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鑑記載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
元豐四年(遼太康七年)
時韓存寶討瀘蠻乞第,逗撓不進,以廣代之。廣至,閱兵合將,蒐人材勇怯,三分之,日夕肄習,間椎牛享犒,士心皆奮。遣使開曉乞弟,仍索所亡卒,乞弟歸卒七人,
奏書降而身不至。乃決策深入,陳師瀘水,率將吏東向再拜,誓之曰:“今孤軍遠略,久駐賊境,退則為戮。冒死一戰,勝負未可知,縱死,猶有賞,愈於退而死也。與汝等戮力而進,可乎?”眾皆踴躍。
庚子,詔試進士加律義。
戊申,五國部長貢於遼。
辛亥,于闐來貢。
前征安南,建順州,其地瘴癘不堪守,固請棄之,內徙者二萬戶。
甲寅,女真貢良馬於遼。
二月,甲子,遼主如魚兒濼。
己巳,
知制誥王存言:“遼人覘中朝事頗詳,而邊臣刺遼事殊疏,此邊臣任間不精也。臣觀知雄州劉舜卿,議論方略,宜可任此,當少假以金帛,聽用間於繩墨之外。”詔舜卿具所資用以聞。舜卿乞銀千兩,金百兩,詔三司給之。舜卿初至雄州,有告以巡馬大至,請甲以俟;舜卿不為變,卒以無事。遼妄捕系州民,檄取,不聽。會有使者至,因捕其徒一人,請償焉,待釋乃遣。遼遣諜盜西城門鎖,舜卿密令易去舊鐍而大之。數日,以鎖來歸,舜卿曰:“吾未嘗亡鎖也。”引視納之,不能受,乃慚去。諜者因得罪。
己卯,分東南團結諸路為十三將。
乙巳,命官閱九軍營陣法於京城南。
戊申,大閱。
丙辰,棟戩遣使來貢。
隨州言知州、正議大夫薛向卒。輟視朝,遣中使護其喪歸葬。
夏,四月,癸亥,御延和殿閱試保甲。
己巳,詔:“罷南郊合祭天地。自今親祀北郊如南郊儀,有故不行,則以上公攝事。”
壬申,御崇政殿疏決繫囚。
壬子,遼主如嶺西。
癸丑,遼永清、武清、固安三縣蝗。
六月,戊午,河北諸郡蝗生。
甲子,遼詔月祭觀德愉;歲寒食,諸帝在時生辰及忌日,詣景宗御容殿致奠。
丙寅,準布貢於遼。
丁卯,遼以翰林學士
王言敷參知政事,封北院
宣徽使石篤為漆水郡王。
戊辰,詔:“聞河北飛蝗極盛,漸已南來,速令開封府界提舉司、京東、西路轉運司遣官督捕;仍告諭州縣,收穫先熟禾稼。”
己巳,入內東頭供奉官、句當
御藥院竇仕宣言:“小吳決口,下至
乾寧軍朴樁口。相視今河自
乾寧軍朴樁口以下,流行未成河道,又緣河東
北流,自下吳向下,與御河、
胡蘆、
滹沱三河合流,深恐漲水之際,堤防難限。乞令都水監定三河合黃河如何作堤防限隔;或不合黃河,其三河於何所歸納。”詔送李立之相度。後立之言:“三河別無回河歸納處,須當合黃河流。”從之。
己卯,洪州言知州、
觀文殿學士王韶卒。輟視朝,贈
金紫光祿大夫,謚襄敏,官其子六人。韶用兵頗有方略,每召諸將授指,不復更問,所至輒捷。嘗夜臥軍帳中,前部遇敵,矢石交下,呼聲振山谷,侍旁者往往股慄,而韶鼾息自若。然熙河所奏多欺誕,殺蕃部老弱不可勝數。軍以首級為功,韶交親皆楚人,多依韶以求仕,韶分屬諸將;諸將畜降羌老弱,或殺其首以應命。至是疽發背而卒。
壬午,詔:“陝西路緣邊諸路,累報夏國大集兵至,須廣為之備。以東上合門使、文州刺史
種諤為
鄜延路經略安撫副使,應本司事與
經略安撫使沈括從長處置。”
先是令諤與括密議點集,諤乃言:“疾雷不及掩耳。今已籍籍,輕兵不可用勢,當成軍進討。”於是入對,大言曰:“夏國無人,
秉常孺子,臣往提其臂而來耳!”帝壯之,乃決意西征,命諤副括,賜以金帶,別賜銀萬兩為招納之用,本路及麟府事悉聽諤節制。招宣使、
果州團練使、入內副都知
王中正同簽書
涇原路經略總管司公事,如遇出界,令
王中正及涇原路總管兼本路第一將
劉昌祚同往。發
開封府界、京東、西諸將軍馬分與
鄜延、環慶兩路。以東上合門使、英州刺史
姚麟權環慶路總管,遇出界,令知
慶州高遵裕與姚麟同往。其
鄜延、環慶、涇原招納蕃部等費用,許支封樁錢。
涇原路令
王中正候編排本路軍馬畢赴闕,於在京七百料錢以下,選募馬步軍萬五千人,
開封府界及本路兵選募義勇保甲萬人。如
涇原路五千人不足,於
秦鳳路選募。
交趾郡王李乾德上表言:“昨遣使臣陶宗元等朝貢,為廣州禁制窒塞,綱運不同向時。今遣禮賓副使梁用津、著作郎阮文倍等水路入貢,乞降朝旨,依舊進奉。”詔廣州悉準舊例,無得邀阻。差入內使臣一員押伴,仍先降詔諭之。
