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見

2013年2月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3〕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見》。該《意見》分穩步推進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改革、全面實行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切實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的清理整合力度、進一步明確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責任、不斷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3〕4號
  • 印發時間:2013年2月5日
基本簡述,實施意見,

基本簡述

2013年2月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見》。

實施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腿簽糊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見
陝政發〔2013〕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建立科學、規範、高效的運行機制,保證資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充分發揮財政專項資金在全省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中的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穩步推進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編制改革
(一)規範專項資金設立。按照公共財政要求,凡能通過市場機制解決的,原則上不安排專項資金,市場機制不能解決、屬於公共財政負擔的,要合理安排、保證重點,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導向作用,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實現共建共享。今後新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各級主管部門要編制行業規劃、提出可行性報告,經同級財政審核後,報政府批准。未經政府批准,各級財政部門一律不得設立新的專項資金。
(二)早編細編專項資金預算。提前一年編制專項資金預算,切實改變邊執行預算、邊制訂計畫、邊落實項目的做法。每年從7月初開始,啟動下一年度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工作。各級主管部門要在10月底前將專項資金項目計畫提交同級財政部門。除適當預留部分應急專項資辨剃辨諒金外,所有專項資金項目計畫要細化到具體項目,未細化到項目的,如無特殊原因,預算一律不予安排。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中省有關政策,結合下年度財力情況,對部門專項資金項目計畫進行審核、匯總、平衡後,納入下一腳霸刪年度財政預算。財政預算經法定程式批准後,各級財政部門要在30個工作日內批覆部門預算,並及時下達財政專項資金預算。預算一經批覆,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
(三)嚴格控制預算追加。年初預算確連紙婆歡定後,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規定外,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再安排新的專項支出。確實需要追加的,在編制下一年度專項資金預算時統籌考慮。
二、全面實行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
今後,全省各級財政所有專項資金都要細化到具體項目,實行項目管理。項目全部納入“項目庫”,通過“項目庫”編制預算,滾動管理。“項目庫”要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各級聯網,並實行誰評審、誰負責的責任制度阿鍵。
(一)加快建立部門項目庫。各級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編制行業發展規劃,發布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做好項目的徵集、篩選和排序,建立本級部門“項目庫”,並逐級上報。所有納入部門“項目庫”的項目必須經過論證、評審和公示。省級主管部門要根據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中省有關政策,對省級有關單位和市縣上報的項目進行匯總、擇優排序,納入省級部門“項目庫”,依此編制省級部門專項資金項目計畫。
(二)加快建立財政項目庫。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與本級部門“項目庫”的對接工作,建立本級財政“項目庫”,依此編制本級專項資金預算。省級財政部門要按照中省專項資金的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對省級主管部門、市縣財政部門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對按程式審核、符合要求的項目,要擇優排序,納入省級財政“項目庫”,依此編制省級專項資金預算。
三、切實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的清理整合力度
(一)規範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從2013年起,打破專項資金基數,根據標準和實際需要,編制專項資金預算。對已到期、任務已完成和失去政策依據的專項資金,進行清理並予以取消,繼續由部門調整用於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支出。對繼續保留和新設立的專項資金,嚴格核定支出範圍和標準,合理確定預算支出。
(二)做好專項資金的歸併、整合工作。對符合中省政策目標,使用方向相近、歸同一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予以歸併。對支持方向相同或相近,但歸不同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打破部門、行業界限,予以整合,統籌使用。
(三)統籌安排,集中財力保重點。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漿棕抹、整合使用、各記其功”的原則,採取規劃整合、項目整合、板塊整合特別是縣級整合的方式,統籌公共預算與基金預算、中央與地方、財政與基本建設等各種政府性專項資金。要集中財力,優先保證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和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資金需要,重點用於教育、文化、公共衛生、社會保障、“三農”等民生的支出員迎歸需要,保證支持經濟建設的資金需要。
四、進一步明確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責任
(一)各級主管部門是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和執行的責任主體,也是項目管理和執行的主要責任人。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計畫性和前瞻性,提早篩選項目,建立本級部門“項目庫”,提出專項資金項目計畫。預算批覆後,認真做好項目執行和組織實施工作,指導項目單位管好用好專項資金,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督。項目建成後,做好竣工驗收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並督促項目儘快投入使用,充分發揮項目的效益。
(二)各級財政部門是專項資金籌集、分配、監管的責任主體。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中省相關政策,對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建立財政“項目庫”,並依此編制專項資金預算。預算批准後,要及時下達資金。省級財政部門要做好專項資金管理的制度設計,督促省級主管部門和市縣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項目單位是項目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全力做好項目的實施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項目預算的內容、開支範圍和標準,合理、節約使用資金,自覺接受監督。
