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於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是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 發文機關: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關於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
省直各部門(單位),省屬各高等院校:
為切實做好2016年省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公開招聘的組織
(一)事業單位新進人員,除國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及涉密崗位等確需使用其他方法選拔任用人員外,都要實行公開招聘。
(二)省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要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在下達的用編進人計畫內,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簡章,並填寫《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見附屬檔案),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後組織實施。
(三)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崗位的等級、類別和專業條件要求,採取不同的方式組織進行。
1.招聘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和初級管理崗位人員,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信息的發布、網上報名和筆試工作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負責組織,其中允許擇業期內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信息,招聘單位須登錄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按照相關程式同時發布。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
2.招聘中級管理崗位和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採取專業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式、時間組織實施。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招聘高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也可採取答辯、試講、面談交流等方式進行,或採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組織。招聘中級管理崗位人員,須報備案主管部門同意後,按規定程式組織實施。
3.招聘工勤崗位人員,採取專業筆試和專業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也可根據崗位需要採取技能操作、專業能力測試的方式組織。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式、時間組織實施。
4.省直屬高等院校招聘工作人員,由單位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式、時間組織實施。其中,招聘本科及以下學歷的初級崗位人員,須參加省屬事業單位初級崗位統一筆試。
5.2016年,在省衛生計生委開展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初級崗位筆試工作試點,其所屬公立醫院招聘衛生專業初級崗位工作人員,由省衛生計生委根據備案的招聘方案,按規定程式、時間組織實施。
按規定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的公開招聘,筆試、面試結束後應依照相關程式及時公布筆試、面試成績,確定面試、考察、體檢範圍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確定後,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按管理許可權及時辦理公示及聘用備案手續。公示、備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人員基本信息、相關證明材料、面試人選基本情況、筆試面試成績、招聘過程中違紀違規及存在不誠信情形人員信息、招聘工作情況總結等。招聘方案的備案工作截止到2016年10月底,聘用人員的備案工作應在本年度內完成。
(四)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省屬事業單位的定向招聘崗位,由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確定。定向招聘崗位一般為普通管理崗位或專業條件要求較寬的專業技術崗位。
(五)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迴避親屬關係的崗位。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初級崗位的招聘
(一)招聘崗位
崗位條件要明確、具體,易於操作和界定,對允許報考的相近專業逐一列出,專業名稱應參考教育部公布的學科目錄,不得設定歧視性、指向性條款;崗位要求工作經歷的,以2016年4月9日為截止日期;除科研醫療單位部分專業性較強的崗位外,學歷性質一般不作限制;同一主管部門所屬不同招聘單位的相同、相近崗位,可適當歸併,集中招聘。報名結束後,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畫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畫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招聘急需的高層次、短缺人才,因取消或核減招聘計畫未完成招聘任務的,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可結合工作實際再次組織公開招聘。招聘信息一經確定並向社會公布,不得變更。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符合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基本條件要求外,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後出生),同時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條件要求。
(三)報名和繳費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如實填報個人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信息的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後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報名人員有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後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 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並儘快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並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註明缺少的內容,並退回報名人員補充。招聘單位在待審核期滿後48小時內,未對報名信息進行處理,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應安排專人接聽諮詢電話,提供諮詢服務。
3. 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後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人員於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錄該網站列印准考證,以及《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後,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濟南市燕子山路2號)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
(四)資格審查
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當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並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並能夠正常畢業;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證;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許可權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按時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或體檢時提供;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 筆試
筆試根據專業不同分為綜合、衛生和教育三大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藥衛生專業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基礎知識部分按醫療、藥學、檢驗、中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採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採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
綜合類:上午 9:00—11:30
教育類、衛生類:下午 14:00—16:30
2.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按備案的面試方案組織實施,面試方案應在面試前一周備案。面試應體現崗位特點和專業要求,可採用專業測試、結構化測試、情景模擬、試講、答辯及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組織。面試要嚴格組織程式,認真執行迴避制度,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規定的親屬關係、同事關係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必須實行迴避。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不低於1:3不高於1:5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並按規定程式面向社會公布。招聘人數較多的崗位,經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批准,可適當降低面試人員比例。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自動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可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進入考察範圍。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並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
(六)考察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於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組織考察。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採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複審。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範圍人選。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對自動放棄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範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契約,確立人事關係。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契約。
三、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部門、各單位要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公開招聘工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最佳化工作機制,理順工作關係,配強工作力量,積極穩妥做好公開招聘工作。
(二)嚴格工作程式。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公開招聘政策規定,堅持標準條件,認真審查把關,規範操作程式,嚴肅工作紀律。要及時面向社會公布招聘工作的進展情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和民眾的監督。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將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檢查。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95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監察部令18號)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共 山 東 省 委 組 織 部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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