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嘉定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由嘉定區統計局編制,並根據情況變化適時更新。全文包括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複議、訴訟、諮詢處理和舉報申訴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其他相關工作情況,並附相關說明和指標統計表。本年度報告在嘉定統計信息網(以下簡稱“嘉定統計”)上公布,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報告內容
(一)總體情況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年度上海市政務公開考核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滬府辦發〔2016〕49號)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政務公開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報送工作,增強政務信息公開實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1.進一步加強我局政務公開組織體系和公開渠道建設。在我局內部,加強對各科室負責數據發布人員政務公開培訓,保證各類政務信息發布真實、準確、及時、完備。
2.進一步加強審批流程。依據《條例》要求,從擬稿流轉開始,先經擬稿人確定文稿公開屬性(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公開範圍,後由局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層層把關、審核簽字,最後由辦公室對傳送信息進行保密審核並按時處理、上報、歸檔,整個審批流程規範、高效。
3.進一步推動信息依法依規公開發布。依據工作要求,制定《2018年嘉定區統計局第四次經濟普查經費自評報告》、《2018年度嘉定區統計局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公開》、《2018年度上海市嘉定區統計局部門決算公開》、《2019年上海市嘉定區統計局部門“三公”經費和機關運行經費預算》、《2019年上海市嘉定區統計局部門預算》,在“嘉定統計”網站上公布。
繼續做好企業一套表平台上報制度、數據採集處理軟體系統工作等統計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試點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讓廣大民眾了解、支持人口普查,為科學制定人口發展規劃,推動嘉定城市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豐富的基礎信息。多次修訂《嘉定區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明確政務信息、統計數據、統計分析、工作信息等信息的傳送範圍、保密審核流程等事項;規定了數據隱私的保護,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按照規定作分類答覆。凡對外發布的統計信息需經局相關業務科審核、分管領導審核、辦公室保密審核、主要領導審核四重把關,堅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為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渠道,我局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發展形勢和熱點問題,增進媒體、公眾對統計工作和統計知識的了解,減少對統計數據的誤讀、誤解,確保統計數據發布的權威性與準確性。在“上海嘉定”“嘉定統計及時發布統計數據、統計公報、統計分析等資料,進一步貼近公眾需求,提高統計透明度。截至2019年底,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92篇(包括經普信息),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統計新聞124篇,占比42.5%;統計數據、分析類77篇,占比26.4%;政務公開及公文類信息27篇,占比9.2%;其他類64篇,占比21.9%。
“嘉定統計”微信公眾號,立足於用真實數據解讀發展,以優質服務助力決策,全年共發布78條信息。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為確保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有效答覆,注重加強申請前的諮詢服務,明確社會公眾所需統計指標是否存在及具體名稱,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答覆審查,方便社會公眾及時獲取統計數據信息,爭取社會公眾對統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對統計工作的滿意度。全年通過網路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5件,大多是在校學生諮詢某一經濟數據。申請的信息以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數據信息為主,均按時回復,其中4件為依申請公開答覆,1件為不予公開答覆,涉及無法提供相關數據的,均和申請人聯繫溝通,並進行解釋。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經費直接通過日常行政經費支出,對社會公眾申請不收取費用。
(四)複議、訴訟和舉報申訴情況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無行政複議案件,無行政訴訟和舉報申訴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還是存在一些不足,主要為:信息公開的相關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的方式方法途徑有待進一步拓展。
明年,我局將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力度,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提高我局數據工作透明度,讓數據更有效地為人民服務,讓政府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二是積極推進統計調查項目管理等事務的公開透明;三是針對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加大統計信息公開力度,做好統計指標科學解讀,使社會公眾了解統計工作,支持統計事業發展。
(六)主要指標統計附表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新
製作數量
本年新
公開數量
對外公開總數量
規章
  0
0
 0
規範性檔案
  0
0
 0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5
 -1
 4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0
 0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0
 0
行政強制
 0
 0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上一年項目數量
本年增/減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0
第二十條第(九)項
信息內容
採購項目數量
採購總金額
政府集中採購
 17
401092.00元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企業
科研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3
-
1
-
1
-
5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
-
-
-
-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3
-
-
-
-
-
3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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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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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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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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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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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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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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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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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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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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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1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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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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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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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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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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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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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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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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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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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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