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

2015年3月2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5〕13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加強司法行政促進依法治省的工作重點、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3部分12條。

工作重點是:切實加強監獄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強制隔離戒毒工作;切實加強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切實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切實加強法治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切實加強法律服務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5〕13號
  • 印發時間: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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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3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見
陝政發〔2015〕13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司法行政職能作用,加快推進依法治省進程,服務和保障富裕陝西、和諧陝西、美麗陝西建設,現就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檔案全文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以推進法治陝西建設進程為主線,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化解矛盾糾紛,最佳化法律服務,為建設“富裕陝西、和諧陝西、美麗陝西”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總體目標。到2018年,“板塊式”普法格局成熟運行,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明顯增強;基本建成覆蓋城鄉、功能完備、務實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基本形成與平安陝西建設目標相適應的“大調解”工作格局、特殊人群管理服務機制、刑罰執行體系和強制隔離戒毒模式,全省矛盾糾紛調解率達到100%,社區矯正人員和刑滿釋放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低於3%,罪犯、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教育改造矯治質量進一步提高,監獄場所持續保持“四無”(無罪犯脫逃、無重大獄內案件、無重大疫情、無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二、加強司法行政促進依法治省的工作重點
(三)切實加強監獄管理工作。堅持法治統領,健全完善刑罰執行制度,建立執法權力科學配置、執法行為規範準確、執法程式嚴格透明、執法風險動態防控、執法責任依法追究的機制體系,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程式、環節和流程,加強執法監督,深化獄務公開,全面建設法治監獄。堅持安全為先,夯實人防、物防、技防、聯防基礎,強化排查、預警、決策指揮、應急處置四種機制建設,狠抓獄情研判和排查整治,不斷升級監獄安全防範體系,確保監獄持續安全穩定。堅持科學教育,積極探索教育改造新途徑新方法,突出罪犯職業技能教育,發揮好個別談話、“三課”教育、監區文化建設的作用,綜合運用循證矯正、心理矯治、質量評估及信息技術等方法手段,不斷提高教育改造質量。堅持規範管理,重點規範崗位角色管理、組織架構設計管理、業務流程管理、監獄文化建設和決策制定管理,突出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工作落實的規範化管理。加快監獄布局調整和信息化建設。
(四)切實加強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依法做好與公安機關戒毒工作的銜接,完善司法行政強制隔離工作機制。做好生理脫毒期、康復訓練期、回歸社會準備期的各項工作,加大對戒毒人員綜合戒治力度。完善醫療體檢、康復訓練等設施設備,建立戒毒人員特殊病專管區,逐步推動強制隔離戒毒與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實現無縫對接,提高戒斷率,降低復吸率。積極推進戒毒康復工作,加大場所改擴建、禁毒基礎設施和科技裝備投入,加快強戒場所布局調整,提高收戒容量。鼓勵社會組織為戒毒人員提供心理輔導、創業指導和職業技能鑑定,為戒毒人員回歸社會、自食其力創造有利條件。
(五)切實加強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積極配合立法部門做好社區矯正立法調研等工作。加強機構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社區矯正機構。加強隊伍建設,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實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動員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建立完善縣級社區矯正管理教育幫扶中心,提高社區矯正動態監控信息管理系統套用水平,做好安全風險評估和突發性事件處置。加強刑滿釋放人員銜接管理,落實重點對象必接必送及管控措施。建立刑滿釋放人員信息資料庫,提升安置幫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在每個設區市建設一個新航驛站,每個縣(市、區)建立一個新航中途之家,形成“一站多點”的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體系,使其順利回歸和融入社會。
(六)切實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全省各級政府要建立法律援助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將法律援助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列入民生工程項目和綜治考核內容。逐步擴大法律援助範圍,讓更多困難民眾享受法律援助服務。加大經費投入,建立動態增長機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標準。理順法律援助工作體制機制,落實法律援助機構監管職責。建立科學的質量考核評估體系,不斷提高法律援助質量。推進法律援助全面介入偵查、起訴和審判階段。建立法律援助與司法救助互通互認機制。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市、縣(市、區)法律援助服務視窗要達到臨街一層無障礙標準。積極拓展信息化平台和“12348”專線電話服務功能,為困難民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務。
(七)切實加強法治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創新法治宣傳教育,以憲法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主要內容。突出重點對象普法,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幹部任前學法考核等制度,推進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化;開展公務員法治培訓、學法考試、執法檢查等活動,實現公務員學法用法常態化;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序列,落實中國小法律知識教育、配備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等,實現青少年學法用法多樣化;強化依法治企業,倡導誠信守法、依法經營,推動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系統化;開展涉農惠農普法宣傳和“送法下鄉”活動,培養農村“法律明白人”,推進農民學法用法經常化。健全普法宣傳教育機制,發揮相關職能部門作用,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注重社會參與,加大經費投入,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六進”,把普法依法治理納入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文明單位創建內容。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全面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法治學校、法治企業、法治單位創建活動,在全省建立城鄉並重、連片互動、整體推進的法治陝西建設新模式。
(八)切實加強社會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完善“四級聯動”(縣、鄉、村、組)和“三調聯動”(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大調解”工作格局,鞏固和加強人民調解的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推進人民調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3年內使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全部達到規範化標準。落實人民調解員補貼標準和人民調解工作獎勵政策,提高人民調解員工作積極性。加強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3年內在全省各個重點行業、重點領域普遍建立健全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強化法律在維護民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引導和支持人們理性表達訴求、依法維護權益、解決好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九)切實加強法律服務工作。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力爭3年內建成覆蓋全省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推動政府購買法律服務工作,力爭將為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和公益性法律服務活動等納入政府購買範圍。構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公職律師等優勢互補、結構合理的律師隊伍。推進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原則上都要配備法律顧問。積極推動“三官一律”(法官、檢察官、警官、律師)進社區活動,力爭達到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發展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業,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健全統一司法鑑定管理體制。深化律師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顧問工作,切實服務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依法履職。深化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法律服務團工作,積極開展“送法進機關、進企業”活動。加強律師事務所管理,規範律師執業行為,嚴格落實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落實扶持律師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激勵法律服務人才跨區域流動,逐步解決欠發達地區法律服務資源不足、高端人才匱乏的問題。
三、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十)切實加強司法行政工作組織領導。全省各級政府要把加強司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普法依法治理機構和司法行政機關建設,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發揮普法依法治理機構、綜治委特殊人群專項組辦公室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考評考核等作用,促進各項工作措施的貫徹落實。在鎮村機構改革中,妥善處理好改革與發揮司法所職能的關係,確保司法所法制宣傳、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等職能的履行。
(十一)切實加大司法行政工作保障力度。全省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建立完善經費保障機制。要重點解決制約監獄、戒毒工作的瓶頸問題,增加對刑釋解教和解除強戒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社區矯正以及法律援助辦案補助資金投入。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根據實際情況,足額落實司法行政機關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確保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宣傳等司法行政工作經費落到實處。
(十二)切實加強司法行政機關自身建設。全省各級政府要將司法行政幹部隊伍建設納入本地區幹部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教育、培訓、掛職鍛鍊、交流使用力度。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業務能力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努力建設一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司法行政隊伍。

發布信息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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