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

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

《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DB15/T 1926-2020)是2020年8月30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歸口於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

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DB15/T 1926-2020)規定了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工作的原則和措施。該標準適用於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其他防雷安全管理可參照使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
  • 外文名:The key unit of lightning disaster prevention lightning protection safety regulations
  • 標準號:DB15/T 1926-2020
  • 發布日期:2020-07-30
  • 實施日期:2020-08-30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47
  • 國際標準分類號:07.060
  • 批准發布部門: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 歸口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增強抵禦和應對自然災害能力提出了明確要求。防雷減災事關國家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雷安全責任體系不健全、企業主體責任、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尤為突出。特別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危化場所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人員密集場所規模也會越來越大,隨之而來的安全隱患日益凸顯。
為適應新形勢、新要求,規範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防雷安全管理,落實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主體責任,強化防雷安全事中事後監管,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實際編制了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DB15/T 1926-2020)。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7年原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印發《內蒙古質監局關於下達2017年第一批內蒙古自治區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畫的通知》(內質監標函〔2017〕253號)批覆同意該推薦性地方標準的制定計畫。該標準由內蒙古自治區氣象局提出並歸口。
  • 第一階段(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
項目主持人組織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小組並召開啟動會議進行分工。在前期準備、收集、查閱與制定標準有關的檔案、標準的基礎上,對標準所涉及的內容做了深入的研究,同時查找收集相關規範等參考資料,並向有關專家諮詢,經討論確定了總體思路和編寫大綱。
  • 第二階段(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
按照預定方案,分別對通遼市氣象局和鄂爾多斯市氣象局等單位開展標準相關的調研工作。並撰寫調研報告,形成了通過規範防雷安全檢查,加強落實防雷減災主體責任的思路。
  • 第三階段(2018年6月至2018年9月)
編制組各成員根據安排的工作任務收集資料、匯總、分析與研究,形成標準的初稿,經過多次開會審定,進行了修改確認,並向有關專家進行了聯繫,並對標準的初稿進行了諮詢和修改,形成了標準的工作組討論稿。
  • 第四階段(2018年10月至12月)
徵求意見及評審階段。關於標準名稱修改的說明:根據2017年3月1日實施的《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氣象安全保障規範》(QX/T 336-2016)中關於“氣象災害防禦重點單位”的稱呼,原名稱“雷電敏感單位”不夠準確(在徵求意見中專家也提出該名稱不準確),故修改為“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
  • 發布實施
2020年7月30日,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DB15/T 1926-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8月30日,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DB15/T 1926-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DB15/T 1926-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內蒙古自治區雷電預警防護中心、內蒙古銳克雷電防護科技公司。
主要起草人:秦兆軍、房曉峰、劉正源、徐燕霞、淡奇峰、劉旭洋、王漢堃、張曉文、侯越、東方、博格、李溪楠、徐學文。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防雷安全工作原則
2
5 防雷安全措施
2
附錄A(資料性附錄)雷電災害應急預案範本
5
附錄B(規範性附錄)雷電預警信息分級及防禦指南
7
附錄C(資料性附錄)雷電災害應急處置流程圖
8
參考文獻
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DB15/T 1926-2020)規定了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工作的原則和措施。該標準適用於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設工程和場所,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遊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場所,以及雷電風險高且沒有防雷標準規範、需要進行特殊論證的大型項目等的防雷安全管理,其他防雷安全管理可參照使用。

引用檔案

GB 18802.1 低壓電涌保護器(SPD)—第1部分:低壓配電系統的電涌保護器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B 18802.21 低壓電涌保護器—第21部分:電信和信號網路的電涌保護器(SPD)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B/T 21698 複合接地體技術條件
GB 50057 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
QX/T 104 接地降阻劑
QX/T 309 防雷安全管理規範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雷電災害防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規程》(DB15/T 1926-2020)的制定,會使防雷安全檢查工作統一化、規範化,這對做好本單位的防雷安全工作、防止或減少雷電災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可望收到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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