦牟尼8歲等身像。尺尊公主邀文成公主一起建廟以供奉佛像。文成公主經勘測發覺,吐蕃地形狀似仰臥的魔女的心臟,湖水系魔女的血液,應在此填土塞其血液,建神廟以鎮之。所建寺廟就是今日之大昭寺。現8歲等身像供奉於拉薩小昭寺。松贊乾布主持翻譯了大量佛經,並制定法律明令人民要虔信佛教,佛教開始在吐蕃傳播起來。赤松德贊即位贊普後,派人往印度迎請著名僧人錫瓦措(又譯稱寂護靜命)和教長白瑪(蓮花生大師)來吐蕃弘傳佛法。他們到吐蕃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佛教建立根據地,即由蓮花生勘查選定地點,興建了西藏佛教史上第一個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桑耶寺。在桑耶寺建成後,赤松德贊特地派人到印度請來12位僧人,為7位吐蕃貴族青年剃度授戒。這7人出家是西藏佛教史上極為重要的一件大事,是藏人出家之始,他們在藏文史籍中被尊稱為“七覺士”。
喇嘛喇嘛
赤松德贊之後的3位贊普也都大力扶植佛教,僧侶免於賦稅和體力勞動;王宮內設定供奉“三寶”的道場,讓僧人參與國政。在藏文史籍中與松贊乾布、赤松德贊合稱為“三大法王”的赤祖德贊執政時,還建立了僧人供給制度,規定每7戶平民負責供養1位僧人的生活。當僧人講經時,赤祖德贊坐在中間,頭髮編成兩辮束以長絲帶伸展在僧人座位上,然後讓僧人坐上去,以此表示他對僧人的尊敬。赤祖德贊的興佛措施和把王朝軍政大權交給佛教僧人的做法,引起貴族們的不滿。貴族們謀害了赤祖德贊,擁立朗達瑪為贊普後,展開了大規模的禁佛運動。桑耶寺等著名寺院都被封閉,大昭寺改為屠宰場,釋迦牟尼等身像被埋藏起來。因為是文成公主把釋迦牟尼佛像從內地帶來並使吐蕃有了佛教,故文成公主被禁佛者說成是魔鬼的轉世。僧人被勒令改信其他教派,不願從命而又戒殺生的僧人被強迫操起弓箭,帶著獵狗去山上打獵。佛教寺廟內的壁畫被塗抹掉後,又在上面畫僧人飲酒作樂的畫。
許多佛像被拖出寺院釘上釘子扔入河中,大量佛經被燒毀或扔到水中。這次禁佛運動對佛教的打擊是非常沉重的,以致西藏宗教史籍把朗達瑪以後的近百年間稱為“滅法期”或“黑暗時代”。而從松贊乾布時佛教傳入吐蕃到朗達瑪禁佛這一時期,在西藏佛教史上被稱為“前弘期”。

僧職稱謂

藏傳佛教的僧職,在教內已形成一整套既嚴格又分門別類的選拔制度,它是維繫藏傳佛教寺院及僧團秩序、開展各類宗教活動的重要組織保障。其稱謂眾多,概括來說,大體上可分為封號性僧職稱謂、學位性僧職稱謂、戒律性僧職稱謂和寺院組織中之僧職稱謂。

大寶法王

封號性僧職稱謂,是由歷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一種僧職稱謂,在藏傳佛教諸多僧職稱謂中最具聲望。這類僧職起始於元朝,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後,封薩迦派第五代祖師八思巴·洛哲堅贊為國師,授予玉印,領總制院事,統領天下釋教;1269年,忽必烈又晉封八思巴為帝師,從而促使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正式形成。自此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對藏族地區的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大寶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噶舉派高僧活佛授予的僧職稱謂。1406年,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德銀協巴應明朝永樂皇帝之邀抵達南京,受到明成祖的盛情款待,並受封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寶法王"。這一封號遂成為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的專用尊號,沿襲至今,如第十七世噶瑪巴活佛就是當今在世的"大寶法王"。
喇嘛喇嘛

大慈法王

大慈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格魯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13年,作為宗喀巴大師大弟子之一的釋迦耶希(又名絳欽曲傑)代宗喀巴進京應詔,受到明廷的盛大歡迎,於1415年被明成祖封為"妙覺圓通慈慧普應輔國顯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1429年,釋迦耶希再次應邀進京,並在內地留住造寺傳法,遂於1434年又被明宣宗皇帝封為"萬行妙明真如上勝清淨般若弘照普慧輔國顯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覺如來自在大圓通佛",簡稱"大慈法王"。

