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韓岡
- 別稱:灌園子、韓三、破家滅門韓玉昆、韓措大
- 字號:玉昆
- 所處時代:北宋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秦州(甘肅天水)
- 出生時間:宋仁宗皇祐三年(公元1051)
- 主要作品:《三字經》《九域遊記》《本草綱目》《自然》《肘後備要》
- 主要成就:開拓河湟,征討交趾,兩度鎮守河東,伐遼
- 老師:張載
- 官職:宰相
- 流派:儒家-氣學
- 籍貫:京西膠州
- 重要發明:霹靂車,板甲,軌道,牛痘
- 學派:氣學
人物生平,綜述,落魄書生,官職,
人物生平
綜述
主角原名賀方,因空難魂穿至北宋熙寧二年(1069)關西秦州成紀縣下龍灣村一個名為韓岡的秀才身上。因軍中醫療事得官,協助王韶開拓河湟(對應史書中的熙河開邊),藉助後世帶來的一些科學知識,做出了一些發明,逐漸改變宋朝與遼國的軍事力量對比,並滅亡西夏(見書中章節:金城可在漢圖中1-22章,枕慣蹄聲夢不驚1-25章)。
仕途概覽:韓岡雖因新法的幫助得官,藉助後世的知識以及在看出熙寧變法的局限性後,並未因自己是王安石的女婿而全面倒向變法運動。而是繼續研習橫渠先生張載之學問,並自創氣學,與王安石、程頤等各流派爭奪在天子及世人面前的話語權,即書中提到的道統之爭(見書中章節:第六卷 上六之卷——九州驚雷),這是本書最大的看點。
回到過去之後,作者並沒有因為來自後世而讓主角大開金手指(僅僅對一些科普知識做出了宣傳),也沒有像一般小說那樣大肆抄襲古人詩詞來博取盛名。而是將科學理論體系包裝進大儒張載的關學及其自創的氣學中,希冀通過“格物致知”之理,並藉助其所著《三字經》、《蒙學》及《自然》期刊,來逐漸開啟民智,讓後來人能繼續走在自然科學的道路上。韓岡高舉關中學派格物致知的旗幟與新黨、舊黨、以及理學爭奪在天子及世人面前的話語權。
書中,韓岡並未因為來自後世,想要改變社會而將儒學一腳踩死;也並未因鬥爭的需要而降低配角的智商,尤其是與當時的名臣,如王安石、文彥博、呂惠卿等人的鬥爭都寫得極為出彩。他融入了所生活的北宋世界,遵循一定的官場規則,但也不是全盤接受,而是試圖潛移默化地改變世界。
在個人感情方面,並未因來自後世而特立獨行,遵循當時的社會風氣。韓岡現共有妻妾四名,正妻為王安石次女王旖,妾室為周南(京中花魁),嚴素心,韓雲娘(韓家童養媳,時稱“養娘”)。
落魄書生
熙寧二年,西夏進攻陝西,韓岡兩個哥哥皆死於王事,韓岡在外匆忙歸家,淋雨生一場大病,父母為了韓岡變賣家產,又遭遇遭村里正李癩子逼債,李癩子為了謀奪韓家的田地,與縣城押司陳舉設計讓韓岡前往縣衙服差役,看守兵器庫,既可以放火掩蓋貪污罪狀,也可以殺掉韓岡。但韓岡反而殺死放火的人,趁機指認縣衙衙役班頭黃大瘤,陳舉迫不得已只得逼黃大瘤自盡。
韓岡看到大戰過後的甘谷城傷病無人醫治,就自願留下照顧傷員,整飭傷兵營,得到甘谷的守將張守約的欣賞,舉薦韓岡,並得王韶等人共同舉薦, 以三班借職身份勾管路中各處傷病事宜 。
官職
至書中章節為日覓月議乾坤(下),韓岡所任官職,以年為準,特列如下:
年 份 | 履 歷 | 本官、差遣、寄祿官、爵位、功臣號等全稱 | 出 處 |
熙寧二年 (1069) | 秦鳳路經略安撫使司勾當公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一卷第40章 第一卷第44章 | |
熙寧三年 (1070) | 密縣縣尉、秦鳳路經略安撫使司勾當公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一卷第60章 | |
試銜知萊州錄事參軍事、秦鳳路經略安撫使司勾當公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二卷第13章 | ||
