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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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精神,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月30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30日
  • 發布單位: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檔案通知,內容解讀,

檔案通知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文明綿延傳承的生動見證,是連結民族情感、維繫國家統一的重要基礎。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精神,推動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好、傳承好、利用好,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內容解讀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和實踐要求,按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部署要求,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工作方針,全面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工程,切實提升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為堅決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範、走在前列”光榮使命,奮力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精神力量。
(二)工作原則
——堅持正確方向。加強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鞏固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深入挖掘闡釋非物質文化遺產蘊含的思想理念、傳統美德、人文精神,弘揚其當代價值。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滿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統一起來,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融入現代生活,不斷增強人民民眾的參與感、獲得感、認同感。
——堅持依法保護。全面落實法定職責,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法規體系;秉持見人見物見生活的理念,做到分類保護、精準施策。
——堅持守正創新。尊重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內涵,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工作制度科學規範、運行有效,人民民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參與感、獲得感、認同感顯著增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服務當代、造福人民的作用進一步發揮,保護傳承工作走在前列。
到2035年,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全面有效保護,傳承活力明顯增強,工作制度更加完善,傳承體系更加健全,保護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國際國內影響力顯著提升,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服務國家重大戰略中的作用更加彰顯。
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四)紮實做好調查記錄工作。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組織沿大運河、沿長江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專項調查,妥善保存相關實物、資料。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記錄工程,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專業記錄水平,廣泛發動社會記錄,對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進行全面系統記錄,優先記錄具有獨特歷史價值的瀕危項目,支持市、縣(市、區)開展相關記錄工作。
(五)加強代表性項目管理。完善國家、省、市、縣(市、區)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加強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估,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建設代表性項目保護精品案例庫。做好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履約工作。夯實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責任,加強績效評估和動態管理。制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認定與管理辦法。
(六)實行項目分類保護。闡釋挖掘民間文學的時代價值、社會功用,提高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雜技的實踐頻次和展演水平,推動傳統體育、遊藝納入全民健身活動。深入實施戲曲振興工程、曲藝傳承發展計畫,加大對優秀劇本、曲本創作的扶持力度,創新實施戲曲百戲(崑山)盛典“新三年計畫”,推進非遺小劇場建設,設立曲藝電視書場、廣播書場和網路書場。深入實施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畫,推動傳統美術、傳統技藝、中藥炮製及其他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廣泛套用,將符合條件的傳統工藝企業列入中華老字號名錄,建設一批傳統工藝工作站,培育一批傳統工藝品牌。深入實施中國傳統節日振興工程,豐富傳統節日、民俗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持續辦好“秦淮燈會”“溱潼會船”等民俗活動。推動傳統醫藥傳承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傳統醫藥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依法取得醫師資格。
(七)推進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健全省、市、縣(市、區)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制度,以傳承為中心審慎開展推薦認定工作,完善動態評估和退出機制。對集體傳承、大眾實踐的項目,探索認定代表性傳承團體(群體)。落實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研修培訓計畫,進一步提升傳承人技能藝能。實施傳承梯隊建設工程,加大中青年傳承人發現和培育力度,實行師徒傳承、群體傳承、校園傳承等多樣性傳承模式,不斷壯大傳承人隊伍。
(八)提升區域性整體保護水平。推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促進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與大運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有效銜接,培育一批國家級、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推動有關地方政府落實主體責任。深入挖掘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以及傳統村落、美麗休閒鄉村、鄉村旅遊重點村鎮、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建設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村鎮、街區。
三、增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活力
(九)建設傳承體驗設施。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館,爭創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館。推動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配套改建新建傳承體驗中心,繼續深化“非遺創意基地”建設,全面推進“非遺在社區”工作,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建設傳承體驗設施,打造一批集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體驗、教育、培訓、旅遊於一體的最美非物質文化遺產空間。研究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體驗設施管理制度,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館備案和評估定級制度。
(十)注重數字賦能。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數位化建設,促進數據依法向社會開放。依託江蘇智慧文旅平台和國家文化大數據華東區域中心,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資料庫建設,實現資源共享、線上監管,進一步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水平。推進“數字非遺館”建設,豐富沉浸式體驗、互動式體驗等活態傳承形式,進一步拓寬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套用場景。
