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市嘉定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報是根據《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區編制的200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05年上海市嘉定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單位:上海市嘉定區政府
  • 性質:工作報告
  • 發布時間 :2005年
引言,內容解讀,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諮詢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諮詢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就政府信息公開提出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政府支出和收費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和指標統計表。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嘉定區信息化委員會。

內容解讀

在2004年工作基礎上,本區2005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進一步的拓展。全年緊緊圍繞建設“服務政府、責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標,嚴格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2005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並結合本區實際,主要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組織推進機制
在2004年設立區政府信息公開聯席會議(下稱“聯席會議”)制度及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和充實聯席會議辦公室專(兼)職工作人員及各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並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各相關單位的主要領導負責,組織推進機製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
(二)堅決貫徹落實市有關檔案精神
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了《2005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關於實施重大決定草案公開情況備案制度的通知》、《關於實施免予公開政府信息報備制度的通知》、《關於加強政府公開信息送交工作的意見》以及《關於開展政府信息公開評估工作的通知》等檔案,都作為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性檔案,加以貫徹落實,保證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規範地進行。
(三)重點推進“關注度高、公益性強、公權力大”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重點推動區民政局、區勞動保障局、區教育局、區人事局、區衛生局、區工商分局、區房屋土地局等政府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並努力敦促這些政府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漸走向常規化,長效化。
(四)進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體現“服務政府”的形象,從方便公眾出發,採用各種形式公開政府信息。在2004年開闢了區檔案館集中查閱點和4個輔助查閱點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區政府公報的信息公開功能,改版了“上海嘉定”入口網站,增設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各鄉鎮(街道)及委、辦、局也通過各自的簡報、區域網路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大大方便了公眾獲取政府信息。
(五)加強培訓工作
區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參加市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的各次、各類政策、業務等培訓,以提升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同時,及時地將培訓的相關精神及業務知識等貫徹落實列具體的工作之中,普及到本區各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
(六)開展評議自查工作
按照《關於開展政府信息公開評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12月初著手準備,並於12月15日起,根據評估工作的考核細則,逐條進行對照,認真地對本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全年全面性的評估,並及時向市聯席會議辦公室上報自評結果以及本年度報告(初稿)。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本區2005年度共梳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19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71%。
以全文電子化形式(在門戶網上)主動公開的482條信息中,政策法規類的信息39條,占總體的比例為8.1%;規劃計畫類的信息29條,占總體的比例為6%;屬於本部門業務類信息28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58.5%;機構職能及其他類的信息132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7.4%。同時,梳理了依申請公開信息目錄14條。
以上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與公眾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方面的信息有36條,主要涉及到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疫情、災情或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及其處理情況;扶貧、優撫、教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等方面的標準、條件及實施情況;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的批准檔案、補償標準、安置方案等方面的信息。
以上主動公開的信息中屬公共資金使用和監督方面的信息23條,主要涉及到重大城市基礎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中標情況及工程進度情況;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政府財政預算、決算和實際支出以及審計等方面的信息。
在主動公開信息工作中,為方便公眾了解信息,本區採用政府公報、政府網站、設立的公共查閱室、政府信息公告欄以及輔助受理點等多種信息公開的形式。其中政府網站和公共查閱室是最常用和最受歡迎的形式。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本區200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開申請391件,其中通過我區“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提交的網上申請有10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的申請有3件,通過公開受理視窗當面提交的申請有352件,還有以信函等其他形式申請的有26件。
針對以上申請,全部予以了答覆,其中:
“同意公開”的378件,占總數的96.7%;
“同意部分公開”3件,占總數的0.8%;10件為“否決公開”,占總數的2.5%。
在已經答覆的被否決公開的10件申請中,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為由否決公開的5件,占被否決公開的申請總數的50%;
以“非本部門掌握”為由否決公開的4件,占被否決公開的申請總數的40%;
以“申請內容不明確”為由否決公開的1件,占被否決公開的申請總數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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