癸未,命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楊景略、提舉開封府界常平等事
王得臣督諸縣捕蝗。
帝初議西討,知樞密院
孫固曰:“舉兵易,解禍難。”前後論之甚切。帝意既決,固曰:“必不得已,請聲其罪薄伐之,分裂其地,使其酋長自守。”帝笑曰:“此真酈生之說。”時執政有請直渡河者,帝意益堅。固曰:“然則孰為陛下任此者?”帝曰:“吾以屬
李憲。”固曰:“伐國大事,而使
宦官為之,士大夫孰肯為用?”上不悅。固請去,不許。它日,又對曰:“今舉重兵五路並進,而無大帥,就使成功,兵必為亂。”固數以大帥為言,帝諭以無其人,同知樞密院
呂公著進曰:“既無其人,不若且已。”固曰:“公著言是也。”
秋,七月,戊子,遼主如秋山。
己丑,太白晝見。
壬辰,前河北轉運判官呂大忠言:“天下二稅,有司檢放災傷,執守謬例,每歲僥倖而免者,無慮三二百萬,其餘水旱蠲閣,類多失實。民披訴災傷狀,多不依公式令。諸縣不點檢所差官,不依編敕起離月日程限,託故辭避,乞詳定立法。”中書房言:“熙寧編敕,約束詳盡,欲申明行下。”從之。
甲午,
鄜延、涇原、環慶、熙河、麟府路各賜金銀帶、綿襖、銀器、鞍轡、象笏。
丙申,遼主謁慶陵。
戊戌,詔:“自今汴河水漲及一丈四尺以上,即令於向上兩堤,相視地形低下可以納水處決之。”
甲辰,韓存寶坐逗遛無功,伏誅;韓永式、魏璋、董鉞罪謫有差。
先是存寶經制
瀘州蠻賊無功,而永式照管軍馬,實同其事。朝廷遣侍御史知雜事何正臣鞫存寶等,與乞弟戰,以累敗怯避,乃止令裨將禦敵,致賊酋走逸,反招諭乞弟投降,冀以回軍;而宴州蠻人叛,以急欲回軍故不討;及疑底蓬褒、上、下底行等村蠻為寇,因其句點不齊,乃起兵討盪,欲藉此以蓋前過,並不依朝旨立城寨;餘罪上言不實,魏璋為從。案既具,於是刑部奏:“存寶逗遛不克,請行軍法。”知諫院蔡卞亦言:“乞正存寶軍法,並置永式典刑。”而正臣又言:“董鉞隨軍,親見存寶等舉事乖謬,罔上不忠。又,鉞賀表稱存寶功效,誣罔尤甚,望特行竄斥。”朝廷懲安南無功,時方大舉伐夏,故誅存寶以令諸將。隨軍主簿鮮于溱、第二將呂真求合存寶意,虛作申報,詔提點刑獄司劾之。
戎州錄事參軍孫敏行,素為鉞所厚,先令敏行草賀表,敏行正色止之曰:“彼既罔上,公又從而實之,公亦隨受禍矣。”鉞不聽,卒命它官草表。敏行,眉山人也。
丙午,
涇原路經略司言:“近準朝旨修渭州城置炮台已畢。防城戰具,止有大小合蟬床子等弩。按《武經總要》,有三弓八牛床子弩,射及二百餘步,用一槍三劍箭,最為利器,攻守皆可用。乞下軍器監給弩箭各三副,赴本路依樣造,以備急用。”軍器監言弩每座重十餘斤,難運致,乞圖其樣付本路作院;從之。
丁未,大軍進攻米脂寨。
己酉,泰州言:“七月甲午,海風夜起,繼以大雨,浸州城,壞公私屋數千間。”詔淮南轉運副使
李琮按視以聞。
癸丑,詔內外官司舉官悉罷。令大理卿崔台符同尚書吏部、審官東、西、
三班院議選格。
于闐遣蕃部阿辛上表,赴闕朝見,館遇甚厚;回日,並賜敕書諭之。
八月,乙卯朔,罷中書堂選,悉歸有司。
丙辰,詔:“自南北通和以來,國信文字,差集賢院學士
蘇頌編類。”頌因進對,帝曰:“朝廷與
契丹通好歲久,故事、儀式,遺散者多,每使人生事,無以折正。朕欲集國朝以來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類編次為書,使後來得以稽據,非卿不可成。”因令置局於樞密後廳,仍辟官檢閱文字。
丁巳,帝批:“諸路戰騎,所系甚大,況今軍興,尤為要急,可督提舉陝西買馬監牧郭茂恂速措置招買,往來諸場督趣。”又詔:“熙、秦、鳳買馬場,以馬價畫一付景青宜、黨支等,令使回人蕃告諭。
辛酉,夏人寇臨州堡,詔櫃戩會兵伐之。
丙寅,涇原路經略司言:“應副軍行戰守等事,乞權許便宜指揮。”詔:“本路措置事稍大奏候朝旨,如小事礙常法,許一面施行。鄜延、環慶、河東路經略司、
熙河路都大經制司、措置麟府路兵馬司依此。”先是詔遣宿衛七將之師戍
鄜延,已再頒賜矣,而鎮兵未嘗有所賚。沈括以為禁兵雖重,而為國守邊,無歲不戰者,鎮兵也,賞賚不均,此召亂之道,乃矯詔賜鎮兵錢數萬緡,而封藏詔書以驛聞。不數日,有急遞詔括曰:“樞密院漏行頒書,賴卿察事機,不然,幾擾軍政。”自此事不獲聞者得以專制,蕃、漢將卒,自
