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若干實施意見

2009年2月9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9〕14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若干實施意見》。該《意見》分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加快村級衛生組織建設發展;推進鄉鎮衛生院改革發展;提升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規範農村藥品供應管理,降低藥品虛高價格;強化農村公共衛生服務;紮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切實加強對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領導9部分25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若干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9〕14號
  • 印發時間:2009年2月9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9年2月9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若干實施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若干實施意見
陝政發〔2009〕14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村衛生工作,關注農民民眾健康,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投入,2005到2008年累計投入達27億元, 其中2008年的投入是2005年的279倍,使我省農村三級醫療衛生網路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前三年實現全覆蓋。2008年,農民參合率達到9272%,報銷費用從2005年平均668元提高到1101元,農民民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逐步緩解。為了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在認真執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陝政發〔2006〕33號)的基礎上,現就進一步加快農村衛生改革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1.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陝西省情,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和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強化各級政府尤其是縣級政府的責任,建立健全農村基本醫療衛生制度,著力解決當前農村衛生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促進城鄉衛生協調發展,使廣大農民民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2. 全省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是:農村醫療保障體制和農村衛生投入機制基本建立,管理體制、運行機制改革取得明顯進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完善,綜合管理水平有效提高;以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建設為重點,基本完成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服務條件顯著改善;農村衛生人才隊伍進一步加強,素質明顯提高;農村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基本建立,藥品虛高定價得到有效遏制;農村醫療衛生綜合服務能力明顯增強,民眾健康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
二、加快村級衛生組織建設發展
3. 完成組織設定。一個行政村原則上設立一個衛生室。村衛生室可以集體辦,也可由具備從業資格的鄉村醫生、鄉鎮衛生院或其他社會力量辦。村衛生室設定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服務面積、服務人口、交通條件等,合理布局,以方便民眾、有效利用。
4. 規範建設標準。全省用兩年時間基本完成村衛生室建設,建設標準由省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村衛生室應做到診察室、治療室、藥房三室分開,業務用房面積一般不得少於60平方米,服務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業務用房面積應相應提高。對業務用房未達標的進行改擴建或新建,要充分利用其他村級空閒場所(如閒置的國小等)進行改造。對達到建設標準、驗收合格的村衛生室,省政府實行“以獎代補”,以縣為單位每個村衛生室平均補助1萬元,有條件的市、縣可再給予適當補助。鼓勵支持吸納社會其他資金投向村衛生室建設。
5. 明確人員資質。鄉村醫生必須持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具備助理執業醫師及以上資格,醫德良好,能夠熱心為民眾服務。要及時充實鄉村醫生隊伍,最佳化學歷、年齡結構。對有設定規劃、無合格鄉村醫生的村衛生室,允許具備資質的異地人員從業。鼓勵縣、鄉退休醫師到村衛生室工作。
6. 健全管理制度。規範全省村衛生室機構名稱,實行標識標牌、醫療文書、防保卡冊、工作制度、收費票據五統一,做到診療有登記、開藥有處方、收費有憑證、防保有卡冊、疫情有報告、消毒有記錄、藥品購銷與新農合補助有台賬。
7. 加大鄉村醫生公共衛生補助力度。改變現行鄉村醫生公共衛生服務補助方式,按服務人口補助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補助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由各級政府共同承擔,省級承擔部分實行分類補助。鄉村醫生補助根據考核結果發放,考核辦法由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共同制定,縣級衛生、財政部門組織實施。
三、推進鄉鎮衛生院改革發展
8. 深化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鄉鎮衛生院根據職能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契約管理。院長實行聘任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職工實行全員聘用制,形成院長能上能下,職工能進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機制。人員工資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鄉鎮衛生院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範的分配程式和要求,採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分配辦法自主分配。個人收入不得與業務收入掛鈎。
9. 改善工作生活條件。鄉鎮衛生院要在開展正常業務的同時,妥善解決職工的住宿、用餐等生活問題,為鄉鎮衛生院“留住人才”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10. 完善投入機制。鄉鎮衛生院人員工資由縣級財政全額預算安排,對其職工應交納的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等統籌費用單位負擔部分及按國家標準核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由縣級財政負擔。落實《若干意見》中關於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經費的規定。
11. 規範管理。全省鄉鎮衛生院統一標識,用兩年時間完成鄉鎮衛生院的規範化建設和技術等級認定工作,明確各級各類人員崗位職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範服務行為。強化公共衛生服務職能,加強對村衛生室的業務指導,推行鄉村一體化管理。
12. 合理解決兼職問題。對取得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經市級衛生行政部門考試考核合格,可同時兼職其他臨床業務或者醫技工作(僅限在鄉鎮衛生院執業),實現鄉鎮衛生院一人多職、一專多能。
13. 加強工作考核。鄉鎮衛生院管理考核的原則意見由省衛生廳制定,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院長予以解聘,工作人員的考核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規定執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考核結果提出鄉、村衛生機構相關經費意見,按照國庫集中支付辦法核撥。
