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管理暫行辦法

《四川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管理暫行辦法》,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四川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的檔案。

主要內容
《辦法》以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機關事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為主線,將“勤儉辦一切事業”貫穿始終,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具有重要意義。《辦法》共 9 章43 條,包括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定義及分類、基本原則及管理體制、審批流程、服務採購、經費保障、駕駛人員管理、監督檢查等內容。
《辦法》明確,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是指各單位與採購的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服務供應商簽訂租賃契約,車輛供本單位工作人員履行公務時駕駛和使用,單位按照契約約定向供應商支付租賃費用的車輛保障服務,包括臨時租賃、分時租賃、購買服務等3 種方式。臨時租賃主要用於搶險救災、突發事件處理以及重要調研等臨時性工作任務,一般按天計費;分時租賃按照“一事一租、一租一還、一還一結”模式管理使用,主要用於短途且用時較短的公務出行,一般按小時、里程計費;購買服務主要用於使用頻率高、里程行駛需求多的任務,一般按年計費。
《辦法》規定,各單位應當加強公務用車的統籌調度管理,充分發揮公務用車使用效益。到常駐地範圍外執行公務提倡首選公共運輸工具,公共運輸工具和現有公務用車無法滿足需要時,可以選擇社會化保障方式。《辦法》還對租賃社會車輛經費來源、方式、數量、時限等作出規定,填補了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的政策空白,讓公務用車社會化保障有規可依、有據可循,提升公務出行保障效能,防範“車輪上的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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