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發布
2012年11月22日,陝西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
陝政發〔2012〕49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0號)(以下簡稱《決定》),不斷加強我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檔案全文
一、提高認識,增強貫徹落實《決定》的緊迫感和自覺性
(一)深刻領會《決定》出台的重大意義。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關係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和諧穩定。《決定》不僅客觀、準確地分析了當前食品安全形勢,而且提出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對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決定》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保障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視和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是我們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食品安全工作的綱領性檔案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南。
(二)切實做好對《決定》的學習貫徹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食品安全工作的複雜性、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貫徹落實好《決定》,作為當前和今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項重大任務,在領會精神實質上下功夫,在制訂貫徹措施上求突破。要緊密聯繫本地區的實際和本部門的工作職責,把《決定》賦予的各項要求,逐項變成加強監管、保障安全的具體措施,紮實推進全省食品安全工作。
二、深化體制改革,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三)加強機構建設。按照建好機構、配強人員、健全制度、完善結構、加強協調、運轉高效的原則,加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市、縣尚未建立食品安全協調機構的要儘快建立,已建立的要配強專職人員,適應工作需要。要細化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分工,堵塞監管漏洞,消除監管盲區,形成監管合力,逐步完善符合我省實際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四)健全完善工作機制。要健全完善科學合理、職能清晰、分工明確、各負其責、運轉高效的食品安全全程監管機制;健全完善跨部門、跨地區、跨行業食品安全信息互通、隱患互排、聯合執法、事故處置密切協作的協調聯動機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與監管執法風險防控互相支持配合的合作機制;健全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的程式機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輿情監測和信息發布機制;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評價和獎懲機制。
(五)建立基層管理工作體系。各市、縣、區政府要借鑑渭南改革模式,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加強食品安全監督執法資源整合,完善基層管理工作體系。要在鄉鎮政府、辦事處設立食品安全監管所,作為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負責行政區域內除食用農產品以外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管所建設費用,省財政將採取以獎代補的形式,每所補助50萬元。要建立以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為主體的民眾監督隊伍,併合理解決待遇問題,形成分區劃片、包乾負責、信息暢通的食品安全基層監督網路,建立起有效的食品安全基層“防火牆”,真正實現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監管觸角向下延伸、監管層面全覆蓋,有效解決街道辦事處及鄉鎮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執法方面無機構、無執法權等問題。
三、開展專項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力度
(六)開展食用農產品專項整治。強化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全過程監管,制訂農產品農藥、獸藥殘留監控監測計畫,積極開展產地環境監測評價工作,開展農產品生產環節抽檢抽驗工作,制訂抽檢計畫,嚴密組織實施,及時通報檢驗結果。建立健全農產品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制度,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和先進技術推廣力度,將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城市農產品批發市場全部納入質量安全監測範圍,因地制宜建設有一定規模、統一化、標準化的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要嚴厲查處和打擊違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等行為,檢查索票索證制度。加大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定規劃落實工作力度,嚴格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生豬定點屠宰廠設定規劃開展清理整頓,加強對屠宰場所的監督檢查;嚴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發放,規範活禽、生豬(牛、羊)產地和屠宰檢疫工作,建立查驗來源、產品流向登記、肉品品質檢驗、問題產品召回、病害畜禽及產品無害化處理和派駐官方獸醫實施檢疫等制度。要加強肉品管理,嚴查加工、出售未檢或經檢不合格的肉品行為,嚴懲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濫宰和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
(七)深化重點品種綜合治理。各級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繼續深化對乳製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鮮肉和肉製品、食品添加劑以及酒類的綜合治理,開展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治理行動。要強化生鮮乳收購運輸流通許可管理,建設標準化生鮮乳收購站,以嬰幼兒奶粉為重點,加強對乳製品生產企業的監管;嚴格規範食用油生產經營主體資格,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劣質食用油和從非法渠道收購食用油的行為,完善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政策措施;加大對保健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藥物的檢測力度,整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誇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等行為;嚴厲打擊加工、出售注水肉、“瘦肉精”和未經檢疫檢驗合格的肉及其製品的行為;進一步規範酒類市場秩序,整治制售假冒偽劣酒類以及非法勾兌行為。
