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放寬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操作細則(試行)》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相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放寬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操作細則(試行)
- 發布單位: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 發布時間:2015年4月24日
《關於進一步放寬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操作細則(試行)》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於2015年發布的相關檔案。
為執行《關於進一步放寬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滬公積金管委會〔2015〕3號),制定本操作細則。一、提取對象及條件職工(以下稱申請人)租賃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用於支付房屋...
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明確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
2018年5月,住建部等四部門近日聯合發布《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並及時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
本細則適用於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提取條件和對象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購房人(產權人...
《通知》明確,提高無發票租房的提取額度,新申請無發票租房提取的提取額度從每月15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加大對多子女家庭租房的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可以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積極推動房屋租賃契約備案,申請提取前應辦理房屋租賃...
第九條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0%的,職工及其配偶當年合計提取總額不應當超過當年實際發生的超額房租。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房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第十條 職工及其配偶符合本細則第三條(一)、(五)、(六)項規定提取住房...
第三十七條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危舊房改造復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中低價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新就業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按相關規定執行。第三十八條 新職工住房補貼提取業務比照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辦理。第三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自2013...
一、支持職工租賃保障性租賃住房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租賃我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計不超過2400元。提取方式、資金劃轉等按《關於租房提取住房...
《通知》規定,職工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賃房的,可依據實際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另外,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與北京市保障房建設部門合作,推行保障性租賃房項目“按月還租”,經職工授權同意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按月將職工繳存的...
6月1日印發.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全文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湖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湘建金〔2018〕45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細則。一、購買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房提取 (一)辦理條件 1....
第十二條 依照本實施細則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提取低保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該家庭當年實際支出的房租或者物業費,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額度為12000元。第十三...
住房公積金對於改善民生、發展房地產市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4年10月以來,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
第十一條 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見(試行)》(魯政發[1994]1號)的有關規定,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支取金額不得超過該家庭當年實際交納...
第二章 提取的範圍和條件 第四條 住房消費提取。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三)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四)...
(軍後財〔2019〕553號)、《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金〔2015...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支付房租的; 提取憑證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戶兩年後仍未重新就業 8、職工...
第二章 提取條件 第八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二)償還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三)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
職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也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用於支付房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建金〔2015〕1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市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同意,對《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哈房公委發〔2010〕1號)以及《關於調整哈爾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有關問題的...
第十一條 依照本細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提取繳存人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餘額,可每年提取一次(12個月),提取額度為每月房租超過家庭收入的30%部分乘以12。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不受房租與收入比例的限制。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