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2017年12月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施行。2019年8月30日,中共陝西省委辦公廳、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陝西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開始施行。這兩個辦法對加強公務用車規範化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為了切實貫徹落實兩個辦法,規範公務用車處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特制定地方標準《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規範》(DB6103/T 22-2020)。
編制進程
根據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陝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20年陝西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陝市監函〔2020〕737號)要求,由寶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公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起草制定地方標準《公務用車處置管理規範》(項目編號:DBXM29-2020),計畫完成時間為2020年底。地方標準《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規範》(DB6103/T 22-2020)由寶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歸口並負責解釋。
該標準自2019年10月10日開始起草,起草前,標準起草組學習了國家和陝西省印發的有關公車管理的政策和規定,學習了國家關於標準起草的相關文本,結合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關於推進機關事務標準化建設相關要求,從6個章節明確了寶雞市公務用車處置管理的主要流程。
2020年11月18日,地方標準《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規範》(DB6103/T 22-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寶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12月20日,地方標準《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規範》(DB6103/T 22-2020)實施。
制定依據
該標準主要依據為《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陝西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機動車類型 術語和定義》(GA802-2014)等標準文本。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張武初、楊旭川、魚虎平、唐旭東。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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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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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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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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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機構職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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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處置條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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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處置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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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處置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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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所需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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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處置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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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規範》(DB6103/T 22-2020)規定了公務用車的術語和定義、管理機構職責、公務用車處置方式和流程等。該標準適用於寶雞市各級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以及事業單位公務用車處置工作。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規範》(DB6103/T 22-2020)的發布實施,填補了寶雞市機關事務地方標準空白,有利於促進寶雞市機關事務工作邁入法治化、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軌道,對規範管理行為、提升服務質量、提高保障效能、實現機關事務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進新時代機關事務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地方標準《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處置規範》(DB6103/T 22-2020)與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日發布的《公務用車管理規範》(DB5107/T052-2018)相比,對公務用車的處置等進行更為全面、詳細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