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08年12月22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08〕67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一、充分認識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
資源型城市(包括資源型地區)是以本地區礦產、森林等自然資源開採、加工為主導產業的城市類型。陝西是礦產資源大省,截至2007年底,全省礦產資源保有儲量潛在價值超過42萬億元,居全國第一位。其中,鈉鹽和水泥石灰岩保有儲量居全國第一位,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礦產資源探明儲量分別居全國的第三、第七和第二位。釩、鉬、金、鉛、鋅等金屬礦,石棉、雲母、大理石等非金屬礦,以及森林資源在全國也占有重要位置。
上世紀30年代起,
銅川市及
渭北地區的
澄城、
合陽、
韓城、蒲城、
白水一帶開始了煤炭資源的規模開發,
關中和
陝南地區的
有色金屬和非
金屬礦產相繼進入了規模開發階段。80年代起,陝北地區的
延安、
榆林兩市開始了煤油氣等能源礦產資源的大規模開發。2007年,我省的煤炭產量已經達到1.83億噸,
原油產量達到2266萬噸,天然氣產量達到110億立方米。
陝西已經成為能源生產大省和重要的能源輸出地,資源類產業已經成為當地經濟發展的主導產業。能源等礦產資源大規模開發與轉化不僅為全省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了重要支撐,而且為全國的能源供應和能源安全作出了應有的貢獻。但是,隨著資源開發規模的不斷擴大,銅川的煤炭、延安的石油等優質能源資源和局部礦產資源已經出現衰減或枯竭現象。陝北、渭北地區的資源型城市,由於缺少統籌規劃,礦產資源開採權無償或低價獲取,接續替代產業發展緩慢,生態補償機制不完善等原因,造成資源浪費嚴重、經濟結構失調、貧富差距拉大、失業人口增加、局部生態環境惡化、維護社會穩定壓力加大等問題,影響了資源型城市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加大對資源枯竭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支持力度,建立資源開發的補償機制和可持續發展機制,促進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解決好民生等社會問題,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也是保障礦產資源有效供給、推動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對於促進我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總體要求:以全面貫徹落實
科學發展觀和構建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思想為統領,以服務全國、惠及當代、造福後代為基本出發點和立足點,以增加就業、消除貧困、改善人居條件、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維護社會穩定為基本目標,以培育壯大接續替代產業、治理和保護礦山生態環境、解決就業社保等社會問題為工作重點,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自主創新為根本動力,制定強有力的政策措施,不斷完善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可持續發展機制,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大力推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和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資源型城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統籌規劃,逐步推進,在節約集約開發利用資源的同時,實現資源產業與非資源產業、城區與礦區、農村與城市的協調發展;二是堅持以人為本,著力解決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增加勞動就業、縮小貧富差距、改善生活條件、維護社會穩定;三是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把經濟、社會、生態效益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四是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導向相結合,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激發各類市場主體的內在活力,合力解決資源型城市存在的共性問題和深層次矛盾。
工作目標:2010年前,基本建立煤炭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可持續發展機制,資源型城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顯著增強;銅川、渭北等煤炭資源已經或瀕臨枯竭的城市失業下崗人員數量較多、貧困人口生活困難、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等突出矛盾和問題得到基本解決。2012年前,在全省範圍內普遍建立健全礦產資源開發補償機制和可持續發展機制,使資源型城市經濟社會步入可持續發展軌道。
三、建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建立資源開發補償機制。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明確資源開發企業是資源補償、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的責任主體。建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由各類資源開發企業(採礦權人)繳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按照統一規劃,用於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結合我省實際,先從煤炭行業進行試點,然後逐步推行到其他礦種。具體辦法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制定。
建立資源開發可持續發展機制。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在我省建立煤炭產業可持續發展基金制度,並逐步推行到其他礦種。由省財政廳牽頭,積極爭取將我省列入開徵可持續發展基金試點省份。可持續發展基金徵收面向全省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和地方各類礦產開採企業,按照可采儲量和單位繳納標準計征,主要用於跨區域生態環境治理、支持資源型城市轉型和接替產業發展、解決因資源開發引起的相關社會問題。對於資源開發處於上升期的資源型城市,要超前規劃,大力發展接續替代產業,並著手解決剩餘生產能力和勞動力的轉移問題;對於資源開發處於下降期或已經枯竭的資源型城市,要重點幫助解決資源企業減產減員和枯竭礦山(森工)企業破產引發的經濟衰退、職工失業等突出矛盾和社會問題。