皇城使以降,皆得承制補受。
己巳,復置滑州。
庚午,廣西經略司言:“交踐入貢百五十六人,比舊制增五十六人。”帝令據今已到人數赴闕,後準此。
丁丑,熙河經制
李憲敗夏人於西市新城,獲酋首三人,首領二十餘人。庚辰,又襲破於女遮谷,斬獲甚眾。
辛巳,
司馬光、
趙彥若上所修《百官公卿年表》十卷、《宗室世表》三卷。
壬午,詔升南京、青、登、鄧、鄆、曹、齊、洺、濮州有
馬軍教閱
廂軍及
真定府北寨勁勇、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並為禁軍。
佛泥國遣使入貢。佛泥不入貢者九百餘年矣。
九月,乙酉,棟戩遣使來貢,且言已遣首領將兵三萬會擊夏國。
李憲復蘭州古城。時五路出師討夏國,憲領熙、
秦軍至西市新城,復蘭州,城之,請建為帥府。
戊子,蘭州新順首領巴令謁等三族率所部兵攻夏人撒逋宗城,敗之。
遼主次懷州,命
皇后謁懷陵;辛卯,次祖州,皇后謁祖陵。
丙申,
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蘭州古城,東西約六百餘步,南北約三百餘步。大兵自
西市新城約百五十餘里,將至金城,有天澗五六重,僅通人馬。自夏賊敗衄之後,所至部族皆降附。今招納已多,若不築城,無以固降羌之心。見築蘭州城及通過堡,已遣前軍副將苗履、中軍副將
王文郁都大管句修築,前軍將
李浩專提舉。其
李浩以次須佐事之人,亦即軍前權選委句當。”
種諤乞計置濟渡橋筏椽木,令轉運司發步乘運入西界。詔:“凡出兵深入賊境,其濟渡之備,軍中血有過索、渾脫之類,未聞千里運木隨軍。今諤計置材木萬數不少,如何令轉運司應副步乘?縱使可以應副,亦先自困。令
種諤如將及河造筏,賊界屋並可毀拆,或斬林木相兼用之。如更不足,以至槍排皆可濟渡。”帝坐制兵間,利害細微,皆得其要,諸將奉行惟恐不及也。
壬寅,閱河北保甲於崇政殿,官其優者三十六人。
甲辰,詳定郊廟奉祀禮儀。中書言:“前奏禘祫年數差互。昨元豐三年四月已行禘禮,今欲通計年數,皆三十月而一祭,當至五年冬祫。”詔依前行典禮。又言禘祫不當廢時祭,從之。
乙巳,遼主駐藕絲淀。
丙午,詔諭夏主左右並嵬名部族諸部首領,並許自歸。
是日,
王中正發麟州,禡祭祝辭云:“臣中正代皇帝親征。”兵六萬人,民夫亦六萬餘人。行數里,至白草平,即奏已入夏界,留屯九日不進,遣士卒往來就芻糧於麟州。
高遵裕發慶州蕃、漢步騎凡八萬七千人,民夫九萬五千人,
種諤以鄜延兵五萬四千,畿內七將兵三萬九千,分為七軍,方陣而進,自綏德城出塞。丁未,攻圍米脂寨。
己酉,河北都轉運使王居卿,乞自王供埽上添修南岸,於小吳口北創修遙堤,候將來礬山水下,決王供埽,使河直注東北,於
滄州界或南或北,從故道入海。
庚戌,
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蘭州西市城川原,地極肥美,兼據邊面,須多選募強壯以備戍守。熙河民兵,惟西關最得力,又地接皋蘭,歲入特厚,芻粟充衍,人馬驍勇。今既復蘭州,遂可廣行選募。欲乞除留置官莊地,並募弓箭手,人給二頃。緣置州城。難得耕牛器用,若募新人,必種植不時。乞依熙河舊例,許涇原、秦鳳、環慶及
熙河路弓箭手投換,仍帶舊戶田土耕種,二年即收入官,別招弓箭手。”從之。
夏兵救米脂寨,鄜延經略副使
種諤率眾擊破之。辛亥,
種諤又敗夏人於無定川。
冬,十月,乙卯,集賢校理蔡卞為崇政殿說書。
樞密院言定州牒報北界事,帝曰:“朝廷作事,但取實利,不當徇虛名。如慶曆中,輔臣欲禁元昊稱烏珠,費歲賜二十萬,此乃爭虛名而失實利。
富弼與
契丹再議盟好,自矜國書中入‘南朝白溝所管’六字,增歲賜二十萬,其後白溝亦不盡屬我也。昔
周世宗不矜功名,惟以實志取天下,如
李璟欲稱帝,世宗許之;蓋已盡取其淮南地,不系其稱帝與否也。”
丁巳,米脂寨降。
種諤下令:“入城,敢殺人及盜者斬!”乃降之,收城中老小萬四百二十一口,給以衣巾,仍命訛遇等各統所部以御賊。
戊午,
種諤破米脂援軍捷書至,帝喜動顏色,群臣稱賀。遣中使諭諤曰:“昨以卿急於滅賊,恐或妄進,為一方憂,故俾聽
王中正節制。今乃能首挫賊鋒,功先諸路,朕甚嘉之。中正節制指揮,更不施行。其戰勝兵員並與特支錢,將官等各傳宣撫問。”
