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3年

1323年

公元1323年,元朝至治三年。

歷史事件1:靜江、邕、柳諸郡僚民起義;

歷史事件2:泉州民留應總起義;

歷史事件3:《大元通制》,詔頒行天下;

歷史事件4:在龍居河即位,是為泰定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1323年
  • 朝代:元朝至治三年
  • 歷史事件1:靜江、邕、柳諸郡僚民起義
  • 歷史事件2:泉州民留應總起義
  • 歷史事件3:《大元通制》,詔頒行天下
  • 歷史事件4:在龍居河即位,是為泰定帝
歷史紀年,通鑑記載,歷史大事,

歷史紀年

公元1323年,元朝至治三年

通鑑記載

至治三年
春,正月,癸巳朔,以禹城縣去秋霖雨,縣人邢著、程進出粟以賑饑民,命旌其門。
己亥,思明州盜起,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庚子,刑部尚書烏訥爾,坐贓杖免。
壬寅,以行省平章政事復兼總軍政,軍官有罪,重者以聞,輕者就決。
罷上都、雲州興和宣德蔚州奉聖州雞鳴山、房山、黃蘆、三叉諸金銀治,聽民采煉,以十分之三輸官。
起前樞密院副使吳元珪王約為集賢大學士,翰林侍講學士韓從益為昭文館大學士,並商議中書省事。丞相拜珠又言前集賢侍講學士趙居信,直學士吳澄,皆有德老儒,請徵用之,帝喜曰:“卿言適副朕心,更當使訪山林隱逸之士。”遂以居信為翰林學士承旨,澄為學士。王約年老,俾以其祿家居,每日一至中書,政多聽參酌。
帝嘗謂台臣曰:“朕深居九重,臣下奸貪,民生疾苦,豈能周知!故用卿等為耳目。曩者特們德爾貪蠹無狀,汝等拱默不言。其人雖死,宜籍其家以懲後也。”辛亥,申命御史大夫特克實振興台綱,詔諭中外。
壬子,遣回回炮手萬戶赴汝寧、新蔡,遵世祖舊制教習炮法。
靜江、邕、柳諸郡獠為寇,命湖廣行省督兵捕之。
丙辰,泉州民留應總作亂,命江浙行省遣兵捕之。
辛酉,禁故殺子孫誣平民者。
初,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為其弟訟不法事,系獄待對,其弟逃去,特們德爾必欲殺之,有司承望風旨,數脅令自裁,世延終不為動。至是丞相拜珠為言其無罪,詔釋之。仍著令:“原告逃百日不出,則釋待對者。”
二月,癸亥朔,作上都華嚴寺、帝師帕克斯巴寺及丞相拜珠第,役軍六千二百人。
定軍官襲職,嫡長子孫幼者,令諸兄弟攝之,所受制敕書權襲,以省爭訟。
丙寅,翰林國史院進《仁宗實錄》。進前數日,監修拜珠詣國史院聽讀首卷,書大德十年事,不書左丞相哈喇哈斯定策功,惟書越王圖喇勇決。拜珠從容謂史官曰:“無左丞相,雖百越王何益!錄鷹犬之勞而略發蹤指示之人,可乎?”立命書之,其它筆削未盡然者,一一正之。人皆服其卓識。
己巳,修廣惠河閘十有九所,治野狐、桑乾道。
癸酉,畋於柳林。帝顧謂拜珠曰:“近者地道失寧,風雨不時,豈朕纂承大寶行事有闕歟?”對曰:“地震自古有之,陛下自責固宜,亦由臣等失職,不能燮理。”帝曰:“朕在位三載,於兆姓萬物,豈無乘戾之事!卿等宜與百官議,有便民利物者,朕即行之。”