大乘法王

大乘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薩迦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13年,薩迦派高僧貢噶扎西(漢籍中稱昆澤思巴)應明朝廷之邀抵達南京,被明成祖封為"萬行圓融妙法最勝真如慧智弘慈廣濟護國演教正覺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剛普應大光明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乘法王"。

大智法王

大智法王是明朝對藏東地區的藏傳佛教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明朝永樂初年,朝廷邀請岷州地區的藏族高僧班丹扎西入朝,並讓他在內地長期留住;明宣宗時被授予"淨覺慈濟大國師";明英宗時晉封為"西天佛子大國師";明代宗時再晉封為"大智法王"。

闡化王

闡化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帕主噶舉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06年,明成祖封當時任帕主噶舉派主寺澤當寺第五位寺主扎巴堅贊為"闡化王"。

學位性稱謂

除了以上數位僧職較高的法王外,明朝政府授予的藏傳佛教僧職稱謂,可謂不勝枚舉,諸如贊善王、護教王、闡教王、輔教王以及西天佛子、灌頂國師、灌頂大國師等等,在此不一一贅述。 清朝時期,清政府繼續對藏傳佛教高僧,特別對格魯派大活佛授予至高無上的僧職頭銜,比如達賴、班禪、章嘉和哲布尊丹巴等。由於這一時期授封的僧職稱謂大都是藏傳佛教界具有廣泛影響並形成制度化的活佛系統,故準備另文專述。
學位性僧職稱謂,在藏傳佛教界具有很高的地位和威望。因為這一僧職稱謂是極少數僧侶經過長期的清苦修學而獲得的一種宗教學銜,它能夠顯示各自在佛學知識領域具有頗高的專業水準和身份。
這一宗教學銜在藏語中總稱為"格西"(漢文意譯為"善知識")。"格西"中又有不同級別的具體稱謂,諸如"拉然巴"、"措然巴"、"林賽巴"、"多然巴"、"阿然巴"、"曼然巴"、"噶然巴"等。拉然巴格西,是藏傳佛教格西中級別最高的學銜,也是藏傳佛教顯宗中最高的學位。每位申請拉然巴格西學位的考僧,必須在拉薩大昭寺舉行的祈願大法會期間,通過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高僧提出的佛學疑難問題的答辯,並得到認可才能獲取這一宗教學銜。 措然巴格西,是僅次於"拉然巴"的一種格西學位。每位考僧只有通過拉薩小昭寺舉行的大法會,並在拉薩三大寺眾高僧前答辯佛教經律論取勝,才能獲得這一宗教學銜。
林賽格西,該學銜排在措然巴格西之後,是某位學僧在拉薩三大寺中的任何一寺內通過答辯佛教經論而考取的一種格西學位。多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各大寺院大經堂門前的石階上舉行的法會上通過答辯佛教經論而獲取的一種格西學位,排在林賽格西之後。凡是具備條件的各大寺院均可授予多然巴格西的宗教學銜。 除了上述四種不同級別的格西學位之外,還有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格西學位,比如,阿然巴、曼然巴等。
阿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各大寺院的密宗學院中通過對密宗理論的研習以及實踐修煉而獲得的一種格西學位。一般而言,進入密宗學院修學的條件比較嚴格,其學僧必須先經過在聞思學院研讀藏傳佛教五部大論的階段,並在此獲得畢業後才有可能升入密宗學院深造;最好是取得上述格西學位中的任何一項後,被選派或推薦到密宗學院研修,最後取得阿然巴格西的學銜。阿然巴格西的學銜也有等級差別,如在拉薩上、下密宗學院中取得的阿然巴格西學位,是至高無上、最為權威的密宗格西的頭銜。 曼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藏傳佛教各大寺院醫學院長期研習藏醫藥學而獲得的一種格西學位或藏醫學位。由於醫學院所學理論知識極為廣泛深入,而且還要經常進行在野外採藥等實踐,故其研習時間相對較長。 另外,藏傳佛教寺院中還有"噶然巴"、"然絳巴"等級別較低的宗教學銜,在此不一一贅述。