己未,拂菻國來貢。
詳定禮文所請祭地只以五行之神從,以五人神配,用血祭;又言祭社稷請以埋血為始;從之。又言:“宗廟之有祼鬯爇蕭,則與祭天燔柴、祭地瘞血同意。近代有上香之制,頗為不經。案《隋志》云:‘天監初,
何佟之議,郁鬯蕭光,所以達神,與用香其義一也。上古禮朴,未有此制。今請南郊明堂用沉香,北郊用上和香。’臣等考之,殊無依據。今崇祀郊廟明堂,器服牲幣,一用古典,至於上香,乃襲佟之議。如曰上香亦祼鬯爇蕭之比,則今既上香而又祼爇,求之古義已重複,況《開元、開寶禮》亦不用乎!”又請戶部陳歲之所貢以充庭實,仍以龜為前列,金次之,玉帛又次之,餘為後,從之。
庚申,熙河兵至女遮谷,與夏人遇,戰敗之。
癸亥,
種諤至
石州,賊棄積年文案、簿書、枷械,舉眾遁走,移軍據之。
甲子,詳定禮文所言:“謹按《周禮》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棲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近世惟親昊天下帝燔柏柴外,其餘天神之祀,惟燔祝板,實為闕禮。伏請天神之祀皆燔牲首,所有五帝、日、月、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靈星、壽星,並請以柏為升煙,以為歆神之始。”從之,又言:“春秋祈報大社、大稷,宜於羊豕之外加以角握牛二。”又言:“南郊、太廟、明堂,祭前一日,請以
禮部尚書、侍郎省牲,光祿卿奉牲,告充告備,禮部尚書省鑊;祭之日,
禮部侍郎視腥熟之節。”並從之。
乙丑,涇原兵至磨臍隘,遇夏兵,與戰,敗之。先是詔涇原兵聽
高遵裕節制,仍令環慶與涇原合兵,擇便路進討。夏人之諜者以為環慶阻衡山,必從涇原取
胡盧河大川出塞,故悉河南之力以支涇原。既而環慶兵不至,
劉昌祚與
姚麟率本路蕃、漢兵五萬獨出,離夏界堪哥平十五里,遇夏人三萬餘眾扼磨臍隘口,不得進。諸將欲舍而東,出韋州與環慶合,昌祚曰:“遇賊不擊,枉道自全,是謂無次。且為客,利速戰,古今所聞。公等去此,自度能免乎?”乃謀分軍度
胡盧河奪隘,牌手當前,神臂弓次之,弩又次之,選鋒馬在後。諭眾以立功者三倍熙河之賞,眾歡甚,響震山谷。昌祚既挾兩牌先登,弓弩繼前,與夏統軍國母弟梁大王戰,自午至申,夏人小卻;大軍乘之,夏人遂大敗。追奔二十里,斬獲大首領十五級,小首領二百十九級,擒首領統軍侄吃多理等二十二人,斬二千四百六十級,獲偽銅印一。自是大軍通行無所礙。
朝議既不用
林廣所奏,促廣進軍。廣發瀘州,越四日,江安以所招降夷人渠帥及其質子皆隨軍;復令其次諸酋各占所居地防援餉道,故人生界免寇抄之患。
種諤遣
曲珍等領兵通黑水安定堡路,遇夏人,與戰,破之。
是日,王中正至
夏州。時夏州已降
種諤,諤尋引去。中正軍於城東,城中居民數十家。先是朝旨禁入賊境抄掠,夏人亦棄城邑,皆走河北。士卒無所得,皆憤悒思戰,謂中正曰:“鄜延軍先行,獲功甚多;我軍出界近二旬,所獲才三十餘級,何以復命!且食盡矣,請襲取宥州,聊以藉口。”中正從之。
癸酉,
王中正至宥州,城中居民五百餘家,遂屠之,斬首百餘級,降者十數人,獲馬牛百六十,羊千九百。軍於城東二日,殺所得馬牛羊以充食。
高遵裕至韋州,監軍司令將士勿毀官寺民居,以示招懷。
高遵裕次旱海。先是李察請以驢代夫運糧,驢塞路,饋不繼,師病之。
戊寅,林廣軍次土城山,自發江安,距今才十日。始,軍有二道可進:自納溪夷牢口至江門,近而險;自寧遠至樂共壩,回遠而平。賊意必出江門,盛兵距隘,而廣實趨樂共。賊不能支,皆逃遁。
乙卯,
種諤言:“效順人已刺‘歸漢’二字,恐諸路在臣後者,一例殺戮,乞賜約束。”詔:“
種諤所過招納效順人,令王中正如行營經過,指揮諸將,更加存撫。”
庚辰,詔:“自今除授職事官,並以
寄祿官品高下為法。
梵谷一品以上為行,下一品者為守,下二品以下者為試;品同者不用行、守、試。”
涇原兵既破磨臍隘,行次賞移口,有二道:一北出黛黛嶺,一西北出
鳴沙川。
鳴沙少迂,諸將欲之黛黛,
劉昌祚曰:“離漢時,運司備糧一月,今已十八日,未到靈州,倘有不繼,勢將若何?吾聞鳴沙有積粟,夏人謂之御倉,可取而食之,靈州雖久,不足憂也。”既至,得窖藏米百萬,為留信宿,重載而趨靈州。壬午,師次城下。是時環慶軍未至,城門未闔,先鋒奪門幾入。
