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方便單位和職工辦事的通知》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方便單位和職工辦事的通知
- 發布單位: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方便單位和職工辦事的通知》是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的檔案。
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方便單位和職工辦事的通知 [1] 國機房資〔2016〕10號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和《國管局...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是為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最佳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3年1月1日發布的通知。內容解讀 《通知》規定,職工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可依據實際...
住房公積金服務指引(試行)為推動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服務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促進政務公開,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效能,方便繳存單位和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制定本服務指引。一、繳存服務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
五、租房行為提前停止的,應及時終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發現未及時終止提取、提供虛假材料或虛構租房行為申請租房提取的,將被標記異常行為;對於已完成提取的,將被計入個人不良信息庫,並將違規情況書面通知其所在單位,要求其退回全部違規提取...
《關於進一步完善溫州市住房公積金業務政策規定的通知》是為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政策,推進對新市民、青年人租購住房的支持,助力共同富裕部省合作聯繫點建設,根據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的通知》是2014年4月14日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發檔案。通知信息 各省直單位、中央駐長單位、大專院校:為了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的政策效應,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條件,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
天津市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是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支持職工合理住房需求,助力職工實現住有所居,結合實際,就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發布的通知。於2022年5月20日,由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通知全文 關於...
關於印發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的通知 哈房公委發〔2011〕2號 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對《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哈房...
今年(2015年)以來,各地貫徹落實全國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金〔2015〕19號)和《關於個人住房貸款...
《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是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就有關問題印發的通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每個設區城市只能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代表為主組成,其中:人民政府負責人和建設、財政、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專家占1/3,工會代表和職工代表占1/3,單位代表占1/3。住房...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九)非西安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未繼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第五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第三章...
尚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儘快辦理開戶手續。拒不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和無故欠繳、少繳住房公積金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處理。三、大力拓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 根據我市轄區內職工工資和住宅價格水平的變動,自2004年1月1...
上述第(二)項“租賃住房”是指承租本市由政府認定的公共租賃住房(包括原廉租住房和原公共租賃住房)或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後公房、由單位提供的住房等)。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符合《關於進一步放寬本市...
四、確保財政補助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應繳盡繳。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個人的長期住房儲金,關係到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級財政部門要確保財政補助行政事業單位依法為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要按照設區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繳存比例,安排...
五、在全省各地全面推行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方式匯繳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簽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協定書(契約),並會同受託銀行向當地人民銀行申報,經批准後執行。六、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各類自住住房...
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四、加強內部風險管理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設定住房公積金提取受理、審核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崗位制約,實行定期輪崗。完善內審稽核機制,形成前台...
具體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另行制定。五、簡化業務審批要件。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同意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單位出具職工收入證明。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除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
第二章 提取條件 第四條 職工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一)退休的;(二)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申請提取職工的住房...
第十六條 職工可本人或委託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委託他人辦理的,職工本人應就相關事項予以簽字確認,並提供以下材料:(一)委託已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的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應提供身份證原件;(二)委託...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記憶體儲餘額。(十一)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有以上第(一...
《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貢市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是自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中文名 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貢市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面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發布單位 自貢市人民政府 自貢市...
(三)無房職工在本市租房自住的。第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餘額並註銷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一)離休、退休的;(二)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三)出境定居的;(四)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去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第四條 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的...
與原《辦法》相比,此次新《辦法》中主要修訂事項分為放寬提取條件、最佳化辦理材料、規範提取行為三個部分。內容解讀 部分業務申請提取時限由1年調整為2年 放寬申請時間。為方便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部分提取業務申請提取時限由原來的“在...
《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2018年4月28日聯合印發的一個通知。 中文名 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 發布單位 ...
為了進一步完善惠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制度,規範惠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提高公積金中心辦事效力,方便公積金繳存職員辦理公積金貸款,惠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了《關於規範和改進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本通知於2014年12月15日正式...
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管理中心不得拒絕。第八條 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業務,應當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則,充分利用電子政務等技術手段,推行網上辦理,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第二章 繳存登記與...
(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七)出境定居的;(八)職工退休的;(九)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十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的。依照前款第六、七、八、十項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