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0日
- 實施時間:2021年8月20日
- 發布單位: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8月20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已經臨滄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0日印發,本辦法自2021年8月2 0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建自住住房,...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是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通知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等三個辦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法規、政策,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本規定。本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引言 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 閩建〔2012〕16號 各設區...
《關於進一步改進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是2015年1月21日滄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檔案。主要內容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方面 1、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臨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臨滄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事業單位。按照“統一制 度、統一管理、統一決策、統一核算”原則,負責對全市7縣1區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對7縣1區管理部的人、財、物實行...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北京市實施若干規定》和《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加強中心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結合中心實際情況,制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是國務院為了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的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城鎮住房建設,提高城鎮居民的居住水平而制定的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2015年11月,住房...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一條為了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實施 <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 若干規定》及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
1999年5月26日,財政部以財綜字〔1999〕59號印發《住房公積金財務管理辦法》,該《辦法》分總則、預算管理、資產和負債、業務收入和支出、增值收益及其分配、管理費用、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財務監督、附則9章46條,自1999年7月1日起...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
第五條職工依照本辦法第三條第(一)、(五)、(六)、(七)項規定支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同時支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第六條職工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支取條件且同時未償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支取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先用於償還個人住房...
第一條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文山州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文山州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第三條 ...
3、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餘額,合計不得超過本辦法實施後並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期間已支付的房租。4、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全部存儲餘額,同時註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相關法規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
職工符合規定提取條件的,應提供:1.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未婚的由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開具未婚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等;2.填制《麗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下載表格),加蓋申請人單位公章;3.由代辦人辦理的,提供委託書、...
《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管理規定》其中擬明確,繳存人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租住企業集中運營面向社會公開租賃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且運營企業已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合作協定的,可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積金...
《保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已經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9月29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
第一條 為加強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第三條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
點擊【結算】按鈕支付公積金賬戶餘額 支付成功即時入賬,款項打入職工辦理的簽約聯名卡中 如果支付失敗,點擊【刪除】,刪除單據 選擇需要查詢的單據,點擊【支付檢查】,可以查詢該單據的支付情況 辦理依據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市區範圍內的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
本辦法所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以下簡稱提取)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符合《條例》規定的提取條件下,把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取出來用於住房消費的行為。第三條 職工和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個人的一種長期性住房儲金,屬職工...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範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行為,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四川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管理。第三...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具有城鎮常住戶口的在職職工及其所在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按照規定繳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一種長期住房儲金。第三條凡在本市市南區、市北區、四方區、李滄區的單位及其...
第二條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是指住房公積金中心、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對職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的業務管理。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於台州市行政區域內(以下簡稱“本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業務管理。第二章...
景德鎮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
為規範住房公積金提取行為,保證住房公積金定向用於住房保障和住房消費,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50號)和《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濟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
文昌住房公積金提取是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提取條件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簽訂購房契約或批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內的。(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三)裝修自住住房的。(四)屬於中低收入家庭房租...