高遵裕遣李臨、安鼎齎答刂子,且曰:“已使王永昌入城招安,可勿殺。”少間,門闔,城守,斬首級四百五十,得戰馬牛羊千餘。昌祚曰:“城不足下,獨嫌於環慶爾,朝廷在遠,必謂兩道爭功。”遂按甲。
廢瀘州大硐寨。
十一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高遵裕言以環慶兵趨靈州,是日,次
南平州。距城三十里,遇夏人接戰。轉運副使李察、判官
范純粹夜以手書間道促涇原兵來援,
劉昌祚即委
姚麟留屯,自將選鋒數千人赴之,未至而賊已退。
先是昌祚言軍事不稱旨,帝賜遵裕手札云:“昌祚所言迂闊,必若不堪其任者,宜擇人代之。”遵裕由是輕昌祚。既而昌祚先至靈州城下,或傳昌祚已克靈州,遵裕未至靈州百里,聞之,亟具表稱“臣遣昌祚進攻,拔靈州城”;尋知所傳皆虛,乃斬諜者以徇。於是昌祚詣遵裕,遵裕訝其來晚,坐帳外移時不見。既見,問:“靈州何如?”昌祚曰:“疇昔即欲取之,以
幕府在後,故止,城不足拔也。前日磨臍之戰,餘眾皆保
東關鎮。東關在城東三十里,旁直興州渡口,平時自是要害,今復保聚。若乘此急擊之,外援既殲,孤城當自下。”遵裕怒未解,且方欲攻城,謂昌祚曰:“吾夜以萬人負土平疊,黎明入之矣。”因檄昌祚以涇原兵付
姚麟;麟不敢當,遵裕亦已。
甲申,詔:“降《五路對境圖》付
王中正、
種諤,據所分地招討,俟略定河南,如可乘勢渡河,方得前進,盪覆賊巢。緣環慶、涇原行營已至靈州界,其鄜延、河東兵馬路尚遠,不須必赴會合,但能平靜所分一道,將來議賞不在克定興、靈之下。其措置麟府路兵馬司,可自西界並邊取便路速往,及令
趙禼應副糧草。如未到,本路即
鄜延路借給,委路昌衡照會。其趙鹹、莊公岳,元無朝旨令就鄜延糧草通融支用,既以饋運不繼,乃妄奏陳及走失人夫萬數不少;委
趙禼遣官押送,就近里州軍械繫,令沈括選官鞫之。”後公岳、鹹自訴深入賊境,暴露得疾,乞免械繫,御批令在外承勘。
初,王中正在河東,奴視轉運司官,凡有須索,不行文書,但遣人口傳指揮,轉運司不敢違。公岳等以口語無所憑,從容白中正云:“太尉所指揮事多,恐將命者有所忘誤,乞記之於紙筆。”自後始以片紙書之。
公岳等白中正:“軍出境,應備幾日糧?”中正以為鄜延受我節制,前與鄜延軍遇,彼糧皆我有也。乃書片紙云:“可備半月糧。”公岳等恐中道乏絕,陰更備八日糧。及
種諤既得詔,不受中正節制,鄜延糧不可復得,人馬漸乏。
中正不習軍事,自入夏境,望空而行,無鄉導斥候。性畏怯,所至逗遛,恐夏人知其營柵之處,每夜二更,輒令軍中滅火。後軍飯尚未熟,士卒食之多病。又
禁軍中驢鳴。及食盡,士卒憤怒,流言“當先殺王昭宣及莊、趙二漕乃潰歸”。中正頗聞之,陽於眾中大言:“必竭力前進,死而後已。”陰令走馬承受全安石奏:“轉運司糧運不繼,故不能進軍,今且於順寧寨境上就食。”公岳等亦奏:“本期得鄜延糧,因朝延罷中正節制,故糧乏。”帝怒,故令禼置獄,劾公岳等。公岳等急,乃奏:“臣等在麟府,本具四十日糧。
王中正令臣止備半月糧,片紙為驗。臣等復陰備八日糧。今出塞二十餘日,始至宥州,糧不得不乏。”帝徐悟非公岳等過。時即隰州置獄,中正恐公岳等復有所言,甚懼。及還朝,過隰州,謂公岳等曰:“二君勿憂,保無它。”既而公岳等各降一官,職事皆如故。
權鄜延路轉運使
李稷言:“糧道阻節,見開路折運,乞朝廷指揮,討除後患。”帝從之,令
種諤速移軍近塞,并力討除。諤初被詔,當以兵會靈州,而諤枉道不進;既發
夏州,即饋餉乏絕。諤駐兵麻家,士卒飢困,皆無人色。諤欲歸罪漕臣,誅稷以自解;或私告稷,稷請身督折運,乃免。民夫苦折運,多散走,稷不能禁,使士卒斬其足筋,宛轉山谷間,數日乃死者數千人。
乙酉,遼主命歲出官錢以賑諸宮分及邊戍之貧戶。
丁亥,遼主幸
駙馬都尉蕭酬斡第。方飲,宰相梁潁諫曰:“天子不可飲於人臣之家。”遼主即還宮。
戊子,
高遵裕始自以環慶兵攻靈州城。時軍中皆無攻具,亦無知其法者。遵裕旋令采木為之,皆細小不可用。又欲以軍法斬
劉昌祚,眾共救解之;昌祚憂恚成疾,涇原兵皆憤怒。轉運判官
范純粹謂遵裕曰:“兩軍不協,恐生它變。”力勸遵裕詣昌祚營問疾以和解之。遵裕又使呼城上人曰:“汝何不速降?”其人曰:“我未嘗叛,亦未嘗戰,何謂降也?”