(八)深入開展重點場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各級公安機關要會同有關部門,對食用農產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場、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國小校園及周邊、旅遊景區等重點區域和場所,以業態複雜、管理薄弱的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館等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食品安全隱患排查,重點清理、取締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廠”、“黑窩點”,採取“淘汰一批、整改一批、規範一批”的分步措施,使無證無照的生產經營戶依法合規。加強餐飲服務監管,深入開展餐飲場所原料採購、食品包裝材料、餐具消毒專項整治活動。要圍繞實施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加強對學校食堂和供餐單位的監管。要加強對進出口食品生產企業、進口商、代理商的註冊、備案和監管,保證進出口食品的安全。
(九)重典治亂,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各級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執法監督職責,通過構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進一步創新執法手段,提高執法效率,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查處違法違規企業及有關人員,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立案,嚴禁有案不移、有案難移、罰過放行、以罰代刑。要組織對各地重大案件進行督辦、抽查和覆核,確保處罰到位。對未及時查處、久拖不結的“人情案”,組織力量直接查辦,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公安機關要對隱蔽性強、危害大、影響深、涉嫌犯罪的案件,堅持重拳出擊,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整治的常態。
四、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管理
(十)加強生產經營單位食品安全內部管理。要建立健全企業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制,落實生產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對食品安全的首要責任、企業質量安全主管人員對食品安全的直接責任、食品交易場所開辦者和食品展銷會舉辦者及網路交易平台經營者對食品安全的管理責任。有一定規模的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要設定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要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原料採購查驗、出廠檢驗、索證驗票、購銷台賬記錄等管理制度,實現食品安全跟蹤溯源和重點環節實時可控。要嚴格落實食品行業從業人員培訓體檢制度,徹底解決從業人員無證上崗、不體檢上崗、未培訓上崗等問題。一般從業人員由單位組織定期培訓,單位負責人、關鍵崗位人員要統一接受監管部門培訓。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報告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及時。
(十一)加快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各級食品安全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和有關行業組織,按照《陝西省食安委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我省食品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在食品行業紮實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活動。要積極引導企業加強以誠信為核心的企業文化建設,組織企業開展從業人員守信譽、依法經營等職業道德教育,倡導文明誠信經營,嚴格行業自律,打造信譽品牌,培育誠信文化,推動企業建立誠信長效運行機制。建設食品生產經營者誠信信息資料庫和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立企業失信舉報機制,落實“黑名單”制度,加大對道德失范、誠信缺失企業的治理力度。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用回收食品為原料生產加工食品、濫用食品添加劑或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的,依法吊銷許可證照,並通過新聞媒體或者網路向社會公布。對在“黑名單”公示期間整改不力的,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依法予以從重處理,逐出食品市場。
(十二)落實不合格食品處置及經濟賠償責任。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召回、下架、退市銷毀制度,嚴防過期、腐敗變質等不合格產品回流生產經營環節。各級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嚴格查處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的行為。對未及時下架、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的,責令限期執行,拒不執行的,停業整改,直至吊銷證照。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食品安全問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必須依法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五、圍繞強基固本,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能力
(十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隊伍能力建設。要重點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和執法裝備建設,重點為一線執法隊伍配備現場快檢和調查取證等設備。全面加強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培訓,培養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良、作風廉潔的食品安全監管隊伍。進一步規範執法程式,提升執法水平,形成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能。
(十四)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建設。結合 “ 十二五”規劃,大力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各級政府和監管部門要統籌規劃、通盤考慮,鼓勵基層根據實際情況開展食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試點,積極推廣經驗,逐步建立統籌協調、資源共享的檢驗檢測體系,達到市有食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縣有食品安全快檢中心,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要充分利用日常檢驗檢測和監督性抽檢數據平台以及發現的問題,做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食源性疾病報告體系和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制度,努力提高發現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能力和預警能力,充分發揮對食品安全監管的支撐作用。充分利用陝西科教大省資源優勢,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加強交流合作,加強食品安全科技研發。
