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1981年11月03日
- 實施時間:1981年12月01日
- 頒布單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工作人員暫行辦法 頒布單位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1.11.03 實施時間 1981.12.01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是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988年9月28日發布的辦法。中文名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 外文名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 生效日期 1988-09-28 發布日期 1988-09-28 發布單位 82...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二次修正) 修改決定 2002年9月29日經陝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2...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辦法全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及《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
陝西省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員試行辦法 (1984年7月4日陝政發〔1984〕88號公布,根據2011年2月25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48號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乾部任免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任命工作人員,要堅持“...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秘書長及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如果擔任上述職務,必須向常務委員會辭去常務委員會的職務。現任陝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趙一德 人事任免 2018年1月30日,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
1993年9月4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11月2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辦事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對監督法第九條規定途徑反映的問題歸納研究,提出常務委員會聽取和審議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專項工作報告的年度計畫建議,由常務委員會辦事機構擬訂年度計畫,經主任會議討論通過,印發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和本級人民政...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是1988年7月7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頒布的檔案。2022年12月1日,根據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修訂信息 1988年7月7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1996年9月3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十七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於2014年11月27日經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4年11月27日陝西省...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的地方性法規,是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和頒布或由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報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的條例、規定、辦法、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檔案。第三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下列情形制定地方性法規: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頒布的法...
1995年6月30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30日公布施行。中文名 陝西省縣級以上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的政府組成人員和法院、檢察院領導人員述職辦法 頒布單位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5.06.30 實施時間 1995.06.30 ...
(2005年1月7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4年11月27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員會關於修改等十七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保障和規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職權,根據《中華人...
2023年1月12日,陝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隆重開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五年,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現任陝西省委書記,陝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趙一德 選舉任免 2023年1月16日,...
1988年7月7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9月3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的決定》修正 2007年3月31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代表...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03.26 實施時間 2010.03.26 (2010年3月26日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於2010年3月26日經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
陝西省人大常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0.05.27 實施時間 2010.05.27 (2010年5月27日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九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於2010年5月27日經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1991年3月15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1997年1月30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正 2021年1月29日陝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 議修訂)規則全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議的舉行 第三章 議案的提出和審議 第四章 審議工作報告、審查...
各省、各自治區、各直轄市、各自治州、各自治縣人民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條例有關條款的規定,制定各該人民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並報上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備案。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委員會任免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必須經各該級人民委員會會議通過。經縣級以上人民委員會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都發給任命書。
第二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渭南、漢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地區設立工作委員會,全稱“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XX地區工作委員會”。第三條地區工作委員會是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2006年12月3日陝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2011年5月20日陝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根據2014年11月27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等十七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1993年9月4日陝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為了加強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織制度建設,使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更好地履行職責,依據憲法和法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守則。第二條 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集中...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經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2003年11月29日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6次會議修訂。該《辦法》分總則、任免範圍、任免程式及其他事項、附則4章47條,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0年2月16日陝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照法律和本條例的規定,監督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
省地方性法規連同公告,應當及時在《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和《陝西日報》以及全省範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登。《陝西日報》應當在省地方性法規通過後十日內予以刊登。《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刊登的省地方性法規文本為標準文本。第五十九條地方性法規的類別名稱可以稱條例、規定、辦法、規則。地方...
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陝西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陝西省縣鄉兩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實施細則》《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的決定 (2016年5月26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發布時間:2016-05-27 來源...
第三條省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具備履行職責相應的素質和能力,忠實地遵守憲法和法律,認真執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和決定,自覺接受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民眾的監督,恪盡職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第四條省人大常委會任免事項的具體工作,由省人大常委會人事代表工...
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6月1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9年9月25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一條 為規範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省人大常委會)行使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有關法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