(十一)加大理論研究力度。聚焦重大戰略、重大文化工程中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大問題,整合利用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業研究力量,推出一批研究成果。支持傳承人與高校、研究機構合作,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套用方面的研究,建設一批研究基地,培育一批全國重點實驗室。
(十二)健全標準體系。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分類評價等標準制定,發揮標準規範、引領作用,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工作質量。依託省文化旅遊、傳統工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標準化技術組織,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提供技術平台支撐。
四、拓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利用路徑
(十三)融入重大戰略。加強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大運河文化帶建設、沿海地區高質量發展等重大戰略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建立區域保護協同機制,聯合舉辦品牌活動。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新型城鎮化建設中,注重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的作用,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美麗鄉村建設、農耕文化保護、城市建設相結合,保護文化傳統,守住文化根脈。
(十四)深化文旅融合。堅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遊高水平融合、高質量發展。支持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發展鄉村旅遊等業態,推出一批具有鮮明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的主題旅遊線路、研學旅遊產品和演藝作品。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有機融入景區、度假區,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景區,建好用好“非遺旅遊體驗基地”,深入開展“無限定空間非遺進景區”活動。
(十五)促進合理利用。在有效保護前提下,鼓勵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文藝創作和文創設計,提高品質和文化內涵。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與生產生活、創意設計、市場需求相銜接,打造一批消費潛力大的特色產品,培育一批競爭力強的特色企業,建設一批集聚度高的特色園區。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企業拓展國際市場,支持其產品和服務出口。
五、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普及力度
(十六)推動廣泛傳播。適應媒體深度融合趨勢,運用融媒體平台,擴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播,拍攝製作相關題材宣傳片,持續辦好電視欄目《傳承人》。堅持線上線下融合、展演展播並舉,拓展傳播渠道,放大傳播效應。利用文化館(站)、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培訓、展覽、講座、學術交流等活動。在傳統節日、文化和自然遺產日期間組織豐富多彩的宣傳展示活動,舉辦“非遺購物節”。將“非遺元素”全方位融入大運河文化旅遊博覽會,持續辦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展覽。鼓勵各地搭建富有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演平台,積極參與專業化、區域性、全國性相關活動。
(十七)融入國民教育。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組織指導中國小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編寫特色讀本,開設特色課程,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校園,建設特色傳承教育實踐基地。加強高校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學科和專業建設,在通識課程中增加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支持有條件的職業院校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專業。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師資隊伍培養力度,支持代表性傳承人參與學校授課、教學科研、社團活動和實踐工作坊建設。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培訓,廣泛開展社會實踐和研學活動。
(十八)拓寬境外傳播渠道。配合重要活動、節慶、會議等,組織舉辦對外和對港澳台非物質文化遺產交流傳播活動。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交流,支持與瀾湄旅遊城市合作聯盟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深入合作,利用我省與文化和旅遊部共建的海牙、布達佩斯中國文化中心以及我省境外旅遊推廣中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產品走出去,運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講好中國故事、江蘇故事,提升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
六、保障措施
(十九)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相關規劃,納入考核評價體系。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鼓勵企事業單位合法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形成有利於保護傳承的體制機制和社會環境。
(二十)完善政策法規。研究修訂《江蘇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支持各地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綜合運用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地理標誌等手段,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智慧財產權保護。深入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法教育。
(二十一)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機制,統籌用好各級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財政專項資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列入本級預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採取定向資助、貸款貼息等政策措施,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礎設施建設。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在綜合授信、融資服務等方面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企業提供特色金融產品。支持和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捐贈、資助、依法設立基金會等形式,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二十二)建強工作機構隊伍。各級黨委和政府要依法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職能部門,統籌使用編制資源,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力量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納入有關幹部教育培訓內容,分級分類對基層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人員進行輪訓。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制度,對從業人員拓寬評審通道。完善人才評價激勵制度,統籌用好鄉土人才職稱評價和工藝美術大師評選機制。按照國家部署,推選一批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中作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
2022年1月3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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