各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在項目篩選、“項目庫”建設、預算編制和執行、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等方面,加強溝通,密切協調,跟蹤專項資金使用的每一個環節,對項目實施進行動態監控。要將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納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範圍,建立通報制度,強化責任,切實提高專項資金管理水平。
五、不斷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一)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與預算安排掛鈎的機制。各級政府要加快建立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的績效管理制度,逐步擴大績效評價覆蓋面,強化對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要注重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將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對項目執行情況好、使用效益高的,予以支持。對項目執行中出現嚴重問題、使用效益差的,要削減或取消下年度專項資金。
(二)建立完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監督制約機制。各級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通力合作,做好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對重點項目進行重點檢查,督促建設單位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審計部門要對財政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監察部門要對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查處。
(三)建立專項資金使用的責任追究制度。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規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除責令將資金歸還原有渠道或收回財政外,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的行政責任。嚴重違紀違規的,由監察機關立案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5日
三、切實加大財政專項資金的清理整合力度
(一)規範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從2013年起,打破專項資金基數,根據標準和實際需要,編制專項資金預算。對已到期、任務已完成和失去政策依據的專項資金,進行清理並予以取消,繼續由部門調整用於省委、省政府確定的重點支出。對繼續保留和新設立的專項資金,嚴格核定支出範圍和標準,合理確定預算支出。
(二)做好專項資金的歸併、整合工作。對符合中省政策目標,使用方向相近、歸同一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予以歸併。對支持方向相同或相近,但歸不同部門管理的專項資金,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打破部門、行業界限,予以整合,統籌使用。
(三)統籌安排,集中財力保重點。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整合使用、各記其功”的原則,採取規劃整合、項目整合、板塊整合特別是縣級整合的方式,統籌公共預算與基金預算、中央與地方、財政與基本建設等各種政府性專項資金。要集中財力,優先保證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和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資金需要,重點用於教育、文化、公共衛生、社會保障、“三農”等民生的支出需要,保證支持經濟建設的資金需要。
四、進一步明確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責任
(一)各級主管部門是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和執行的責任主體,也是項目管理和執行的主要責任人。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主動性、計畫性和前瞻性,提早篩選項目,建立本級部門“項目庫”,提出專項資金項目計畫。預算批覆後,認真做好項目執行和組織實施工作,指導項目單位管好用好專項資金,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督。項目建成後,做好竣工驗收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並督促項目儘快投入使用,充分發揮項目的效益。
(二)各級財政部門是專項資金籌集、分配、監管的責任主體。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中省相關政策,對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建立財政“項目庫”,並依此編制專項資金預算。預算批准後,要及時下達資金。省級財政部門要做好專項資金管理的制度設計,督促省級主管部門和市縣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加強資金監管,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項目單位是項目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全力做好項目的實施工作,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依據項目預算的內容、開支範圍和標準,合理、節約使用資金,自覺接受監督。
各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在項目篩選、“項目庫”建設、預算編制和執行、項目實施、監督管理等方面,加強溝通,密切協調,跟蹤專項資金使用的每一個環節,對項目實施進行動態監控。要將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納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範圍,建立通報制度,強化責任,切實提高專項資金管理水平。
五、不斷提高預算績效管理水平
(一)建立專項資金績效評價與預算安排掛鈎的機制。各級政府要加快建立專項資金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的績效管理制度,逐步擴大績效評價覆蓋面,強化對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要注重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將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對項目執行情況好、使用效益高的,予以支持。對項目執行中出現嚴重問題、使用效益差的,要削減或取消下年度專項資金。
(二)建立完善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監督制約機制。各級政府、各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通力合作,做好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對重點項目進行重點檢查,督促建設單位加強資金和項目管理。審計部門要對財政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監察部門要對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違規違紀問題進行查處。
(三)建立專項資金使用的責任追究制度。對虛報、冒領、截留、挪用等違規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的,除責令將資金歸還原有渠道或收回財政外,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的行政責任。嚴重違紀違規的,由監察機關立案查處。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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