完善資源型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推進資源價格改革步伐,逐步形成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關係、環境治理與生態修復成本的資源性產品價格形成機制。抓住我省列入全國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的機遇,加快完善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扭轉資源使用價格與資源價值及稀缺程度嚴重背離的狀況,從源頭上解決資源浪費問題。對於已經無償劃撥礦業權的中、省及地方各類礦產開採企業,要補繳礦業權價款;對於新設礦業權的煤礦、有色金屬礦及重要非金屬礦,要全面實行招拍掛制度,通過市場競爭配置礦業權,逐步理順礦產資源利益分配關係。
四、培育壯大接續替代產業
大力發展接續替代產業。
資源型城市要儘快制定接續替代產業發展規劃,依託現有資源和條件,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不斷最佳化產業結構,培育壯大接續替代產業。對榆林、渭北、山鎮柞旬、勉略寧等資源開採增產穩定的城市(礦區),制訂合理的開採計畫,穩步提高資源採收率,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積極發展上下游產業,培育新興產業;對延安等部分資源開始衰減的城市(礦區),進一步加強資源綜合評價,積極開展各種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重視開發利用區外、境外資源,為本地資源型企業尋找後備基地,同時抓緊培育發展新的經濟成長點;對銅川等資源已經或瀕臨枯竭的城市,選擇好產業轉型方向,用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儘快形成新的主導產業。省級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重點規劃,協助資源型城市儘快確立和轉入可持續發展模式,在規劃重大產業項目布局時,適當向資源已經或瀕臨枯竭的城市傾斜。
接續替代產業發展重點。榆林,重點發展以能源化工為主的資源深加工產業,向煤制甲醇、MTO、燒鹼、PVC、MTP、煤低溫乾餾等中間產品的後續產業轉化;同時,高度注重培育能源化工裝備製造、現代物流等新的經濟成長點,積極發展具有品牌的特色農副產品加工業。延安,儘快實現主導產業由資源密集型產業向技術、資金密集型產業的轉型,在加強境內石油、煤炭資源勘查的同時,積極開發利用區外、境外資源,為本地資源開採、加工企業提供後續保障;積極扶持紅色旅遊、果品生產加工等產業做大做強。銅川,以電解鋁、優質水泥等產品的生產及深加工為重點,著力發展現代建材、食品醫藥、新型材料等產業;同時,培育發展以果、畜、菜為特色的現代農業及農產品深加工業。陝南,把資源開發與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有效地結合起來,以綠色產業為重點,大力發展現代中藥、綠色食品、生態旅遊、水電開發等產業,在資源富集地區按照高水平、集約化、無污染的要求適度開發優勢礦產資源,積極探索在高新技術、先進制造業等領域謀求新的增長點。
五、加強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一是建立健全礦產開發對地質結構、地下水文造成危害的預防和預警機制,積極防治廢棄的露天礦坑、矸石山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有效防止矸石山自燃和坍塌等事件發生。二是制訂礦山采空塌陷區治理方案,積極開展塌陷治理與土地、植被的恢復工作。三是做好資源型城市礦山廢棄土地復墾規劃,從徵收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中撥出一部分資金,推進礦山廢棄土地復墾。四是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切實加大對石油開採造成的水位沉降漏斗、土地鹽鹼化等問題的治理力度。五是加強保水採煤技術研究,推廣實施礦井水的綜合利用。六是切實做好資源型城市的水資源規劃和協調管理,建立健全節水用水制度,合理配置水資源,統籌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加大礦山環境保護和建設力度。加強對礦山資源開發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資源開採前必須進行生態破壞和經濟損失專項評估,對可能造成嚴重生態破壞和重大經濟損失的,應禁止開採;經評估可以開採的,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制訂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復墾實施方案、礦山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方案、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並報有關部門審批。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繼續推進退耕還林(草)工程建設,加快林權制度改革,加大公益林保護力度,推進商品林建設。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礦山環境治理。銅川、延安、榆林等市人民政府和有關企業可研究組建專業化礦區治理公司,依託其研究制訂礦山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
大力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加大共伴生資源和尾礦、廢棄物綜合利用力度,加強尾礦資源綜合評價,逐步實現尾礦回收再利用。有關部門要制訂專門的管理辦法,要求礦山企業對共伴生資源和尾礦、廢棄物中的重要有益元素予以回收再利用。積極推動資源型城市和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在油氣開採加工、煤炭採掘轉化及其他礦業開採加工企業中,大力推廣清潔生產技術,組織開展循環經濟試點。
六、著力解決就業等突出社會問題
努力為失業人員和新增勞動力就業創造條件。認真貫徹落實中省各項關於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部署,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渠道增加就業崗位;改善創業環境,以創業促就業;積極做好高校畢業生和新增勞動力就業工作,加強失業調控,努力減少失業。嚴格執行職業培訓、社會保險補貼、小額貸款擔保等一系列就業再就業扶持政策。加大對資源型城市職業教育和技工教育的支持力度,職業教育專項資金要向資源型城市適當傾斜,各級設立的中等職業教育助學金要對資源型城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傾斜。鼓勵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企業吸納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按照相關規定享受稅費減免、社保補貼等優惠政策。鼓勵下崗人員自主創業和企業吸納就業,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及吸納下崗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享受有關優惠政策。支持資源已經或瀕臨枯竭的企業搬遷到其他礦區開發新資源,帶動本企業職工異地就業。遷出、遷入地人民政府要主動為移民的搬遷、生活和就業等提供便利條件。中省扶貧搬遷資金適當向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貧困居民易地搬遷傾斜。