增制五輅:玉輅,建太常;
金輅,建大旆;象輅,建大赤;革輅,建大白;木輅,建大麾;從詳定禮文所奏也。
辛卯,天章閣待制、知開封府、權管句河東都轉運司、措置麟府軍馬事
趙禼知相州。禼初領河東漕,時潞州已再籍夫,械繫坊郭民王概等,責無錢六萬三千餘緡,號訴於禼。禼諭之曰:“朝廷用兵非獲已,軍興期會,豈可緩也!雖然,吾當以身為汝等。”即以官錢二餘緡代之,為釋械,寬期使償。
李稷奏:“
種諤以河東兵食少,方討宥州,欲取糧於保全,於是令禼領空夫赴之,就借芻糧轉給。禼言中正不更事,為諤所欺,輕信妄舉,師出逾月,略無功緒。訾虎一軍,夫足糧備,委之麟州。度其本謀,必非持久。既不敢直趨巢穴,而乃旁指鄜延,恥於空還,姑以糧盡為解,令稷奏請,窺測朝廷。況隨軍空夫,可使折運;路昌衡在鄜延饋餉,足以應副。方河東興夫第三番,往往思變,群聚剽劫,已散復集,必難如期。太原距保全逾十五程,阻坂阻隘,艱於倍道。臣竊計士久暴露,水落草枯,人馬瘏勩,未可以前。況賊素悍,今伏而屢抄,必懷狡謀,不可不慮。”朝廷再議入界,兼措置麟府軍馬,禼即奏:“諸路昨大舉,方士氣精勇,橫裂四出,勢如壓卵,既閱月矣,雖捷獲不補失亡。今鋒銳稍軟,民力凋耗,若復深入,恐速它變。或謂
秉常囚拘,慮為鄰敵所有。然自興師,未聞北虜以一騎窺西夏者。如決圖開拓,即且城宥州,分裂堡障,與
夏州相接,建綏、宥、銀、夏別為一道,修復安遠、塞門三十六寨,須仲春出師,乃困賊之策也。”於是坐不赴鄜延,故有
相州之責。
辛丑,師還涇原,總兵侍禁
魯福、
彭孫護饋餉至鳴沙川,與夏人三戰,敗績。初,夏人聞宋大舉,
梁太后問策於延,諸將少者盡請戰,一老將獨曰:“不須拒之,但堅壁清野,縱其深入,聚勁兵於靈、夏,而遣輕騎抄絕其饋運,大兵無食,可不戰而困也。”梁後從之,宋師卒無功。
左班殿直劉歸仁率眾南奔,相繼而潰。入塞者三萬人,塵坌四起,居人駭散。或請閉六戍拒之,或議以河東十二將之師討除,沈括以為不然,曰:“此皆五州之精甲也,討之未必能勝,而自斃死士以驕虜勢,非術也。”時日南至,大張樂,勞河東之師。得叛卒數十人,括問之曰:“副都總管使汝歸取糧,主帥為何人?”答曰,“在後。”括各令歸屯,日暮,自歸者八百人,旬日,叛者皆歸。後復治師西討,括出按軍,劉歸仁至,括問:“汝歸取糧,何以不持軍符?”歸仁無以對,乃斬以徇。
甲辰,樞密院置
知院、同知院,餘悉罷。於是大改官制,議者欲廢
樞密院歸兵部,帝曰:“祖宗不欲兵權歸有司,故專命官統之,互相維制,何可廢也!”
