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點司

官署名。全稱“開封府界提點司”。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置,掌提轄開封府所屬諸縣刑獄、兵民,肅清賊盜,兼管倉場庫務及溝洫河道之事。設提點、同提點,以朝官以上充任。屬吏有勾押官一人,典七人。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沿置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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