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宋官名,掌察京畿地區縣鎮有關司法、
刑獄、盜賊、
場務、河渠等事務。
蔡京(1047—1126),字元長,興化軍仙遊(今屬福建)人。熙寧三年(1070)進士,入仕為錢塘縣(今浙江杭州)尉①。熙寧末入京,歷任流內銓、崇文院屬官,並開始進入“中書禮房”任學習公事,元豐元年(1078)後任權檢正禮房公事、檢正戶房公事,元豐三年任權
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
元豐五年官制改革後,任考功員外郎、起居郎,次年八月任賀遼道宗生辰使,同年回朝後任中書舍人。元豐七年末升為權知開封府②,開始參與宰相、執政們爭奪中央權力的活動。
元豐八年三月初,正當改革繼續實行之際,年僅38歲的宋神宗英年早逝。因為神宗正值年富力強,所以當於正月初開始生病時,宰相王珪、蔡確並沒有與神宗商議繼承人選之事。直到二月末宋神宗病危之時,神宗生母高太后和宰相、執政們在確定皇位繼承人選時,就應立年僅10歲的神宗子延安郡王趙傭,還是立神宗的同母弟雍王趙顥或曹王趙頵,展開了劇烈的鬥爭。
後來在右相蔡確、首席執政官(門下侍郎)章惇主張之下,得到左相王珪的贊同,但撇開了
高太后和向
皇后,確定立趙傭為皇太子(改名趙煦)。這天,據說蔡確、章惇命開封知府蔡京率領壯士(一說即是劊子手)在外庭,準備殺持異議的大臣,由於大臣們都贊成,這天才平安度過。蔡京因而也立有“定策功”。但此次立儲之事,日後成為新舊黨爭的重大事件,蔡京遂採取投靠司馬光以求保官。
元祐元年(1086)二月,首席執政官(門下侍郎)司馬光廢免(募)役法,恢復差役法,限令五日內完成,正當章惇、蘇轍、呂公著等人討論免役法與差役法優劣所在,或緩行差役法之時,開封知府蔡京卻於五日內立即恢復了差役法,以致得到司馬光的誇獎:“使人人奉法如君,何不可行之有。”
①蔡京雖然投靠了司馬光,但由於他在擔任開封知府期間徇私枉法,此時被揭露,同時一些舊黨人員認為蔡京明知開封府舊差役法差人過多,但根本不作調查、申報,而是限令五日內改行差役法,因而指出蔡京“身為民官,若不知舊法(指差役法)人數之冗,是不才;若知而不請(指申請實際需要人數),是不忠”。蔡京限期改行舊差役法,是“故意擾民以壞成法”,是“挾邪壞法”①,雖然已升任首相的司馬光很欣賞蔡京,但蔡京任開封知府時的徇私枉法也是不爭的事實,加上為了穩定舊黨內部的團結,不得不把蔡京調出京城,改任河北重鎮真定府(今河北正定)知府,例兼真定府路安撫使。
①《宋史·蔡京傳》作“調錢塘尉、舒州推官”,按前者為差遣實職,後者為“選人”寄祿官稱,即後來的從事郎,其原意為蔡京入仕以舒州團練推官的寄錄官擔任錢塘縣尉。
②按北宋末年以前制度,都城開封府長官為開封尹,例由皇弟或皇子擔任,但開封府長官主要由其他官員擔任,則稱權知開封府,通常只稱為開封知府。
蔡京此次奉調出京,最多也只能算是“平調”,甚至被一些舊黨認為是“宰相(時司馬光獨相)特加獎助,授以名藩”②。因此,要求停止蔡京的新職,待審理完他徇私枉法之事後再說,但未被採納。
元祐年間,當新黨成員屢遭舊黨打擊之際,蔡京卻歷任瀛州(今河北河間)、揚州(今屬江蘇)、鄆州(今山東東平)、永興軍(今陝西西安)、成都府(今四川成都)等名藩大郡的長官及江淮發運使等職。元祐八年九月,執政八年的太皇太后高氏死,哲宗親政。次年(1094)四月,改元紹聖,以示繼承宋神宗改革事業,新黨首領章惇任左相(獨相),執政也由新黨成員擔任,蔡京在此前後由成都知府奉調回朝廷任權戶部尚書。不久,宰相章惇想改革差役法,設定機構討論如何改革。元祐元年時附和司馬光廢罷免役法最積極的蔡京,這時卻對章惇說:“取熙豐舊法施行之爾,何以講為”③,又成為最積極恢復免役法者,因而受到宰相章惇的重視。
