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4年6月2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14〕22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推動電子商務套用的普及深化、完善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實施電子商務示範帶動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強化綜合保障措施6部分26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14〕22號
  • 印發時間:2014年6月27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4年6月2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
陝政發〔2014〕22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和《國務院關於促進信息消費擴大內需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2號)精神,加快我省電子商務發展,搶占市場競爭新的制高點,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基本原則。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推動相結合。進一步完善管理體制,最佳化政策環境,提高服務質量,充分發揮企業在電子商務推廣套用中的主體作用,建立政府與企業的良性互動機制。
堅持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相結合。鼓勵企業運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業務流程,以技術創新推動管理創新和體制創新,促進企業生產經營方式轉變,實現網路經濟與實體經濟的有機結合。
堅持重點推進與協調發展相結合。突出電子商務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探索多層次、多形式、符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電子商務發展路子,促進各類電子商務套用的協調發展。
堅持加快發展與規範管理相結合。抓住電子商務發展的戰略機遇,在大力推進電子商務套用的同時,加強對電子商務活動的監管,規範交易行為,保障信息和資金安全,維護電子商務的正常秩序。
(二)發展目標。到2017年,電子商務在社會經濟各領域深入套用,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4000億元,年均增長20%以上。其中,網路零售交易額突破800億元,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例超過10%;企業間電子商務交易規模超過3200億元,80%以上的大中型企業和60%以上的中小企業開展電子商務套用。電子商務示範效應顯現,物流、支付和認證等支撐體系進一步完善,電子商務制度體系和信用環境基本形成,西部電子商務強省地位基本確立。
二、推動電子商務套用的普及深化
(三)培育壯大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積極引進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在我省設立區域性總部、功能性中心或建設對我省電子商務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支持企業依託地方優勢產業或知名品牌開展網路行銷,鼓勵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利用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開展經營。充分發揮電子商務諮詢服務機構和行業協會的組織推廣作用,不斷提高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數量規模。扶優扶強,培育電子商務龍頭企業。
(四)促進網路零售與傳統商業協同發展。鼓勵傳統商貿企業創新發展網路零售,推進傳統零售業與網路零售有機接軌、共同發展。支持生產企業探索網路直銷,引導相關企業擴展流通服務體系,提供面向社區、農村的網路零售和物流配送服務。發揮網路零售低成本、快速度、廣覆蓋的優勢,支持建設銷售特定商品或針對特定消費人群的專業化網路零售平台。支持利用第三方平台展銷陝西特色產品。支持專業化網路銷售企業承接傳統企業電子商務業務,培育一批網路銷售領域的總代理、總經銷。
(五)提升發展行業電子商務平台。優先支持地方優勢產業、特色產業的專業性電子商務平台建設,鼓勵網路平台與實體市場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農業、醫藥保健、教育等特色行業電子商務發展。支持農產品、能源化工和有色金屬等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平台建設。鼓勵再生資源回收、舊貨流通、拍賣交易等領域的電子商務套用。
(六)擴大電子商務在民生領域的套用。推進電子商務在交通、保險、公共繳費、醫療衛生、社區服務等民生領域的套用,支持面向城鄉居民需求的公共事業和社區服務平台建設。鼓勵大型餐飲企業、住宿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建立網上訂餐、訂房服務系統,完善餐飲及住宿行業服務套用體系。拓展電子商務在文化產業領域的套用。
(七)促進大型企業深化電子商務套用。推進有條件的製造業企業積極套用電子商務,以最佳化大型製造企業供應鏈為核心,加快製造業高端化進程。推動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通過電子商務提高流通效率,拓展流通渠道,擴大銷售規模。深化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推進裝備製造、能源化工、有色金屬等戰略性產業的電子商務套用。
(八)推進中小企業普及電子商務套用。鼓勵中小企業運用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平台開展線上採購、銷售等電子商務套用。發揮中小企業在產業鏈中的專業化生產、協作配套作用,引導中小企業積極融入龍頭企業的電子商務購銷體系,實現共同發展。
(九)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加快建設電子口岸,完善服務功能,拓展服務領域,促進電子口岸報關報檢、支付結算、結匯退稅業務系統的融合互通及與大型電子商務平台的系統對接,建立涵蓋經營主體和電子商務出口全流程的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平台,提高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水平。培育跨境電子商務服務企業提供電子單證處理、檢驗檢疫、報關、退稅、國際物流、海外倉儲、匯兌、保險和融資等“一站式”服務,促進出口企業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際市場。
三、完善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
(十)完善網路基礎設施體系。進一步最佳化完善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無線寬頻、光纖到戶接入和4G建設及套用,加快互聯互通、資源共享,為發展電子商務提供網路支撐。加大對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網路資源的建設投入,全面提高產業聚集區通信服務能力和信息化服務水平,以便捷、通暢的網路服務支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促進企業電子商務套用。