四、提升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14. 切實提高服務能力。加強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規範化管理,加快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學科帶頭人、技術骨幹培養力度。縣中醫院要突出中醫特色,加強中醫專科專病建設;縣婦幼保健機構要加強孕產婦急救能力建設,強化出生缺陷防治;縣級公共衛生機構要重點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和對鄉村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能力。有效發揮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在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路的中心指導作用。
15. 完善基礎建設。採取摸清底子、做好規劃、填平補齊、分步實施的辦法,使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逐步達到國家建設標準。縣醫院、縣中醫院重點加強急診科、手術室、供應室、重症監護室、藥房的規範化建設;縣婦幼保健機構重點加強產科、兒科、保健科室的基礎設施建設;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重點加強實驗室建設;縣級衛生監督機構加強業務用房建設。
五、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16. 加大培養力度。落實省“十一五”期間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畫等政策。西安醫學院、陝西中醫學院、延安大學和設有醫學專業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衛生學校要重點為農村培養衛生人才。選擇一所設定臨床醫學專業的職業技術學院作為鄉村全科醫生培養培訓的試點基地。鼓勵農村衛生人員參加在職學歷教育。
17. 強化在職培訓。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制訂人才培養規劃,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進修學習,參加培訓和學術交流,加強學科帶頭人、業務骨幹的培養。鄉鎮衛生院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每五年必須到縣以上業務單位進修學習一次,時間不少於半年,進修期間享受在崗待遇。市、縣財政要安排一定數量的鄉鎮衛生院人員培訓資金。對鄉村醫生採取集中培訓、以會代訓等方式加強業務培訓,每年集中培訓不少於一次。
18. 最佳化人員結構。縣、鄉醫療衛生機構錄用的臨床醫學專業新進人員,其中,進入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進入鄉鎮衛生院的應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缺編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規定面向社會公開聘用具備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嚴格控制非專業技術人員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縣、鄉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比例不得低於85%、90%。
19. 加大城鄉對口支援工作力度。嚴格執行縣級醫療單位醫生在晉升主治醫師、省和市級醫療單位醫生晉升副主任醫師職稱前必須到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累計服務一年的制度。省、市級醫院新錄用的醫學專業大學畢業生,要先在縣、鄉醫療衛生機構鍛鍊一年,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共同制定。城市二級以上醫院都要與農村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關係,幫助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每年要按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的培訓計畫免費接收一定數量的農村衛生人員進修學習。
六、規範農村藥品供應管理,降低藥品虛高價格
20. 實行農村藥品供應“三統一”。對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用藥實行統一招標、統一價格、統一配送,減少農村藥品采供中間環節,最大限度地降低藥品價格,探索鄉、村衛生機構藥品零差率銷售補助政策。強化對農村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保障農村藥械安全。
七、強化農村公共衛生服務
21. 切實做好農村公共衛生工作。強化各級政府農村公共衛生工作責任,加強對嚴重威脅農民健康的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和慢性病等疾病的預防控制和監測。實行農村孕產婦免費住院分娩。大力開展農村愛國衛生運動,加強農村環境衛生綜合治理,積極開展衛生縣城、村鎮創建活動。強化農村衛生監督執法,加強對農村食品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醫療服務市場等的監督檢查,切實保障農民民眾健康權益。
22. 加強健康教育與促進。建立衛生部門牽頭、多部門合作的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網路,制定實施農村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規劃。加強對基層健康教育人員的培訓,紮實開展“健教三進”(健康欄目進電視、健康讀本進農家、健康教育進課堂)活動,提高農民健康知識普及率,引導農民民眾真正樹立起預防為主、從我做起的健康衛生新理念,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八、紮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
23. 完善制度,規範管理。探索建立穩定、便捷的籌資機制。完善監督機制,嚴格定點醫療機構監管,逐步擴大住院單病種目錄,有效控制醫藥費用。科學設計門診統籌方案,積極探索門診補償的有效方式,擴大受益面。完善報銷直通車制度,方便農民報銷。逐步提高籌資標準和報銷水平。加強管理和經辦機構建設,落實編制、人員和經費,推行計算機信息網路管理,逐步實行全省聯網,不斷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水平。
24. 加強監督,確保基金安全。市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監督管理組織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專項檢查活動,縣級每年至少開展兩次專項檢查活動。財政、衛生部門要制定嚴密、科學、易操作的基金支付程式,完善公示辦法,加強社會監督。各經辦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建立內部控制制約機制,加強費用支出的審核、統計和稽查。財政部門要加強財政專戶管理,強化支出審核,及時撥付基金。審計、監察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審計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造成基金損失的,必須全額賠償並追究單位相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切實加強對農村衛生改革發展的領導
25.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關係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農村衛生是“三農”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政府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解決“三農”問題的政治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重大意義,把解決農民民眾看病就醫問題作為改善民生的重點,切實落實政府的公共醫療衛生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政府投入,推進衛生改革與發展。各級政府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農村衛生工作職責,密切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縣級政府是發展農村衛生事業的責任主體。省、市政府每年對農村衛生工作進行專項檢查考核,促進農村衛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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