試銜知萊州錄事參軍事、管勾秦鳳路緣邊安撫使司機宜等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二卷第17章 | ||
七月,以古渭大捷升本官威勝軍判官。 | 威勝軍判官、管勾秦鳳路緣邊安撫使司機宜等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 | 第二卷第20章 | |
第二卷第26章 | |||
熙寧四年 (1071) | 四月,取消臨時差遣管勾鄜延路中傷病事宜,另加差遣簽書通遠軍軍事判官。 | 第二卷第32章 | |
九月,以河湟開戰,臨時再加差遣管勾軍中轉運事。 | 威勝軍判官、管勾秦鳳路緣邊安撫使司機宜等事兼理路中傷病事宜、並簽書通遠軍軍事判官、管勾軍中轉運事。 | 第二卷第33章 | |
給事郎、安化軍節度判官\太子中允、熙河路經略安撫使司機宜文字、權發遣通判鞏州軍州事、騎都尉。 | 第二卷第35章 | ||
熙寧五年 (1072) | 二月,以河湟決戰,加差遣管勾軍中轉運事。 | 第二卷第36章 | |
五月,以河湟事畢、抗詔不尊等因,罷去所有差遣。 | 給事郎、太子中允、騎都尉。 | 第二卷第45章 | |
七月,以河湟功勞晉本官國子監博士。 | 給事郎、國子監博士、騎都尉。 | 第二卷第47章 | |
八月,過鎖廳試。 | 給事郎、國子監博士、騎都尉。 | 第三卷第4章 | |
熙寧六年 (1073) | 三月,過省試,列一百五十七名,轉本官太常博士。 | 第三卷第17章 | |
三月,殿試第九。 | 給事郎、太常博士、騎都尉。 | 第三卷第18章 | |
第三卷第20章 | |||
給事郎、右正言、集賢校理、知白馬縣事、騎都尉。 | 第三卷第26章 | ||
熙寧七年 (1074) | 第三卷第33章 | ||
十二月,改差遣判軍器監事,特賜緋銀魚袋。 | 給事郎、右正言、集賢校理、判軍器監事、騎都尉、特賜緋銀魚袋。 | 第三卷第41章 | |
通直郎、起居舍人、直龍圖閣、判軍器監事、上騎都尉、特賜緋銀魚袋。 | 第三卷第43章 | ||
熙寧八年 (1075) | 第四卷第11章 | ||
熙寧九年 (1076) | 第四卷第17章 第四卷第18章 | ||
第四卷第18章 | |||
熙寧十年 (1077) | 第四卷第25章 第四卷第31章 第四卷第34章 | ||
十二月,以廣南西路事畢,改差遣京西路都轉運使,並賜紫金魚袋。 | 第四卷第28章 | ||
元豐元年 (1078) | 十一月,以襄漢漕運開通事宜成功,加食邑四百戶。 | 第四卷第43章 | |
第四卷第43章 第五卷第3章 | |||
十二月,改差遣同群牧使, | 第四卷第44章 | ||
六月,以北地軍事緊急、備顧問之故,特加差遣同樞密院都承旨。 | 第五卷第8章 | ||
第五卷第8章 第五卷第9章 | |||
第五卷第15章 | |||
第五卷第17章 | |||
第五卷第24章 第五卷第25章 第五卷第26章 | |||
第五卷第28章 | |||
第五卷第31章 | |||
六月,不奉詔而入京,罷去臨時差遣河東路制置使,並加食邑四千戶、食實封一千八百戶。 | 第五卷第38章 | ||
第五卷第39章 | |||
第六卷第1章 | |||
元佑元年 (1082) | 第六卷第7章 | ||
元佑四年 (1087) | 第六卷第15章 | ||
元佑十五年 (1098) | 大議會召開,以宰相任滿,離京回鄉。永興軍、秦鳳、熙河、寧夏、甘涼五路四十萬禁軍廂軍皆聽其指揮。 | 第七卷第248章 第七卷第254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