(十一)發展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提高物流配送的社會化、組織化和信息化水平,為網上交易提供快速高效的物流支撐。支持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建設物流中心。
(十二)創新發展電子支付服務。鼓勵銀行拓展電子銀行服務業務,強化線上支付功能;支持省內獲取國家網路支付牌照企業加強與電子商務企業合作,發展電子票據、行動電話支付業務,建立由網上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及其他支付渠道構成的綜合支付體系,提供安全高效的資金結算服務。加強第三方支付平台建設,引導第三方支付機構在依法合規經營的基礎上,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做大做強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市場。
(十三)構建電子商務信用服務體系。加快培育信用調查、認證、評估、擔保等社會中介服務組織,建立線上、線下交易活動的契約履約信用記錄,對電子商務經營主體開展商務信用評估,打造具有公信力的電子商務信用服務平台,建設完善的電子商務信用信息服務系統。
(十四)建設電子商務聚集區。支持各地按照產業鏈要求建設電子商務產業園,採取有效措施引進國內外大型龍頭電子商務企業和相關配套企業入駐,加大產業聚集,提高產業園區承載力,形成集商品貿易、平台建設、物流配送、融資支持等多功能、多業態的電子商務園區,促進全省電子商務產業集聚發展。
(十五)鼓勵電子商務技術創新。加快發展雲計算,建設雲服務平台,完善雲安全解決方案,推進海量存儲、虛擬化和低功耗等雲計算技術在電子商務領域套用。鼓勵技術創新,提高電子商務平台軟體、套用軟體、終端設備等關鍵產品的自主開發能力和裝備能力。大力發展移動電子商務,支持電子商務運營商與電信運營商、增值業務服務商和金融服務機構開展對接,提高移動電子商務覆蓋面。以產業發展和企業需求為導向,不斷完善電子商務支撐體系。以科技項目為依託,圍繞電子商務產業轉型升級的重大技術需求部署創新鏈,著力突破商業大數據分析、數據存儲、信息安全、移動商務等產業瓶頸問題和關鍵共性技術。加強電子商務服務模式與技術集成創新。
(十六)建設電子商務人才隊伍。鼓勵省內高等院校、職業院校等開設電子商務、物流管理等專業,培養多層次電子商務人才。鼓勵專業諮詢服務機構舉辦電子商務高級研修班,加強高端人才培養力度。支持電子商務企業開展職工培訓,支持行業協會組織交流活動。加大優秀電子商務人才的引進力度,支持引進高端複合型電子商務人才。加快推進電子商務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健全電子商務人才成長促進機制。
四、實施電子商務示範帶動工程
(十七)創建電子商務示範城市。支持西安市等有條件的城市開展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創建工作,在政策環境、支撐體系、基礎設施建設、電子商務服務和套用等方面發揮引領和示範作用,促進電子商務向新的廣度和深度發展。
(十八)打造電子商務示範基地。重點推動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建設,培育一批省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到2017年,打造1—2家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和3—5家省級電子商務示範基地。
(十九)培育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積極發展一批國家級和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到2017年,培育2—3家國家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和20—30家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
(二十)建設農村商務信息服務試點縣(市、區)。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開展農村商務信息服務試點,促進農產品銷售,緩解賣難問題,並總結推廣經驗。到2017年,在全省範圍內建設4—5個農村商務信息服務試點縣(市、區)。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二十一)加大資金支持。整合現有商貿流通、服務業發展等相關專項資金,並視新增財力狀況逐年增加資金規模,集中支持電子商務發展。對符合經濟社會及行業發展規劃的電子商務發展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安排。對在電子商務套用發展和支撐體系建設方面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電子商務企業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具體支持和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二十二)加大用地支持。統籌安排電子商務產業園區用地空間布局,優先保障重大電子商務項目用地。對重點電子商務項目,各地應優先安排用地指標,保障項目落地。集約利用土地,提高單位面積土地投資效益,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等存量房產、土地資源開展電子商務經營。
(二十三)改革準入登記制度。電子商務企業登記註冊時,除法律、法規和國家已有規定外,各部門一律不得再設定前置性審批事項。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各類主體,從事網路經營時無需重新登記即可在網上亮照經營。放寬網路經營企業登記註冊條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出資的期限,註冊資本實行認繳登記制。允許無實體店鋪的網路商品交易和服務的市場主體用其居住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註冊。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經過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取得行政許可方可經營外,暫不具備工商登記註冊條件的自然人,可以在網上依法公示身份信息後直接開展經營活動。
(二十四)創新金融扶持。推進金融便利化和服務便捷化。鼓勵金融機構在利用傳統信貸業務支持電子商務企業發展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無形資產和動產質押融資方式,擴大電子商務企業貸款抵質押品範圍。積極發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緩解電子商務企業抵押擔保難;積極探索網路聯貸聯保等中小企業網路融資產品,提高中小企業信貸審批和發放效率。
六、強化綜合保障措施
(二十五)完善配套措施。研究出台電子商務突破發展規劃,明確中長期發展方向和任務。加快建立網路零售統計系統,積極探索全社會電子商務統計指標體系,逐步建立全社會電子商務統計制度,為促進電子商務科學發展提供決策依據。健全監管機制,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加強網路交易智慧財產權保護,打擊網路制假售假,引導電子商務規範有序發展。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及時研究、統籌協調電子商務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改進實質性制約或阻礙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和行政監管行為。省商務廳牽頭負責電子商務發展工作,其他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加快推進我省電子商務發展。
陝西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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