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多倫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是一種通知檔案。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部門:
《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2015年第2次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5年5月21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食品藥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和公共安全問題,關係到人民民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近年來,全縣食品藥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但是也存在著食品藥品安全基礎薄弱、監管能力不足、違法違規行為時有發生等問題。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民眾對食品藥品安全更為關注,全面提高食品藥品安全保障水平,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發展中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2012〕26號)、自治區《關於改革完善盟市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14〕11號)、《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方案》(內政發〔2014〕111號)和錫林郭勒盟行政公署《關於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錫署發〔2015〕2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工作“四個最嚴”的要求(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持“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嚴懲重處、持續發力”的原則,從維護人民民眾根本利益出發,改革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創新監管管理理念和工作方法,大力提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主要目標。根據自治區《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方案》和建設食品藥品安全錫林郭勒的總體要求,進一步完善措施,努力提升全縣食品藥品安全總體水平,到2017年基本建成食品藥品安全多倫。
——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狀況良好。到2017年,全縣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問題發現率、問題上報率和問題處置率逐年提高,食品藥品監督抽驗合格率穩定在較高的水平,食品年抽檢樣品數達到4件/千人,本地生產食品抽檢達到全覆蓋;藥品監督抽驗靶向性水平明顯提高,配合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流通領域基本藥物抽檢實現全品種全覆蓋;全縣範圍內無重特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發生。
——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大幅提升。到2017年,全縣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生產和執法監管全面展開,優質安全農畜產品比重大幅提升,我縣區域內“錫林郭勒羊肉”產業鏈追溯體系全覆蓋基本實現。
——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水平明顯提高。建立健全食品藥品監管體系,全面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大幅提升技術支撐能力,到2017年,縣級食品藥品檢驗機構具備常規檢驗檢測能力,鄉鎮具備快檢能力,食品藥品安全事故和輿情事件應急處置率達到100%
——社會食品藥品安全意識不斷增強。食品藥品安全常識社會大眾知曉率大幅提高,中國小等重點人群食品藥品安全教育基本普及,各類生產經營主體質量安全責任意識明顯增強,食品投訴舉報查處率達100%。
二、建立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
建立推進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通過整合分散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職責,最佳化資源配置,合理劃分職責許可權,逐步構建起縣、鄉(鎮)、村三級上下貫通、權責明確、統一完善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
(一)加強監管稽查執法隊伍建設。按照自治區、錫盟有關規定和要求,將原食品藥品監督所更名為食品藥品執法稽查大隊,具體承擔執法監管任務,同時受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管理12331投訴舉報信息平台。按照轄區總人口3.5/萬人或40:1(40戶企業配備1名執法人員)的比例逐步配齊執法稽查隊伍,2015年配齊20人,2017年按比例全部配齊,所需人員在全縣機關單位和鄉鎮範圍內調劑解決,不足部分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所需機構編制由縣編委會研究確定。
(二)加強基層監管機構建設。按照“關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切實增強鄉(鎮)、村級的監管力量,填補基層監管空白。總的要求是根據實際需求,鄉(鎮)設立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所,村級設定協管員,在2015年7月前完成機構設定和協管員聘任工作。
1. 設立鄉鎮級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所。在現有工商所的基礎上,重新進行合理布局,最佳化人員配置,設立鄉鎮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管理所,作為派出機構,由縣食品藥品和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管理。派出機構設定方案:根據全縣鄉鎮布局現狀和食品藥品生產、流通網點實際,多倫諾爾鎮成立3個監督所,分別是南城所、西城所和東城所,每所9人,其它4個鄉鎮按行政區域成立一鄉(鎮)一所,每所3人,合計7個所39人。所需機構編制報縣編委會研究確定,所需人員在全縣範圍機關事業單位內調劑或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
