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是河北省民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4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民〔2007〕55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民政廳
- 發布日期:2008年04月28日
《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是河北省民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4月28日。
經研究,決定從2016年10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
《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是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的通知。根據蘇民優(2011)17號、蘇財社(2011)238號《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精神,要求從2011年10月1日起對在職殘疾...
《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是河北省民政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4月28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民政局、財政局,擴權縣(市)民政局、財政局: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
《哈爾濱市民政局哈爾濱市財政局關於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是哈爾濱市民政局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哈爾濱市民政局哈爾濱市財政局關於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發布單位 哈爾濱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 ,江蘇省宿遷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聯合市財政局印發《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 》。實行動態調整機制優撫對象調整標準自2023年7月1日起執行,執行國家標準的優撫對象調整標準自2023年8月1日起執行。
社會優撫是針對軍人及其家屬所建立的社會保障制度,是指國家和社會對軍人及其家屬所提供的各種優待、撫恤、養老、就業安置。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簡介 社會優撫是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
主要是:由於撫恤補助標準低,優撫對象的生活水平與人民民眾生活水平的差距相對擴大;烈屬、傷殘軍人、在鄉老復員軍人等重點保障對象進入老年,生活、住房、醫療難問題日益突出;一些相應的政策沒有跟上,優撫對象的合法權益有待進一步保障。...
為保障撫恤優撫對象生活水平隨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提高,實現全市撫恤補助標準城鄉一體化,進一步完善我市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提出如下意見:一、具有汕頭市城鄉居民戶籍,且在本行政區域內領取定期撫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補助金的殘疾軍人...
第一條 撫恤補助自然增長機制,是指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隨著當地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步提高的一種經費投入自然調節機制,是保證優撫對象提高生活水平的一種長效機制。實行國家撫恤,地方政府補足的原則,這種機制以縣為單位建立...
退役軍人部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優撫對象人數和規定標準,提出資金分配方案及分區域績效目標,函報財政部。財政部接收資金分配方案後,在30日內審定並下達補助經費預算,同步下達區域績效目標,抄送退役軍人部和財政部各地監管局。優撫...
補助標準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
(一)優撫對象及涉軍困難群體救助。根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關於進一步加強優撫工作的通知》(遼政發〔1998〕49號)精神,確保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與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同步調整。加大對優撫對象困難家庭扶持救助力度,重點救助年齡偏...
第五條 中央財政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優撫對象人數和規定標準,測算下達撫恤補助資金,並向經濟欠發達地區和優撫對象人數較多的地區適當傾斜.各地應當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研究確定本地區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應當及時撥付...
三、認真做好擁軍優屬和優撫政策落實工作 各地要抓好各項優撫政策的落實,按照《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轉發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鄂民政發〔2015〕40號)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優撫對象調標政策。落實...
前款規定的撫恤優待對象住院費用,在按照規定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或者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待遇後,個人自負部分再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助。門診購藥救助金和住院醫療補助最低標準由市民政部門制定,區或者縣(市)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高於...
第三章 醫療保障形式和標準 第九條 一至六級殘疾軍人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在此基礎上享受門診醫療補助,門診醫療補助標準參照省民政廳、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部分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醫療補貼新標準的通知》(粵民優〔2002〕54號...
《天津市民政局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政策檔案的通知》是天津市民政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6月20日。檔案全文 各有關單位:為進一步落實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促進建立科學規範高效、依法依規履職的工作機制,我局決定對主要...
全社會應當關懷、尊重撫恤優待對象,開展各種形式的擁軍優屬活動。政府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對軍人撫恤優待事業提供捐助。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軍人撫恤優待標準自然增長機制。軍人撫恤優待所需經費,除中央財政安排的以外,由省...
特別救助的具體辦法和標準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第十四條 具有雙重或多重身份的優撫對象,按照就高原則享受醫療待遇。第十五條 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財政、勞動保障、衛生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管理並組織...
其他享受優待金待遇的優撫對象的優待金標準由市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由戶籍所在地的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發放,所需經費納入部門年度預算。第二十七條 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及其他優待費用不計入家庭收入,不影響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四是優待撫恤領域,在“規範性檔案”板塊主動公開《關於印發〈上海市傷殘撫恤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滬退役軍人規〔2020〕3號)、《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滬退役軍人規〔2020〕6號)、《關於調整本市...
第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致殘,按照新對應的傷殘等級享受殘疾撫恤金。陝西省事業單位因工傷殘人員殘疾撫恤金標準,參照省民政廳、財政廳《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陝民發〔2006〕26號)執行,具體標準見...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財政局關於促進隨軍家屬就業有關問題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財政局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部分參戰退役人員和原8023部隊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生活補助...
2018年8月1日起,國家再次提高部分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2020年8月1日起,烈士遺屬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按平均10%的標準繼續提高。服務保障 2021年5月,為深入開展“我為民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提升英烈遺屬出行...
和《廈門市民政局廈門市財政局關於調整我市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等6項;涉及社會福利和事務的有《廈門市民政局關於籌建“廈門市愛心老年公寓”的批覆》和《廈門市民政局關於啟動“重生行動——全國貧困家庭唇齶裂...
第一節 優待撫恤 貫徹《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完善優撫政策,全面落實優撫對象各項待遇。完善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調整提高撫恤補助標準,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達到全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統一城鄉“三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並使其達到...
民政部轉發“關於提高優撫和社會福利事業單位職工工資待遇問題的復函”的通知 (1985年12月10日)民政部辦公廳關於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助學金標準問題的批覆(1987年2月16日)民政部人事教育局關於印發《民政部科學技術進步獎勵試行辦法》和開展...
8、第十七條修改為:“符合《實施辦法》規定條件的優撫對象應當享受定期撫恤、殘疾撫恤或者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民政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優撫對象享受的定期撫恤、殘疾撫恤和定期定量生活補助標準。建立健全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與經濟社會發展、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