辛亥,置延州塞門、浮屠二寨。
遼除絹帛尺度狹短之令。
是月,廢編修院入史館。
內府都知
李憲自出界討賊,收復土地,皆有功捷,賜銀、絹各二千,降敕獎諭,別聽恩命。
先是知樞密院
孫固乞罷西師,既而出師無功,帝諭固曰:“若用卿言,必不至此。”於是固又言:“兵法,期而後至者斬。始議五路入討,會於靈州,
李憲獨不赴,乃自開蘭、會,欲以弭責,要不可赦,乞誅之。”不從。
十二月,丁卯,遼
武定軍節度使耶律仁傑坐私販廣濟鹽及擅改詔旨,削爵,貶
安肅州為民。後數年,放歸,旋死於鄉。時以仁傑未正典刑,謂遼主有逸罰雲。
林廣師次納江,乞弟遣叔父阿汝約降,求退舍,又約不解甲。廣策其有詐,除阜為壇,距中軍五十步,且設伏。辛未,乞弟擁千人出降,匿弩士氈裘,猶豫不前謝恩。廣發伏擊之,蠻奔潰,斬大酋二十八人。乞弟以所乘馬授弟阿字,大將
王光祖追斬之,軍中爭其屍,乞弟得從江橋下脫走。
遼知興中府事耶律伊遜坐以禁物鬻入外國,下有司議。法當死,伊遜之黨耶律延格獨奏當入
八議,得減死,擊以鐵骨朵,幽於萊州。
遼南院樞密使耶律仲禧卒。仲禧素黨於
伊遜,至是以失勢而卒。遼主不悟,賜謚欽惠。
壬午,置延州義合寨。
是冬,判
河南府文彥博奏疏言:“臣聞昨來西師出界,中輟而還,將下師徒,頗有飢凍潰散,以礙人眾,不行軍法。今便欲再舉,何以勵眾?又,運浪遠涉,頗被邀截,官吏民夫,甚有陷沒。伏望聖慈深察
王師之舉,必有邊將謀臣首開端緒以誤大計,若不深責,無以勵後。”又言:“近聞西師已還,中外但知時暫歇泊,而未有分屯解甲之旨,人情憂疑,皆慮王師必有再舉之計。臣竊觀陛下臨御以來,選拔將校,訓齊師徒,修治器械,儲峙糗糧,皆眾智所不及。夏人昏亂,自致天討,陛下赫然命將出師,以伐有罪。師行以來,捷音屢上,雖未能覆其巢穴,系其君長,而所遇輒克,戰功之多,近世未有。然而數路進軍,彌歷累月,饋挽不資,民疲供給,將士沖寒冒苦,備極勤勞。臣以為國威既已震矣,將士之力亦已殫矣,百姓供饋亦已竭矣,今日正當勞徠將士,安撫百姓,案甲養威,以全前日之勝,此宗社無疆之休也。若師徒暫還而復出,士氣已衰而再鼓,民力已困而調發復興,諸路深入而轉餉益遠,如此,則師之勝敗恐未可知,而前功或喪,此天下之深憂也。”
張方平上書言:“臣聞好兵猶好色也,傷生之事非一,而好色者必死;賊民之事非一,而好兵者必亡。夫惟聖人之兵皆出於不得已,故其勝也享安全之福,其不勝也必無意外之患。後世用兵,皆得已而不已,故其勝也則變遲而禍大,其不勝也變速而禍小。是以聖人不計勝負之功而深戒用兵之禍。何者?興師十萬,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殆於道路者七十萬家。內則府庫空虛。外則百姓窮匱。饑寒逼迫,其後必有盜賊之憂;死傷愁怨,其終必致水旱之報。上則將帥擁眾,有跋扈之心;下則士眾久役,有潰叛之志。變故百出,皆由用兵。至於興事首議之人,冥謫尤重。蓋以平民無故緣兵而死,怨氣充積,必有任其咎者。是以聖人畏之重之,非不得已,不敢用也。
“昔仁宗皇帝覆育天下,無意於兵,元昊乘間竊發,延安、麟府、涇原之間,敗者三四,所喪動以萬計而海內宴然,兵休事已而民無怨言。何者?天下臣庶知其無好兵之心,天地鬼神諒其有不得已之實故也。陛下即位以來,繕甲治兵,伺候領國,群臣察見此指,多言用兵。其始也,弼臣執國命者,無憂深思遠之心;樞臣當國論者,無慮害持難之識;在台諫之職者,無獻替納忠之議。從微至著,遂成厲階。既而薛向為橫山之謀,
韓絳效深入之計,
陳昇之、
呂公弼等陰與協力。師徒喪敗,財用耗屈,較之
寶元、慶曆之敗,不及十一。然而天怒人怨,邊兵叛背,京師騷然,陛下為之旰食者累月。何則?用兵之端,陛下作之,是以吏士無怒敵之意而不直陛下也。尚賴祖宗積累之厚,皇天保佑之深,故使兵出無功,感悟聖意。然淺見之士,方且以敗為恥,力欲求勝。於是
王韶作禍於熙河,章惇造釁於
梅山,熊本發難於渝、瀘。然此等皆殘殺已降,俘累老弱,困弊腹心,而取空虛無用之地以為武功,使陛下受此虛名而忽於實禍,勉強砥礪,奮於功名。故
沈起、
劉彝復發於安南,使十餘萬人暴露瘴毒,死者十五,而六路之人斃於輸送資糧器械,不見敵而盡。以為用兵之意必且少衰,而李憲之師復出於
洮州矣。
“數年以來,公私窘乏,內府累世之積,掃地無餘,州縣徵稅之儲,上供殆盡,百官廩俸,僅而能繼,南郊賞給,久而未辦,以此舉動,雖有智者,無以善其後矣。且飢疫之後,所在盜賊蜂起,京東、河北,尤不可言。若軍事一興,橫斂隨作,民窮而無告,其勢不為大盜,無以自全。邊事方深,內患復起,則勝、廣之形,將在於此!此老臣所以終夜不寐,臨食而嘆,至於慟哭而不能自已也!