拜珠患法制不一,有司無所守,請詳定舊典以為通制。於是命樞密副使完顏納坦、集賢學士侍御史曹伯啟纂集累朝格例而損益之。書成,辛巳,奏上,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名曰《大元通制》,頒行天下。伯啟言:“五刑者,刑異五等。今黥、杖、徒役於千里之外,百無一生還者,是一人身備五刑,非五刑各底於人也,法當改易。”丞相雖是之而不果行。
丙戌,雨土。
造五輅旗。
丁亥,敕金書《藏經》二部,命拜珠等總之。
戊子,封鷹師布哈為趙國公
辛卯,以太子賓客巴圖廉貧,賜鈔十萬貫。
三月,壬辰朔,帝如上都。
丁酉,平江路嘉定州飢,發粟六萬石賑之。
丁未,西番參卜郎諸族叛,敕鎮西武靖王綽斯監等發兵討之。
戊申,祔太皇太后於順宗廟室,上尊謚曰昭獻元聖皇后
辛亥,以圓明、王道明之亂,禁僧、道度牒符弦。
丙辰,敕:“醫、卜、匠官,居喪不得去職,七十不聽致仕,子孫無廕敘,能紹其業者量材錄用。”
監察御史拜珠、嘉琿坐舉巴斯爾濟蘇失當,並黜免。
夏,四月,壬戌朔,敕天下諸司命僧誦經十萬部。
丁卯,旌內黃縣節婦王氏。
己巳,浚金水河。
甲戌,敕都功德使庫爾嚕至京師。釋囚大辟三十一人,杖五十七以上者六十九人。放籠禽十萬,命有司償其直。
己卯,詔行助役法。遣使考視稅籍高下,出田若干畝,使應役之人更掌之,收其歲入以助役費,官不得與。
五月,庚子,大風,雨雹,柳林行宮大木盡拔。
辛丑,以特克實獨署御史大夫事。
戊申,監察御史善繼元、宋翼言“特們德爾奸貪負國,生逃顯戮,死有餘辜。”乃命毀所立父祖碑,並追官爵及封贈制書,籍沒其家資,告諭中外。
帝御大安閣,見太祖、世祖遺衣,皆以縑素木棉為之,重加補綴,嗟嘆良久,謂侍臣曰:“祖宗創業艱難,服用節儉乃如此,朕焉敢頃刻忘之!”
戊午,奏元行宮正殿災,上都利用監庫火,帝命衛士撲滅之。因語群臣曰:“也皇始建宮室,於今安焉,至朕而毀,實朕不能圖治之故也。”奇御衛兵戍邊,有卒累功,請賞以官,帝曰:“名爵豈賞人之物!”賜鈔三千貫。
六月,寇圍寧都,州民孫王臣出糧餉軍,旌其門。
丁卯,西番參卜郎諸寇未平,遣徽政使醜嚕往督師
壬申將作院使哈撒布哈,坐罔上營利,杖流之,籍其家。
留守司以雨請修都城,詔以不宜大興土功,其略完之。
癸酉太常請纂修累朝儀禮,從之。乙酉,諸王錫濟伯數寇邊,至是遣使來降,帝曰:“朕非欲彼土地人民,但吾民不罹邊患,軍士免於勞役,斯幸矣。今既來降,當厚其賜以安之。”
秋,七月,辛卯朔,宣政使奇徹台自偉旨署事,中書以體制非宜,請通行禁止,從之。
癸卯,太廟成。前殿十有五間,東西二門為夾室,南向。
樞密院事拜坦,坐贓杖免。
乙巳,招諭左右兩江黃勝許、岑世興。
己酉,丞相拜珠,以海運糧視世祖時頓增數倍,今江南民力困極而京倉充滿,請歲減二十萬石;帝遂並特們德爾增科江淮糧免之。
丙辰,御史台請降旨開言路,帝曰:“言路何嘗不開,但卿等選人未當耳。朕知向所劾者,率由宿怨羅織成獄,加之以罪,遂玷其人,終身不復伸。御史嘗舉巴爾濟蘇可任大事,未幾,以貪墨伏誅。言路選人,當乎否乎?”時特們德爾兩子俱獲罪,毀碑籍資,明致其罰。帝方委任拜珠,以進賢退不肖為急務。特克實以奸黨不自安,而帝又屢飭台臣以阿比特們德爾之事,特克實由是益懼。
是月,冀寧、興和、大同三路隕霜。
帝在上都,夜寐不寧,命作佛事,拜珠以國用不足諫止之。既而奸黨懼誅者,復陰誘群僧,言國當有厄,非作佛事而大赦,無以禳之。拜珠叱曰:“爾輩不過圖得金帛而已,又欲庇有罪耶?”奸黨聞之,知必不免,遂萌逆圖