紹聖二年十月,其弟蔡卞升任執政(尚書右丞)時,蔡京也升為翰林學士兼修國史。此後主持貶斥舊黨劉摯、范祖禹等人的活動,企圖以此擠身執政的行列,但受到曾布的排擠,只升為翰林學士承旨。
元符三年(1100)正月,年僅25歲的哲宗病死,向太后(神宗皇后)不顧宰相章惇依禮律當立哲宗同母弟簡王趙似,或依年長立申王趙佖的正確主張,而是在曾布、蔡卞等人支持下,堅持立被章惇認為是“輕佻不可以君天下”的端王趙佶①,即宋徽宗。同年三月,在曾布與韓忠彥的排擠下,蔡京出任太原(今屬山西)知府兼河東路經略安撫使;其弟執政蔡卞上奏認為是宰相章惇打擊蔡京,向太后也認為蔡京不當出任外官,遂命徽宗詔令蔡京留首都繼續修撰國史,於是曾布再次攻擊蔡卞黨羽滿布朝野,蔡京不出,自己就不能安位。執政蔡卞、宰相章悙先後被曾布黨羽攻擊後罷政出任地方官,韓忠彥、曾布升任左右相後,蔡京隨即於同年冬先被出任知永興軍,還未赴任就被改為江寧(今江蘇南京)知府,引起蔡京的不滿而拖延不赴任,被降為提舉杭州洞霄宮的閒差,遂居住於杭州。
徽宗設明金局於杭州,由宦官童貫主持,收集古字畫,蔡京擅長書法②,與宋徽宗的嗜好相同,蔡京竭力巴結童貫,並通過童貫不斷進呈自己的書法作品,甚至宮妃、宦官等也都得到了蔡京所寫的條屏、扇面之類,在童貫的竭力推薦下,又得到宮妃、宦官的一致讚譽,宋徽宗遂決定重新起用蔡京。
建中靖國元年(1101)末,起為定州(今屬河北)知州。崇寧元年(1102),右相曾布與左相韓忠彥爭權,曾布為拉攏蔡京。這年二月蔡京升任北京大名(今大名東)知府兼北京留守,三月即被召回朝任翰林學士承旨,左相韓忠彥於五月被罷相出任地方官後,蔡京即於六月升任執政(尚書左丞)。右相曾布在蔡京及其黨羽的攻擊下被罷相,蔡京遂於七月升任右相,次年二月又任左相,從此開始了以宋徽宗、蔡京為首的腐朽統治集團的黑暗統治。蔡京對於曾布在哲宗執政時期阻擋他升任執政並被放逐為地方官之事,
②《續資治通鑑長編》卷369,元祐元年閏二月庚戌。又真定府為成德軍節度使節鎮所在地,以此,《宋史》、《東都事略》的《蔡京傳》均作“知成德軍”。
③《東都事略》卷201《蔡京傳》。
①《宋史》卷22《徽宗紀·贊》。
②一說宋代四大書法家原是蘇軾、黃庭堅、米芾、蔡京,後以蔡京為奸臣,而改以北宋前期的蔡襄列入四大書法家。
一直耿耿於懷;宋徽宗也已將曾布當初的擁立之功忘得一乾二淨。所以,在蔡京即將升任右相之前,曾布就受到貶逐,以後又一再被貶逐,其境遇甚至比反對立徽宗為帝的章惇更差。蔡京升任右相後,立即打著“紹述”宋神宗改革事業為旗號,於是仿照“熙寧置(制置三司)條例司體例,於都省(尚書省)置講議司”①,由蔡京親自兼任提舉。並於崇寧三年六月初,在顯謨閣(神宗御書閣)為熙寧、元豐功臣繪像,以王安石配享孔廟;政和三年(1113)又追封王安石為舒王,以之標榜蔡京作為王安石改革事業的“繼承人”,是貨真價實的“新黨”,而將收括民脂民膏的行為都稱之為“新法”。正如北宋末年的程瑀所說,蔡京的所作所為“無非蠹國害民”,蔡“京名為遵用熙(寧)、(元)豐之典”,然而“未有一事合熙豐者”②。打擊與迫害以
司馬光為首的反對派及排斥異己,是蔡京當政以後的主要活動之一。就在他任右相的次月,崇寧元年八月,首先下詔不許司馬光等21人的子弟在都城任職。徽宗即位之初的元符三年三月,曾經下詔求直言,這是預測到四月初一將有日蝕,為“消彌天災”而在全國進行的活動①。當時正是向太后當政期間,應詔上書的人非常多,實際上成為新、舊黨人對宋神宗、王安石改革事業及高太后、司馬光廢罷新法的一次大規模的辯論,結果是舊黨取得了相對的勝利。四月,舊黨韓忠彥升任右相,與左相章惇共同執政。五月,即追復舊黨文彥博、司馬光等33人的官爵,而新黨成員蔡卞罷政出任