(十五)加強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設。按照“頂層設計、整體規劃、信息共享、分級負責、試點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則,依託陝西食品安全網和現有電子政務系統及業務系統等資源,從建設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庫入手,加快建設功能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快推進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建設,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的食品安全監測信息化網路。
(十六)加強食品安全應急能力建設。完善各地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預案演練;制定《陝西省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查處機制;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做好應急裝備和應急物資儲備,開展應急風險評估,不斷提升事故回響、現場處置、醫療救治等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水平。
六、創新保障機制,完善相關保障措施
(十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配套地方法規。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為基本法,結合我省實際,完善配套法規檔案,形成有效銜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法律法規體系。要加強《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的調研工作,加快《陝西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的立法工作,對一些暫無國家標準又不適合制定地方標準的食品及相關產品,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管理措施,為企業生產經營和監管部門執法提供依據。
(十八)加大食品安全工作經費保障力度。各級政府要從保障公眾飲食安全大局出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將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經費和行政管理、風險監測、監督抽驗、科普宣教等各項工作經費足額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並根據經濟成長狀況,逐年增加。省政府對市、縣、區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監管體制改革工作實行以獎代補政策,按照4年完成檢驗檢測體系整合的規劃,對達到驗收標準的市、縣、區,給予每市500萬元、每縣(市、區)200萬元獎勵。對創建達到標準的省級食品安全放心縣(市、區),在命名時給予一次性獎勵,每縣(市、區)獎勵200萬元。要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十二五”規劃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和監督檢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和保障效益,嚴禁截留、挪用。
七、動員社會參與,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強大合力
(十九)建立健全民眾舉報獎勵機制。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各級監管部門要設立投訴舉報中心,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細化具體措施。縣以下政府要依託“12331”,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系統,實現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工作制度化、規範化。要切實落實財政專項獎勵資金,合理確定獎勵條件,規範獎勵審定、資金管理和發放等工作程式,確保獎勵資金及時兌現。
(二十)紮實做好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各級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在宣傳形式上,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進企業、進社區、進校園等宣傳活動;在宣傳載體上,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路、報刊、板報等多媒體廣泛宣傳。要嚴格食品安全信息發布,用正確的輿論導向影響和帶動網路輿論走向。建立健全輿情監測、分析處置制度,把輿情作為案件線索的重要來源,形成執法監督與輿論監督的良性互動。
(二十一)構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要發動消費者協會和食品相關協會等社會組織參與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公眾食品安全自我保護能力和維權意識;發揮基層行政管理、民眾團體、社區組織在城市社區和鄉村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的積極作用;發揮食品安全特邀監督員宣傳和監督作用,動員民眾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社會監管,為監管工作提供更好的社會環境;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和道德約束作用,讓突破職業操守和道德底線的行為,遭到全社會的譴責和應有的懲處。
八、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二十二)強化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制度。各級政府要牢固樹立對食品安全負總責的意識,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管領導親自抓,認真協調解決影響本地區食品安全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和人民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各級編制、財政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在編制、經費上給予大力支持,確保食品安全工作形成合力,保障公眾飲食安全。
(二十三)加強食品安全目標責任考核。加大食品安全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力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獎懲約束機制,將保障食品安全作為重大民生和民心問題,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與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創建活動結合,與評優評先和幹部任用掛鈎。
(二十四)嚴格責任追究。要按照《陝西省食品安全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對因“懶政”不作為、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玩忽職守、為不具備法定食品生產經營資質的經營者大開綠燈等而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生產者、經營者法律責任外,對本級政府、監管責任人和相關領導進行追究責任,促使各級政府對食品安全負總責制度的落實,促進各級監管部門公正執法、嚴格執法、科學執法。進一步明確細化責任追究對象、方式、程式等,確保責任追究到位。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