廂軍

廂軍

宋代駐州之鎮兵。名為常備軍,實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機構的雜兵。主要來自招募,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統管,總隸於侍衛馬罕司、侍衛步車司。廂兵從事勞役大概包括:京城的東西八作司、牛羊司御輦院、軍器庫、後苑造作所、後苑工匠、南北作坊、綾錦院、弓弩院、東西水磨務、東西窯務、御廚、御膳廚、法酒庫、油庫、醋庫、布庫等,以及開封府的步驛、馬遞鋪(騎馬遞送檔案)等。 築城、製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以及官員的侍 衛、迎送等。一般無訓練、作戰任務。有步軍和馬軍兩個兵種,編制分軍、指揮、都3級,統兵官與禁軍同,但地位,待遇較禁軍為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廂軍
  • 外文名:Tang and Song garrison troops
  • 釋義:宋代承擔各種雜役的軍隊
  • 年代:宋代
發展歷史,兵源,作用,編制,

發展歷史

宋太祖於乾德三年(公元965年),將各地的精兵收歸中央,成為禁軍,剩下的老弱士兵留在本地,稱為“廂軍”,隸屬侍衛司(實際上只是管轄廂軍的“名籍”)。廂兵主要從事各種勞役,因而也稱為“役兵”。

兵源

廂軍的來源,除了上述情況外,還有犯人刺配到本州充當廂軍,以供役使,稱為“配軍”;從禁軍中揀選降為廂軍的,稱為“落廂”;在招募中達不到禁軍身高要求而充作廂軍的等等。廂軍總人數在真宗末年達到四十八萬之多,廂軍番號多達二百以上,不同番號的廂軍,承擔不同的勞役。只有少數番號的廂軍,尤其是廂軍中的馬軍,主要作為地方軍,以維護地方治安為主。從事勞役的主要是廂軍中的步軍。北宋的兵卒來源大體有兩種渠道,一是招募,一是配隸。《宋史·兵志》在述及宋朝禁軍和廂軍的來源時說:“或募土人就所在團立,或取營伍子弟聽從本軍,或募饑民以補本城,或以有罪配隸給役。取之雖非一途,而伉健者遷禁衛,短弱者為廂軍。”

作用

廂軍有時也參加戰鬥,尤其是是邊境州、府的廂軍,廂軍雖然只是地方軍、役兵,但畢竟是有組織的軍事群體,比之普通民眾,更容易甚至是首先得到守城官員的重視,率以抗敵。沿邊地區的廂軍,至真宗時期經常作為邊防軍,不只是如上述守城時參加防守戰鬥,其精銳的部分有時還可替代原先駐防的禁軍,故而廂軍也是禁軍主要的來源之一:或是補充原有禁軍的缺額,或是建立新番號的禁軍。
北宋軍隊分為禁軍和廂軍兩種。禁軍是北宋的正規軍,主要用途是“天子之衛兵,以守京師,備征戍”。宋初禁軍較少,宋太祖趙匡胤將各地的精銳之師編為禁軍,仁宗時多達80多萬,大多屯駐北方,只有很少一部分駐紮南方。廂軍是北宋的地方性部隊,取“駐紮城廂”之意。史學家錢穆在《中國歷代政治得失》說:“這些兵,並不要他們上陣打仗,只在地方當雜差。地方政府有什麼力役,就叫他們做。”看來廂軍主要從事工役或雜役,故也稱“役兵”。
由於廂軍與禁軍的俸錢懸殊,大約相當於承擔同樣任務禁軍的一半左右,禁軍還有其他優厚的待遇(如:禁軍在置營地有營房以供兵士家屬居住等),因此廂軍升格為禁軍,也就成為了一種“獎勵”

編制

廂軍的編制,大體上與禁軍相同,但只不過軍和指揮(營)兩級,指揮(營)為基層單位。有些地方一些番號的廂軍人數較少,則以“都”為基層單位,如渡船都、梢工都、雜作都等。廂軍的高級將領是馬步軍都指揮使,除廂軍中軍官應格升遷者外,還有由禁軍高級將領,由於升遷、老、疾或過失至廂都指揮使、遙領團練使。副職為副都指揮使、都虞侯。軍一級的馬軍及步軍正副將領的軍銜同上。指揮(營)一級的馬、步軍指揮官為指揮使、副指揮使。“都”一級的指揮官,馬軍為軍使、副兵馬使,步軍為都頭、副都頭,其下各有十將、將、虞侯承局、押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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