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關於2012年全省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要點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關於《 2012年全省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要點》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關於2012年全省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要點的通知
  • 發布單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通知內容
2012年全省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要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促進我省“四個發展”和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以服務型政府建設為目標,以服務人民民眾為主線,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政務大廳建設、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和試點工作為重點,全面落實《 2012年全國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要點》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實施意見》(青辦發[2011]54號),進一步拓展公開領域,紮實推進制度建設,為順利完成玉樹災後重建任務、推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服務。
一、以公開促進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
(一)圍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2012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及時向社會公開本地區、本部門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經濟結構調整、管理通脹預期、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等重大決策的落實措施和執行情況,自覺接受民眾監督。
(二)積極推進“三農”工作、社會保障、教育、醫藥衛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項政策措施的公開,讓民眾了解和監督省委省政府各項利民惠民政策的落實情況。
(三)圍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決策部署,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
(四)繼續做好玉樹災後重建的政務公開工作,及時公開重建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施工進度、工程安全質量等情況,以及城鄉居民住房、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建設和防災減災、生態恢復等情況。
二、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圍繞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保障性住房、環境保護、招投標、征地拆遷、價格和收費等民眾關心的信息,細化公開內容,落實公開措施。
(二)積極穩妥做好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突發性事件等民眾關注的熱點、敏感信息公開,及時公布事件進展、政府應急舉措、公眾防範措施及調查處理結果。
(三)加強對依申請公開制度的研究,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提高依申請公開辦理質量。
(四)繼續完善政府入口網站、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公開方式,發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的便民服務功能。
(五)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認真受理民眾的舉報和投訴。
三、積極推進財政預算決算、“三公”經費和行政經費公開
(一)各級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部門預算和決算,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營等方面的預算和決算,以及各類預算執行和決算的審計報告等,都要向社會公開。公開內容要全面詳細,逐步細化到“項”級科目。特別是各部門的出國出境、出差、接待、用車、會議等行政經費支出和政府採購等信息,都要詳細公開。
(二)加大“三公”經費的公開力度,今年(2012年),省直部門以及西寧、海東、海西、海南、海北州(市、地)級政府部門要全面公開“三公”經費,玉樹、黃南、果洛州級預算單位於明年(2013年)公開。
(三)省財政廳要建立健全預決算公開機制,完善相關規章制度,不斷增強政府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的透明度。
四、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將公開透明要求融入各個行政程式,促進行政權力規範行使。
(二)將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與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結合起來,做到依法確權、科學分權、公開示權、有效控權,防止權力濫用。今年(2012年),州、縣兩級要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的意見》(青政[2010]36號)的要求,繼續清理審核行政權力,於10月底前完成行政職權目錄和權力運行流程圖的編制工作,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加快省級網上政務大廳建設,推進項目儘快立項、儘快投入建設、儘快選擇試點運行。
(四)推進工程建設誠信體系建設,主動公開建築市場參與主體信用信息和市場監管信息,切實把公開透明原則貫徹於工程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實施及監管等各個環節。
五、統籌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
(一)按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因地制宜的思路,穩步推進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建設。西寧市及海東、海南、海西、海北州(地)應建立州(地、市)級行政服務中心,所屬縣(區、市),應建設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玉樹、果洛、黃南等州,可採取與州府所在縣共建的方式建立行政服務中心或者設立辦事視窗。
(二)已建成行政服務中心的,要進一步規範中心名稱、場所標識、機構性質、進駐部門、辦理事項和運行模式,理順管理體制,完善運行機制,拓展服務功能,最佳化工作流程,強化監督考核,推進行政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對進駐中心的審批、服務事項,要充分授權、服務到位、規範運行。
(三)加強鄉鎮(街道)綜合服務設施平台建設,依託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將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綜治信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計畫生育、農用地審批等納入中心辦理。在城鄉社區(村)設立便民服務代辦點或推行農村便民服務免費代辦制度,將便民服務向城鄉社區(村)延伸。
(四)整合政務服務資源,逐步實現各級各類政務服務平台的連線與融合,形成上下聯動、橫向互通、層級清晰、覆蓋城鄉的政務服務體系。
六、繼續做好公共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辦事公開
(一)各行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行業辦事公開工作的指導,督促所屬公共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健全諮詢、公示、信息發布、投訴、處理、反饋以及社會評議、監督考核、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不斷增強辦事公開實效。
(二)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醫院、學校、公交、供水、供電、供熱等涉及民生的單位,要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為公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
(三)推進基金會、公益慈善類社會團體公益活動和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公開,探索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其他社會組織信息公開方式。
七、積極開展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
(一)按照我省《關於做好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縣級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試點工作的通知》(青政公[2011]16號)要求,抓好西寧市城東區、格爾木市2個國家級試點單位的試點工作。
(二)試點單位要按照本地區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嚴格落實工作措施,把握好工作進度,確保試點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各地區要結合實際,及時總結經驗,逐步擴大試點範圍,通過抓點帶面、示範引領、典型推動,促進依託電子政務平台加強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不斷深化。
八、強化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完善政務公開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加強統籌協調,要將政務公開與黨務公開、司法公開、廠務公開和村務公開等有機結合起來,探索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各部門在做好本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同時,要及時印發本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強化對系統和行業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推進和保障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的長效機制。要將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和政府績效考核,研究制定檢查評估辦法,明確檢查評估的內容和程式,採用網上考核、實地抽查、民眾評議等多種形式,對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進行考核評議,逐步建立任務具體、責任明確、評價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省政務公開辦要制定出台關於加強和規範行政服務中心建設的意見,著重解決當前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快青海省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辦法立法進程,推進我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斷走向規範化、制度化。
(三)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辦法,定期對本地區、本系統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落實情況開展自查和督查,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並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切實加以糾正和解決。省政務公開辦將於下半年對各地區各部門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進展情況及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重點對西寧市城東區、海西州格爾木市2個試點單位工作開展情況,以及各地區行政服務中心建設情況進行專項督查,並將督查情況在全省進行通報。
(四)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採取集中授課、以會代訓等形式,對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省政務公開辦將於下半年,組織一次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和管理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加強宣傳報導,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板報、工作簡報等形式,展示本地區本部門推進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的新舉措和新亮點。通過開展“政務公開日”、“政務公開宣傳月”,召開新聞發布會,舉辦徵文活動和圖片展等形式,深入宣傳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取得的成效和經驗,進一步擴大影響,為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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