積極協助資源型城市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繼續支持銅川市加快完成棚戶區改造,積極推進其他資源型城市棚戶區改造。對棚戶區改造安置的困難戶,地方政府及企業要給予適當補助,確保弱勢群體、困難民眾得到妥善安置。對難以實現商業開發的棚戶區改造,省市縣財政要給予適當支持,重點用於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努力消除資源型城市的貧困代際傳遞現象。資源型城市低保家庭子女與農村學生同樣享受“兩免一補”政策。進一步完善資源型城市的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制度,保證各項社會保險金按時足額支付。切實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對符合條件的貧困人群按規定及時給予救助,堅決杜絕在企業破產、改制過程中侵害人民民眾合法權益的事件發生。有關部門在“民生八大工程”的項目和資金安排上,向資源型城市予以適當傾斜。
七、加強資源勘查和礦業權管理
加強對資源型城市現有礦區周邊及深部礦業權的管理,加緊編制和完善《陝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並根據該規劃組織編制礦區規劃和礦業權設定方案。允許礦業企業將礦產資源勘查支出計入遞延資產,在礦產品成本中稅前攤銷。支持做好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工作,制定全省資源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方向與勘查項目的規劃。加大礦業企業接替資源普查支持力度,鼓勵大中型危機礦山企業開展“圈邊探底”的勘查工作,引導礦業企業出資完成詳查和勘探,增強危機礦山的資源保障能力。
對於新發現礦區,在以市場競價方式有償取得探礦權、採礦權的原則下,優先支持資源枯竭型城市的礦業企業開發。省內異地資源開發,由省人民政府協調。
進一步推進地質礦產勘查機制體制改革,完善勘查風險投資制度和勘查基金管理運行機制。將大中型礦山外圍和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納入各級地勘基金項目予以重點扶持,促進找礦新突破,為資源型城市提供更多資源支撐。
八、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省財政要加大對資源枯竭型城市轉型的資金扶持力度,通過加大一般性和專項轉移支付,增強其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重點用於完善社會保障、教育衛生、環境保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專項貸款貼息等方面。對資源枯竭型國有大中型礦業、森工老企業,給予必要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幫助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有關部門在安排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和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防護林、小流域治理、水土保持等生態治理工程時,適當向資源型城市傾斜。積極爭取將銅川等資源枯竭型城市納入國家資源型城市轉型試點。省上確定將榆林市作為首批資源型城市轉型試點,具體方案由省發展改革委商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和榆林市政府制訂並上報省政府。
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完善資源稅計稅依據,調整資源稅稅負水平,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加強資源稅的徵收管理,依法增加資源開採地的財政收入。
鼓勵金融機構在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設立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專項貸款,加大對資源型城市和資源型企業的支持力度,積極為資源型城市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九、明確任務,落實責任
根據國務院要求,資源型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工作由省人民政府負總責。省上建立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聯席會議制度。有關市、縣、區,特別是資源瀕臨枯竭的市、縣、區政府要抓緊做好資源型城市試點和資源枯竭城市界定申報工作,提出具體轉型工作方案,積極爭取列入國家資源枯竭城市界定名單。要把解決失業問題、消除貧困、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棚戶區搬遷改造、採煤塌陷區治理、環境整治與生態保護等工作,作為今後一段時期資源型城市各級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省級各有關部門要各盡其責,加強協調,著力分析研究並幫助解決資源型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中的突出問題,研究制定產業、財政、金融、稅收、土地、礦產、教育、社會保障、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支持政策。
資源型企業要深化改革,加快自主創新,強化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切實承擔社會責任。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要及時主動地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同時謀劃開發異地後備資源,發展相關產業,增強發展後勁,做好資源枯竭轉產準備。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抓緊將有關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務求實效,努力開創資源型城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新局面。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