八月,辛酉,晉王獵於圖喇之地,特克實遣烏魯斯告曰:“我與哈克繖、額森特穆爾、實達爾謀已定,事成,推立王為皇帝。”又令烏魯斯以其事告晉王之內史都爾蘇,且言:“汝與巴蘇呼知之,勿令舒瑪爾節得聞也。”晉王命囚烏魯斯,遣巴勒密實特等赴上都,以逆謀告。
帝南還。癸亥,駐蹕南坡,晉王之使未至。是夕,特克實、額森特穆爾、實達爾與前中書平章政事齊勤特穆爾、前雲南行省平章政事鄂勒哲、特們德爾之子前治書侍御史索諾木、特克實之弟宣徽使索諾木、典瑞院使托和齊、樞密院副使阿薩爾、簽書樞密院章岱、衛士圖們及諸王額特布哈、博囉、伊嚕特穆爾、庫庫布哈、烏魯斯布哈等,以特克實所領阿蘇衛兵為外應,殺右丞相拜珠,而特克實直犯禁幄,手弒帝於臥所。年二十一,從葬諸帝陵。
帝性剛明,嘗以地震,減膳,徹樂,避正殿,有近臣稱觴以賀,問:“何為賀?朕方修德不暇,汝為大臣,不能匡輔,反為陷耶?”斥出之。嘗戒群臣曰:“卿等居高位,食厚祿,當勉力圖報。苟或貧乏,朕不惜賜汝;若為不法,則必刑無赦。”巴爾濟蘇下獄,謂左右曰:“法者,祖宗所制,非朕所得私。巴爾濟蘇雖事朕日久,今有罪,當論如法。”嘗御鹿頂殿,謂拜珠曰:“朕以幼沖,嗣承大業,錦衣玉食,何求不得!惟我祖宗櫛風沐雨,戡定萬方,曾有此樂耶?卿元勛之裔,當體朕至懷,毋忝爾祖!”拜珠頓首謝曰:“創業維艱,守成不易,陛下言及此,億兆之福也。”又謂大臣曰:“中書選人署事未旬日,御史台即改除之。台除亦然。今山林之士,遺逸良多,卿等不能盡心求訪,惟以親戚故舊更相引用耶?”其明斷如此。然以果於刑戮,奸黨懼誅,遂構大變雲。
張珪在大都,聞南坡之變,密言於監省魏王庫庫圖曰:“我世為國忠臣,不敢愛死。事已如此,大統當在晉邸。我有密書陳誅逆定亂之宜,非王莫敢致。”庫庫圖曰:“公誠忠,萬一事泄,得無危乎?”珪曰:“事成,王之功,不成,吾家甘齏粉萬死,不敢以言累王。”庫庫圖乃遣人達珪書於晉王,且勸進。
諸王額特布哈及額森特穆爾奉皇帝璽綬北迎晉王於鎮所。癸巳,晉王即皇帝位於龍居河,大赦天下
是日,以知樞密院事額森特穆爾為中書右丞相,以內史都爾蘇為中書平章政事,奈曼台為中書右丞,御史大夫特克實知樞密院事,博囉為宣徽院使,舒瑪爾節為宣政院使。
乙未,以樞密副使阿薩爾為御史中丞內史善僧為中書左丞
丁酉,以鄂勒哲知樞密院事,圖們同簽樞密院事。
戊戌,以薩迪密實知樞密院事,章台同知樞密院事。
己亥,敕諭百司:“凡銓授官,遵世祖舊制,惟樞密院御史台、宣政院、宣徽院得自奏聞,餘悉由中書。”
辛丑,以瑪謨錫知樞密院事,實達爾為大司農。
召諸王屬流徙遠地及還元籍者二十四人還京師。
冬,十月,癸亥,修佛事於大明殿。
特克實之變,諸王邁努逃赴潛邸,願效死力,且言於帝曰:“不誅元兇,則陛下善名不著,天下後世何從而知!”帝深然之。甲子,以舒瑪爾節為中書右丞相陝西行省左丞圖魯、通政院使寧珠並為御史大夫,蘇蘇御史中丞。遣使至大都,以即位告天地、宗廟、社稷。命舒瑪爾節、寧珠誅逆賊特克實、實達爾、齊勤特穆爾、托和齊、章岱等於大都,並戮其子孫,籍沒家產;惟特們德爾子索諾木議遠流,張珪曰:“索諾木從逆賊,親斫丞相拜珠,乃欲活之耶?”
初,特克實使齊勤特穆爾遽至京師,趣召兩院學士北上,翰林學士曹元用獨不行,曰:“此非常之變,吾寧死,不可曲從也。”未幾,賊伏誅,人服其先見之明。
