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民眾救助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民眾救助工作的通知》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為切實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民眾生活安排工作頒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民眾救助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民眾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辦發電〔2015〕48號)精神,為切實做好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困難民眾生活安排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實各項社會救助政策
各級政府要全面落實各項救助政策,妥善安排春節期間城鄉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一是嚴格執行低保政策,及時把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納入低保救助範圍,做到應保盡保;落實低保特困人員重點救助政策,對獲得低保後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按不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20%比例增發補助金。二是貫徹落實《湖北省農村五保供養條例》,按公布的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及時足額發放供養金。三是認真做好突發自然災害防範應對工作,確保受災民眾有飯吃、有衣穿、有住處、有乾淨水喝,有病能及時醫治。四是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及時解決城鄉居民突遭各類急難以及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導致的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五是做好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等制度的銜接工作,及時結算醫療救助費用,力爭醫療救助結算不跨年。六是加強春節期間養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兒童福利院等機構的服務保障和安全管理,排查各類安全隱患並切實整改到位,確保不出安全問題。七是深入開展“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活動,建立完善部門聯動和快速回響機制,做好街面巡查救助、主動救助、應急救助等工作,確保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和因遭遇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流動人員及時得到救助服務。對滯留在火車站、汽車站和街頭救助點的臨時困難民眾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服務,幫助其解決臨時生活困難並給予精神關愛。八是支持城鄉社區、村委會、公益組織發動志願者和熱心慈善人士,為農村留守老人、兒童、婦女和城市困難流動人口、空巢老人、失獨老人、特困民眾提供生活幫助。
二、廣泛開展走訪慰問困難民眾活動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組織好對城鄉困難民眾特別是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殘疾人家庭、困難空巢老人的節日慰問。對其中幾類困難民眾按以下標準進行慰問:一是對所有城鄉低保對象按2015年12月份補助水平發放一個月慰問金,所需資金從低保資金中統籌安排。二是對所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按每人500元的標準進行慰問,所需資金從各地五保供養資金中統籌安排。集中供養服務機構和分散供養對象監護人要負責安排好失能半失能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的生活和護理工作。三是做好受災民眾冬春救助工作。各地要結合中央和省級財政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情況,全面落實分擔機制,多方籌措救助資金。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優先救助因災倒房重建戶和受災的低保戶、散居五保戶、殘疾人家庭、重病家庭、空巢老人、孤兒等特殊困難人員,其中因災倒房重建戶等重災戶每戶不少於1000元。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要求以社會化形式發放。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確保在收到撥款通知後15日內將救助資金撥付到戶。要認真做好偏遠山區、交通不便地區的資金髮放,確保全部受災困難民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三、認真做好擁軍優屬和優撫政策落實工作
各地要抓好各項優撫政策的落實,按照《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轉發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鄂民政發〔2015〕40號)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優撫對象調標政策。落實優撫對象醫療保障政策,著力提高優撫醫療補助水平,切實緩解優撫對象醫療難問題。要結合本地城鄉居民收入水平,嚴格按標準落實義務兵家庭優待金。要按照國家和省政策規定,落實配套資金,確保撫恤補助資金能及時足額發放到每一位優撫對象手中。要積極組織和動員社會組織及社會工作者、志願者等專業力量,在“兩節”期間為烈士遺屬積極主動地提供多種形式的精神撫慰服務,讓他們切實感受到全社會的尊重。要結合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擁軍優屬活動,走訪慰問優撫對象,要將在光榮院和優撫醫院供養的優撫對象和殘疾軍人作為特殊對象開展慰問。幫助優撫對象解決各種實際困難,安排好生產生活。堅持為優撫對象貼春聯、發慰問信、送醫送藥送健康等優良傳統,努力營造尊重、關愛優撫對象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切實加強各項救助工作的督辦落實
各地要組成工作專班,加大對節日期間困難民眾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慰問金及時發放到對象手中。一是督促有關社會救助政策的落實,尤其是特殊困難民眾2016年元旦、春節期間慰問工作。其中低保對象、五保供養人員慰問金要在元月底前全部發放到位。二是加大對走訪慰問活動的監督,督促有關部門務實節儉地組織好各項慰問活動,嚴禁利用走訪慰問之機搞相互走訪、相互送禮、相互宴請等非公務活動。堅決從嚴從重查處挪用、剋扣困難民眾救助資金等違紀行為。春節前夕,省民政廳要對各項救助工作進行檢查督辦,重點督查各地各項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和各地建立救助困難民眾台帳、救助款物發放到戶等情況。
2016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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