地方官,蔡京也於十月間被授宮觀而閒居杭州。對此蔡京耿耿於懷,他任右相後隨即在崇寧元年(1102)九月,將元符三年應詔上書人,分為正、邪二等,正等又分為上中下三級,列入正等的有40多人;而列入邪等的又分為邪上尤甚、邪上、邪中、邪下四級,總數多達540多人。列入正等的升官,而列入邪等的都有不同程度的貶降。又選擇元祐及元符末文彥博、司馬光、蘇軾、秦觀、張士良、王獻可等文武官員(包括一些宦官)120人,分別列入元祐黨籍、元符黨籍,由徽宗親自書寫後刻石於宮城的正南門端禮門。崇寧三年六月,又加上書邪等及“為臣不忠”,通為309人,作為重點打擊對象,其中包括著名的新黨人士陸佃、章惇等。
蔡京又倡豐、亨、豫、大之說,引導宋徽宗盡情享樂。於是大興土木,崇寧三年鑄“九鼎”,次年鑄成後建九殿以安置,隨後修建工程浩大的“明堂”。又雕造八寶玉璽、修“方澤”②,徽宗崇奉道教,於是又大修道觀。政和三年(1113)春,宰相蔡京又令童貫等以原皇宮不夠寬敞,於是在宮城北門外,修造規模略小於皇宮的延福宮。政和七年,又在京城東北部修築規模更大的“艮岳”,也稱陽華宮,直至北宋滅亡的十年間不斷修築,國庫財富耗費似流水。在這期間又大興“花石綱”,東南的奇花異石用運糧的漕船以十船為一“綱”,由蘇、杭運往都城,以供應皇家園林及達官貴人的府第,致使東南地區許多人戶傾家蕩產,加上其他的苛政,終於導致宣和二年(1120)十月以誅朱■為號召的方臘起義爆發。雖然蔡京早已在這年六月罷
①《東都事略》卷10《徽宗紀》一。
②方澤是“古者??祭地於澤中之方丘”(《宋史·禮志三》),宋代已改在都城北郊地上建方壇(三層)以祭地,但仍稱“方澤”,即後代的地壇。
相致仕,但在他當政時興起的“花石綱”,是這次起義的導火線,儘管起義於次年即被鎮壓。但是,北宋在宋徽宗、蔡京集團的腐朽統治下已日趨衰落。
蔡京當政時開始的宋金“海上盟約”,其後是在王黼當政時進行的,宋軍在進攻遼燕京(今北京)戰役中,暴露出宋軍的腐敗和戰鬥力低下,成為導致金軍南下的誘因。正是宋徽宗、蔡京集團政治、經濟、軍事的腐敗,才將貌似強大的北宋送上了滅亡之途。
蔡京自崇寧元年任右相,次年升左相後。雖於崇寧五年二月罷相領宮觀閒差,但隨即於大觀元年(1107)正月復任左相;大觀三年六月再次罷相,以太師領宮觀閒差;而在政和二年五月,又以太師總治三省事,位在宰相之上;宣和二年六月又罷相以太師致仕,但到北宋滅亡前夕的宣和六年十二月再以太師領三省事,次年四月最後罷相致仕,其時下距北宋滅亡只有一年多。
宋徽宗在位的26年中,蔡京擔任宰相的時間長達十七、八年,接替蔡京任宰相的主要是王黼,與他們相互勾結的是大宦官童貫、梁師成,而朱■、李彥則是他們的主要爪牙,時人稱為“六賊”。太學生陳東在宣和七年末向欽宗上書稱:“蔡京壞亂於前,梁師成陰敗於內,李彥結怨於西北,朱■結怨於東南,王黼、童貫又從而結怨於二虜(指遼、金)”,“此六賊者異名同罪,伏願陛下擒此六賊,肆諸寺朝,傳首四方,以謝天下”①。
當金軍南下之際,“六賊”之首的蔡京“盡室數百輩,治舟輯,擁寶資,一夕遁去”②。首先逃出開封,以避戰亂,更引起群臣的攻擊,蔡京終於在靖康元年(1126)二月受到貶降,原是太師致仕改以秘書監分司官致仕、河南府(今洛陽)居住;但群臣認為責罰太輕,同年三月,再貶為節度副使、德安府(今湖北安陸)安置;七月,又改為儋州(今海南儋縣西北)安置,行至潭州(今湖南長沙)病死,終年80歲。蔡京子蔡攸、蔡翛被殺於貶所,其他子孫20多人(除駙馬蔡鞗外)分別貶竄於湖南、福建邊郡。
王黼
