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做好推行政務公開工作意見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進一步做好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04-00048
  • 文號::青政辦[2004]82號
  • 主題分類::綜合政務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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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進一步做好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檔案內容

2002年7月11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青海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在全省縣級以上行政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意見》(青政辦 〔2002〕102號),經過近兩年的貫徹執行,全省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精神,進一步做好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區、各部門要繼續認真按照 《關於在全省縣級以上行政機關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制度的意見》 (青政辦 〔2002〕102號) 提出的指導思想、公開內容、原則要求、公開形式和組織領導等各項要求,進一步提高認識,扎紮實實地推行政務公開工作。
二、認真檢查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情況,結合貫徹即將實施的 《行政許可法》和本單位實際,研究制定下一步推行政務公開工作的措施。
三、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規範、有效的內部監督、民眾監督、媒體監督機制,使政務公開制度納入規範的行政運行體制。
四、各地要將縣以上行政機關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進展情況,於每年6月底前報省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各州、地、市政府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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