2. 設定村級協管員。村和城鎮社區食品藥品監督協管員由分管計生工作的副村長和社區居委會副主任兼任,承擔協助執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工作,其待遇在現有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300元,所需資金由縣財政承擔。
三、強化食品藥品日常監管
(一)積極轉變監管理念和模式
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主動適應新常態,進一步創新監管理念,改進工作方法,堅持問題導向,以問題發現率、問題上報率、問題處置率作為考核評價的指標,取代“抽檢合格率”。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模式由事後查處、被動監管向主動排查、預防為主的模式轉變;由終端監管向關口前移,全過程、全鏈條監管轉變;由分散監管向系統監管轉變,切實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和頻次,落實監管措施,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藥品安全事件。
(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
1.農畜產品種養殖環節。加強對食用農畜產品種植、養殖活動的規範指導,嚴格執行農牧業投入品禁限用及安全間隔期、休藥期規定,加強源頭監管和生產過程控制。依法加強動植物疫病防控,重大動物疫病實行強制免疫,規模養殖場按規定程式免疫,散養戶春秋季集中進行免疫,保證免疫密度和質量,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大力推進農牧業標準化建設。“三品一標”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到100%,同時建立健全全縣農畜產品原產地檢疫制度,嚴格落實定點屠宰和無公害化處理措施,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嚴防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和生產加工環節。加快推進我縣“錫林郭勒羊肉”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儘早實現肉羊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全產業鏈監管,做到來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證,責任可追究,統一打造“錫林郭勒羊肉”品牌。
2.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嚴格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全過程控制,強化原料進廠和成品出廠檢驗制度,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生產企業使用食品添加劑備案制度,重點加強對我縣肉類製品、乳製品、白酒、飲用水等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管,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和頻次,實現監督抽檢全品種覆蓋。加強對居民日常消費的肉類及動物臟器熟食製品、豆製品、粉條、麵食等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做到全覆蓋、無死角,到2016年底,建成日常食品加工區1處,並實行統一規範化管理。
3.食品市場流通環節。加強農貿食品批發市場管理,建立健全準入制度,嚴把準入關。加強大型超市供應商入場管理,對供貨商實行實地查驗,嚴格落實過期食品銷毀制和臨近保質期食品處置管理制度。加強退(換)貨、回收食品管理,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追溯體系。到2016年底,新建或者擴建綜合型農貿批發市場1處。以食品批發市場、大中型超市、專賣店、藥品經營企業為重點,細化對保健食品經營者進貨查驗的具體要求,確保購入產品來源正規、渠道可靠,對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記錄製度並無法追溯產品源頭的,依法責令停業並嚴肅處理。
4.食品消費環節。強化餐飲服務監管,進一步提升餐飲服務單位管理規範化水平,積極推進學校、幼稚園和大型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電子監管和中小型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工程,確保2017年底前取得初步成效。加強學校周邊小飯桌、流動食品攤販日常巡查監管,嚴格落實農村50人以上集體聚餐備案制度。
5.食品垃圾處理環節。加強對餐廚廢棄物處置監管,對餐飲業經營者和其他單位產生的餐廚廢棄垃圾單獨設定回收網點,集中收集、處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到2017年多倫諾爾鎮要建成至少1處餐廚廢棄物和廢棄油脂處理廠,並逐步建立統一的專業化收運、定點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利用餐廚廢棄物處置體系。
(三)加強藥品安全監管
1.建立健全藥品及市場經營主體準入和退出監管辦法,嚴格實施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強化GSP認證跟蹤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每年對所有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的檢查頻次不少於2次,到2015年底,全縣基本實現藥品全品種電子監管。
2.加強以基本藥物、疫苗、中藥注射劑和高風險類藥品為重點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推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制度化、程式化,強化對上述品種信號的發現、分析、評價和處理,提高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報告的質量和利用率。到2017年,全縣實現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線上上報,藥品風險預警能力明顯提高。
3.加強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特殊藥品的日常監管,建立健全特殊藥品的採購、供應、驗收儲存、保管、運輸、退貨、報損、安全管理和丟失、被盜案件報告等制度,每年對特殊藥品經營和使用單位開展抽查或聯合檢查不少於2次。
4.建立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監管檔案,落實監督檢查員制度,建立化妝品風險監測與預警網路體系,加強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開展安全風險監測與評價,提高風險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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