“臣聞凡舉大事必順
天心,今自近歲,日食、星變,地震、山崩,水旱、疫癘,連年不解,天心之所向背,可以見矣。而陛下方且斷然不顧,興事不已。譬如人子得過於父母,惟有恭順靜默,引咎自責,庶幾可解。今乃紛然詰責奴婢,恣行箠楚,以此事親,未有見赦於父母者。
“然而人臣進說於君,因其既厭而止之,則易為力;迎其方稅而折之,則難為功。今陛下盛意於用兵,勢不可回,臣非不知,而獻言不已者,誠見陛下聖德寬大,聽納不疑,故不敢以眾人好勝之常心望於陛下,且意陛下它日親見用兵之害,必將哀痛悔恨而追咎左右大臣未嘗一言。臣亦將老且死,見先帝於地下,亦有以藉口矣。惟陛下哀而察之!”其詞蓋蘇軾所為也。帝頗為感動,迄不能從。至永樂敗,果如其言。
歷史大事
大康初年,
北樞密院使
耶律乙辛權勢益重,但自從
皇太子耶律浚參政以後,耶律乙辛地位受威脅,於是,他在設計陷害
宣懿皇后之後,於大康三年(1077)六月又同其黨羽策劃誣陷太子謀反,遼道宗未能辨明是非,廢太子為庶人。後太子被
耶律乙辛殺害。
耶律乙辛誣陷皇太子成功後,朝廷上下無人敢對他的所作所為表示反對,因而耶律乙辛權勢益重。他與漢人北府宰相
張孝傑勾結起來,為非作歹,大量陷害不依附於自己的忠良之士,收買了朝廷內外大臣,作為他的耳目,權勢膨脹。
大康五年(1079)正月,遼道宗準備離開京城,外出狩獵。在打獵過程中,遼道宗發現許多大臣和護衛官都追隨在
耶律乙辛之後,遼道宗不露聲色,回京後立即降旨,任命耶律乙辛為知
南院大王事,命期出朝。
大康七年(1081)十二月,由於
耶律乙辛犯了把禁品賣給外國之罪,被送移司法機關囚禁起來。至此,遼道宗才知道皇太子耶律順宗是被誣陷而死,悔恨不已。由於
耶律乙辛暗中策劃逃跑,準備投靠宋朝,陰謀敗露後,被縊死。
章惇出任湖南
察訪使時,命令湖南路提點刑獄李初平從廣南地區由官府加價搬鹽貨到湖南販賣,但並未實行。但至元豐三年 (1081),
章惇擔任執政大臣職務後,
郟亶為了迎合章惇,又提出建議,要求從廣南地區運鹽至江西販賣。元豐四年(1081)三月,
宋神宗委派權發遣度支副使
蹇周輔前往江西地區調查核實官鹽銷售情況。
蹇周輔上任後,經過調查,他提出了改革江西鹽法的建議,他認為江西虔州(今江西贛州)地區距離淮南產鹽區太遠,官府運輸到虔州的鹽很有限,加之道路險峻,當地人往往吃不上鹽。此地離廣東地區很近,因此一些私鹽販往往走私廣鹽到虔州地區販賣,嚴重影響了政府的鹽稅收入。於是
蹇周輔與江西和廣東二路轉運司商議,官府停止運輸食鹽到虔州,而由廣東地區運鹽至虔州販賣,以每年七百萬斤為定額,另加一百一十萬斤作補充,由官府組織出賣,其中南安軍(今江西大余)負責銷售廣鹽一百二十萬斤,虔州各縣六百餘萬斤。江西的其餘地區依舊由官府出賣淮南鹽不變。
宋神宗詔令
蹇周輔將江西地區鹽法改革的情況限一個月寫成報告上報中央,中央經過討論後,基本上同意了
蹇周輔的改革措施。元豐五年 (1082)三月,江西路
提舉常平劉誼上書謂蹇周輔鹽法改革仍有弊病。每年官府所定賣鹽額太多,江西地區食鹽滯銷,也嚴重影響官府的財政收入。於是
宋神宗又委派江南東路提點刑獄范峋,提點鹽事官曾伉進行調查,然後上報中央。同年九月,湖南地區的韶 (今廣東韶關)、連(今湖南
連縣)、郴(今湖南郴州)、道(今湖南
道縣)諸州也仿照江西地區的辦法運銷廣東食鹽。
西夏皇帝
秉常十分喜歡宋朝的禮節,因此他常在夏國行漢禮,太后梁氏非常討厭他這一舉動,權臣
梁乙埋等也很不高興。西夏大將
李清勸說
秉常將河南之地歸還宋朝,
秉常採納了他的意見。大安七年(1081)四月,太后梁氏與權臣
梁乙埋、罔萌訛等人商議,殺掉
李清,將皇帝秉常囚禁在
興州的木寨,距離原來的宮殿只有五里;同時,梁氏又命令梁乙埋和罔萌訛等人聚集所率兵馬封鎖訊息。然而,
秉常的死黨還是知道了這一訊息,因而這些人擁兵自衛,不聽梁氏調遣,
梁乙埋多次用銀牌招諭這些大族酋長、秉常的心腹,但他們不予理睬,西夏國內大亂。同年五月,西夏統軍禹藏花麻寫信到熙州(今甘肅臨洮),請求宋朝政府乘機征討梁氏,但宋廷沒有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