壬申,以內史諸達庫為太師、知樞密院事。
癸未,以舒瑪爾節兼阿蘇衛達嚕噶齊
八番、順元及靜江、大理、威楚諸路猺兵為寇,丙戌,敕湖廣、雲南二省招諭之。
十一月,己丑朔,帝次於中都,修佛事於昆剛殿。
辛丑,車駕至大都。丁未,御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初,特克實遣使至大都,封府庫,收百司印。監察御史許有壬知事急,即往告中丞董守庸。守庸謂:“宮禁事非子所當問。”有壬即疏守庸及經歷多爾濟班、監察御史郭額森呼都附特克實之罪以俟,及御史大夫寧珠至,有壬即袖疏上之。辛亥,守庸坐黨特克實免官。
壬子,敕營繕不急者罷之。
癸丑,遣使詣曲阜,以太牢祀孔子。
敕會福院奉北安王納穆罕像於高良河寺。
祭遁甲五福神。
丙辰,御史中丞蘇蘇,坐貪淫免官。
丁巳,廣州路新會縣民頮長弟作亂,廣東副元帥烏訥爾率兵捕之。
詔:“凡有罪自首者,原其罪。”
十二月,己未,御史台經歷多爾濟巴勒、御史御里達漢、烏圖曼、郭額森呼圖,並坐黨特克實免官。
監察御史許有壬言:“曩者特們德爾專政,誣殺楊多爾濟、蕭拜珠、賀勝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黥竄成珪、李謙享,罷免王毅高昉、張志弼,而趙世延受禍尤慘,天下鹹知其冤。請昭雪之,存者召還錄用,死者贈官有差。”
壬戌,浚鎮江路漕河及練湖江浙行省言:“鎮江運河,全藉練湖之水為上源,官司漕運及商賈、農民來往,其舟楫莫不由此。宋時專設人夫,以時修浚,瀦蓄潦水,若運河淺阻,開放湖水一寸,則可添河水一尺。近來淤淺,舟楫不通,凡有官物,差民運遞,甚為不便。委官相視,疏治運河,自鎮江路至呂城壩長百三十一里,計役夫萬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畢;又用三千餘人浚滌練湖,九十日可完。人日支糧三升,中統鈔一兩。”詔從之,以來春興工。
戊辰,追尊皇考晉王噶瑪拉曰光聖仁孝皇帝,廟號顯宗,妣晉王妃鴻吉哩氏曰宣懿淑聖皇后
庚午,盜入太廟,竊仁宗及莊懿慈聖皇后金主。時參知政事瑪喇兼領太常禮儀使,當遷左丞,集賢大學士張珪曰:“太常奉祭祀不謹,當待罪,而反遷官,何以謝在天之靈?”命遂格。
甲戌,命道士吳全節修醮事。
乙亥,太常院言:“世祖以來,太廟歲惟一享,先帝始復古制,一歲四祭,請裁擇之。”帝曰:“祭祀,大事也,朕何敢簡其禮!命仍四祭。
監察御史托克托、趙成慶等言:“特們德爾在先朝,包藏禍心,離間親籓,誅戮大臣,使先帝孤立,卒罹大禍。其子索諾木,親與逆謀,久逃天憲,宜正其罪,以快元元之心。伊魯托克托、呼薩敦,皆特克實之黨,不宜寬宥。”遂並伏誅。
丙子,命嶺北守邊諸王修佛事以卻寇兵。
己卯,命僧作佛事於大內以厭雷。
癸未,流諸王伊嚕特穆爾於雲南,額特布哈于海南,庫魯克布哈於尼嚕罕,博囉及烏魯斯布哈于海島,並坐與特克實逆謀也。
乙酉,諭百司惜名器,各遵世祖定製。
丙戌,舒瑪爾節言:“宗戚之中,能自拔逆黨,盡忠朝廷者,惟有諸王邁努,請加封賞,以示激勸。”遂以泰寧縣五千戶封邁努為泰寧王。
丁亥,議賞討逆功,賜舒瑪爾節金銀鈔,都爾蘇為中書左孫相,瑪謨錫、寧珠、索多並加授光祿大夫。
詔改年元曰泰定。
雲南花腳蠻為寇,詔招諭之。