戒律性稱謂

戒律性稱謂,藏傳佛教同其它佛教流派基本相一致。比如,藏傳佛教中的戒律性稱謂,大體上可分為七類:即格聶、格聶瑪、格策、格策瑪、格隆、格隆瑪和格羅瑪。 格聶,即居士,又名"近事男",是受皈並守護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男性,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佛教徒。其梵文音譯為優婆塞或鄔婆索迦。居士中又可分為六種:即歸依居士、一戒居士、數戒居士、多戒居士、圓戒居士和梵行居士。
格聶瑪,即女居士,又名"近事女",是受皈並守護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女子,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女佛教徒。其梵文音譯為優婆夷或鄔婆斯迦。 格策,即沙彌,又名"勤策男"、"勞策"、"求寂"等,是出家並守護沙彌十戒(又說為三十六戒)的僧侶。其梵文音譯為室羅摩尼羅。 格策瑪,即沙彌尼,又名"勤策女"、"求寂女",是出家並守護沙彌十戒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隆,即比丘,又名"淨乞食"、"乞士",是受持《毗奈耶經》中所述二百五十三條戒律的僧侶。其梵文音譯為比丘或苾芻。比丘僧在廣大藏傳佛教信徒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格隆瑪,即比丘尼,又名"女乞善"、"乞淨食女",是具足受持三百六十四條戒律的出家女性或尼僧。她們在藏傳佛教界也具有較高的威信。 格羅瑪,即正學女或正學尼僧,是專為出家尼僧受持的介於沙彌尼戒與比丘尼戒之間的一種戒律。一般受持此戒二年後就有資格受持比丘尼戒。其梵文音譯為"式叉摩那"。

寺院中的稱謂

寺院中的僧職稱謂,也就是在藏傳佛教寺院組織機構中任職的各類僧官的稱謂。由於藏傳佛教擁有眾多不同的宗派支系,各個派別都有自己的一整套僧職體制,而且各派內部又有細微差別,限於篇幅,在此就不詳述了。但值得說明的是,格魯派作為藏傳佛教中勢力最大、影響面最廣的宗派,它在寺院中建立起來的健全而完善的機構體制和僧職制度,對其它宗派產生了巨大影響,且各個宗派紛紛參照推行格魯派的寺院制度,從而使藏傳佛教寺院中的僧職設定在大體上趨於一致。為此,在這裡主要以格魯派為例介紹藏傳佛教寺院中的僧職稱謂。
格魯派大型寺院中的僧職主要有"赤巴"、"措欽夏奧"、"措欽翁則"、"措欽吉瓦"、"堪布"、"格貴"、"翁則"、"郭聶"等。 赤巴,即"法台"或"總法台",其寶座設在各大寺院的大經堂內。大經堂是藏傳佛教寺院中的最高權力機構,重大宗教活動就在大經堂舉行。"赤巴",就是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動或事務的負責人,在全寺主要札倉(學院)堪布中推薦具有淵博佛學知識、德高望重的高僧來擔任。如著名的"甘丹赤巴"就是繼席格魯派祖寺甘丹寺宗喀巴大師法統寶座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僧職稱謂,它是藏傳佛教第一赤巴。"赤巴"這一職位的任期依各個寺院的情況而各異。
值得提出的是,在歷史上不少寺院的赤巴由寺主活佛來兼任。比如,第一世至第五世達賴喇嘛曾任哲蚌寺赤巴;歷代拉卜楞寺寺主嘉木樣活佛常任該寺赤巴,如此等等。 措欽夏奧,這一僧職在各大寺院中扮演司法官的角色,負責全寺僧紀糾察工作,也就是執行寺院裡規定的各項清規戒律的高級僧官。
喇嘛喇嘛
措欽翁則,這一僧職可以說是寺院裡的教務長,主要負責管理各大寺院大經堂內舉行的各類宗教活動。比如,從經常性的誦經等宗教活動到舉辦大型宗教儀軌,均由"措欽翁則"來領導。由於措欽翁則時常在大經堂內領誦經文,故又俗稱"領誦師"、"舉腔師"等。
措欽吉瓦,任這一僧職的僧侶在各大寺院內充當大管家的角色,主要負責管理全寺的財物或後勤工作,堪稱寺院中的後勤部長。 堪布,又名師傅、大師、親教師等,梵文音譯為"鄔波馱那"。擔任這一僧職的高僧是藏傳佛教各個寺院或大型寺院中各個札倉(學院)的權威主持人,相當於漢傳佛教寺院中的方丈。由於擔任堪布這一僧職應具備淵博的佛學知識,因而必須是寺院或札倉中最有學問的德高望重的高僧,故在藏傳佛教寺院中擔任堪布這一僧職的僧人大都是獲得格西學位的高僧大德。
格貴,主要掌管各個寺院或札倉僧眾的名冊和紀律。所以又名為糾察僧官、掌堂師。實際上,格貴是負責維持僧團清規戒律的寺院執事,歷史上藏傳佛教各大寺院的糾察僧官巡視僧紀時,常隨身攜帶鐵杖,故有"鐵棒喇嘛"之俗稱。格貴的職責與上述"措欽夏奧"基本相同。
翁則,是掌管寺院大經堂或札倉經堂內的誦經功課和宗教儀軌的僧官稱謂。由於翁則常要在法會上指導僧眾誦經或親自領誦經文,一般由熟悉各類經文且聲音洪亮的僧人來擔任這一僧官。翁則的職責也與上述"措欽翁則"相一致。
郭聶,是掌管各個寺院或札倉中一切財物的僧官稱謂。因而又被稱為寺院管理員、札倉管家。郭聶的工作性質類同於上述"措欽吉瓦"。 總之,藏傳佛教的僧職稱謂真可謂五花八門、豐富多彩。了解這類稱謂,對於正確認識藏傳佛教深厚的文化內涵和健全的組織制度,以及這些僧職在藏傳佛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便利各界人士與藏傳佛教界的交往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等級一覽