王黼(1079—1126),字將明,祥符(今河南開封)人。原名甫,顯貴後,宋徽宗以與東漢宦官同姓名,遂賜名黼。崇寧二年(1103)進士,以司理參軍入仕,大觀末與左相何執中子何志同修《九域志》,遂擢升校書部,歷符寶郎、左司諫等。政和元年(1111),探知宋徽宗對右相張商英不滿而準備起用已致仕的故相蔡京,王黼遂攻擊張商英並吹捧蔡京過去的“政績”。次年五月蔡京復相以太師總治三省事,將王黼視作自己的黨羽,迅速提升為左諫議大夫、給事中、御史中丞。王黼為了進一步討好蔡京,遂攻擊曾經提拔過他的宰相何執中,以圖罷免何執中而專任蔡京,但由於何執中早年即是攀附蔡京而受到重用,現在雖與蔡並相,而對蔡京言聽計從,所以蔡京沒有理采王黼這一舉動,但仍升王黼為翰林學士。政和六年(1116)何執中罷相致仕後,鄭居中升任宰相(太宰)後與蔡京不合,王黼暗中投靠鄭居中,鄭
①《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51,宣和七年十二月甲子。李彥原作李邦彥,《三朝北盟會編》卷32,亦作李邦彥,誤。《續資治通鑑長編拾補》卷52、《東都事略·朱■傳》、《宋史》的《欽宗紀》和《陳東傳》等,均作李彥,是。又“梁師成陰敗於內”,《宋史·陳東傳》作“梁師成陰謀於後”,詞意略有差異。
②《三朝北盟會編》卷39,靖康元年二月十八日。
居中又“數薦其才”①,蔡京認為王黼叛變自己,遂調任他為戶部尚書。並想利用當時的財政困難,將以戶部供應不足作為貶降王黼的罪名,但當三衙的班直、禁衛沒有能領取賞賜鬧事時,王黼及時派人張榜公布領取的時間,很快地平息這次小小的動亂。王黼又重新擔任翰林學士,隨後又升為翰林學士承旨。
王黼依附“六賊”之一的大宦官梁師成,史稱王黼“父事梁師成,稱為恩府先生’”②。重和元年(1118)正月,剛過40歲的王黼,由梁師成薦為少宰(次相)③,由於資歷淺,原先的階官只是通議大夫(正四品),連升八階而為特進(從一品),這是宋代此前任命宰相時從來沒有過的。次年六月,太師總治三省事蔡京致仕。十一月初,方臘舉行起義,王黼又升任首相(太宰)。方臘起義是由於前相蔡京的倒行逆施,主要是“花石綱”引發的,王黼在派大宦官童貫率軍前往兩浙進行鎮壓的同時,也廢罷了最為人民痛恨的蘇州、杭州的造作局、花石綱等,以及一些其他苛政,因而“四方翕然稱為賢相”④。
宣和三年(1121)四月,方臘起義被鎮壓。閏五月,就又恢復被童貫廢罷的應奉司,由王黼和梁師成主管,四方進奉的珍寶,多半被他占為己有,而且公然賣官鬻爵,“自通判以上皆有定價”,都城開封就流傳著“三百貫,擢(原作直,誤)通判;五百索(與貫含義同),直秘閣”的說法①。此前,宋金“海上盟約”已在積極進行中。正當宋朝積極調兵遣將與金聯合攻遼時,爆發了方臘起義,結集的軍隊遂南下鎮壓起義軍,沒有應約北上攻遼。宣和四年三月才又應約由童貫率軍北攻遼南京(燕京,今北京),由於宋軍腐敗無能,兩次進攻燕京都被遼軍擊敗,至年末才由金軍攻占燕京。宣和五年四月,金太祖在宋朝同意下將原貢給遼朝的“
歲幣”轉貢給金朝,並每年加納100萬貫作為燕京地區的“代稅錢”,燕京地區劃歸宋朝;西京地區不再要代稅錢而只要宋出“犒軍”費後也將移交給宋朝。金向宋移交燕京地區後,宋朝改燕京為燕山府、燕京地區為燕山府路。五月,首相王黼以功升為太傅總治三省事,位在宰相之上。
王黼的所作所為引起皇太子趙桓的不滿。王黼就想利用宋徽宗寵愛鄆王趙楷的關係,為達到以鄆王趙楷取代太子趙桓的目的,採取打擊的手法,企圖動搖太子趙桓的地位。但是,後來宋徽宗發現王黼與大宦官梁師成互相勾結,兩家雖只一牆之隔,還開便門以暗中往來;王黼又受到朱■的攻擊。宋徽宗遂於宣和六年九月,“乃拔白時中、李邦彥(為宰相)共政,以分其權”②,結束了王黼三年多的獨相政局;十一月,46歲的王黼被罷相致仕。
宣和七年末,宋欽宗即位,王黼慌忙進賀,但宋欽宗已事前下旨拒絕。靖康元年(1126)正月,金軍南下,王黼不向欽宗奏明即攜家屬乘船南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