歷史大事

公元1323年,靜江、邕、柳諸郡僚民起義。
公元1323年,泉州民留應總起義。
公元1323年,正月,英宗命繼續進行《大元通制》的編纂工作,令樞密副使完顏納丹、侍御史曹伯啟、也可扎魯忽赤不顏、集賢學士欽察、翰林直學士曹元用集中書平章政事張珪和議政元老率其屬眾共同審定,並作適當補充。
公元1323年,二月,《大元通制》,詔頒行天下。《大元通制》共八十八卷,二千五百三十九條,其中斷例七百一十七條、條格一千一百五十一條、詔赦九十四條、令類五百七十七條。
公元1323年,追奪鐵木迭兒官爵。
公元1323年,八月,鐵木迭兒之黨鐵失等在上都殺英宗,並殺右丞相拜住。諸王迎立晉王也蔽鐵木兒(武宗堂兄)於北邊。
公元1323年,九月,在龍居河即位,是為泰定帝
公元1323年,泰定帝即位,乃召圖帖睦爾于海南之瓊州(今海口)。
公元1323年,2月28日 末吉(即明代滿涇站,今蘇聯境內阿姆貢河口的莽吉塔古城)之地兀者戶以貂鼠,水獺,海狗皮等物貢獻元廷,英宗下詔存恤3年。
公元1323年,8月28日 東路蒙古萬戶府發生饑荒,元廷決定賑以2個月糧。
公元1323年,10月4日 在八月政變(即元英宗被御史大夫鐵失等所殺)後不久,晉王也孫鐵木兒即位於龍居河(即今克魯倫河),是為泰定帝
公元1323年,元至治三年,置潛山縣
公元1323年,身為高僧的前宋恭帝懷念宋朝,寫了以下的詩句:寄語林和靖,梅花幾度開?黃金台下客,應是不歸來。觸怒元廷,賜死
1323年,中國元朝發生南坡之變
公元1323年,四月,英宗下詔行助役法。規定凡民有田百畝者,出三畝為助役田,以其所產津貼應役戶。助役田由應役戶輪流掌管,官府不得干預。
歷史紀事
朱元璋1.南坡之變
公元1323年,八月二日,鐵失遣密使斡羅思禿剌河,告鎮守漠北的晉王也孫鐵木兒:“謀已定,事成,推立王為皇帝。”八月五日,英宗大駕從上都啟程南還大都。當晚,駐蹕於離出發地三十里的南坡(今內蒙古正藍旗東北)。鐵失、也先帖木兒大司農失禿兒、前平章政事赤斤鐵木兒、前雲南行省平章完者、鐵木迭兒之子鎖南、鐵失弟鎖南及按梯不花等五個蒙古諸王共十六人,趁英宗熟睡之機,以阿速衛兵為外應,發動政變。先殺右丞相拜住,然後鐵失手弒英宗於臥床之上。史稱“南坡之變”。
2.晉邸之立
至治三年(1323)八月二日,鐵失等密遣使臣斡羅思也孫鐵木兒處,告以準備發動政變事,並說事成之後推立也孫鐵木兒為帝。也孫鐵木兒囚斡羅思,遣別列迷失赴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告變,使未至。五日,鐵失、也先帖木兒等殺英宗及右丞相拜住於南坡。諸王按梯不花及也先帖木兒奉皇帝璽綬,北迎也孫鐵木兒。九月四日,也孫鐵木兒即皇帝位於龍居河(即怯綠連河,今克魯倫河),以也先帖木兒為中書右丞相,倒剌沙為平章政事,鐵失為知樞密院事。諸王買奴建言:“不誅元兇,則陛下善名不著,天下後世何由而知陛下心?”也孫鐵木兒決定清除鐵失等人,以表清白。十月,遣使至大都(今北京),以即位告天地、宗廟、社稷。同日,誅也先帖木兒、完者、鎖南、禿滿等於行在所。改任旭邁傑為中書右丞相,命他與御史大夫紐澤至大都,誅殺鐵失、失禿兒、赤斤鐵木兒等,並戮其子孫,籍入家產。十一月,也孫鐵木兒到達大都。十二月,繼續清除鐵失逆黨,流諸王月魯鐵木兒於雲南,按梯不花于海南,曲呂不花於奴兒乾,孛羅、兀魯思不花于海島。倒剌沙因擁立有功,升中書左丞相。詔改年(1324)為泰定元年,史稱也孫鐵木兒為泰定帝。泰定帝在位凡五年,致和元年(1328)九月,病死於上都。
靜江、邕、柳諸郡僚民起義。泉州民留應總起義。頒行法典《大元通制》。追奪鐵木迭兒官爵。八月,鐵木迭兒之黨鐵失等在上都殺英宗(1303-),並殺右丞相拜住。諸王迎立晉王也蔽鐵木兒(武宗堂兄)於北邊。九月,在龍居河即位,是為泰定帝。十月,殺鐵失等。史學家馬端臨死(約1254-)。端臨字貴與,樂平(今屬江西)人。入元曾為書院山長。著有《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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