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17年10月17日發布的一個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 發布時間:2017年10月17日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國務院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就業創業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推動就業轉型與經濟轉型良性互動
(一)協調實施經濟政策與就業政策。加強經濟政策與就業政策銜接,促進經濟成長與擴大就業聯動、結構最佳化與就業轉型協同。制定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吸納就業效應評估辦法,建立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帶動就業的評估機制。加大對“三農”、小微企業、貧困地區的信貸投放,促進經濟企穩向好,確保就業穩定。(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調整產業結構與促進就業轉型協同推進。以調結構、育品牌、強鏈條、促集聚為主要路徑,實施關中、陝北、陝南區域發展戰略,促進工業轉型升級,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進一步放寬服務業市場準入,支持大中城市規劃建設服務業集聚區,擴大服務業吸納就業空間。加快交通物流新起點示範創建和絲綢之路經濟帶交通物流新起點建設,提升物流業吸納就業能力。發揮“一帶一路”政策優勢,引導勞動者到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要領域就業。推進失業保險逐步實現省級統籌,加大困難地區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調劑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旅遊發展委等負責)
(三)更好發揮小微企業推動就業轉型作用。擴大小微企業享受減半徵收所得稅優惠範圍,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實施“小微企業創新創業基地建設行動計畫”,對認定的省級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市(縣)、示範基地分別給予不低於400萬元和50萬元獎勵資金。扶持培育省級中小微企業創新研發中心,推行科技創新券,實施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培育行動,鼓勵科技成果向小微企業轉移,支持小微企業協同創新。(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知識產權局等負責)
(四)支持新興業態發展帶動就業轉型。改進新興業態準入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促進科技與產業、技術與成果對接,落實對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20萬元-40萬元無償支持政策。鼓勵商業模式創新和服務產品創新,培育壯大服務業新型業態和新興產業。推動生活服務眾包,支持創新產品開展實物眾籌,鼓勵縣(市)建設城市綜合體,加快金融保險、科技服務、信息服務等新興服務業發展。鼓勵各類在陝金融機構實施適合新興業態企業的產品設計、授信審批、信用評級、客戶準入和利率定價制度,為新興業態企業發展提供差異化融資支持。政府部門要帶頭購買新興業態企業產品和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人民銀行西安分行、省工商局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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