(1)活佛:摩梭人稱古汝。為寺中之最高領袖。黃教活佛依照宗喀巴制度的規矩,通過尋找原世大活佛的轉世靈童,送到西藏學習,然後舉行考試答辯,錄取的叫做格鄧梯。
(2)肯布:肯布是世襲職務,系永寧土知府、蒗蕖土知州的次弟, 自幼人寺,學習經典成為存記肯布,老土司逝世,新土司承襲,土司次弟,便襲肯布職務,新肯布襲職叫上任。上任時,由老肯布率領全寺喇嘛到土知府迎接,各執仗儀,齊奏法樂,獻以哈達,接回寺中。
如果土知府無弟,仍由老肯布代理,不妄傳於他人。肯布之下設給史職位,一般設兩個給史,主要協助肯布管理寺內的行政事務。
(3)給史:是佛教中的一種學位,到西藏拉薩考試中成績優秀者才能取得這種學位,在黃教喇嘛中,本寺喇嘛往拉薩應試所錄取的給史,就成為本寺給史。任期不限。
(4)拉擦:拉擦屬捐納職務,一年一任,從哈爾巴班中選出,由肯布任命,一般在上年三月份任命下一年正月上任的拉擦。每年正月初三至初九,寺院要召集所有喇嘛念。咪洛”經,由當年上任的拉擦承擔這一活動所需經費,並在初八這天宴請賓客,以慶賀當年拉擦正式就職。擔任拉擦的人,需要強大的經濟後盾,一般為哈爾巴中家庭富裕者。“拉擦。一詞藏語為“代活佛。之意,平時代理活佛主持喇嘛寺的念經儀式。
(5)格古:為肯布任命的僧官,稱為鐵杖喇嘛,主管喇嘛寺內全體喇嘛的紀律,從哈爾巴中選出。其條件是:一、鐵面無私;二、經典湛深;三、富有經驗;四、克已躬行。
當選後,每日早晚,手執長六尺方二寸,約十餘斤重的鐵杖,率領待從十餘人,督察寺內外不守教規的喇嘛,因杖重難舉,每步觸地,發出砣砣響聲,眾喇嘛一聽便規規矩矩,勤於佛事,若有人犯了禁令被查出,輕則鞭打,重則杖打。所以喇嘛們對格古頗為敬畏。
(6)翁增:也為肯布任命的僧官,其職責是組織寺院喇嘛念經。念經時,翁增坐在比一般喇嘛的座位稍高的座位上,首先念經文的起始句,眾喇嘛便齊聲緊隨讀之;翁增一般挑選聲音宏亮,吐字清晰,並能熟讀各種經文的人擔任。
(7)哈爾巴:從格洛喇嘛升格為哈爾巴。格洛喇嘛則從格楚喇嘛中升格。格洛喇嘛是已人佛門的喇嘛,格楚則是初進佛門的國小教徒。

活佛稱謂

活佛,是藏傳佛教發展到一定社會歷史階段的產物,也是青藏高原這塊神奇的雪域之地培育出的一種獨特的宗教文化現象,在世界宗教舞台上獨樹一幟。
時至今日,各宗派的"活佛"依然是藏傳佛教中最重要的宗教神職人員,扮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在廣大信教民眾中享有至高無上的宗教地位。至於其稱謂,漢族人習稱"活佛",其實是不大準確的,應譯稱"轉世尊者"。在藏語中,"活佛"則有多種不同的尊稱,其中最為常用的有"珠古"、"喇嘛"、"阿拉"、"仁波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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